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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部分

你在高原 张炜-第158部分

小说: 你在高原 张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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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的惬意。有时候随便什么东西就可以把我吸引住,让我在那里停留片刻。我常常一抬头发觉自己走错了方位,然后再赶紧折回。好在我出来得早,还不至于耽搁很久。如今街巷上摆摊的人越来越多,也不知从哪儿涌出那么多稀奇古怪的商品。

我在一个摊位上站定,因为这儿有个满脸横肉的人正在摆弄一大堆望远镜。大大小小的望远镜,单筒的,双筒的,带支架的。有的小如拇指,有的则像门大炮。这么多望远镜究竟要做什么用?我拿起一个试一试,怎么调弄还是两眼昏花。这些看起来十分精巧但却不怎么中用的玩艺儿大部分是从海外弄来的。这年头啊,不要说别的,单是望远镜就这么五花八门,看得人眼花缭乱。我问卖主:

“有人买吗?”

“怎么没有?我两天就能销出这么多。”

我感到惊讶。我问那些人买望远镜做什么用?他斜楞着眼,好像觉得我提出了一个真正愚蠢的问题。他不回答。但我自己琢磨出来了。我记起在剧场看演出时,很多人都带着望远镜。我明白了。

刚离开他的摊子我又记起:有一次我们所在的一个街道派出所逮到了一个家伙,从他那里搜出了很多望远镜。这家伙用望远镜在中午和晚上窥视别人的寝室。我吸了一口冷气。但愿这些买望远镜的人不要学他。

烤地瓜的炉子支在街道两旁,煤烟混合着熟地瓜香喷喷的味道,妙极了。这个城市里有多少人在吃烤地瓜啊。梅子最喜欢吃,我就不太喜欢。人的味觉真是不同啊。书摊更多,每个书摊跟前我都要停留四五分钟。书籍无论如何对我还是有吸引力的。尽管我无数次地失望,也还是在书摊跟前徘徊。我发现所有的书都印得花花绿绿,几乎半数以上的封面都印了一个光膀子的女人:即便是高雅的名著,封面上也少不了一个裸妇。这些书摊不仅摆在地上,而且还发展到空中——每个书摊上方都拉了几条塑料绳,上面悬着一串串彩色的封面、招贴、卡片和杂志等。要串书摊,就要在那些*的图画下面钻来钻去。记忆当中,不久前,大约是一年以前吧,街道上好像还没有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男人或女人,也没有这么嘈杂。正看杂志,一种奇特的声音顺着北风飘来,那是一种非常刺激的音乐。

我走过去,直钻到了密密的人群中才看清,有三五个流浪汉给围在当中:其中一个老者半跪在那儿,他的一条腿有毛病;老人在吹一个小唢呐。其余的人有的在拉二胡、敲木板,有的专心击打一枚铜铃,有的正弹奏一个杆子很长的叫不上名字的琴。音乐节奏感很强,却不怎么合调。他们或低头锁目,或瞪着大眼不顾一切地演奏。看得出那个老者已忘记了一切,全身都随着音乐的节拍摇摆、颤抖,腮帮鼓得很大。他的旁边堆了一块白布,四角用石块压住。人群中不断有人往白布上扔一点纸币或硬币。

这个场面何等熟悉。记得在国外街头,那些流浪者当中就有好多这样的人,他们是街头艺术家,也是乞讨者。他们的身边有一个向上仰起的礼帽,等着你掏出一点点钱币投进去。

《你在高原》  第三部分 曙光与暮色(26)

外国有的,中国迟早都会有。

再往前走,又有一些类似的流浪汉:单独的、成帮成群的,许多人竟然都操着一个乐器。他们面色古怪,比一般市民的脸色要红,只不过鼻子两侧多了一点污垢而已。衣衫不整,可是潇洒自如。我记得平原和山区那些匆匆赶路的流浪汉也有这样一副神气。不过他们手里大多没有一件乐器。看来流浪汉要取得进城的资格,最好先学会一两样乐器。这就是一座城市里崭新的流浪风气。

城市的风气一时一变,要追逐是很难的。比如说前一段,这儿的流氓时兴用刮胡刀割女人的裤子。他们技艺之高超,令人瞠目:利利落落地把一条新裤子割开,受害者却毫无察觉。她们从公共汽车或商店里走出,觉得凉风习习,一摸才知道裤子破了。风气往往是模仿的结果,它与时代精神并无关系。这就像我们看到的那些没有标点的语言、稀奇古怪的诗、闭着眼睛唱歌的歌手、骑着摩托狂奔的少年、如痴如醉的字画贩子和足球迷一样,都是模仿的产物。



想到字画贩子我就一阵紧张。近来小冷一提起那几只虾就要皱眉。有一次她在我耳旁说:“知道吗?再不赶紧出手要出大事了!”我问怎么了?她说那个斜眼弟弟的朋友中有个不三不四的家伙走漏了风声,有人正逼他把这幅画交出来,还说是“老大”等用。

“谁是老大?”

