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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部分

昏君本纪-第113部分

小说: 昏君本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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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也不是多高,就是我们师傅规定的入帮费用高了些,不过,若云寨主真有心的话,鄙人作为大师兄,会求师傅通融一下的。”瞥了眼忍笑的黄花和依羚,夜合欢笑得无比纯良。

卷四 第一七五章 伤别

零碎的雪花夹着绵绵细雨,不停地,落到临涧而立人的发上,身上。

细碎的水珠,宛似眷恋黑发的温度,流连黑衣的冷漠,一重叠一重。

站得时间太久,湿了黑发,浸透玄衣。

从深不可测,黑雾缭绕的山洞里,刮来的寒风,打着旋地,吹散了发,吹动了衣襟。

总是清冷的凤眸,依然清冷,却布满血丝,明亮不再。

总是寡言的薄唇,依然寡言,却紧抿沉默,苍白失色。

曾经也痛过,在十年前娘亲辞世的时候,那永远不再回来的温暖,曾让少年的他咬紧了牙根也止不住的泪落。

可是,同样是痛,却不及如今,这般痛彻心扉。

同样是痛,却没有眼泪滑出眼眶,心,却仿佛沉在了泪水里,万劫不复。

缓缓抬起一只手,按到胸口的位置,有‘咚’‘咚’的生命的触觉,瞬间恍惚,这么一跳一跳的声音,为何都似乎是那个人喊‘小乌鸦’的声音?

夜合欢,巫龙吟已经后悔了,后悔不该轻言离去,后悔不该轻易背诺,很后悔,很后悔。

巫龙吟什么都不奢求,什么都不强求,只要你肯,再笑嘻嘻喊我一声,‘小乌鸦’。

夜合欢,其实巫龙吟,很喜欢‘小乌鸦’这个外号,你说过,那是爱称,那时只有你一个人能叫的爱称。

巫龙吟曾以为,自己的使命就是忠于君,诚于民,即使为此亲情疏远,天伦疏远,那都是可以控制,并进而习惯的,为国为民,那是必须要有的牺牲。

而爱情,那只是生命中可有可无的东西,遇到最好,没遇到也无须强求。

可夜合欢,我遇到了你,你那颗被身体束缚的灵魂,热烈而自由,强势而张扬,温和而包容。

在发觉我的目光,一天比一天更多地,落到你身上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心情,是无法控制的。

喜欢吗?却比喜欢还要多上很多。

多到我渴望你的注目,多到我妒忌听雨,多到我再也不敢,在你身边停留。

我以为,远离你,就远离了抑制不住的感情。

我以为,看不到你,就看不到收也收不回的念头。

远走的初衷,只是因为,我怕自己的感情,连自己都控制不了,我怕自己,会不顾一切,只想与你相守。

你懂的,夜合欢,所以你不曾阻挡,即使你明知道,我的离开,会让你陷入险地。

可你是否知道,心底一隅那阴暗的角落里,有多渴望,你会开口挽留我。

甚至希望,你会像命令听雨那样,恶狠狠命令我:巫龙吟,不许走,就算是死,你也要在我身边。

可你我都知道,巫龙吟,终不是澜听雨。

巫龙吟不需要宠溺,巫龙吟不需要爱护,他冷漠,他疏远,他对你的喜欢不以为意。

若你敢这么说,一定会象你强吻我那次,就是不揍你,也会对你冷言冷语。

可你不知道,我曾多遗憾那个御书房的午后,若当时我明白你眼里的情意,是不是,就不会有澜听雨,不会有炙焰寒天,是不是,一切都会不同?

夜合欢,你可知道,现在的巫龙吟,恨你。

你明知道,就算我远在边关,可你的一举一动,都是我在意牵挂的,可你,却拿你的命来冒险,甚至还打算瞒着我。

暗帝,夜合欢,我最恨的,就是你居然会这么轻易的,许诺这个暗帝的位置给我!

你以为,我会感谢你的信任?感谢你的托付?我不会的。

巫龙吟宁愿削职为民,宁愿浪迹天涯,只要你夜合欢,平安。

或许,很久之前,若让我在夜国与你之间选择,我会毫不犹豫选择夜国,因为,那是我巫家存在的唯一理由。也或许,就算如今,巫家的使命依然会让我选择效忠。

可你,夜合欢,却是巫龙吟愿意,交付生命的人。

不,错了,合欢,巫龙吟最恨的,不是你为我想这么多。

而是,你怎么能,忍心在我眼前,就这么,离去。

你可知道,伸出去的手,来不及抓住你的刹那,是怎样的追悔莫及。

来不及啊,夜合欢,你不会明白,这三个字,会让一个人撕心裂肺到什么地步。

那是硬生生剥离的痛苦,那是有把刀插进心口,毫不留情搅动的痛苦。

你跳的心甘情愿,你跳的问心无愧。

可你,心甘情愿的时候,问心无愧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我,想过我巫龙吟?

更甚至,你有没有想过澜听雨?有没有想过大夜国百姓?

所以,就算你要给我一个交待也好,给澜听雨一个交待也好,甚至给大夜国一个交待也好。

夜合欢,你一定不能死!

