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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将明 (校对完结)作者:知白-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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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来禄看着那匹跑过去的骏马不可置信的小声说了三个字。

“三哥,你说什么踏乌?”

李三福凑过来问道。

“没,没什么。”

吴来禄的脸色变了变,并没有跟李三福解释什么。他怕自己解释了,会吓到这些胆小的同伴。博踏乌,是塞外契丹人的名种宝马,千金难买,就连契丹的王族都以拥有一匹纯正的博踏乌而自豪。吴来禄曾经到过塞北契丹人的领地,对这种宝马良驹印象十分的深刻。一匹宝马并不是如何能吓得住人,而马背上的骑士看样子也不是塞北草原上的契丹人。吴来禄之所以变了脸色,是因为他刚巧知道,这幽州附近方圆几百里之内,可能有这样宝马的地方只有两个。

第一个地方,是幽州虎贲大将军罗艺的军中。

第二个地方,是河北地界上最大最凶悍的马贼铁浮屠那里。

刘癞子凑近吴来禄的身边,寒着脸低声说道:“老三,看来今天咱们不能急着赶路了。”

吴来禄点了点头,后面骑马那人明显就是踩盘子的。

不可能是幽州虎贲精甲,那就只能是那伙吃人不吐骨头的马贼了。

刘癞子叹了口气说道:“那车里应该有个娇滴滴的小姐,看样子是落不着个好下场了。也不知道是被哪伙绺子盯上了,真倒霉!”

吴来禄压低声道:“铁浮屠”

三个字,吓得刘癞子顿时变了脸色,连脚步都迈不动了。他的身子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后背上立刻就湿腻腻的冒出了一层冷汗。

“今天就在东北岸村住下了,明天一早再走!”

吴来禄不容置疑的说了一句,也不解释,心里却在为车里那些人担心。

正闷着头走路,忽然从路边的石头后面闪出来一个十来岁的男孩。这少年身上穿了一件短袍,看做工和样子都算是上等货,只是胸口的位置上有几团黑了吧唧的油腻,还有不少灰尘。少年顺直黑亮的头发上还沾着几片嫩绿的草叶,光看衣服活脱脱一个要饭的花子。只是这少年偏生的一副俊美清秀的脸,让人看着感觉十分的舒服。唇红齿白,若是再大几岁,再换了一身锦衣,定然是一个翩翩佳公子。

他手里提着一张跟他身子差不多高的硬弓,身后绑着箭壶。箭壶里满满当当的插着几十支羽箭,箭壶的一侧,则是一柄没有鞘的形状怪异的雪亮刀子。

“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还是快快滚开吧,前面的路,你们别走了。”

俊秀少年,擎着一张与他齐人高的硬弓,右手里捏着一支羽箭,看着那七八个壮汉却丝毫无惧,反而带着点似笑非笑的邪意。

注一:肉好,隋文帝重铸五株钱,禁止南北朝时所发行的劣币。此钱,“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所以民间称其为肉好。隋唐年间,与绢布同时作为货币通行全国。

注二:此尺为汉尺,每尺约为23。1厘米。

注三:及笄,古时女子十五岁称为及笄之年。

第二章 好好喝水

那个小小少年,眉清目秀,似笑非笑。左手擎着一张跟他差不多高的硬弓,右手两指捏着一根羽箭。看他面貌也就是十岁上下,尚未束发,个子倒是不矮了,清秀的表情下有一种淡淡的貌似矜持实为冷傲的气质。两脚不丁不八的站了,身子挺得就好像一棵尚未参天的劲松。

一个十岁大的孩子拿着一张看上去有些陈旧破损的硬弓,站在官道上拦住七八个正是壮年的汉子,按理说应该很滑稽才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吴来禄,李三福,刘癞子这些人只是感觉到一丝荒谬然后就是震惊,还有那么一点点不能说出来的恐惧。七八个壮汉,恐惧一个十来岁的孩子?

偏生就是这样,所以才显得颇为怪异。

虎豹之子,虽未成纹,已有食牛之气。

吴来禄之所以有些恐惧,是因为他一眼就能认出那张弓的来历。那是开皇年间高祖文皇帝灭南陈的时候,征集全国的工匠精心打造的步弓。当时倾三年之力,也不过制造出几千张而已。别人不认识,他认识。

“少年郎,为何拦住我们的去路?”

吴来禄平静了一下心态问道。

他问的很客气,虽然他心里有些震撼有些恐惧,但他有自信,如果他想击倒那个孩子的话,那孩子连拉弓的机会都没有。当年……算了,当年的事,不过是场噩梦而已。

那少年扬了扬下颌:“非是拦你的路,只是耽搁你们一会儿罢了。前面的路上有水,别溅你们一身。”

吴来禄皱眉,他想不明白的是,铁浮屠既然要做生意去劫那三辆马车,为什么还要派个孩子出来拦着后面的行人?以那伙马贼的手段,难道需要忌讳自己这七八个农夫?忽然灵光一现,吴来禄明白了。

“多谢小哥,我们这就折回去找个客栈住了,明日一早再上路。”

那少年笑了笑,很漂亮,很干净。

“你是一个聪明人呢,我喜欢聪明人。不过……我不喜欢你盯着我的手看,看得出来你认得这弓,所以一定在猜我是不是能拉的开这两石的步弓对吗?你觉得我是在虚张声势,所以并不怎么害怕,可是你偏偏在我这样一个少年面前装得有些害怕,其实,心里在想的是如果你用那根木头棒子打过来,我连开弓的机会都没有,对吗?”