“老大就是‘鳗鱼’,他是那一帮的头儿,说一不二。我弟弟不知道朋友中有一个鳗鱼的耳目,这下可好了,我爸我妈吓得哀求孩子,说快把画交出去算了。最后鳗鱼也会给一点钱,那不过是做做样子。你以为他会给好多钱吗?连一万块也不会给。他们吓唬我弟弟:再不交出来,老大就要‘数点’了。”

“‘数点’是什么意思?”

“‘数点’就是给你写下一个日子、一段时间。比如说给你一天时间、两天时间,十二小时或二十四小时,这全要看他们高兴怎样。他们会告诉你:‘过了一点’、‘过了两点’。你说急人不急人?”

我明白了。我突然想起了那个叫“鳗鱼”的人!我说:“那不过是一些社会渣滓,那个‘鳗鱼’我以前听说过,好像还在一个人那儿见过。他看上去倒不怎么凶。我记得这人矮个子,黄瘦,像是缺少营养似的……”

小冷吸着冷气说:“是呀,就是呀!”

她不断催促我快找聂老,说这幅画只要经过了鉴别,是真的,那就赶紧出手了。东西不在手里谁也不怕。我在这段时间看着这个鼻梁尖尖、眼睛圆圆的女人,觉得她也像个要钱不要命的主儿。

后来我发现,不仅是小冷,就是静思庵主也不像我原来以为的那样老实和怯懦,甚至也不是一个话语迟滞的人。我好几次见他悄悄走入四合院,走入小冷的耳房里,两个人咕哝半天。小冷见瞒不了我,就把我叫到一起商量了。原来他们合计的仍然是那幅画的事。小冷说:“有光认识很多字画贩子。”

我说:“那些人很多,他们平常就在路边上摆摊;当然,最好的货色他们都不带到那里去。”

静思庵主点点头:“他们在那里寻买主和卖主。他们当中就有大贩子的侦察兵。一旦有了大生意,觉得有油水,再约个地点给你真家伙看。他们跟走私的连成一个网。像小冷这幅画,如果是真品,就非得跟大贩子打上交道不可。”说到这儿他又摇头,“路边上那些家伙,靠不住的。”

《你在高原》  第三部分 曙光与暮色(27)

小冷不停地叹息。我第一次见她愁成这样。我故意说:“算了吧,就为了几只虾。”

小冷白我一眼:“看你说的。那是几十万块钱哪!”

我又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小冷不理我了。她只和庵主说话。有光说起话来细声细气。我发现他在她面前真是一副柔软的心肠。我想这个家伙在追逐女人方面可能还是个好手呢。

他们小声说着,我在一旁翻书。突然听到一阵抽泣:小冷抹起了眼睛。男人啊,在女人面前千万不要过分温柔。我走出了屋子。

这天小冷和静思庵主正在屋里,突然黄科长走出了办公室,一出门就大声喊了几句。小冷立刻跑出,然后随他进屋去了。

有光一个人待得不耐烦,就到我这儿来了。他随便翻看桌上的材料,说:“黄老这个人哪,哪里都好,就是心眼太窄了一点。”

我不明白。

“谁跟小冷说话时间长了,他都不高兴。连我都信不过。其实我是什么人他还不知道吗?”

我用询问的目光看着他。

“他什么都不瞒我。有一次和一个什么女人沾了边,结果被西郊的人‘数点’了。”

“‘西郊’是什么?”

有光瞪起了眼睛:“这你还不知道吗?就是城西的一帮家伙。那才叫厉害,动不动就甩刀子。谁得罪了仇人,就暗暗使钱买通他们。前几个月一千块钱一砖头,如今什么都涨价了,听说要三千块钱一砖头呢。”

“‘一砖头’是什么?”

“就是往人身上扔黑石头。”

我目瞪口呆看着他。

“那一次眼看到点了,是我给他解了围!”

“想不到你这么斯文,还有这样的办法。”

有光不好意思,搓搓脸:“这叫以毒攻毒。就像眼前小冷遇到的麻烦一样,那些家伙都是一帮一帮的,你要顶住那一帮,必须去找另一帮。我倒不熟悉他们,‘老猫’熟悉。‘老猫’这个家伙也是一个主儿,他那一帮见了他就像老鼠见了猫。”

接着他告诉我:老猫在一家杂志社工作,是他的好朋友。不过他一般不去惊动老猫。遇到了大事情才拉他出来应急,真管用。

有光得意地笑着。他又一次邀请我有时间到家里去坐坐,说有几个朋友想认识我——我一听慌不迭地摆手:“可别那样,我这人最怕和很多人在一起。”

庵主也摆手:“你放心就是了。我这个人嘛,可能黄老也对你说了,择友甚严。我从来不和乱七八糟的人交往,你去了就知道了。”



