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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异世之古武圣皇-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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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等他回来的时候,末日就将降临。

“秦小子,你丫的装得真像啊,啧啧,看不出你还有演习的天赋啊!”虎魄刀内一丝精神波动传到秦风大脑内。

“呵呵,也多亏了你,才让我真正支配了这具身体啊,我五年前身受重伤,落到这具身体里,还好他的灵魂比较懦弱才勉强支持了一个平衡的局面,新产生的灵魂集合了我和他性格上的特点,时而精明,时而白痴,不过他们的生命烙印现在全部都给灭灵丹吞噬掉了,我现在是这具身体唯一的主宰了。”

“你小子够狠啊,居然以身试险,敢冒着被吞噬掉的危险吃下灭灵丹,你这是拿你的小命在赌博!不过现在也总算达到了你的目的了,哪个什么九王子的灵魂和你们的结合体灵魂现在已经全部给灭灵丹吞噬掉了!高!实在是高啊!”

“人一生都是在赌博,为了将来,赌一场怕什么,赢了就可以完全掌控这具身体,输了也就烟消云散,五年前已经死过一次了,大不了这次死的个干净,省得再承受三人共用一具身体的痛苦。”秦风看着天边快要落下的太阳淡淡道。

西洋的余晖将他的身影拉的很长很长。

星澜大陆,我秦风,归来了。

第三卷 美赫斯风云 第一百二十章 一年后

一年后。

这一年,大陆发生了几件大事。

首先是南部,大秦在秦王的带领下,一包庇篡位的九王子为借口,闪电般的攻占了卡瓦钠西部近三分一的地方,直逼卡瓦钠王城,没有人知道大秦的军队是如何做到的,仿佛是一夜之间,就给占领。卡瓦钠国王无奈,只得和大秦求和。

其次,菲尼克斯家家族的长女凯瑟琳·菲尼克斯安全的回到了朱雀城,回归以后的凯瑟琳比以前更冷更酷,变得更有一种将军的气质。不过她不再穿着象征菲尼克斯家族的火红战甲,而是一件亮银色闪着七彩光晕的男式铠甲。这一年凯瑟琳指挥所部连下大秦南部十二城,如果不是最后长老会下了凤凰令,很有可能率兵达到秦王城去。

第三件事就是教廷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取消了对秦风的通缉,并且和大秦达成了协议,在大秦开始了传教。

第四件事就是大陆四大剑圣之末的凯恩虽然逝去,不过这一年却多了一位新的剑圣,没有人知道他的真面目,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手里拿着一只奇怪的长枪,一丈八尺长,不过枪头却是弯弯曲曲的。仿佛一跳游动的蛇,他一出现就连败大陆数名成名已久的剑皇级高手,三个月前挑战法蒂尔兵马大元帅火之剑圣古洛德,激战三天三夜,不分胜负,之后不知所踪。

最后一件事,也是最引人关注的事,呼兰铁骑呼啸南下,突破了美赫斯帝国的北部防线。肆虐了美赫斯帝国北部十二郡,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严重威胁了美赫斯帝都威昆城的安危。美赫斯皇帝布拉得·切默斯特诺·法拉第克连忙将国内的四十万乙种兵团丢上了前线,妄图消耗一些呼兰的病例再派遣精锐部队予以痛击。

··········

美赫斯北部重镇科威尔。这里是美赫斯和呼兰铁骑的最前线。被送上来做炮灰的第十九兵团是帝国公认无论战力还是人员都是全帝国最低等的。所以每次战斗都是充当着炮灰的角色。

十九兵团前锋营一个空旷的帐篷内。

一具魁梧的身影盘膝而坐,赤裸着上身,古铜色的肌肤,那一道道充满爆炸性的线条足以让世界上所有的男人感到嫉妒,此刻从他的肌肉里逸出一些黑色的能量,转而又被吸收进去,如此反复的淬炼着他自己的肉体。

此人正是失踪一年的秦风!