少年自信的笑了笑:“你的肩膀往下沉,脚步一前一后,看你握着那根棒子的姿势,倒更像是握刀。这是标准的大隋府兵临战的戒备姿势,而且,你习惯用左手。”

如妖孽一般,这少年一字一句的点破着吴来禄心里的秘密:“如果你不是府兵派出来的探子,就是逃兵。很显然,后者的可能更大一些。我猜得可对?”

吴来禄的眼神一寒,脸色也变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藏了多年的秘密,竟然会被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一眼看穿。大隋的军律是无情的,逃兵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直接杖死还要祸连家人,他虽然不是什么逃兵但那少年已经猜的差不了不远了,当年他千辛万苦的逃出来,第一次被人猜到了隐藏多年的秘密,所以,他心里起了杀人的念头,虽然,他的对手只是一个孩子。

“别想动手,既然说破,我是不会怕你动手的。”

少年比划了一下吴来禄的身高:“虽然你看起来跟牛一样壮实,但我保证一箭就能射死你,绝对不用第二箭。而且,我射箭的速度绝对比你想象的要快。”

他的笑容很灿烂,带着一点……羞涩?

是呢,自己夸自己的时候,怎么也得表现出些许的不好意思才对吧。

吴来禄脸色有些白,握着木棒的手紧了紧又松开:“这位小哥,我们这就返回去。谢谢,明日晌午之前我们肯定不会往北走。”

说完,他对那少年很郑重其事的抱了抱拳。

刘癞子开始不知道为什么吴来禄对那个少年如此客气,但是他听到那少年说吴来禄是府兵出身之后,心里猛地一颤。大隋的府兵都是军户出身,地位比普通农户要高很多。吴来禄他们家是从别的地方迁来方城村的,才不过四五年的光景。平时就看着那位老太太不像是个农村老妇,神态举止倒是更像大户人家的主母。现在看来,说不定那少年随口说出来的话是真的。

举报一个逃兵,能得到多少赏钱来着?

刘癞子想了想,很头疼。

吴来禄对众人示意了一下,转身准备离开。在他回身的那一刻,眼角的余光看到少年挽着步弓的右手往下垂了下去,似乎没有了戒备。就在这一刻,吴来禄的眼神猛然间变得森寒。他脚下猛地一拧,布鞋的鞋底在官道的地面上发出一声刺耳的摩擦声,脚下爆发出一股炸力,身形如炮弹一样撞向了那少年。

在吴来禄转身冲过去的那一瞬间,他忽然,恍惚的,看到那少年嘴角挑了挑。

已经垂下去的左臂抬起,捏着羽箭的右手放在弓弦上,拉弓,弓如满月,箭出,箭如流星。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只有三米不到,而吴来禄有信心在一息之间以棍横扫砸中那少年的脖子,他强有力的左臂已经举了起来,木棍上扬。

木棍上扬,他的动作就不得不停了下来。

用了不到一息的时间,他完成了上面所说的动作。而那个少年,却射出了一箭。少年射出一箭并没有停止动作,右手抬起,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从背后的箭壶里抽出第二只羽箭,拉弓,瞄准。

第二支箭没有射出去,正对着高举着左臂的吴来禄的咽喉。

哆的一声,第一支羽箭插在吴来禄身后坚实的官道路面上,箭羽还在嗡嗡的颤着,入土三分。

吴来禄下意识的低下头,他看到挂在腰畔的水袋上漏了一个洞,水正潺潺的留下来,第一滴水珠儿恰好落在了他的脚面上。

少年歪了歪头:“你杀过人。”

他说。

“而且,你想杀我。”

少年人很老成的皱眉:“很遗憾,你杀不了我。而且,你已经让我动了杀心。虽然你并不是一个值得我杀的人,不过我真的不介意用你来破了我的杀戒。如果你还想着杀人灭口,我不介意颜射了你。”

十岁少年,说出这翻话来,总是会显得怪异的。

吴来禄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夫,也不仅仅只是个逃兵那么简单。当年大隋南征的时候他不过是个少年郎,比这擎弓的少年也大不了许多。家门惨变,他随着阿娘到了河北投亲却被人拒之门外。又流浪到了塞北,前些年才到了那个叫方城的小村子里定居。他的身世若是被人搜寻出来,那必将又是一场惨祸。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吴来禄不想拿自己的命去赌。

看着吴来禄的神情,少年叹了口气道:“不服气?”

