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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部分

恩赐-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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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世的嘴角浮现一丝笑意,他扬扬眉毛对巩志说:“想看可以,叫声‘哥’听听!”

巩志一听这话不做声了,一脸窘迫,低头不语。程世哼了一声,加快了脚步。


“哥,叫你哥还不成么?”巩志迎头追上,程世笑得合不拢嘴,好像占了多大便宜似的,巩志见他的表情,闷声闷气地说:“程世,往后别老让我喊你哥,人家都搞对象的时候,女的管男的叫哥,你老让我叫你算什么事啊?”

“你知道搞对象?你咋知道的?”程世用手指着巩志的脑袋,一脸阴险的目光,“说,你是不是偷偷喜欢谁呢?”

巩志满脸通红,抓了抓脑袋说:“你别瞎说,多丢人啊!”


程世忽然间觉得胸口一阵憋闷,从小到大,巩志什么都和他说,可是最近好像总是有什么事瞒着他一样。问他他总是躲躲闪闪的,程世一想到巩志有东西不和他分享,就觉得心里很不痛快。

“给你!”程世拉住巩志的手,往他的手里塞了一把花生。

巩志低头数了数,又抬起头瞪着大眼看着程世问道:“你哪来的花生?”

“前两天我们家来了亲戚,给捎过来的,我一个人没舍得都吃了,给你留着呢。”

巩志满脸的感动,程世有些不屑,阴阳怪气地说道:“我就是想告诉你,我有什么都和你分享,你也要这样对我。”

“前两天我吃白薯不是给你掰了一半么?”

 “谁说那个呢!”程世跳起来,朝着巩志的脑袋使劲拍了一下,接着说:“那些不算,我说的是你想什么都得和我说,有啥都得告诉我。”

 巩志愣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朝程世尴尬地笑了一下,把花生装进了书包里面的一个小兜里。


厉中信晚上和人出去喝酒,在一家新建成的歌厅里面,几个人定了一个很大的包厢,里面的灯很是花眼。在那里端茶倒水的小姐都是一律的大卷头,艳红的嘴唇,择得只剩下一条线的眉毛,看得厉中信心里甚是腻味。


喝了一些酒,这帮人已经是兴致高昂,在中间的舞池里乱扭着。厉中信一人坐在沙发上,冷眼看着那些官员老板像一群饿狼一样,在小姐身上摸来摸去,他掸了掸手里的烟灰,哼笑了一声。

“小伙子挺有定力啊!”不知什么时候,一个年约40岁的中年人做到厉中信身边,满脸笑容地看着他。

厉中信轻笑了一下,淡淡地说道:“不是有定力,是不感兴趣。”


“哦?还真邪门了,男的对美女没兴趣,我倒是第一次听说。”中年人有些诧异地看着厉中信,这个人虽然只有20岁,可在北京城也算个狠角,要不是给他大哥开车,他也见不到这号人物。

“您没听说的事多了……呵呵……我有洁癖,碰不了那些人。”

中年人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厉中信皱了一下眉头,忽然转过头看着中年人,定定地看了几秒钟,然后问道:“您是不是A中学的校长?”

中年人一愣,尴尬地笑了一下,随即说道:“不是校长,就是后勤部门的主任,挂个号而已,平时也没什么事。”


厉中信点了点头,随即沉默了好长时间,中年人像是想起了什么,拍了自己的腿一下,说道:“对了,下个礼拜学校要开表彰大会,你也派个手下的人去捧个场,前阵子搭那个升国旗的主席台你们那还出了钱的呢!”

厉中信思索了一阵,然后说道:“我想亲自去看看。”

中年人瞪大了眼睛,他没想到厉中信竟然这么给面子。厉中信笑了一下,话锋一转,问道:“能不能把你们学校的广播站撤了?”

这句话表面上是建议,听在耳朵里更像是一个命令。中年人对着厉中信询问的目光,也只好硬着头皮答应。   
 恩赐 暴风骤雨 第三章

一年一度的表彰大会在A中学举行,学校新搭建的主席台显得很是气派,主席台周围插满了五颜六色的小旗子,还有红红的大气球,这是校长忍痛破费了一次。除了一些校领导,企业界人士,只有很少数的学生有资格坐在这里,其他的一些学生都去义务劳动了。


程世拉着巩志在人群里穿梭,给他找了个还算不错的位置,巩志事先带了一个本子,铺在地上就兴致勃勃地坐了上去。程世安顿好他,就跑到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更衣室里面换衣服。更衣室很小,也没有镜子,只有一个大柜子,里面放着一些舞台服。程世从包里拿出一个白色的衬衫,是他从大市场买的。钱是他攒了一年的,偷了家里无数鸡蛋拿到市场去卖,还要保证不被家长发现。


“你不能穿这个!”学校的文艺部主席走了过来,对着程世的衣服指指点点,“这叫怎么回事?舞台下面坐着那么多领导,你能穿得这么不压众么?给我换那边那件深蓝色的学生制服去。”

