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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黑色感情线-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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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他一点也不难看,那么高大,很有安全感啊。第一次看到男人这么谦虚。 
  一诺笑了笑,望着她。 
  未经任何世事的眼神,因为无知而无畏,坚定得厉害。 
  丫头,我是黑老大。虽然退出了,但是依然是风口刀尖讨生活的人,你要是跟了我,会一直活在危险当中,我说的都是真的。听我话,明天就回学校。 
  别说你现在退出了,你就是现在还是黑老大,我也不怕。我要的是现在,不是过去也不害怕未来,你要是不答应我,我就天天缠着你。 
  她威胁他。心里慌得厉害,明知道这样不对,可是已经口不择言了。 
  我不知道当黑老大的女友有多可怕,我只知道如果没有遇到你,我一辈子有可能要一个人生活了。我不想孤独终老,我想嫁给自已爱的人过幸福恩爱的生活。所以我不会放弃的。 
  她一口气说完,说完后才任由心在那里怦怦的跳。声音很大,怦怦怦,两个人都听得见。 
  你愿意,是你不懂事,你父母呢,他们要是知道你找了个没有学识混黑社会的,他们会同意吗? 
  心里温馨又感动,可是依然不忘提醒她所有可能的阻力和不幸。 
  他们不知道我的事,他们只是希望我幸福。只要我幸福,他们不会反对的。 
  我,很有可能今天有几百万,几个亿,明天就可能为了救人或者什么变得身无分文,丫头,我不是骗你,我已经贫富起落了很多回了,我怕有一天,给不了你平安喜乐的生活。 
  他想起刚到长沙时,从超市搬运工做起,身无分文,生病了都没钱治病,后来开始贩电话卡,然后生意一步步做大,才有今天几百万的资产,但是这些钱,也有可有一夜失去。就像当初从黑道退出,也是从徐州年少首富到长沙市的底层人。 
  说完望着她,心里一次一次对自已道,在一起吧在一起吧。找到一个自已喜欢又喜欢自已的女孩多么不易。可是望着她干净无丝毫杂质的眼眸,他不得不一次又一次提醒她。 
  没关系。我还有一年大学毕业了,我可以工作,你以后没钱了,我养你好了。 
  她信誓旦旦,眼神灼灼,年少无知的誓言,不知道生活艰难吐出的狂语。 
  这句话却感动了面前的男人。沉默在那里,没有再说话。这是最大的诱惑。爱是对苦难最大的诱惑。 
  一诺,你要我再说几遍,我说过,我只想像正常女孩一样,可以恋爱,以后有个家,和爱的人一起生活,其它我都不计较我都不怕。你明明喜欢我的,我感觉得出。 
  一诺微笑颔首,将她抱在怀中,说道,好吧,看在你要等在天明的痴心份上,我答应你了。 
  如月却笑,说道,哪有啊,我后来是不敢回去,在你公司睡安全一点啊。咦,真的,一诺,我果然不怕你啊。 
  她在他怀中志得意满,欢喜雀跃。依然是个孩子。     
第一卷 第十章 结缘 
  如月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一诺把她带到自已办公室里。 
  一聊完发现已是天明。 
  他要送她回学校去。 
  不想回学校,那些课没意思,我逃掉就是。 
  她跟他抗议。 
  他却皱着眉对她道,你必须回去。大学学不到东西?总能学到点的,老师讲得不好,你可以自已去图书馆。哪能这样。 
  你说我,你自已还不是不爱学习。 
  她记得他之前跟她讲的故事。 
  从三年级就开始不做作业,数学课的老师很喜欢,自已做了。老师却对他道,做得不好,字迹太潦草。 
  当下就觉得很委屈,拿起课本砸在老师面前,怒道,你去问问别的老师,他们的作业我做的吗?我还给你做了。 
  她把这些事学给他听。 
  一诺却笑,对她道,你真是。好的不学,学我,我现在还后悔呢。 
  带着如月去吃饭,李灵已经来上班,在公司大厅碰到她。 
  李灵站在那里发征,如月正挽着一诺的手,在那里笑着说着。 
  一诺也是一脸宠爱的笑。 
  李灵讷讷站在那里,心里有如打翻了五味瓶,思来想去不是滋味。她在他身边三年,为他做了那么多,到最后,却还是输给了一个昨天才认识的女孩。 
  她的确比她年轻,可是相遇的时间是人可以选择的么? 
