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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肉文反派女配的大逃杀-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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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试着接近你。
你果真没有怀疑我。
我喜欢看你生气瞪眼的样子。
我开始用两个身份同你接触,也渐渐知晓你或许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所以你才懂得那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我想要一直装下去,但我的一些口头禅让你发现了真相。我决定换个方法。
于是我在你面前装作两个人。
奇怪的是,你竟然不觉得特别奇怪。
看来,你一定知道些什么。
所以我收买了熊妞,你给卓昔说的话熊妞都知道。她如实转告给我,我才明白我的病症究竟是什么。
看着卓昔抱着你坐在临街的窗口。
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在妒忌。
我问你我究竟是喜欢你还是讨厌你。
其实我都不知道。
但我知道,你不适合我。
我和你,都太喜欢用各种古怪的东西衡量人心。
卓昔是我的好友,我敬畏他,因为很多我不擅长的时他做得到。你也是,我和你有太多的相似处,却都欠缺在卓昔的那种温暖。
人心,不能用你那些古怪的理论来解释。
人心,也不能被我的计谋彻底操纵。
所以你注定不会爱我。
我也注定不会爱你。
我们注定不可能给对方温暖。
所以我绑架了聂诘。我不是要逼卓昔,我是想要逼你。或许逼你,你就能帮我解决这该死的人格问题,让我不再是廖不屈。
我做好了充分的计划,网罗了不少人才,决定干一场大的。
同卓昔联手毁了焚焰寨不过是一个开端。
可笑的是人算不如天算。
我始终认为木依已被我彻底操纵,她一定到死都会崇拜我而不敢背叛我,我所要求的一切她都会认真做。
事实却告诉我,我错了。
我输了。
千面王反的那一日,我就输了。
他将我做的一切事都推回在我身上。
不管如何,输了就是输了。
但我也不会这样容易地放过他。
转告卓昔,卓昀的事,我是无心的。
我还是喜欢笨一点的姑娘。
对我来说,你某些时候过分聪明了。
此去一别,今生不会再见。祝早生贵子。”
看完,骆可可评价道,“其实他不用这样说啊……谁说两个全然相似的人一定不能厮守?哼。”
“你后悔嫁了?”
“不是,只是……”轻轻阖上信件,骆可可摇摇头,她的心神又回到一年前那个昏暗的黄昏,那条寒意逼人的河边,那日,她坐在船尾,那个男子坐在船头,那个人一身白衣,在冬日的江边,就像一幅淡然的泼墨山水画。他比谁都超然,但却也比谁都寂寞。他一直寻找着自己,却离自己越来越远。
“我想求告老天爷。”
“何事?”
“求告老天爷给林子予一个什么都不会做,笨得惊天地泣鬼神,笨得连酱油和醋都分不清楚,笨得出门遇见骗子被卖了还帮着输钱,笨得再好的事到了她手中都能变成坏事,笨得只要沾上她就背上一辈子的负担的姑娘!这样,林子予就能好好的体现自己的价值,他就不会寂寞了。”
卓昔暴寒。
骆可可低下头,又看了眼那漂亮的字,声音变得温柔,“但那个女孩,一定要比谁都温暖,能让他不再觉得寒冷。”
卓昔:“那我呢?”
她很快笑盈盈地回道,“要不,我努力犯错让你有成就感?行,回去我就把焚焰寨烧了!”
卓昔听完,嘴角抽了抽。
回去的路上,他们遇见了千面王。
千面王用的是木依的脸。
骆可可想到了林子予对木依的断言,竟有些兔死狐悲。那个女子,用尽一切手段想要夺得一个人的心,却又在在那个人不再陪伴青灯古佛的时候,黯然离世。
最能概括那个女人人生的两个词,一是寻找,二是错过。
千面王是来感谢骆可可的指点的,骆可可诺诺地应着,却没有丝毫的快乐。闲谈了几句,千面王就走了,临走前突然问道,“骆姑娘身上怎么没有鞭痕呢!”
