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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军宠 作者:森中一小妖-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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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很快就养胖了。” 
说来也怪,小萨摩耶本来是不亲近人的,但许是云裳将它捡回家的缘故,大毛很亲近云裳,简直像是从小就是由云裳带大的一般。
“云裳!”云裳刚想要放下大毛,就听见耳边陆烨低沉的声音,似乎还带着一丝……怒气?
云裳连忙将大毛放下,从地上爬了起来,冲陆烨讨好的笑,“我就要回卧室了!真的!不骗你!” 
她的年纪本不大,不过是因为家庭的变故而显得成熟又冷静。嫁给陆烨后,陆烨从来都是宠着她的,也让云裳将心里原本的戒备慢慢放了下来。在陆烨面前也就越发的随性。
陆烨不说话,他就说人哪去了,原来是来看狗了!这狗有什么好看的?又瘦又小,丑死了! 哼!
陆少校对着两个半月的大毛,心里酸的冒泡,故意板着一张脸不说话。
云裳虽然看不见,却也知道他生气了。慢吞吞的蹭到人家身边,仰起头,“我真的是去洗漱啦,真的!才刚刚过来看大毛的!不信你看!”她咧咧嘴,龇出一口小白牙,“是不是刷牙了?” 
陆少校挑眉,摆出一副冷艳高贵的模样,“刷干净了?”
“刷干净了!”云裳连忙点头。
“哦,”陆少校蹦出一个单音,大手顺着云裳的胳膊缓缓向上,最后捧住了她的脸,眼里闪过一丝莫名的神色,“那我检查检查。” 
哎?检查?怎么检查?
陆少校是个好丈夫,很快就为云裳解答了疑问。
云裳红着脸,攀住陆烨的胳膊,好不容易承受住了这个深吻。一大早上就这么激情什么的,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吃不吃饭,恩?”陆少校的唇还贴在云裳的唇上,说出来的话简直像是情人间的喃昵。
“吃……”云裳小媳妇一样,被陆少校收拾的没了脾气。
“去洗手!”
等到两个人磕磕绊绊的吃完了早饭,又给大毛喂了幼犬粮。云裳便准备出去买牛软骨给大毛磨牙,据宠物医院的医生说,这样不仅可以补钙,还能锻炼幼犬的咬合能力。
陆烨没让她去,自己去楼下买了,又顺便给云裳买了点零食,这才回来。他听说女人一般都喜欢吃点零食什么的,也许云裳也会喜欢?
家里多了大毛后,热闹多了,虽然大毛没有普通的小狗那么活泼,却也娇憨可爱,云裳一整天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大毛身上,简直把大毛当成小婴儿来疼了。
陆少校觉得被一只狗抢了媳妇儿的注意力很没面子,想要将这瘦巴巴的狗丢出去,最终却只能不了了之。
他从来没见过云裳这么活泼的样子,与之前的懂事和宽容简直判若两人。他想要看着她开开心心的模样,哪怕他拼命的想要在这仅剩的三十天中抓住她所有的注意力。
可是,他能够尽心尽力的陪云裳的时间,不过只有这四十天,他走了以后,云裳自己一个人一定会很孤单,有了这只狗,起码能让她好受些。
吃罢晚饭,两个人去楼下散了一会儿而步,便回来洗澡睡觉了。陆烨的作息时间虽然不规律,但云裳却习惯了早睡早起,陆烨是特种兵出身,自然能够随时而安,两个人的生物钟倒没有什么冲突。
“陆烨,”躺在床上,云裳有些欲言又止。
“怎么?”陆烨侧过身将她往怀里又搂了搂,云裳的身上偏凉,有他抱着晚上她就不会冷了。
“明天、明天……”云裳咬咬唇,“是清明……你能陪我去看我妈妈吗?”
