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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部分

昏君本纪-第160部分

小说: 昏君本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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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小欢你知道为什么?”顽仙一生嗜武好玩,他自己没有娶妻的念头,也就从来没有想过剑圣为何也没有娶妻,不由就问道。

“我知道,但我得先知道你对他有啥感觉嘛,你倒是想想,对剑圣,你把他当什么?哥哥?”

这个问题,顽仙很苦恼地揪了把头顶的白毛,唧咕道:“从小他就一板一眼的管着我,说哥哥,倒不如说是我爹,我爹都没他管的多,当什么嘛,······这谁知道!”

夜合欢忍着笑意,努力保持善良的眼神,“嗯,那师父啊,你活到这么大年纪,喜欢过哪个男人没?”

先别管夜合欢为何非要问顽仙喜欢哪个男人,反正顽仙硬是梗着脖子,一本正经摇头,“我喜欢别人干什么?那死人脸一天到晚盯着我,我哪有时间喜欢别人!”

“这就是了,”夜合欢用力点头,以加深顽仙的印象,“依徒弟我看呢,师父你啊,其实喜欢的人一直都是剑圣,他呢,喜欢的人,自然也是你了。”

“我喜欢阿扬?阿扬喜欢我?”顽仙没有发飙,反而很深沉地思考起来。

“自然是,你想,剑圣要功夫有功夫,要家产有家产,要模样有模样,啥样媳妇找不到,怎么就守着你一辈子,一直不娶妻呢?”夜合欢开导老古董。

顽仙越发深思起来,把那头顶的白毛是揪了一把又一把,“阿扬为了我不娶妻的?你说阿扬很喜欢我?”

眼看老顽童是开窍了,夜合欢咧着嘴笑,“是啊,要不你走到哪儿,他就追着找到哪儿,这下你明白了吧?”

“明白了,”顽仙用力点头,然后又狐疑地问笑成包子脸的乖徒道:“不过,喜欢,是什么东西?”

‘咣当’,夜合欢一头撞到城墙上,差点没从豁口掉出城外,苍天啊,你老开眼劈个雷下来吧,把这冥顽不灵的老家伙,一口气劈回你身边伺候吧!

‘吱~’的一声,城门楼阴影里,数道细小的偷笑声,若耗子叫,也同时传了出来。

估计,这乖徒撮合师父姻缘的桥段,偷听加偷笑的人,不下五人,比如蓝花、灰花,比如黄花、静湖,还比如喜欢看某欢漏气的炙焰寒天。

“是什么?”顽仙见夜合欢的包子脸皱得变了点味,依然追问,“象你那小红眼咬你耳朵那样?可阿扬从来没咬过我耳朵。”

“呃,”夜合欢擦了把汗,抽了抽嘴角道:“喜欢不止是咬耳朵,你就说,今天剑圣若突然告诉你,他要和女人成亲了,明天又突然告诉你,他要个女人生个儿子了,你会怎样?”

“他敢!”顽仙提脚有踹了下城墙,吹胡子瞪眼哮道:“那年他把我扑到草堆里,就对我说他一辈子都不和别人成亲!”

“哦~”原来剑圣也不是没动作啊,都把人扑到草堆了,啧,某欢砸吧下嘴,对老头下定论,“这就是喜欢了,他为了你不成亲,你也见不得他和女人好,是吧?”

“是对,”顽仙又沉思着点头,转而眼神闪烁,低声道:“可那死人脸可没象你说的那样,那……”

后面几个字,老头貌似很害羞,在喉咙里嘟囔,夜合欢没听清,“师父,您把话说到自个肚子里,谁听清你说的什么?”

顽仙眼珠子叽里咕噜转,然后附耳道:“小欢啊,你告诉我,你昨儿在牢里说,你喜欢红眼,你屁股,怎么个痛法?真的很爽?”

“……!”夜合欢 了,感情当时老顽童左打量右打量,却是寻思这事呢!