原来秦风当日斩杀剑神艾默休斯的时候虽然吸收了残留在虎魄里面的蚩尤的八层混沌魔体诀功力,可是蚩尤毕竟是大神级别的人物啊,他的八成混沌魔体诀功力岂是说吸收就可以吸收的啊?

好在秦风具有了九黎血脉。和蚩尤一脉传承,所以猜没爆体而亡。并且经过一年多的不断炼化现在已经将混沌魔体诀练至大成!可以说,现在即使是号称大陆第一锋利的虎魄也难以伤到秦风半点。

原本盘坐淬炼身体的秦风一下睁开了眼睛,一道神光一闪而没,手中忽然多了一把血红色的长刀,一股精神能量向刀身射去带着秦风要说的信息。

“虎魄,马上要开战了,是不是很兴奋。杀十万人才能帮你聚集足够的能量离开刀身,可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啊,十万!”

“你个臭小子,得了便宜还卖乖!如果不是本虎神,你丫的早挂了,如果不是我吧这几万年修炼出来的精神能量帮帮你破开那鸟人的灭灵丹,你早变白痴了,怎么会有现在这么嚣张,该死的,你居然吸收了主人留下的全部功力。那岂不是连我都割不破你的皮肤了吗?”一道微弱却戴河狂霸之气的精神能量从刀身传了出来。

秦风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接着淡淡的道:

“鸟人来阴我,这笔帐迟早要找他们还,不过还是得先帮你解决问题,十万之数,也不过是多杀几次人而已。”

“我说,你小子干嘛跑到这先锋营来遭罪啊?”虎魄似乎今天很兴奋,发出一道精神波问道。

“还不是为了你啊!你说要用十万人的灵魂能量才能帮助你脱离刀身获得自由,我不就跑这来了啊,其他的军营要问这问那;只有这军营的门卫看都不看人一眼,想进来的随便进,不过等到我明白这里是先锋营想要出去的时候却给拦住出不去了。”秦风没好气的答道。

“那你不会这么老实吧?我了解你的性格,要别人这么对你,你丫的早一拳吧别人砸扁了。”

“本来是想一拳将那人砸个粉碎,可转眼一想,我来这就是为了杀人的,既然是先锋营,那就是说肯定是一个炮灰的角色,最先和敌人接触的,那我到时候就可以杀个够了,这样你也就可以尽快解脱了。”秦风道。

“呜呜……秦小子,我好感动啊……”虎魄刀身传来感动的午夜声。

“得了得了,就你个小样,还感动呢,我看你是巴不得我早点去杀人呢。”秦风轻轻敲了一下那“嗡嗡”直响的刀身说

“嘿嘿,你也得体谅下我老人家,我都给困住几万年了……”虎魄发出一道不好意思的精神波动。

“得了,我得出去逛逛,估计马上要开展了。”秦风将虎魄放入空间袋,起身走出帐篷。

帐篷外,那些原本散漫坐着的先锋营士兵一看到秦风,全部都占了起来,敬畏的看着秦风。

被送到先锋营的士兵基本上等于是判了死刑的,所以大都是一些桀骜不驯之徒,秦风刚来的时候,一些人以为秦风号欺负,故意找碴,结果无一例外的被干翻在地上。

这些被干翻的人大都是一些小团体的成员,这些小团体的其他成员见秦风这样下他们的面子他们当然不干,于是一场波及整个先锋营的混战开始了。

先锋营每天打架斗殴的事件多的数不胜数,所以也就没有引起那些头头们的注意,直到他们发觉不对劲,干出来查看的时候,就被见到的情形吓坏了,只见全先锋营的几千士兵全部躺在地上哼哈呻吟着,而唯一作者的秦风此刻却像个没事的人似的哼着一首他们听不懂的调子。

从那以后,秦风就在这号称是最为恐怖的先锋营确立了无上的地位,每一个先锋营的士兵见到秦风都是毕恭毕敬的,秦风自然而然的就独享一个帐篷。

有人也许会问为什么秦风不将这些先锋营的士兵给收服了,叫他们中华的武功,这样不是可以成为他的一大助力?