陆烨知道,云裳的妈妈是在她高考的时候出车祸去世的。一想到云裳那么小就没了妈,他心里就一阵疼。
他虽然早熟,但是陆夫人对他的影响却很大,每次他从军队回来,都能看见满满一桌子的菜,每一道都是他喜欢吃的。还有他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她给买的。
犹记得少年叛逆时期,自己跟父亲作对,每每都会挨一顿鞭子,而这个时候,母亲就会陪在他身边,用她独有的方式让他重新开心起来。
平时,他虽然从未表达出对母亲的感情,但是在陆烨心里,陆夫人的地位恐怕就连陆上将都是不能取代的。
他不知道没了妈的滋味,却也能猜到那种痛苦。
陆烨摸了摸云裳的软发,放柔了语气,“好,明天一早就去。” 
“谢谢。”这么多年以来,每次都是她自己给妈妈上坟,又伤心又绝望。这次有了陆烨的陪伴应该会好很多吧。
“妈喜欢什么花?”陆烨并不打算空着手去,虽然人已经不在了,但是毕竟是女婿第一次见丈母娘。
“不知道。”云裳有些不好意思,“我们家不富裕,没有多余的钱去买那些东西,所以我妈活着的时候也从来没说过自己喜欢什么花。”事实上,为了那个家,不止是花,对别的东西她妈妈也同样没有表现出特殊的喜好。
陆烨心里一酸,“那你原来去上坟都带什么东西?”
“没什么的,”云裳抿唇一笑,“我没什么钱,带的几乎都是些水果,妈妈活着的时候就是很务实的人。” 
她大学四年,她爸从来没有给过她一分钱,学费和生活费都是她自己挤出时间打工赚到的。那时候一块钱都要掰成两半花,买的也是街边便宜的水果,可是她知道妈妈不会怪她。
等到好不容易熬出了头,大学毕业了,自己的工作也很好,眼睛却突然看不见了。她已经快到一年没有去她妈妈的墓地了。
陆烨叹了一口,在黑暗中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以后我都陪你去。”你要去哪里我都陪你。
陆少校不浪漫,不会说情话,少有这样温情的举动,偶尔为之却让云裳觉得整颗心都像是晒了太阳一般,暖洋洋的,又舒服又感动。
“陆烨,除了我妈,你是对我最好的人。”云裳的鼻子有些酸,伸手抱住了陆烨精壮的腰身。
“你是我媳妇儿。”陆少校嘴边滚动着好多好多的话,到了最后却只说出来这么干巴巴的一句。说完便在心里懊恼,怪自己嘴太笨。
然而云裳却很满足,人的一辈子不就这么回事,媳妇、丈夫,两个人一片天。
将头埋在陆烨胸前,云裳想,她人生的霉运在遇见这个以后大抵都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22号上午去学校,23号晚上才能到……这期间不更,下一次更新时间应该是在25号,若是坐火车还有一口气,那就尽量24号更~
文案上有微博,看那里就行,更新了我会在上面说出来,省的大家过来一遍遍的刷新。


、第十一天

第二天,云裳和陆烨起了个大早,云裳母亲的墓地在郊区,早一点去就能早点到,清明上坟的人一定很多,云裳眼睛不好,陆烨不想让她跟那么多人一起挤。
吃过早饭,给大毛喂了狗粮,两个人便出了门,买了水果和鲜花,想了想,陆烨又偷偷的买了一瓶酒,权当是他们俩的喜酒了。
墓地的人还很少,陆烨按照云裳的指引,牵着她拐了几个弯,绕过一片小树林,终于到了目的地。
这里只是一片普通的坟区,并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在看守,放眼放去都是荒芜的坟墓,上面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杂草,有的坟包已经被雨水冲刷的几乎变成了平底,莫名的凄凉。
