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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部分

幸福回头望-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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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给我的

“不放心的我的话,你可以自己送。”谁会没事偷看小女生的那些肉麻兮兮,悲风伤秋,还牛头不对马嘴的“情书”,难道好日子过腻味了想跟自己的胃过不去?!说着颇为不屑的睨了一眼“我很不放心你”的芦荟,扭头就走。

“别啊,宝兄弟的人品我还能不信嘛~~~”芦荟腆着脸媚笑,那“八面玲珑”的做派,将正在全国热播的“红楼梦”里头“机关算尽”的王熙凤演得惟妙惟肖。看她态度尚算诚恳,那我也就“受人之托,便忠人之事”吧。将手里大红色的布包卷了卷,用书遮掉了上面歪七扭八的文字和图案,打算当一回无良的“月老”。

芦荟及其“闺房密友”们感激涕零,齐声祝愿我在这次的英语笔试和英语口语考试中能够顺利过关。我牙龈疼的望着撒丫子跑路的芦荟等人,无奈的摇了摇头,“上辈子我一定是掘了芦荟家的祖坟了。”这辈子这么折腾我脆弱的神经末梢。

“葛大勇!你有没有一点集体荣誉感!千钧重担压下来,你却只想当个逃兵!我果然不能把过多的希望值寄托在你身上!”刚送走了让我难堪的芦荟,又来了个我更惹不起的“美少女”顾玲玲。当年圣保罗欢迎舞会上的一战成名,让顾玲玲对我的“能力”大为改观。从此坚定葛大勇除了长得上相外,肚子里还是有点墨水儿的,就是生性太懒惰,不负责任,没有集体荣誉感,等等,等等,这就是如今顾玲玲对如今的我最直接评价。

“顾学姐,不是我不想参加岁末的文艺汇演,实在是我的学习任务太重了,那个李固爷爷两只眼睛都盯着我的成绩单~~~”我无奈的搂着手里并不算厚实的书本,望着眼前出落的越发冷艳高贵的顾玲玲学姐。周围路过的男同学无不投来艳羡嫉妒的目光,能被艺术系的校花追着跑,那是天大的荣幸。

“不知道该怎么说你才好,明明是挺聪明的脑袋瓜子,怎么就栽在这英语上了!”顾玲玲恨铁不成钢的瞪了我一眼,惹得路过的男生一阵脸红,逃也似的跑了。饱受“艳福”荼毒的我,不知道该感到荣幸还是愧疚,上辈子咱就是一文科白痴,这辈子虽说选了文科,也充分发挥自己无与伦比的语言天赋,可就在这国际运用最广泛的语系上栽了个大跟头。

“这次就算了,回去好好复习,不要临了回家还带两个大红灯亮回去过年。”顾玲玲板着娇好的面容做灭绝师太状,让我头皮一阵阵的发怵。知道这次不用被提溜上舞台表演,我立马感激得像只青涩的小黄瓜一样,一个劲的点头称“是”。

顾玲玲见过态度端正,严厉的脸谱终于有些松动,却任不忘敲打敲打我说道,“但是明年的新生欢迎会你一定得参加,要为新来的同学带头做好榜样!不要辜负了李固爷爷对你的栽培。”

“是!是!是!一定不会让顾学姐失望!”点头哈腰、毕恭毕敬的站到道路的边边上,让顾玲玲大姐大和一众高傲的知识气质型“美少女”先行通过。偷偷摸掉额头渗出的薄汗,无奈的叹息,想想当年就为了一只钢笔将自己卖给李固爷爷着实亏大发了,李熙卿一语成谶啊!