“我每次上台都穿这个,穿腻了!”程世满脸的不情愿,皱着眉头不愿意动手。


文艺部主席急了,还从来没有学生敢顶撞他呢!他一脚踢在程世的小腿肚上,程世的腿弯了一下,却不敢说什么,只能在心里暗暗叫屈。那时候顶撞老师是要给严厉的处分的,程世可不想落下这么个名声。他也只好在主席盯着的目光下把衬衫脱了下来。

等到主席一走,程世朝着外面的方向啐了一口唾沫,奶奶的,等我毕业了,先灭了你。


他三下五除二地就把身上的那套已经有霉味的衣服脱了,直接套上他的那个白衬衫,下面配得是紧身牛仔裤。这种打扮在学校里是被明显禁止的,牛仔裤刚传入中国不久,还很少有人见到过,最初有人穿在街上,就被人们当成是流氓或者不男不女。可是程世就是觉得它好看,自从上一次他在外校看了一次跳舞的人穿了这条裤子,就觉得非常喜欢。他使用了各种手段,好不容易把这条裤子给骗了过来,借用一天穿着过过瘾。


不知道穿出来啥效果,一想到文艺部主席那张扭曲了的脸,程世的心里就有一种强烈的复仇**,他整理整理衣角,贴身的牛仔裤衬托出**的双腿,白色的衬衫最上面的一个扣子没有扣上,露出挺立的喉结和凸显的锁骨,说不出来的性感。程世微扬了一下嘴唇,信心十足地往主席台走去。


厉中信早就坐在主席台的下面看戏了,他今天倒要见识见识这个整天吵他睡觉的人是何方神圣,他睡觉都睡累了,他竟然还没说累。接过旁边的人递过来的茶水,厉中信尽量让自己保持轻松自然的表情。


随着嘈杂的音响设备传出一阵铿锵有力的前奏,程世迈着轻松的步子走了上来,来到话筒前,程世对着下面的主席台一笑,神态自若地朗读道:“敬爱的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在这个秋风送爽,果实飘香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这样一个喜庆的节日……”


周围安静地出奇,每个人的眼睛都盯着台上自我感觉良好的程世。文艺部长的脸色已经铁青,这明明是街上混混的打扮,竟然带到了这么严肃的场合。这个程世一定要给予严厉的惩罚,到毕业别想登台了,这么任性的学生就应该直接开除。旁边的校长表情也很尴尬,尽管程世在上面谈吐清晰,动作自然,脸上一直带着笑,但是他的这身打扮已经将他好的一面都给抹杀了。


这群人里面,只有厉中信的表情最自然。最初他也是被震到了,不过不是因为程世敢在这种场合穿这种衣服,而是因为程世的那张脸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厉中信足足盯着他看了5分钟都没有回过神。长的太绝了,这是厉中信这段时间脑子里唯一的一个想法。


从来没见过长得这么亮眼的人,用什么词汇都形容不出来他的英俊。厉中信从那一刻开始相信男人也会比女人长得好看,见过这么多柳叶眉,杏花眼,就是没看到过这么有灵气的一双眸子,还有他伪装的正派表情下的那丝邪气。这张脸怎么看都没有任何缺点,不管是单看哪个五官,还是合起来搭配在一起,简直就是一个上帝造出来的极品。


光是外貌这么绝也就算了,这身衣服完完全全将程世的身形衬托了出来。在那堆中年人眼里的流氓印象映入了厉中信眼里完全变成了性感。包裹住的腿细长挺直,没有那个时候学生松松垮垮的校服带来的那种干瘦的印象,程世的身体是成熟的,**的,衬衫下露出来的胸膛也是匀称结实的,厉中信从来没对一个人有过这么好的第一印象。


其下的节目里,还有程世的舞蹈和歌曲,这场晚会在厉中信的眼里已经完全成了程世一个人的表演。巩志在下面也是暗暗竖起大拇指,学生的心理和老师就是完全不一样,他们也喜欢看新潮的打扮。程世在舞台上对着台子下面的巩志微微一笑,看起来很不经意,不过被厉中信收入了眼底。


也许是外貌大大影响了厉中信,他此刻觉得程世的声音也变成了天籁之音,怎么听怎么好听。他微微转了一下头,看到了上个礼拜喝酒的哪个中年人,朝他点头示意。中年人像是明白了什么,立刻走过来和厉中信坐在了一起。


厉中信朝那个人淡淡地说:“昨天我说过的话收回,你们学校的广播站不能撤,还要建的更好,钱我们会出的,扩音设备我们也会提供,就是让这个程世一直当广播员就成了。”

中年人明白了厉中信的意思,敢情厉中信还是个迷恋声音的人。他抬头看了看程世,露出赞许的目光。
 
恩赐 暴风骤雨 第四章

“巩志!”演出一结束,程世像一阵风一样从台子上面跑了下来,直奔到巩志的身边。

看到程世一脸兴奋的表情,巩志心里也高兴起来。程世拉拉自己的衬衫,露出一个明朗的笑容,“咋样,我穿这身?”

