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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昏君本纪-第111部分

小说: 昏君本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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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么窄,这么长的暗道,当初,我前辈师父是如何,把连大侠给,拖进绝谷的?”夜合欢几个字一顿,惟恐别人听不懂他的意思。

“这还不简单,”顽仙得意地笑出来,“把他绑在树杈上,跟死尸似地,用绳子拖就成了!啊!”

于是,形势彻底颠覆。

于是,一年半前连之寒被顽仙追着认徒的场景,如今愣是变成,顽仙被连之寒追杀的场面。

于是,夜合欢几人,就站在阳光朗朗之下,绿草郁郁之中,开心地看着,一个童颜鹤发的老头,与一个一身黑衣的暴龙,一前一后,消失在深碧色的隐隐青谷之中……

卷四 第一七二章 路遇

“老头子刚才说的话,你们是不是没听到?”

走在幽静山谷中,踏着青翠的碧绿,夜合欢突然问寒天几个,静湖同学请排除在外,因为他又痴呆了。

“说话?没听到啊,我还想问你怎么不问他静湖的事呢!”寒天以为他忘了呢,听他这么说才放了心。

“他和你说什么了?”依羚追问。

“哦,难道我遇到传说中的传音入密了?顽仙,还是挺厉害的。”夜合欢咂舌笑。

“一线传音,自然必须有高深的内力才能发出,何大,能当顽仙的徒弟,不知多少人梦寐以求,就算您当不了,咱往回走,有他护着也容易些,您干吗把人赶走?”黄花相当不解何大的做法。

“啧,小黄你觉得,死老头那样的人,会老老实实给咱们当保镖?搞不好本来没事也整出事了,况且,那个裕牧,可是他正儿八经的徒弟。”

夜合欢摇头,他可不以为,把顽仙留在身边是个明智之举。

若可能,他倒想留连大侠当炮灰,可惜,摆脱顽仙就必须放弃连之寒,就这么简单。

“欢欢说的对,”寒天美人一向全力支持他相公,“那老头不象个好东西。”

呃,夜合欢被他家美人的盲目崇拜汗了一下,不过,这么信着自己的寒天,真可爱。

“那一线传音的音调跟太监似地,老头说,当时用那件娲族神器给他解的咒,就重复一次好了,其实我觉得,他这样,也蛮乖的,哈?黄花。”

“噢,啊?”黄花被他何大诡秘的眼神盯得发憷,“他怎样与我有甚关系,真是。”

“哦~是没甚啊,所以呢,他没恢复神智之前,还是你照顾着他吧。”

黄花反抗:“凭啥总是我,这既有他亲弟弟,又有矣古族的大夫,何大你不好总这么偏心的。”

“啧,黄花你这是公然抗旨的意思是不是?”夜合欢浅笑。

抬眼看了看前方,虽说朝凤山在三国交界,四季气候不明显,但草木毕竟没有雨林那么茂盛,走在谷底,倒是气候宜人的。

“属下不敢。”黄花咬牙,当皇帝的都这么没有人性。

“哦?那你就是愿意照顾静湖了?”

“愿意。”

黄花从牙缝里哼出来的声音,让夜合欢笑得眉头都弯了,“那就好”。

“欢欢,”炙焰寒天才不管谁照顾他哥,他关心的是另一件事,“可当时给静湖解咒的印魂诀,被那死女人用了,那往后静湖就这个烦人样子了?”

“死妖怪,就是我用了怎么了?你能把我怎么的?”依羚不忿。

“呵,烦的又不是你,你怕什么?放心,自由解决的法子,不过是多等些日子罢了。”夜合欢拍拍寒天肩头,安慰道。

五人一狗,走出山谷的时候,已是傍晚时分了。

而距离有凉国最近的居山镇,却还有一段林间山道。

此山道虽是两镇之间的管道,却因时辰已晚,加之此路段一直不大太平,是以,连个樵夫都没有。

五人对此地自然很陌生,只知道走过这条山道,就到了镇子,所以对周围环境也不在意。

一路行来,夜合欢甚至有看风景的心情。

“依羚,你们矣古族距离此处很近吧?”夜合欢沉吟半天,终是开口。

依羚自然是心窍玲珑,一下就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不由脸色微白,“近怎么了?”

“笨女人,近自然是让你赶紧滚回族里去的意思。”寒天半分好脸色也不会给这女人。

“寒天,”看小女孩苍白的脸色,夜合欢心下不忍,口气越发温和,“依侬想必已经回族里去了,可她不知道你现在没事,恐怕正难过,我觉得你为了你姐姐,你也该先回族里。”

“夜合欢,你这是嫌弃我了?在谷底我救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一出来一定会赶走我,但我没想到,你居然会这么快就赶我……我,我哪里不好了?我,我帮你采药,帮你熬药,帮你做饭……夜合欢,你无情无义,你,混蛋!”