自从顺利结束香港之行之后,我便成了李固爷爷的御用“吉祥大熊猫”,每有出国访问的机会,李固爷爷总不忘带上我。虽然不会涉及到政治大事,却也总免不了上台表演个节目,给外国某某权威带个红领巾,献个小红花什么的。所以我这张脸在国内国外也算是有点小名气,现在的地位几乎等同于有两只黑眼圈的国宝大熊猫。

“玲玲,他就是葛大勇?相貌倒也算周正,带出国门不算丢国人的脸面。”顾玲玲身旁带着眼镜的A女生严谨的推了推眼眶说道。

“只观相貌,失之偏颇。国际通用语言前后两次不及格,难怪李外交部长如此重视了。玲玲你要多多督促他才行,现在的小青年就只知道玩,没几个把心思放在工作学习和社会建设上的。太缺乏责任心!”满脑子“批判”意识的B女生那股子严厉的语气,让我胆寒。果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跟在顾玲玲身旁的女生都是些“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进步青年。

“大勇生性随和,有些小孩儿贪玩的心态,人还是相当聪明的,可塑性很强。最重要的是,态度端正,听得进别人的劝告。”看到顾玲玲对自己的回护,心中颇为感动:再怎么说咱们也是曾经并肩作战的“阶级兄弟”。目送着顾玲玲一行淹没在白茫茫的树丛间,我紧了紧脖子上的围巾,大步流星的向校外走去。

李家人信守承诺,成为1980年改革开放第一个向中国大陆经济开发区投资的外商。而李熙卿也在同一年怀揣着工商管理学和涉外经济学两门硕士学位,来到大陆开创事业。事业伊始的艰辛和忙碌,让我们难得有一次见面的机会。直到去年,李氏集团在中国开发区的深圳和珠海遍地开花,李熙卿的触角甚至伸到了中国大陆的首都。

于是一年之中有了四五个月相守的时间,为了方便大家的生活,李熙卿在学校外面买了一套120平方的小公寓,算是我们临时的“家”。接近寒假,我忙着考试,李熙卿也忙着首都工作的收尾。事情比较繁杂,我帮不上忙,他却总在晚饭前赶到“家”,将晚餐准备好,等我一起吃晚饭。

原本以为如李熙卿这般人物,应该是向往“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恣意生活,然而相处的时间越久才渐渐发现,其实他是最适合居家过日子的男人,懂温柔,懂赚钱,也懂得忍耐和宽容。年近三十是男人精力最为旺盛的时候,然而我们时常相拥到天明,却一次事也没做过,因为他说过,“我等你到十八岁。”看似打破一切规则制度的桀骜人物,其实骨子里依然信奉“礼不可僭越”的古老信条。

“我回来了!”打开公寓的门,一股热浪带着米饭的香甜迎面扑来。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空间相较于李熙卿家的欧式洋楼要寒酸的多,比起我家去年刚刚落成的小楼房也算是比较艰苦朴素了。可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地方却充满让人安心的“家”的气息,客厅里黑白电视机是我跟李熙卿逛遍首都电器店买的,饭桌上的桌布是我跟李熙卿一起挑选的,就连锅碗瓢盆也是我们一起置办的。

将手里的书本和包裹甩到沙发上,拔腿就往厨房间冲。却在厨房间的门口被眼前的一幕深深震撼,我傻愣愣的站着那里,希望永远沉溺在这一分的这一秒里。一如当年从月下竹影里走出来那一瞬间的孤冷,只是颀长精瘦的身上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花边围裙,让他整个人焕发出令人炫目的柔和。

此时的李熙卿正提起汤勺,眯着眼睛,细细品尝刚刚勾芡的浓汤。腾起的白色雾气模糊了他棱角分明的深色轮廓,带着点点的温馨与柔情,这幅画面暖得让人不知不觉间悄悄融化。

“傻站在那里干什么,把手洗洗,准备吃饭。”李熙卿抿了抿嘴唇上的汤汁,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对站在厨房门口充当木桩的我命令道。晃过神来的我撇了撇嘴,心不甘情不愿的走进卫生间。