不出所料,阳子很快就找到了我工作的地方。他进了这个小院之后,差不多没有打听,直接就奔我的屋子。

他肯定是从小冷那儿知道的。我一声不吭看着他,发现他脸色暗淡,人更瘦了。他低着声音说:又听到有人谈庄周了。我屏住呼吸听着,没有说什么。他只是谈谈而已,没有什么可靠的新消息。“我认出了你/因为看到了你留在路上的足迹/你已经离去/仓皇逃逸的时候/你的脚践踏着我的心房/我的心就好像一条平坦的大道/一直把你送走/永无转来的希望……”

我的目光离开阳子,咕哝了一句:“庄周……”

阳子看我一眼。屋里的空气都凝住了。阳子站起来:“我知道你想躲开所有的人,想自己安静一会儿。可是……”

我一声不吭。我心里明白,我只是不希望有人来打扰。当我再次投身这座熙熙攘攘的城市,就不希望任何人来打扰。我只愿与这座城市相随相依,只想被它裹挟和牵引。当睡梦般的安逸笼罩了我,我才会暂时忘却。嘈杂的市声已不能进入我的内心,它只能触动我的耳膜。而在这个偏僻街巷的四合院里,我只用万分之一的感知力就可以去应付它。窄窄的耳房,世界的角落。它的厚壳之坚硬,足以隔开那些锋利的尖刺。我现在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我什么都不知道。

《你在高原》  第三部分 曙光与暮色(28)

“你一个人躲开了,可是……”

我听不到“可是”,我躲进了一个角落里,我每天都在上班。

令我恐惧的只是埋在胸间的什么,那是一颗种子,或紧紧藏起的一根弦。那儿害怕被震颤,那儿动不动就要渗出一层……我感到一阵战栗。



我们曾经有个真正的角落。

那是海滨平原,那儿有一棵巨大的李子树。李子树下有一个小茅屋。就在那个小茅屋里,我开始长大。我的旁边有满头银发的外祖母和等待丈夫归来的母亲。我就是从那棵大李子树下启程的。父亲从大山里归来了,但这不是什么吉兆。他归来不久外祖母就没有了,接着最可怕的日子来临了。我不得不告别大李子树和小茅屋,告别母亲……一步一步走到了南山。我在莽莽大山里一个人流浪,经历了无数的故事。我就从那时起养成了流浪汉的性格,连最好的朋友也是流浪汉。也许就因为长期生活在那些大山的皱褶里吧,我从很早开始熟悉土地和岩石,迷恋与之有关的一切。

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一本自然地理学家的传记,它吸引我像读小说、读一段段美丽传说那样,读了一本又一本类似的书。这种兴趣一直保持到许多年之后,一直到我幸运地考入了一所地质学院。我不知血液里流淌着什么,长期以来,我总要压抑奔走的渴念和需要——也许只有地质学才会满足这些莫名的欲望吧。

今天我想,肯定就是埋藏在血液中的这些东西,促使我当年选择了地质学。

我的父亲,还有祖父和外祖父,他们尽管各自经历不同,可是都有着南南北北奔走、半生跋涉的历史。作为他们的后代,可能每当面对着一种选择时,他的取舍就会不由自主地与整个家族的传统暗中吻合了。记得每次暑假期间返回故地,我都能够用另一种眼光去回视走过的山岭和平原,能够从地质学的角度去描述它们了。这使我得到了另一种满足,获得了难以言说的幸福。我甚至在父亲当年忍受煎熬的那一座座大山里搭起帐篷,独自度过一个又一个夜晚。我模仿书上所描述的那些地质英雄们,背着背囊打着裹腿,翻山越岭,饥渴疲惫然而兴奋异常。我甚至在入学第一个年头就知道了那个叫李希霍芬的人,他在我眼里简直化为了一个美丽传说。

这个人从一开始就受到地质学的强烈吸引,最初在阿尔卑斯山进行自己的研究,后来又去客尔巴阡山。他第一个提出白云岩是珊瑚形成物。他随一个探险队去了东亚,又去了加利福尼亚,一住就是六年。他一直对火山岩和金矿两者关系的性质感到有趣——而我奔波的那个山区就有全国最大的金矿。我那时随处都效仿李希霍芬,不用说这有多么可笑。李同时还是一个极好的新闻记者,他报道了加利福尼亚的黄金财富。是一种伟大抱负使他来到了中国。他在中国旅行,研究地质构造和地形,准备写一个大部头。后来这部著作差不多占用了他一生的时间,直到逝世还没有完成。这部杰作的第一卷谈中亚山脉的构造及其移动对居民的影响,认为华北的广大沉积物就是大风从草原吹来的尘埃。第二卷研究华北,第三卷研究华南……

大概在整个地质学院中,只有我能够准确周详地叙述李希霍芬的故事。同时使我入迷的还有屈原,我会一口气背诵出他一多半的华丽诗章。入学第二年,我无须古典文学教授的指导就可以磕磕巴巴动手翻译楚辞。不管我做得有多么蹩脚,那种热情和机智还是让很多人感到了惊讶。再后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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