他把手里的弓箭随手放在路边,挽起袖子说道:“来吧,再试试好了。”

吴来禄抬起手,又无力的垂下。

“我想,我知道你是谁了。铁浮屠的少当家,果然年少英雄。”

他咬着牙说了一句,然后扭头就走。

少年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笑了笑:“等一下。”

吴来禄站住,回身问:“还想怎么样?”

少年从腰畔解下来自己的水袋抛给吴来禄:“射破了你一个水袋,赔给你一个。你走了回头路,也算给了我面子。一码归一码,咱俩两不相欠。”

吴来禄伸手把水袋抄住,也不道谢也不说话,将水袋栓在腰畔,大步离去。方城村的汉子们面面相觑,最终还是跟着吴来禄的脚步往回走去。从一路走回到之前路过的那个小村子里到找了个路边的简陋客栈住下来,吴来禄都是一言不发的。刘癞子几次想凑过去问问,看着吴来禄那森寒的眼神他就害怕一直没敢开口。大家默默无语的吃了晚饭,就一头扎进被窝里,都觉得有些无奈有些憋屈,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吴来禄坐在炕边,习惯性的拿起水袋喝水。

水袋不是他的,看着有些脏,但比他原来的那个却精致的多。上等的牛皮水袋,还有些扭扭曲曲的突厥文字。那些突厥文字吴来禄不认识,但有八个大大的汉字他是认识的。这八个字用的是今草字体,笔走龙蛇。

好好喝水,天天尿炕。

这八个字下面还有一行用漂亮的簪花小楷书写的小字,工整而秀丽,倒更像是女子的手笔。

毛爷爷的好孩子——李闲

第三章 怎么能不死

李闲一点儿也不闲,在他那些叔叔伯伯兄长们忙着杀人的时候,他在忙着救人。

把那七八个劳力成功的赶回去之后,李闲笑了笑,靠在那块大石头上从怀里摸出一个布包,揭开来从里面取出半张还热乎的烙饼大口大口的吃起来。这伙劳力是他今天上午赶回去的第四拨人,加在一起,也算有三十几条人命被他救了下来。他不想知道前面官道转过弯去的那片林子边上如今已经死了多少人,他只是不想让那些无辜的百姓死的不值。

那些叔叔伯伯哥哥们干活儿很麻利,但今天速度有点慢应该是点子扎手,李闲没打算过去帮忙,而是等着那支报信的穿云箭飞起来然后跑路。

那三辆马车上并不是什么官宦人家的家眷,他们手上染的血比谁都多。既然虎贲大将军罗艺能把人从塞北放进来,他们就能把人留在这里永远也回不去。对于虎贲大将军的手段,李闲很厌恶。

要知道的是,马贼铁浮屠好像一直在跟虎贲大将军作对。

虎贲大将军其实不过是幽州一带百姓对罗艺的尊称,李闲知道,此时的罗艺还是虎贲郎将,离着正三品的大将军还差着一个档次呢。不过朝廷里也好,百姓也好,包括长城北面那些突厥人,奚人,契丹人都一样,没人不认为罗艺这个人就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大将军。能在突厥单于屁股上捅一刀的人,无论如何都称得上是个英雄。尤其是,如果捅了单于屁股一刀的代价是身上被扎满几十支狼牙箭的话,这英雄并不是谁都能当得起的。

但是,罗艺并不像百姓们心里那样如长城般纯粹。

但凡心里长了一丛叫做野心的草,谁都不会再纯粹了。

罗艺是用刀的,李闲撇了撇嘴,当初一个使不起槊的穷苦小子,谁能想到竟然有一天会成为涿郡方圆数百里站得最高的那个人?

李闲的刀用的一般,更不会用槊,他喜欢弓箭。

一个十岁的孩子,练过几年刀,在箭术上也下过些苦功,但他不屑于用罗艺当做奋斗目标。那一年,罗艺带着三百大隋精锐府兵杀入突厥军阵,陌刀染血上百人,身披数十箭,在千军万马之中一刀伤了突厥单于,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很多人还会津津有味的谈起,而他呢,不过是个马贼堆里的小小马贼罢了。李闲其实也觉得这样对比很不公平,用罗艺来和自己比……太委屈了自己呢。不管怎么说,有个养活了大隋皇帝的老尼姑临死前信誓旦旦的说,李闲是真龙转世。

官道上变得越发的冷清了,李闲吃完了半张烙饼,视线里还是一个人影都没有。但是他并不打算就这么离开,因为他的任务并不是拦截无辜百姓,那不过是他的业余爱好罢了。他自己申请的任务是,拦截和马车里那些王八羔子勾结起来狼狈为奸的人。

前几日那些人进霸州的时候是一队大隋骑兵护送着进去的,据说保护的是博陵崔家的人。霸州虽然名为州,但其实不过是个县。霸州县令姓崔,名为崔晨,字元谋。毫无疑问,他也出自博陵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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