看着顽仙很认真请教的童颜,抽了下嘴角,夜合欢诡异地笑了,点点头,悄声道:“徒弟可从没不撒谎,开始会有点痛,不过只有忍过一会儿,后来就爽到天上去,比骑着麒麟犬四处飞都爽。”

“真的?”顽仙的双眼明显兴奋起来,话说老顽童生平最喜欢的事,就是挑战未知,特别是很爽的事,不过老人家还有个疑问,“那地方不是拉屎的么?那万一想拉屎怎么办?”

‘咣当’,嗯这次不但夜合欢撞了一脑袋包,角落里偷听的,大概也个个满头包。

顽仙,您老算是个强人了。

“咳,咳咳,”夜合欢强烈咳嗽了一声,一边拉着顽仙往城楼下走,一边小小声道:“这事,徒弟还没经历过,等赶明儿我问问红眼去,要不您待会儿,偷空问问剑圣也行,到时记得告诉我哦,我也很想知道呢。”

“行。”顽仙向来是行动派的首席代表,想通了就不会犹豫,“我现在就问他去。”

“师父,”夜合欢拉了把想飞奔的顽仙,好心好意叮嘱:“这种关门盖被的事儿,师父您可别当着别人面问,要等晚上无人的时候,再单独偷偷问,要不脸皮薄的剑圣,会不会不好意思哩?”

“对啊,”顽仙采纳他乖徒的提议,点头,“小欢啊,还是你对师父好,小牧从来都不告诉我这些个事。”

“那自然,咱可是情同父子的师徒呢。”夜合欢眯着眼笑,盛情邀约,“师父,要不这样,您和剑圣要不着急回去,就一起去夜宫住些日子,怎样?”

“也好,不过阿扬不喜欢住生地方。”

“徒弟的家就是你的家,怎么算生地方?只有您乐意,我保证他会随你去。”

“好吧。”

……

翌日晨。

太阳温暖的光芒洒满嵛岭关内外的时候,夜皇御驾在前,十万大军在后,浩浩荡荡,踏上了回宫的路程。

因为第一眼的相见亲切,因为搞掂了肖想多年的人,一脸正气的剑圣,在夜合欢放低身份,再三强烈恳求下,同意了去夜宫小住的时日。

此时正和顽仙一起,坐在御驾左后侧马车上,与夜合欢同行。

右后侧的马车上,却坐着刚刚大发雷霆后的连之寒连大侠,至于为何大发雷霆,却是他即将要和他亲爱的辰辰分开近一个月。

原本巫奕辰是被连之寒留在边关,所有人也都同意了,但大夜国皇帝同意的同时,也说了,他老丈人身体虚弱,边关清苦,还是回京静养为好。

于是,连之寒又诱得巫奕辰答应回京。

但大夜皇帝转而又言道:“巫将军回京静养一月,嵛岭关再无可信任之人坚守,此多事之秋,恐怕——”

就这么一拖腔,忠君爱国的巫将军,掷地有声,安排连大侠暂替守边关一个月。

这时候,连大侠坐在车内,正搂着他家辰辰,举行吻别仪式,亲完了,下个小镇就要被赶下了了。

个杀千刀的夜合欢,果然当皇帝的都没一个好东西!

臭小子,以为这样就能害到本大侠了?做你的梦去!什么多事之秋,不出三天,本大侠就会赶上你们的,切!

“依羚?”远山的背后,数骑悄然无声,马背上的依侬,不舍地轻声唤依羚。

看着旌旗招摇队伍中的那辇御驾,听着隐约传来的,难以分辨的笑谈声,依羚满眼,都汪了水,哀伤的表情,让人怜惜。

“小羚,”依侬策马靠近依羚,柔声安慰,“别伤心了,可能在他眼里你还是个孩子,这次回族里,让奥古玛多教你些本领,好好磨练下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让他再见到你就移不开眼,好不好?”