“大人。”一条人影,带着满脸的雨水或是汗水,身手矫健地,从深渊里翻身而上。

雕塑一般静立的玄衣,似乎此时才有了生命的迹象,布满血丝的凤眸,黯淡地扫过紫花的脸,了然地沉默。

一个月了,夜合欢,你真的就这么绝情?

一只同样沉默站在巫龙吟身后的,还有绿花和蓝花。

这些日子以来,他们一直如此,轮流下到深渊里试探。

试探的位置,一次比一次远,一次比一次深,同样的,那失望,也就一次多过一次的重复。

停驻在魔域外一处人烟稀少的小村庄里,朝出晚归,什么都不做,往返两个时辰,唯一的目的,就是下到夜合欢跌落的那处深渊,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这句话大家心里都清楚,也是大家唯一的信念。

却同样也是,没有人肯说出口的目的。

同样留守此处的,还有杀贰和杀肆两个,寒天原来最得意的四杀。

炙焰寒天被夜合欢送上生路,却又毫不犹豫放弃了生路,一来一往里,震撼他们的,只有一个词,生死与共。

习惯了鲜血与死亡,看多了濒临死亡的丑态,生平唯一一次感动,却是那个最杀人如麻的暗部头领,与夜国帝王间,在面对死亡时,对爱人的不离不弃。

还有,那个已经是他们何大的男人,对属下那份赛过亲兄弟的情义。

无须羡慕,因为若是他们,想他也会毫不犹豫那么做。

真的羡慕,妖族余孽的首领,有一个可以走一条路的人,即便走的是黄泉路,那也不会寂寞。

几个人,谁也不提要放弃,谁也没有疑问到底要找到多久,只是这么默契地,配合着,往返着,搜寻着,不知疲倦……

“大人,这次我下去。”蓝花接过紫花手里的绳索,抢在巫龙吟身前道。

“放手。”巫龙吟手轻轻一翻,绳索就牢牢提到了手心,音调很模糊,因为从那天,他亲眼目睹了夜合欢的坠落后,他的嗓子就一直是嘶哑的,他也几乎一天也不会说一个字。

“大人,您让我下去吧,您这样子,若何大回来看到……”他会心疼的,蓝花说不下去,在看着那双淡漠却毫无光彩的眸时,他什么话都说不出口。

曾有一度,蓝花恼恨巫右相,不就是何大喜欢你了么?不就是何大已经有国师了么?不就是呢看不透何大的情意么?

那有什么啊?不说何大是个皇帝,就算殷实的商户,还有三房妾呢,况且何大这样的人物,就算没有皇帝的身份,也不知有多少女人想给他当个妾呢。

对,被个男人喜欢是没面子,可你不是也喜欢他么,既然喜欢还拿个屁乔!

何大敬重你,爱惜你,才由着你性子,说走就走,不但由着你走,还派我暗中护着你。

你就是个右相怎么的了?皇帝想要个人死,还不是一句话的事?不就是笃定了何大对你的那份心么?

若不是你的突然离开,何大又怎会把我抽离他身边,何大又何必冒这种危险,拿自己当诱饵,落得如今这生死不明的田地。

只是,这些怨怼,这些不平,在听到那一声凄厉的呼喊之后,在一把拉住那欲跳下深渊的身躯之后,在日复一日誓不放弃的寻找之后。

蓝花,无法怨怼,无法不平。

巫龙吟,原来对何大的心,半分也不少,只是,他隐藏的太深,太深,让别人看不到而已。

何大,或许是看的最透的一个吧,要不,为何会在那么危险的时候,放手让他远走。

是不是,何大,终是不愿意,折断这人的翅膀,也或许,怕他为难,仅此而已。

看着腾身而下的玄衣身影,蓝花苦苦吐出一口气,老天爷,求求您,保佑何大吧,保佑他,平安,不为别的,只为这个为情所苦的男人。

此时正为寻找夜合欢,而饱受折磨的巫龙吟,并没想到,不久后,他会在那样的情形下,再见到夜合欢……

卷四 第一七六章 居山

因为几人赶到居山镇,已经是月上柳梢时分,找客栈住下,自然就是入世的第一步。

有个强盗头子当冤大头,所以,夜合欢就丝毫不担心,吃霸王餐、住霸王店会被揍的问题。

好吧,就算没有这强盗头子,夜合欢也决定吃住都霸王一次的,反正被霸王的是凉国,对吧?

居山镇,虽说只是一镇,却因为处在凉东南部较繁华的地方,更离繁华的云州不远,自然也就不会很偏僻。

但是,就算不偏僻,若说要家家客栈人满为患,也委实有些说不过去吧?

并且,看那些人来往的人,竟然是以佩剑带刀的江湖人为多。

“镇里今日怎么这么热闹?”云洛洛也满腹疑窦,

扭脸看眼面色不耐的红衣美人,再看面沉如水的青衣美人,豪气顿生,“何欢兄弟放心,有云某在,一个小小的居山镇,找家客栈而已,跟我来。”

“那就多谢云寨主了。”夜合欢点头微笑,地头蛇还是有用处的。

这小子笑起来,还真有味道,洛洛寨主大义地摆手,“看看,不实在了不是?很快就是同门师兄弟了,你还这么客气,直接叫我云洛就行,难道何欢兄弟这是想反悔不成?”