然而就在我转身的瞬间,眼角的余光似乎看到李熙卿嘴边露出一丝阴谋得逞的微笑。我迅速扭过头,狐疑的看着李熙卿从容淡定的搅和着手里香气四溢的浓汤,“难道我饿得眼睛发花了?”我困惑的揉了揉眼睛,快速走进卫生间。

我记得十二年前,在分别的前夕,李熙卿曾经跟我说过这样的话,“永远不要让自己饿着,否则就会很危险”。至今我也没搞明白,这个“很危险”是什么意思,是说饥饿对我的身体造成危害呢,还是有古怪灵异的事情发生?尽管没弄明白李熙卿话里头的意思,可我清楚的记得他当时担忧的神情。

三年后再见面,李熙卿的厨艺让我惊艳。是不是也是出于这个原因,李熙卿才跟阿德老爷子学了这一手好厨艺呢?我美滋滋的想着。青梅竹马的恋情什么都好,就是有一样让我气闷。太过强势的李熙卿永远把我当成六岁的宝宝,说话时的语气一如当年。这也是我一直期盼着十八岁到来的主要原因之一,至于原因之二嘛,我贼兮兮的摩挲着毛茸茸的下巴,望着镜子里头俊俏的后生。

脱去六岁时粉嘟嘟的奶娃样,十七岁的我已经是少年郎的模样。一米七四的个头不算高但也绝对不侏儒。曾经软乎乎的肥肉变成了紧致结实的肌肉,薄薄的覆盖在修长的骨骼上到也显出几分不可小觑的力道。皮肤褪去孩童时期的白皙剔透,变得紧致更富有弹性。虽没有李熙卿那一身令人艳羡的古铜色,至少奶白色也是健康肌肤的一种。

从小我就对自己的头发相当满意:乌黑发亮,像小动物的毛皮一样柔软丝滑。可随着年龄的增长,这原本最喜欢的,却变成最令我头疼的。我一直认为像小陶秘书那一头刚直的寸板头才是硬汉男人的象征,再不济至少也得像李熙卿那样的,一根根粗硬个性。

反观自己的头发,还是和小时候一样:乌黑发亮,像小动物的毛发一样柔软丝滑。只不过这样的赞美之词用在成年男人身上时,就多少带了些贬义。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好,我不喜欢的,李熙卿当个宝。

快速的洗完手,摸了把脸之后,用水将贴在额头上软趴趴的刘海打湿,使劲向后脑勺撸了撸。效果自然没有二十一世纪的定型啫喱来的好,但至少让我略显秀丽的脸颊变得稍微刚毅了点。更多的继承了母亲的容貌特征,让我的眼睛大了点,睫毛稍稍长了点,嘴唇略微薄了点,总得加起来还算得上是一个相当俊俏的小后生。我庆幸现在还不流行“小白脸”这种有损人格的国骂。

“好香~~~,是回锅肉!”刚走进客厅,就被桌子上一盘热气腾腾的回锅肉给勾去了魂。这是一道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回锅肉,可架不住李熙卿有高超的火候掌握技术,他能将薄薄的片肉做到肥而不腻,香嫩可口。如果火太大,肉老了就会沾牙缝。要是火小了,油脂下不来就容易腻。这不老也不肥,就是回锅肉的经典了,当然也是最下饭的一道家常菜。

“怎么老是把头发弄得湿漉漉的,还不过来!”李熙卿端着两碗米饭刚走出厨房间就看到我伸长筷子专挑半精半肥的肉吃,于是又折进卫生间拿了一块干净的毛巾,将我摁倒在沙发上一阵扑腾,直到把我的头发揉成了鸡窝头才堪堪罢手。然后微微并拢五指,耐心的一点点将凌乱的头发理顺。感觉头皮上的酥痒,我放弃抵抗,眯起眼睛像只餍足的猫儿一样任由施为。