卓昔眉头微微一抬。
骆可可有种不好的预感。
“我懂了……骆姑娘其实还没告诉卓庄主她喜欢男人残暴,喜欢男人用鞭子抽她。”
骆可可跳脚了:“你别胡说!”
“那个什么尼采,难道不是骆姑娘最喜欢的。骆姑娘说,尼采说,要去见女人的时候,记得带上鞭子。看来这是骆姑娘对床笫之欢的期待,看来,卓庄主在床上的功课,似乎没做好呢!”话说完,千面王很潇洒地走了。
骆可可干笑着给自己找台阶下,“卓昔你看,这男人称呼你为庄主耶。呵呵,他一定是个傻子,别人都称呼你为大王或是寨主……”
卓昔没搭话,只是眼眸深深地看了过来。
骆可可在他无比温柔的目光中不断打着寒噤。
正所谓成也尼采,败也尼采。
作者有话要说:写完了,瑟不知道大家是怎么想的。但我觉得故事真可以完了。
本书的主打就是心理病,一切开端都是因为一个人的心理病,但那个人却不是木依。木依不过是用来隐藏某人而已。所以当某人一旦收手,故事就结束。
某人收手是因为长时间言听计从的木依童鞋反抗了,破坏了计划,正所谓一只蝴蝶扇翅膀就能引起海啸。

、101【外传】距离

我将床朝墙边挪了一点点,朝那个方向每天挪一点点;我与你的距离就能更近一点。
你喜欢读佛经;喜欢习武,喜欢三教九流的一切知识。你也喜欢捕鸟;喜欢看雪;喜欢去初夏的河边抓青蛙。
我都可以陪你的。我可以成为那个踩稀泥的女孩,只要能陪你抓青蛙。我可以成为那个不怕冷的女孩,只要能陪你堆雪人。我可以成为那个心狠手辣的女孩,只要能帮你抓住小鸟。
你却不喜欢我陪你。
你喜欢乖巧的女孩;就像你隔壁的那个乖女孩。那个被卓昀捧在手心的乖孩子。你给她你捕获的小黄鹂;你给她你做的小雪娃娃;你给她你抓住的小青蛙。
你却说,你没有想过要娶她。
那丫头很乖,也很呆。
可我不傻。
后来,你出家了。
还有多少人知道你的小名叫做云儿?
我记得,会永远记得。
你终有一日能明白你喜欢她。
我却不能允许那一日到来。
我不能改变你心中的我,那我就改变她。
我没有很好的计划,但奶娘们说,是男人,就喜欢漂亮女人。
但那日出门,我却遇见了一个奇怪的、穿得像个蝴蝶的男人。
那个男人说,他能帮我。
我决定听他的。
未来或许是可怕的旅程,但我不怕。
我可以付出一切代价,只要能再靠近你一点。
——
木依梳好头发,画了个最美的妆。
她知道,那个疯子,那个侵】犯她、殴打她的疯子就要回来了。廖不屈曾说让她不要擅自接近疯子,但她等不了了。
她的云儿已经讨厌她了!她要夺云儿回来!