唉,人的长相,人的工作,真的不能和性格相挂钩的,这云洛,严重摧毁了强盗的形象。

“那自然不会,就请云洛带我们去吧。”夜合欢从善如流,点头。

寒天几个,有夜合欢做决定,自然不会反对有吃有住的好事。

虽然寒天一直觉得,这云洛娘们叽叽的,硬要跟他们一路有点烦人。

居山镇的‘四方’客栈,不但是镇里最大的客栈,也是云州地面上数的大客栈。

既然是大客栈,普通房间的价钱,都比小客栈的上间贵。

到客栈门口,高挑的红灯笼已经明示,客满。

但咱如今有美人强盗在不是,雅间不成问题,银子,也是不成问题的。

但,大黄却有问题了。

在看到云洛洛那张阴柔煞气的美人脸后,不但小二点头哈腰,连胖掌柜都毕恭毕敬。

只是,在看到一身金毛的大黄的时候,小二冒着被煞的危险,嗫嚅:“云,云大爷,这,这,众位爷可以安排,这……凶狗,可不行。”

为什么呢?大黄一听这话,眼神立马哀怨起来,一只大毛蹄子紧紧挠住夜合欢的衣角,在于提醒它主子——

看人家头上的花头巾,看人家脖子上的大包袱,俺明明都化妆了好不好?

夜合欢瞄了包着花头巾的大黄,大眼珠子包了一半,大嘴巴整个包住了,就那大块头包不住,大黄,很吓人么?

于是,也不言语,就似笑非笑看着云洛洛,那意思,你不是说你有本事么,你就看着办吧。

云洛洛对这只大狗,除了看上那身金毛,其实地方,比如那大眼珠子,那大嘴巴,真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但它是何欢的宠物,红衣美人和另外三个也都喜欢的样子。

没办法,爱屋及乌,洛洛寨主只得厉眼一瞪,怒道:“啰嗦什么?本公子说行就行,马上给它安排一个屋,快点,听到没!”

还要给这怪狗安排一个屋?小二摄于云洛洛的淫威,额头冒汗,不由看向掌柜求助。

胖掌柜苦着脸,也擦把汗,心道,我的祖宗,这强盗头子啥时候来不好,非要这几日来,这不是眼瞅着要砸我买卖么?

“不用麻烦了,大黄和我们一起就行。”夜合欢此时的话,对于胖掌柜和小二来说,就等于菩萨下凡。

三间上房,两人一间,夜合欢和寒天自然一间,依羚缠着黄花,静湖哥哥就被抛弃到洛洛寨主一屋,幸好静湖吃饱了就睡,倒没给大家造成麻烦。

晚饭没有听从云洛洛安排的大鱼大肉,而是由夜合欢要了几个清粥小菜,简单吃过。

夜合欢当着云洛洛的面,无比自尊地解释——说是师门简朴,给的经费太少,不得不如此。

于是顺利赚到了强盗头子,关于此后所有活动开销,他一手包了的承诺。

饭后聚到几人夜合欢屋里,面对几人渴望吃肉的不满眼神,夜合欢才说:“我们一个月来不见荤腥,只喝没有油水的鱼汤,乍然大鱼大肉,只有拉稀的份,难不成你们想出来第一个晚上,就在茅坑里过不成?”

“你说得对。”依羚站在古族巫医的角度,承认他的说法。

寒天才不管什么说法,他只知道夜合欢不让他吃肉,紧紧揪住想逃跑的金猪,也不说话,狠剜夜合欢一眼。

夜合欢就只有苦笑,把金猪从白皙的手指里解放出来,“寒天,你饶了金猪的毛吧,金猪,你咋被那小姐抱着的?难道你把一撮毛抛弃了?这样可不好啊,金猪。”

金猪抖了抖被蹂躏地乱糟糟的红毛,金色的眸子居然朝寒天翻了个白眼,然后蹬了蹬两只后爪。

金猪从一开始,就被那小姐抱着,被寒天抢过来后,不是夜合欢抱着,就是寒天抱着,一直不曾下过地。

此时,几人才发现,金猪的两只后爪,是呈不正常的弯曲形状的。

“怎么这样了?”夜合欢心疼不已,小心捧着金猪的后蹄,“依羚,你过来看看。”

依羚依言过来查看,寒天却骤然炸了毛,“刚才我抱着它就觉得不对劲,谁?谁把金猪的腿废掉的?这明摆着是怕它跑了!”

夜合欢瞬间眼瞳黑沉,世人对娲组的偏见,已经到了连动物都容忍不下的地步。

当时买下金猪的那幕,众人想烧死它的言辞,依然清晰,同样清晰的,还有听雨眼里的悲伤。

再看看艳容殊色的寒天,那细瓷的脸蛋上,一道鞭痕宛然可见。

心,就一点一点揪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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