“这是什么?”李熙卿的目光瞄到沙发上那一抹恶俗的大红色拎包,一向缺乏好奇心的李熙卿今天破天荒好心情的将装有情书的拎包从我的书本下抽出。我懒懒的扭过头,就看到李熙卿正嫌恶的看着拎包上拙劣的“荷塘月色”。我一骨碌爬起身,就去抢李熙卿手里的包裹,“这是芦荟的东西!”动了她的东西,我就等着被她烦死吧。

“芦荟的东西?你很紧张?”李熙卿笑得很阴沉,钢筋铁骨般的五指紧紧的捏着包裹,发出“咔咔”硬纸信笺打褶皱的声响。看着李熙卿危险的眼神,我有些怀疑眼前无所不能的男人是不是吃醋了?

“是芦荟的东西,但这不是给我的。”我盘坐在沙发上,“坦然”面对李熙卿“春风化雨”的眼神。李熙卿满意的揉了揉我的头发,我不禁长长的吁了口气,暗暗发誓以后远离芦荟,就是远离危险。可就在我以为这个指甲壳般大小的误会解除时,李熙卿一股脑的将拎包里所有的东西全倒在茶几上。

看着李熙卿修长的手指一张张的拨着信笺,我心里突然不是个滋味。喜欢一个人的心情比当年在院子里跟葛援朝小叔叔讨论的还要复杂,还要多变。如果看到别人送我东西,李熙卿不介意,我一定非常的不舒服。可要是介意了,还非常介意,却有种不被信任的窝心。也许这就是因为太喜欢,不想失去,所以才总是患得患失的吧。



107、一个半的愿望

“瞎想些什么!不要把这些东西交到王雄手里。”李熙卿拍了拍我无精打采的脑袋,语气中透着淡淡的愉悦。

我疑惑的抬起头,心中惊讶:李熙卿怎么知道这是给王雄的?毕竟这些是八十年代的学生写给老师爱慕的信笺,所以都非常的隐晦。除了芦荟这个异类,大大方方的在信封上写着:国际关系学院,王老师亲启,落款:艺术学院民族舞蹈系871班。

“要是写给宝宝的情书,宝宝敢带回来吗?”李熙卿戏谑的瞄了我一眼,让我的脸“刷”的红烧云。凭我这副上好的皮囊,说从未收到过爱慕的情书,那是矫情。可我每次收到小女生红着脸递过来香喷喷的信笺时,都有种做贼被窥视的心虚。明明自己也没那意思,却偏偏感到莫名的心慌外加内疚。

“我有过跟宝宝一样的心情。”李熙卿将茶几上的信笺一张张的捡起来,重新塞进大红色的拎包里。我惊愕的盯着李熙卿温柔的侧脸,看着他幽暗的眸子里闪过点点的晶亮,“心慌是担心将来宝宝误会,内疚是因为聚少离多,最重要的是——”李熙卿顿住手里的动作,缓缓的转过头不安的望着我,第一次我在强悍如斯的李熙卿的脸上看到忐忑的神情。

“最重要的是,我比宝宝年长了一轮。”李熙卿缓缓的将红色的小拎包收口,重新放到茶几上。看着李熙卿缓慢轻柔的动作,胸口不禁泛起了几缕忧伤。原来担心年龄鸿沟的不单单只有我自己,“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的遗憾也许是世间最残酷的距离,可是!

“你会介意吗?”我笑得很自信,如果介意,他又何必等我整整十二年,人生有几个十二年可以用来挥霍。

“多问!”李熙卿一把揽过我的脖子,一双大手在我脑门上一通蹂躏,再一次将我的头发弄得乱糟糟的才肯罢手。

“打个商量,不要叫我‘宝宝’。”这名字与我的形象严重失调。而且被李熙卿温柔的叫着,总感觉自己比他矮了半截。

“等你十八岁以后再说。”李熙卿不容辩驳的一口回绝我的提议,然后站起身慢条斯理的将身上的围裙解下,折叠好放进厨柜里。我急忙从沙发上坐起,两手齐用将凌乱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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