依羚越说越委屈,清脆的声音越说越哽咽,眼见着眼圈就泛了红。

“呃……这……”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夜合欢挫败地抚额,无情无义不算,连混蛋都出来了。

“哼!”带着杀气的冷哼声,从夜合欢耳边传来,寒天一双魅人的红眼,锐利地剜了依羚一眼,然后就盯着某欢不放。

小鸡,亲爱的,俺真没招惹她!夜合欢在红瞳的扫射下,想起小老婆条约,心头皮不禁发麻,小鸡要是点爆了,真会切了他,他一点都不带怀疑的。

于是,也就是这一瞬间,本对什么弯月刀法毫无兴趣的合欢皇帝,立下了今后勤学苦练的誓言——

不求独步天下,但求在小鸡美人手里,保住他的小合欢就成。

“何大,啧,依羚为了你, 不,为了我们呢,也确实辛苦良多,你就这样赶人家走,也未免有些忘恩负义,这山高水远的,一个小姑娘家,啧,传出去,也有点那啥,影响你的威仪,呵,进而……。”黄花幸灾乐祸。

“进而影响整个大夜国,是不是?黄花啊,我怎么越来越发觉,你实在是个人才呢?”夜合欢看着黄花,笑得阴森森。

“呵,那啥,属下啥也没说,您啥也没听到哈,幻觉,幻觉。”何大一牛眼扫过来,黄花缩了下肩膀,扭头看风景吧我。

黄花这么一打岔,夜合欢还真无法再说赶人的话,确实,把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扔到深山老林,还长得这么水灵,万一遇到点啥,他心里也说不过去。

无奈,只得对依羚说:“刚才的话,是我欠考虑了,别见怪,如今我们刚回来,很有事都不清楚,待了解后,再作打算吧。”

依羚达到留下来的目的,虽然是暂时的,但自觉也算抓到了夜合欢的弱点,得了便宜就不多话,乖乖点头。

“嗤!”寒天打鼻孔里鄙视了他相公,扔给依羚一个血淋淋的眼刀,甩开夜合欢拉扯的手,前头开路去了。

夜合欢怎舍得他家美人落单,紧跟几步赶上去舔巴。

麒麟犬驮着它主子顺来的家当,屁颠屁颠跟在两口子身后。

自从黄花领了他何大照顾静湖公子的旨,黄花就想出个精明万分的法子,用傻子自个的腰带,捆住傻子的手,另一头掌握在黄花大爷的手心,这样,那傻子就怎么也走不丢。

见依羚被你那个无良的何大抛弃,黄花就及时发挥了属下忠心的功能,絮絮叨叨开解人家依羚。

具体开解的什么,那只有依羚和他自己知道。

而据后来依羚偶尔不同寻常的举止,夜合欢认为,与黄花在其中‘开解’那些话,有非同一般的关联。

夕阳西下的时候,点点橘黄的光线透过稀疏的枝叶,投射在身边人脸上、发上、身上,又让人炫目的美。

夜合欢与炙焰寒天并排而行,两人间一句话没有,却在偶尔对视的眼光中,有旁人看不见的情丝流露。

“寒天,”伸手把身边人细软的发丝捋到耳后,夜合欢柔声低语,“既然到了凉,咱们就暂时不回去吧,你可有想去的地方?”

“蠢蛋,我能去哪儿?难道你想打发走我,跑去找女人?!嗯?”白皙的五指在某欢腰侧一抓,红眼往身后依羚的方向一瞥,意有所指。

夜合欢苦笑,算是被寒天抓到把柄了,“没有的事,寒天,你知道,就算你想走,我也不会放你走,放你走一次就足够,我是想说,若有你想去的地方,我陪你一起。”

“欢欢,你是个蠢猪。”炙焰寒天很肯定的一句话,严重打击了貌似表白的某欢。

刚要不顾场合,不顾地点,压倒美人,来个嘴对嘴的教育,‘嚯!’麒麟犬突然轻吼一声,提起一只毛爪子就挠夜合欢的脚跟。

“咦?”寒天也顿住脚,侧耳凝听。

“怎么了?”夜合欢也竖起耳朵,可惜,他耳朵里除了风动树梢声,鸟鸣兽嘶声,别的啥也没听见。

黄花也赶上来,面色也严肃起来,“何大,前边似乎有打斗声。”

“对。”寒天肯定地点头,“人数不少。”