  心中黯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一个劲一个劲的往下沉。 
  李灵,我送她回学校,公司要是有什么事,你给我打电话。 
  一诺交代了一下李灵,就带着如月出了公司的门。两个人都没注意到李灵面色苍白。 
  人走出去好远,李灵还低声应着是。心中发酸苦恼,也有不甘心。她怎么能输呢。 
  她和张一诺也是有缘的啊。 
  五年前,她去徐州找老同学,车晚点了,一个人走在徐州市的街头,走到一个安静的巷子口时,被几个开摩托车的围住了,当时就知道出了事,可是只有惊吓尖叫的份,四周黑呼呼的,安静异常,想着只有被**的命。 
  在危急关头,却是张一诺带着小弟救了她。 
  一直送她到安全地方,她满怀感激,面前的黑衣男人看上去那么有安全感。女人都喜欢危难时出手相救的英雄。 
  当时李灵要一诺的联系方式,一诺拒绝了。 
  不是做好事不留名,实在是刚才那几个欺负她的混混就是他手下的小弟,到了末了,当然不好意思说。 
  只是没想到,两年后,他来长沙,在白道从零开始,在华联超市做搬运工时,却碰到来华联购物的李灵。 
  李灵还认得他,在人群中远远的惊喜的叫他,然后大步走过来。 
  在重逢的那一刻,两年前微微波动的情意如今变成惊涛骇浪,让她无法再平静。 
  他回头间,站在那里,直到她说了很多话,才想起面前的女子是谁。 
  再后来,她一直照顾他,有事没事都来找他。 
  李灵觉得两年后再重逢,他离开徐州,哪也没去,来了长沙,这就证明他们两个有缘。 
  所以一直努力追求着。 
  后来,一诺做电信公司,倒腾电话卡,需要几十万,李灵毫不犹豫的拿出钱来,资助他。公司果然办成功了,一诺翻了身,把所有的钱外加十万的利还给了李灵。 
  这个男人的聪明睿智沉稳魄力更加深刻的印入她的脑海。 
  得不到的人,如果一直在他身边留连观望,我们只会越来越情根深种。李灵就是如此,不肯走,以找不到工作没由,留在一诺的明达电信公司做了前台文员。 
  守着他,希望终有一天能把一厢情愿的感情,守成两两相悦的爱情。 
  李灵其实是长沙市有钱又漂亮的富家小姐,可是为了爱的人,可以付出这么多。 
  到现在,一切成空,你叫她如何堪心。 
  只是爱与不爱是没有理由的。李灵又是那种特别矜持的人,一切闷在心里不说,一诺又大线条,也一直不知道。 
  一直把她当好姐姐待。李灵比一诺大两岁。 
  慢慢地走回到前台,整个人没了任何精神力气。 
  一直看不到对手在打仗,如今刚看到对手,却又输了。 
  心情坏到极点。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诺带如月去吃饭。 
  在一家很雅致的餐馆,椅子是麻绳做的秋千架,地面和墙壁铺的是鹅卵石。他们面对面坐着。 
  房子里光线暗,竟然还点蜡烛,把外面明亮喧嚣的繁华世界隔开。 
  在暗的光影里,烛火像一朵黄色的小花,发出的温柔光线形成一个小小世界,这世界里只有他和她。 
  幸福和安详,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何当共剪西窗烛?很多人平安喜乐的梦吧。 
  一诺给她点菜。 
  点了许多菜,自已要了啤酒,给她叫了酸奶,然后坐在那里。 
  他穿着黑色的休闲外套,嘴角的线条第一次不是下垂的,眼神也有了温度,不再冷漠如冰。 
  坐在对面的穿着白衣的如月,在晕黄的烛影里仿佛一个温暖的梦。只是如今美梦成真。他竟然被她歪打瞎缠的答应了,心中却不曾后悔,反是相当的开心。想着只要努力,凭着自已,一定能保护好她的。 
  饭菜上来。 
  两个人开始吃饭。如月饭量极好,虽然人极瘦,他却饭量极小,虽然人很高大。 
  其它菜几乎不动筷子,只吃酸辣土豆丝。 
  如月惊讶。 
  一边吃一边问。 
  你点了这么多菜,为什么只吃土豆丝? 
  我只喜欢吃土豆丝,不喜欢吃别的。 
  她才明白过来,除了土豆丝,其它菜都是他为她点的。 
  心中刹时温暖,刚开始看他点菜时,以为他是个自私只顾自已喜好的男人,现在发现并不是,他一开始就为她考虑了,只是霸道的不问她的主意。 
  为什么这么喜欢吃土豆丝? 