“姐……”依羚哽了一声,眼里却真的就因依侬的话,燃起了光彩。

这让依侬心下叫苦,夜合欢啊夜合欢,你真是害人不浅啊!

“乖了,走吧,反正他就在夜国皇宫里,他不是说过,无论何时想来看他都可以吗?走吧。”

矣古神明有知,希望小羚回族待上一年半载,就会淡了对夜合欢的心思。

嗯,对,我回去后,要立刻在族里挑个最美的姑娘给小羚,让他忘记夜合欢的事,神啊,保佑你的族系吧~

依羚不知依侬的念头,依依不舍再次看了眼那驾御辇,和依侬及族人,一起踏上了回族的旅途。

“……小鸡~放开,耳朵要掉了~”万军队伍中的御辇里,隐约传来让人掩口的惨叫声。

“你刚说想去干什么?”冷嗖嗖的清越嗓音,却是右相大人出声诘问。

“好像,他说做梦都想去‘楚风阁’什么的,见识一下。”淡淡的柔和低语,是国师大人素净的声音。

“那里该是勾栏院吧,该死的夜合欢,给我滚过来,少爷切了你!”炙焰寒天血淋淋的清朗声,响彻三军。

“呃,小鸡小声点,哎呦,谁掐我?吟吟你真狠心……听雨别跑······哎呦,咬我!小鸡,我抓住你了……”

一阵乱七八糟声音过后,夜合欢的声音悠悠响起,“我们呢,先回家养伤,顺便和静湖谈谈娲族的事,然后呢,我们就下江南,访凉国,上炙国,走魔域,再然后,我们……”

然后,再然后——

有人的地方就有故事,夜合欢的故事依然在这个天地里继续,开心的,郁闷的,快乐的,杯具的,喜剧的,无论好与坏,留待后人说。

《全文完》

昏君本纪 番外卷 话说然后 话说1 泪逢清明

章节字数:2442 更新时间:110107 14:37

W城公墓区,位于城郊西十里处,人迹罕至,偶有伤心人来,也匆匆往返,不复流连。

离清明尚有一日,恰落雨时节,一处花岗石墓碑前,却早有人一束白菊悼念。

伏在石碑上的人一身黑衣,发丝被霏霏细雨打湿,微微耸动的肩头,单薄而瘦削。

瘦削的人似乎伏了很久,一直很沉默,只隐约有鼻息轻抽的声音。

“哭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几乎没有脚步声,一道优雅的男中音,穿过雨丝,带着些微忧伤,传了过来。

瘦削的人听得人声,肩头一僵,然后轻轻站直身体,似乎知道是谁,头也没回,只沉默地,用手指轻轻抚摸着眼前的石碑。

石碑上方,有张黑白照片,照片中的人,悠然而笑,一如当初,看着红尘莽莽。

优雅的男中音见他沉默,缓缓走过来,站到他身侧,把手里一束同样带雨的白菊,摆到墓碑前,起身看着抚摸石碑的手指,和石碑上的照片,出了会儿神。

再开口,声音里就有了深深的遗憾,“你的确该哭,如此失去他,是你这辈子最大的错误,他确实很好,是吧?晓森。”

晓森顿住神经质般抚摸墓碑的手指,缓缓把手指攥成拳,依然沉默。

男中音也不在乎他的话是否有人回答,依然看着那墓碑上的照片,道:“半年了,我竟然一次都没有梦到过他,亏得那时候我天天惦记他,晓森,你梦过他没有?”