云裳蹲在她母亲的墓前,拿着早已准备好的抹布轻轻的擦拭着墓碑上的灰尘,陆烨在一边静静的看着她,偶尔拉着她的手给她引导一下方向。
“妈妈,我结婚了。”云裳握住陆烨的手,“他叫陆烨,对我很好。” 
陆烨凝视着照片上微笑的女人,心里又酸又涩。云裳长的很像妈妈,尤其是那双杏眼,黑润温柔,仿佛是水做的,能够洗净世间的一切丑陋。
他放开云裳的手,直直的跪在了地上,磕了三个头,很郑重的叫了一声妈。
开瓶倒酒,浓郁的酒香顿时从小小的瓶口中流泻出来。陆烨将酒均匀的洒在了墓碑前,“妈,我是陆烨,给您敬一杯。” 
一句话,云裳的眼泪就掉了下来。她还记得小时候,她家门前有一棵又高又大的银杏树,不知道长了多少年了。枝叶十分茂密,下面可供很多人一起乘凉。夏天空闲的时候,她妈妈总是喜欢抱着她坐在树下给她织毛衣,等着秋天一来,她就能够穿上新毛衣。
尽管家里没钱,她妈妈却总是变着法儿给她最好的,不让她因为别人的好东西而羡慕嫉妒,更不让她为了想要的东西而用尽手段。
她妈妈没有读过多少书,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家庭妇女,但是再云裳的生命中,她是任何人都不能代替的存在。不仅仅是因为那是她的妈妈,更重要的是,她给了她这一生都数不尽的财富。
是她教会了云裳做人的道理,以至于在以后的成长路上,纵然面对数不尽的诱惑,云裳依然坚定如昔,将一个最干净的自己留给最珍惜自己的人。
那时候,她妈妈总说银杏树是保佑女儿的,她以后一定会过的平平安安、和和美美。
从前她不相信,她有了后妈,眼睛又瞎了,哪能和平安这两个字扯上关系,然而遇见陆烨以后,好像所有的事情都走上了另外一条路。她现在真的很好,像她妈妈所希望的一样,平安幸福。只可惜她却看不见了。
陆烨伸手笨拙的给她擦眼泪,却没劝她。云裳这一年一定是受尽了委屈,这次就让她哭个够,总是闷在心里会憋坏的。
来扫墓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原本安静的墓地也开始熙熙攘攘,北方的风很厉害,四月份还是带着一股子冷煞的气势,云裳脸上的泪痕被这么一吹,原本白皙的脸蛋顿时变得又红又疼。
陆烨看着心疼,给她把帽子往上提了提以免帽子上的毛弄进眼睛里,“回家?”
云裳吸吸鼻子,点了点头。“妈妈,我走了,以后再来看你。”她摸了摸墓碑上的照片,眼里还有些不舍。
“走吧。”陆烨牵着她往前走,哭这一次就行了,他不想再看见她掉眼泪,哪怕是为了她妈妈也不行!
往回走的时候,人实在是太多了,陆烨看着云裳磕磕绊绊的往前走,时不时的还要被人碰一下,终于忍不住了,直接打横将她抱在了怀里。
“陆烨,你放我下来!这样不好!”云裳有些害羞,这么多人在看着呢!这样的动作实在是太亲密了。
“你自己不好走。”陆烨不听她的,想了想,又觉得云裳脸皮实在是薄,便又加了一句,“将脸埋在我怀里。”
云裳拗不过他,只得照做。他的怀里实在是暖,将她的脸都捂的烧了起来,云裳偷偷抬起头透了一口气,忽然闻到了陆烨身上那股若有若无的酒味。
刚才在墓地的时候,光顾着伤心,忘记问他酒的事情了。云裳想到上次陆烨喝醉的时候,眼皮忽然一跳,“陆烨,你买酒干什么?我妈又不喜欢喝酒。” 
陆烨沉默了一下,喝喜酒什么的实在是说不出来,因为他直接就将人家女儿拐回了家,根本就没有婚礼。
“上坟都是这样。”偶尔撒个慌什么的,也无伤大雅。
“真的吗?可是我怎么没注意到?”云裳歪头想了想,也没想起来还有这个说法。