  就是喜欢。我从小就吃这道菜,吃了将近三十年也没有吃厌。我想一辈子也不会厌的。 
  如月大惊讶,她也有极度喜欢吃某一件菜的时候,但是热情和喜爱度最多维持一个月,要是一样东西天天吃餐餐吃吃了一个月,第二个月连看都不想再看。如果一样东西经常吃吃了几年,那么连余生都不想再见到。如月有过类似的经验,小时候极喜吃胡萝卜,吃多了,现在看到胡萝卜,就想吐。 
  没想到一诺这么古怪。 
  岂止是这个,如月后来还发现,一诺只喜欢黑色,从小到大,穿的全部都是黑色系的衣服,衬衫,大衣,风衣,毛衣,全部都是黑色。而且只喜欢看金庸的小说,从小到大看,到现在看了十多遍,每次去图书馆或者租书店他仍然只借金庸的小说。如月再怎么劝都不听。 
  他一辈子坚持着自已的爱好,固执执着,从未曾改变。小事上如此,在爱情上亦如此。 
  他是一个极度痴心和专一的人,如月在此之前在此之后,都没有看到如此专一的人。 
  丫头,多吃点。看你瘦得—— 
  一诺给她夹菜,把鱼头里面的鱼油挑出来夹给她,告诉她,这个补眼睛。 
  初初相遇,却仿佛前生认识,对她照顾,为她着想,他自已不觉奇怪,如月也只觉幸福。 
  如月点点头,谢了他,一边吃一边跟他商量: 
  一诺,你到我学校去,请我室友吃饭唱歌好不好。 
  好啊。 
  他点头。 
  虽然他没有问为什么,如月却不放心,要解释,是我们寝室的规矩,谁有了男朋友就要男朋友请客吃饭然后去唱歌的。我都吃了她们男朋友好多顿了。呵呵,很不好意思呢。 
  想起从大一到大三,室友男友不断,一个男友第一次见面要请客,室友过生日,男友也要请全部室友,室友生了气,男友要哄,最好的办法就是请全部室友吃饭,给足女生面子,自然就不会再生气,更别说平时什么圣诞元旦了。 
  大家几乎都请了,就如月除外。 
  所以如月吃着大家的,一直很愧疚。 
  可是现在不一样,现在有了一诺,她也有了男朋友。 
  想到一会到寝室里宣布自已请大家吃饭她们尖叫的样子,她就止不住笑起来。 
  一诺喝着酒,看到她在那里边想边笑,自已也忍不住笑起来,想这丫头真的是个孩子,一点点小开心就知足得眉开眼闭的。 
  一会,我开车把她们都接过来,我们请她们到华天去吃饭好了。 
  啊,华天,太贵了,不用,到我们学校附近的饭馆就行了。 
  没事,丫头,我有钱。一顿饭吃不穷的。 
  他望着她直笑,看着她又开心又不好意思的神情,心里觉得真有趣。从不未曾经过的幸福盈满心间,然来恋爱是这么回事。     
第一卷 第十一章 幸福 
  看她一口气吃掉三碗大米饭,点的五六个菜也全部吃得干干净净。 
  一诺坐在她面前,脸上没有表露出来,心里却是吃惊的。 
  在长沙呆了几年,看多了为了瘦身减肥节食的女孩子,像如月这么能吃的,倒是第一次见到。 
  而他自已,因为经常在酒席饭局上应酬,对于酒店的饭菜已经到了厌倦和麻木的程度,食不知味,这种状态已经持续了三年了。 
  现在看到如月这么能吃,他倒是喜欢得紧,总算看到一个吃得兴高采烈的女孩,她吃得乐呵,他看得也开心。 
  好像天下太平美酒华诞的感觉。 
  如月见一诺含笑望着她,倒是有点尴尬,本还想再吃一碗,到现在终究还是忍了。 
  依依不舍的喝了一小碗汤,表示饱了。 
  一诺问她,真饱了,没饱就再吃点? 
  如月赶紧摇头,连说不了。看着他的笑有点发虚。她向来在外面吃饭多加注意,知道男人都不喜欢特别能吃的女孩。 
  一诺一眼看穿她心思,哈哈笑了两声,对她道,你能吃多少就吃多少,我喜欢能吃的女孩,我厨艺很好呢,找个会吃的女朋友,对我是件好事。 
  真的? 
  恩,吃吧,没关系的。有什么好害羞的。 
  那我再吃一碗? 
  恩,哈哈。 
  在他的笑声中再吃掉一碗饭,终究是饱了,噎得直打咳。 
  两个人去柜台付账,老板娘用奇怪的眼神望了他们两个一眼。 
  如月觉得奇怪,和一诺并肩出来,一直也有许多人用奇怪的眼光望着她。 
  走到外面,到街上,再次碰到这样的眼神时,如月终于忍不住,问一诺道,他们为什么用这样的眼光看我? 
  恩,大概是我显得比较老,看上去不像情侣吧。我早就说过我们不般配啊。 
  他护在她旁边,过马路时,拉过她的手,护着她过去。 
  如月不作声,在人海和街市的声浪里偷看着一诺。 
  在阳光下,一诺站在那里,脸上带着笑。真的比较显老,一脸尽是沧桑,再加上一直穿黑色的衣服,整个人没有二十多岁男人的年轻和看不透世事的疑惑和挣扎。 
  辛弃疾的词形容得恰到好处,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却道天凉好个秋。 
  一般二十四五的年轻男子,多有愤青表情,欢喜痛苦全部在眉梢眼角。一诺却不是的。 
  他虽然只有二十四五岁,可是因为经历太多,对世事和前程明了,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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