“这是唯一一条去居山镇的路,我们小心点。”夜合欢皱眉,有没有那么倒霉,一出来就招惹是非。

几个人中,夜合欢算是武功最差的一个,甚至大黄也比他强。

但其实,经过连之寒一番折腾,那一只存在体内的莫名内力,却都已经被他吸收了。

加之那日好奇耍那弯月刀,寒天觉得他耍得很有前途,硬逼着他练,差得只是熟练程度而已。

此时虽不如其余人,但也能算上个三流高手了,这话是黄花鼓励他何大的原话。

五人一狗悄无声息,不过半盏茶工夫,就掩到打斗现场。

场中东倒西歪几辆马车,散落数个樟木箱子,地上横七竖八躺倒数人,死的死,伤的伤。

数个**角色手拎大刀,众星拱月般围着一个人,一个面目阴柔,连带煞气的男人。

一袭银衫,黑发如瀑,肤如凝脂,明眸善睐。

虽比不过炙焰寒天的美艳,比不过澜听雨的素淡,也比不过巫龙吟的清冷。

却在眸光流转间,有与众不同的空灵感,与满脸煞气融在一起,就有仙与魔般的矛盾。

总的来说,绝对是水当当大美男一枚。

而夜合欢关注的,却不是这个美男,他只是直勾勾的,盯着一个蜷在一个角落里的姑娘,姑娘一脸惊恐,怀里,却紧紧抱着一团火红。

卷四 第一七三章 云落

“欢欢,是不是?”寒天温热的气息附到夜合欢耳根嘀咕。

夜合欢不错眼珠地盯着那女子,点头,就是金猪,除了金猪,谁还能长这么一身火红的毛,听雨也说这种没有杂色的火狐举世罕见。

“那还等什么?”寒天本就对火狐耿耿于怀,火狐跟那白头发倒也罢了,总是火狐认的主,但被陌生人抱着,他心里就不爽。

“看看他们想做什么。”夜合欢侧脸把嘴唇紧挨近寒天的耳边,低语。

他可没惹事的爱好,看样子这些人是群强盗,被抢的人里,有家丁随从打扮的人,那个女子又一身绫罗,想必是大户人家途经此处。

这些强盗抢完财物,一般情况下,就会鸟兽散,那时再出去,总要好过直面劫匪的吧。

可惜,天不遂人愿,夜合欢一伙天生就是惹事的体质。

倒也不能这么说合欢皇帝,又惹事体质的人其实一直只有一个,就是他小老婆炙焰寒天那一根筋。

“给我。”此时,一脸煞气的美男子,语焉不详地对那女子道。

女子瞪着一双恐惧的双眼,只是一个劲往身后箱子缝里挤,双手用力勒住怀里的火狐。

“府衙千金杨小姐,看来你是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黄牙,告诉她。”美男子长眉一挑,煞气里就有灵动的靓丽容光。

身后的喽啰就甩着大刀,咧着板牙吆喝起来,“这里可是天下闻名的云落山,敢从云落山飞过的鸟,都要掉一身毛,敢从云落山跑过的野猪,都要割一层肉,敢从云落山经过的人,我们寨主说了——要命就脱光光!”

“嘭!”板牙话音未落,就让美男一巴掌呼到鼻梁。

“啊!寨主……干嘛打我……”板牙捂住血花四溅的鼻子,呜咽。

寨主难道不是看上这小姐,要扒光了带回山寨的么?呜!寨主下手真狠,我这漂亮的板牙都差点拍掉。

“蠢货,”美男寨主总是对手下这些蠢才无语,“去,把她手里那只狐狸给我拎过来。”

“啊。是。”板牙这才恍然,感情寨主想美女和奇物两得。

“嘁!”

这一生在夜合欢耳边一响起来,他就知道又有事干了。

唉,阻止也来不及了,身边火红的衣角,早已随着那嘁声,拂过他脸颊,飘了出去。

云落山,地处于居山镇南,延绵数里,把凉国东南部一分为二,此山,就是南来北往的交通要道。

云落山里有一座云落寨,做的是那,雁过拔毛,人过留金的无本营生。

云落寨成立整整十年,云落寨从开始到现在,就只有一位寨主,寨主的名字,十年前叫云洛洛,十年后,还是叫云洛洛,不过,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叫而已。

女人气十足的名字,长着一张女人气十足的脸,于是,名字和脸蛋,就成了云洛洛寨主最大的逆鳞。

他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云洛,用煞气遮挡灵动阴柔的相貌,十年过去,总的来说,还算成功。

没有人敢拿他名字和长相说事,敢说事的,都不存在这世上了。

但云洛洛寨主有个缺点,不对,是癖好,却是山寨上下百十人都知道的,甚至云落山方圆数十里内的人,和动物,都知道,那就是——

洛洛寨主爱美。

爱美,就包括美的一切事物,包括死的,活的,能动的,不能动的,当然,能动的还包括人。

人,就无论男女,只要是美人,洛洛寨主都爱,爱看,爱亲近,还,爱收藏。

洛洛寨主自认风流却不下流,就算被他收藏的美人,除非美人愿意,否则他是不会用强的,他谓之,此乃风流寨主的最重要原则矣。

话说,这条原则与他拦路抢劫的原则,是多么的南辕北辙啊!

虽说他风流是这么有原则,但对于方圆百里,乃至凉国整个东南部来说,他就是一个,让所有有点姿色的良家子女,都望风而逃的超级淫贼!

于是,洛洛寨主,好久好久,没有看到能让他动心的美人了。

于是,得手下喜报,说府衙的小姐今日要打此山过,主要是那小姐是个千娇百媚的美人。

虽然,洛洛寨主对府衙小姐的美貌持保留态度,但因为很久不曾亲自当强盗,身子骨都硬了。

所以,今日就懒洋洋出了寨,亲自强盗一番。

不曾想,府衙小姐的美貌倒放一边,他终于看到让他动心的东西了,自然就是小姐的胸口前,抱着的那狐狸。

狐狸脸被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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