“恩,是你没注意到。”陆烨得寸进尺,搂紧了云裳的腰,打开车门,“抱紧了。”察觉到脖子上加重的力道这才矮下身,将云裳放在了副驾驶的位置。
两个人走在路上的时候,就接到了陆夫人的电话,说是刚刚过来给他们送东西了,看他们不在便把东西放在了客厅。
陆烨应了一声,也没问送了什么东西便挂了电话。两个人开车回家后,陆烨先把云裳带到了浴室,给她用毛巾蹭了蹭脸,洗干净了后这才去看客厅里的东西。
只有一套墨绿色的旗袍外加一小箱煮熟的咸鸭蛋。据他妈刚刚在电话里说,这是在河边长大的鸭子下的蛋,纯天然绿色食品,一点饲料都没有,吃起来格外香。
云裳从浴室里出来,让陆烨将咸鸭蛋搬到茶几上,又拿了一卷保鲜膜,告诉陆烨要四个四个缠在一起,这样放在冰箱中比较整齐。陆烨照着她的话做了,他干活麻利,几分钟就将一小箱咸鸭蛋缠好了。
云裳又留下了四个中午吃,剩下的全让陆烨放到了冰箱中。
恰好现在已经快到午饭时间了,云裳简单的炒了两个菜,又切了咸鸭蛋,便是一顿午饭。
这咸鸭蛋真的很香,和以往在外面吃到的都不一样味道,云裳很喜欢。只是为什么蛋清这么少?好像她吃的都是蛋黄。
“陆烨,”云裳咬咬筷子,“为什么蛋黄那么多?” 
彼时,陆烨正偷偷的将刚从云裳碗里的咸鸭蛋抠下来的蛋清往嘴里塞,听见云裳这么问,差点噎到。
他咳了一声,看着云裳吃完了碗里的最后一块蛋黄,便又抠了一块蛋黄夹到她碗里,想了想,怕她疑惑,就又夹了一点点蛋清进去。
“河边的鸭子下的蛋都是这样。”
是这样的吗?云裳总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可是也没多想,大概野生的就是和养殖的不一样吧。
吃过了饭,陆烨就又不安分了,偏要云裳试一试那件旗袍。云裳无奈只能拿着旗袍进了卧室,没想到陆烨也跟了上来。
虽然两个人该做的都做过了,但是云裳还是不好意思在陆烨面前就这么大摇大摆的换衣服,便让他出去。可是陆少校不干了,他跟进来就没想过要出去!
当下便以云裳眼睛看不见,需要人帮忙为由硬是留了下来。并且在云裳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直接剥了人家的衣服,就将旗袍一股脑的往云裳身上套。
云裳长的很秀气,微弯的杏眼,鹅蛋型的脸,并不算太突出的美丽,却也自有一股子温婉的气质。这一身旗袍真的是为云裳量身定做的,穿上以后,将云裳整个人的气质顿时拔高了一层。
陆烨惊异的发现,他家云裳好像瞬间从里到外换了一层一般,整个人亮的让他移不开眼,那股不经意泄露出来的贵气和优雅简直让他差点把持不住。
尤其是在她满脸通红,两只小手还在往下扯衣服的时候。陆烨的喉结上下动了动,心脏在胸腔里砰砰的跳动着,身体瞬间热了起来。
握住云裳的手一颗颗的又解开了旗袍的扣子,陆烨的目光从云裳的眼睛开始一寸寸的下移,慢慢的欣赏着旗袍从她柔软白皙的身体上滑下来的美景。
“陆、陆烨……”云裳搂住陆烨的脖子,仰头被动承受着他落在自己颈边的亲吻,心里隐约有些慌张。
这不是黑夜,她的一切都在被陆烨看在眼里,无所遁形。这感觉,就好像是自己从里到外都被他侵占,每个地方都逃不掉。
“叫老公。”陆烨的手在轻轻透着她柔软的胸部,炙热的唇贴在她的锁骨上,一点点的向下舔吻。
云裳哆嗦了一下,整个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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