仍是没有回音,男中音依然自言自语,“也真是好笑,或许他根本早就忘了我这个人,不过才接触几次,唉,在圈子里混了这么久,从来没遇到象他那样眼神干净的人,或许往后,也再也遇不到了。”

“宋宴沛,是你害死他的!”晓森再也无法忍受这个人的不知廉耻,陡然回身,对着身后侧长吁短叹的男人,就是重重一拳。

可惜,拳头在半路落了空,手腕被一只大手用力握住。

宋宴沛不愠不怒,就算因为没打伞而淋湿了头发,也依然不减贵公子的优雅,不紧不慢放开晓森的手腕,也走上前去,抚了下石碑。

晓森因为长时间站在初春的细雨中,脸色微微苍白,薄薄的唇紧抿成线,又穿了一身黑衣,越发显得单薄,用力去推开宋宴沛,声音微哑低嚷,“滚开!你有什么权利碰他!”

宋宴沛没和晓森计较,顺着他的力道退开几步,摇头道:“半年不见,晓森,怎么瘦了这么多,过的可好?”

“不用你管!”晓森再次用手抚着石碑的圆顶,仿佛在感受那再也触不到的温柔。

宋宴沛就轻轻叹了口气,“人总是会重复犯同样的错误,总在失去之后才知道他是不可替代的,你受不住我给予的金钱诱惑,我受不住奢望他眷顾一眼,若说错,我和你都是凶手,不要太过为难自己,象他那样的人,想必就算在那边,也不愿看到你如此难过。”

“……你……呜……”晓森被说到了痛处,呜咽一声,眼泪就顺着深陷的脸颊淌了满脸。

这半年来,他每时每刻都在为自己的背叛爱情而悔恨,每日每夜都在为自己的一时贪欲,而造成的后果内疚。

看着何欢留给他的那张字,他一次又一次泪流满面,何欢,为什么总是那么温柔待我的你,这次如此决绝,连让我悔悟的机会都不给。

多少个难眠的夜里,他一遍又一遍看着黑夜追问,何欢,到底是我太无耻,还是你太残忍,为什么要用这样残酷的方式,来惩罚我的不忠。

宋宴沛看着泪流满面的少年,深深叹气,若非自己对何欢起了色念,又怎会一念之差,造成斯人离世的后果?

那时,因为业务上的关系,宋宴沛认识了何欢,何欢温雅干净的气质,第一眼,就让宋宴沛有了猎艳的心思。

只是,看似温和的何欢,骨子里却又硬气十足,实在难以下手。

遂暗中派人把何欢与晓森的事,事无巨细探听个一清二楚,于是,晓森就成了他下手的目标。

晓森不过二十岁,何欢总会调侃自己,说和晓森在一起,他是老牛吃嫩草。

调侃之后,何欢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人因为对他起了念头,而动上身边少年的脑筋。

因为年少,似乎就少了对人的分明,因为年轻,似乎就多了挑剔感情的机会,更因为年轻,就以为多了可以后悔的机会。

于是,年轻的情人就被优雅的贵公子诱惑撞迷了眼;于是,年少的爱人就被从天而降的幸运砸晕了头;

把爱情,认为唾手可得,把深情,弃之如鄙屐,不屑一顾。

却不知,转他脑筋的人,不过是想用金钱,从他身上打开一条,通往他身边之人的坦途而已。

不可预见的结果,不可逆转的悲剧,却是背叛爱情的人,和觊觎爱情的人,都没有想到的。

斯人已逝的消息,乍然传到耳边的时候,不啻于惊雷乍响,难以置信。

再多的悔,再多的愧,再多的眼泪,都于事无补。

错了就是错了,失去了就是失去了,没有一丝一毫可以挽回的机会。

再愧疚,再后悔,又能如何呢?对于晓森来说,这世上最肯待他好的人,已经不存在了。

而因为何欢的陡然离世,两人就再也不曾见过面,晓森沉浸在痛失最爱中不可自拔,宋宴沛失去何欢这个挑战,本就对晓森无心,自然也就不再留恋。

今日在此偶遇,看着深陷往日悲伤的少年,宋宴沛不由一阵怜惜,唉,何欢,若你尚在,就算他背叛了你,大概你也不会舍得他如此难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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