“嗯嗯,特好看,倍儿精神!”巩志满脸赞许的表情,使劲点着头。


程世一听巩志这话,脸上都笑成了一朵花。他一抬胳膊,搭在巩志的肩膀上,朝远处走去。一边走还一边说:“要是花的就更好看了,其实我上次看上的是带花纹的,就是忒贵,没舍得买……”


厉中信在后面不经意地朝着程世的背影瞥了一眼,嘴上浮起一抹笑意。这样的身段,实在不适合呆在学校里读书。还不如拉到自己手底下做事,还能天天瞅两眼。厉中信丝毫没对自己产生的这种心理担忧,在他眼里,这不过是有兴趣而已。

程世和巩志乐呵呵地朝校门口走,程世和巩志的高中就隔了一条马路,而且还很窄。巩志笑着把手里的书包递给程世,拍了拍额头说:“对了,忘了告诉你……”


话说到一半,巩志的目光忽然定在一个方向就再也没动。程世意识到他目光的游移,他顺着方向看了过去。对面校门口有一群女生从那里经过,叽叽喳喳的,显得很是热闹。巩志迎到程世有些复杂的目光,赶紧低下了头,没吱声。

“忘了告诉我什么?”程世幽幽地问道。

巩志尴尬地笑了一下,念叨着:“没啥,没啥……”


“什么没啥?”程世一下子吼了出来,他感觉自己胸口有一团火在烧,无从**。面对着巩志的躲躲闪闪,程世急了,拎起巩志的衣领子咬牙切齿地说:“刚才不是说忘了告诉我一件事么?现在马上给我说出来点儿啥,要不咱们没完。”


巩志起初没明白程世为什么这么冲动,后来程世的手越攥越紧,巩志觉得自己快无法呼吸了。他侧了一下头,发现那个身影正在朝这里看。巩志顿时面红耳赤,着急地说:“程世你快放手。”


程世的拳头握得紧紧的,他看到巩志的眼神依旧在游移,不知道为什么,一种酸涩的滋味涌上心头。程世恨恨地甩开他的领子,不忍心下手,真的不忍心下手,看到他那张脸稍微有一点儿难受的表情,程世的动作就进行不下去了。

巩志望着程世大步离去的背影,嘶哑着嗓子喊:“我忘了告诉你我妈买了两个背心,咱俩一个人一个,我妈说你啥时候有空来我家试一下。”


程世没有回头,一个人气冲冲地走在路上,脸色阴沉得吓人。他这个人不论是成绩还是别的方面都很优秀,但就是脾气不好。没事的时候乐呵呵的,脸一红六亲不认,几秒钟前还一脸笑容,几秒钟后就看见他扬起拳头了。如果不是因为高二教学主任是程世的舅舅,程世早就被处分无数次了。

回到班里,程世一**坐在凳子上,用脚踹了一下桌子,桌子执拗执拗往前移了30共分,程世这才趴在桌子上喘着粗气。


教室很小,每个同学的地方都小,只有程世的地方最大。程世的前面后面都是女生,她们宁愿被挤,都喜欢挨着程世坐。这个时候思想保守,但是谁都不是傻子,都明白啥叫好感,程世长得英俊是每个女孩子都心知肚明的,暗地里的争风吃醋肯定是必不可少的。偏偏程世对这些不闻不问,整个人冷感得要命,但是女生们就喜欢他那个劲头儿,虽然话说得不多,程世抽屉里的纸条却是不少。


晚上吃饭时间,巩志在校门口等着程世,林玲从这里经过,看了看巩志,没有说话,只是朝他微微一笑,便被那几个女孩子拉走了。巩志感觉自己的心怦怦跳着,整个人站在门口假装四处张望,都无法派遣内心的悸动。


林玲和巩志高二的时候认识的,起初巩志也没有注意到她。通常一个人在课堂上不经常说话,大家是不容易记住她的。因为课下的交流太少了,尤其是异性之间,到了中学之后,意识到了男女有别,基本上是不说话的。


因为林玲的家是开杂货店的,每次巩志帮着家里买一些家用,总能看到林玲在那里帮忙。林玲家里相对富裕一些,穿得也比别的女生洋气,再加上一张圆润精致的脸,在女生中间显得很出众。巩志是先注意到林玲,后来才发现她和自己一个班的,那个时候还兴奋了好一阵。


林玲的身影已经看不到了,巩志这才意识到程世还没有来。他心里也一直在苦恼这件事情,到底要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程世呢?如果不告诉,程世一旦发现了肯定会生气,他这人最讨厌别人瞒着他一些事情;要是告诉,巩志又怕程世会对他有看法,虽然男生宿舍经常晚上偷偷摸摸议论这件事情,但是程世从来都没在巩志面前提过女生,他怕程世排斥这件事情。

使劲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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