她接触了那个疯子,她相信她能控制那个疯子。
她终于还是错了。
那个人,真是个疯子,不是她能控制的疯子。
“我想明白了。”那个疯子走来说,“我只是喜欢你的脸而已。”
木依笑了,事到如今,也无所谓了。
疯子不会顾念床上的柔情,他对她下手很狠。
木依心中没有疯子。
她只是想,她就要死了,死后或许会下地狱,但没关系,她的云儿是道士,能懂鬼神,说不定她离云儿更近了。
他和她的距离,一定正在缩短。

、102【外传】

我是一个懂得了英文,算得了函数;分析得了物体受力的古代人。我身边的人都说用手指彩虹;手指会烂掉,但我知道这是错误的观点;我还知道康熙退位了是雍正接班;雍正的江湖代号为四爷。
但各位看官,我既不是穿越的人,也不是重生的人。
我娘是。
我娘生了两个孩子,我和弟弟。
我们姐弟俩诞生后;从未见过一肚子能生出一对孩子、还是一男一女的焚焰寨人将我们尊为为“金童玉女”。但我娘说;我爹家中有生双胞胎的“陋习”;她还说,我们不过是一对异卵双胞胎。最后我娘总结道:在二十一世纪,龙凤胎其实很常见。而后,以长时间被供奉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强迫我爹搬了家。
这一搬就去了京城。
在京城,我快快乐乐地长到了七岁。
在这一年,我们家来了个大帅哥。
但我娘让我叫他叔叔。
其实我爹也很帅。
但我娘说,我爹年轻的时候并不那么帅,充其量算是中上之姿。但有的男人越老越帅,有的男人多长几年就被人叫做“长残”了。但我娘说,其实不能怪男人们,那不过是女人们期望值过高而已。
不过眼前这个男人显然是个例外,我都不敢相信他与我爹差不多大。更可气的是,我听我娘说,这个帅的冒泡的男人曾给我娘当了几天梦中情人。
难道是说,他险些当我爹?
我很难过。
但我又想,我不能抛弃我爹。我娘说不同的男人有不同的魅力,我娘说,我爹那叫型男,今天的叔叔叫花美男。虽说我觉得用花美男形容叔叔级男人,有点别扭。
但我娘又说了,古代人早婚早育,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有些组合里的男人快三十好几了还自称花美男呢!
其实这话我也不太懂。
这个险些当我爹的林姓大叔身边带了一个大姐姐。大姐姐很笨,做什么错什么,我常看见林姓大叔气得咬牙切齿地想要揍那个大姐姐。
我爹说,白天打什么架?晚上床上打啊!
但我娘说林叔叔才不会打姐姐的。
我娘还说,这是爱情的最高境界,看见你就讨厌你,不见你又好想你。
结果这话被我爹听见了。我爹看了我一眼,说什么离晚上不远了,然后我娘抱着我痛哭。哭完了骂那个林叔叔,说那男人是个混蛋,一出现就没好事。活该娶了个小丑鱼。
这话,真的听不懂啊。
我们隔壁家住着一个怪蜀黍,蜀黍的名字叫做释空。蜀黍常年未婚,我娘成日给他倒腾媒人找媳妇,但美说不到几句话就会完蛋。
蜀黍说,“女施主,小和尚我觉得我还是稀罕你。”
我不知道别的小朋友是如何处理别的小朋友来勾搭你娘这样的事情的,反正我就当没看见,也不会给我爹说。
倒是我娘每次都很怨念,说什么早些年不勾搭,都这时候了来凑什么热闹啊,如此一类的话。
我立刻将我娘的话告诉了我爹。
我爹说等我娘随便说,他晚上再同我娘算账。
这就是我的家。
至于我那个没什么存在感的弟弟,就懒得说了。
对了,忘了说我的名字,我叫卓嫣,我弟弟叫卓空。
我娘说,我们会取这样的名字全是被我那个朋友至上主义的爹害的……
后来我去质问爹,我爹说,这两个名字总比我娘最初给我们想的那个名字好,依照我娘的原计划,我的名字叫做卓文君,而我弟弟叫卓一航。
这就是我的家,我爱我家。
先生批注:囧。无中心,无论点,无之乎者也。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彻底结束了。话说瑟都不敢看妹子们的评。
这文走得路线有点怪异啊~~~~~~~~~~
╮(╯▽╰)╭瑟究竟啥时候才有胆量看评呢~~~~~
这文最初埋了不少线,所以前面看起来有点累赘的样子,但是后来线们一口气就跳出来了,就是不知道后面会不会太简洁了~~
反正瑟现在很纠结,生怕这设定太过于古怪而让看到最后的妹子们吼~~~
但是,真的很谢谢大家这段时间的陪伴。以后我还是写点正常的东西吧~~
弱弱地问一句:有关心林子予和小丑鱼生活的妹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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