因为秦风不屑!如果什么样的人都可以修炼我们中华的绝学的话,那么我们的中华绝学也太不值钱了吧?炮火而已,又这个资格?

秦风刚一走到训练地准备日常的活动时,猛地一声集合的军号,先锋营营长那嘶哑的嗓音响起:

“兔崽子们,都给我集合,快点,快点,呼兰那群狗杂种来进攻了!快点……嘿,你们几个狗娘养的还在那做什么,是不是想给砍掉脑袋?还有你们两个,别看别人,老子说的就是你们!对,快点,集合了!”

百息之后,全先锋营的五千都士兵都集合再训练场上,先锋营的营长咳了几下,扯开嗓子喊道:

“伙计们,我刚才接到大元帅的命令,我们得上战场了,我们负责的是诱敌,只要吧敌人引导大元帅布置好的包围圈力,我们就完成任务了。”

说得好听点叫诱敌,其实谁都知道,面对全是骑兵的呼兰铁骑,全是步兵的先锋营去诱敌,和送死又有什么区别?

顿时,先锋营弥漫着一股死离的气氛。

“你们***还是男人吗,怕死了,靠,一帮孬种……”先锋营的营长还想说什么,却发现自己的咽喉一阵冰凉,一把血红的倡导个在了他的肩膀。

“别这么多废话,再前面带路去,既然你是男人,不是孬种,那么等下去诱敌的时候你要和我冲道最前面,我要发现你半路逃跑的话,不管你逃到天涯海角,我都会砍了你。”秦风低沉不带丝毫感情的声音顺着刀身穿了过来,直让先锋营营长打了个冷战。

秦风看了一眼身后那般死气沉沉的先锋营士兵,丢下一句话——

“想活的人,跟在我后面,想死的,请自便。”

原本一片死气的先锋营顿时泛出了点点生气,一名先锋营士兵犹豫了一会,一咬牙朝秦风追去。

有了一个人带头,那些犹豫的人再思考了片刻后,也跟了上去,毕竟有一丝希望总比没希望要好,虽然他们不认为秦风能够保全他们,不过秦风以一挑五千士兵,并将他们全部放到时的武猛还是让他们深深记住了。

也许,这是唯一的希望吧。

秦风扛着虎魄,面无表情的跟在先锋营营长后面,脑袋离传来虎魄兴奋宛如发情的声音:“哦,开战了,可以杀人了,小子,你给我使劲杀杀杀啊,早日杀够十万我就可以出来了啊,杀杀杀……”

第三卷 美赫斯风云 第一百二十一章 万军之中任我行

西河谷地,是美赫斯这次的包围点,三十万精兵在美赫斯大元帅剑圣切尔诺的带领下,埋伏在了谷地两旁的高山上,等待着愚蠢的呼兰人钻入他们精心布置的圈套。

与此同时,秦风等一干被当作炮灰的先锋营士兵在营长的带领下,也来到了和事先预订的地点西河平原。

冷兵器时代,平原的战场历来是骑兵的天下,平坦的地势便于骑兵的冲锋和迂回,普通的一名骑兵的战力相当于五到六名步兵。

可是现在,当五千多名几乎没穿什么护具,手里拿着生锈的武器的先锋营步兵站在排列了整齐队伍的十万呼兰铁骑面前,正面抵挡着从那十万呼兰铁骑逼压过来的森严岂是时,全都不由自主的自内心发出一阵骇然的颤抖。

唯有站在队伍最前面的那名穿着一身黑衣的,近两米高,背上扛着一把六尺长刀,一头烂金色长发随意披在鉴赏的浓须裹着脸面,看不清样貌的壮汉仿佛盯着死物一般,盯着眼前的十万兵甲森严的十万呼兰铁骑。

作为这次呼兰南征大军的左路军统领,呼兰左贤王科尔伯特·买买提,看着眼前的这五千先锋营士兵不禁一阵纳闷,难道几年没有来掠夺了,这美赫斯的人都变得这么穷了?看看那名士兵穷的烂盔甲的没有穿,手里的武器锈成这个样子,还砍得动人吗?

不过左贤王唯一感到有些不可思议的就是前面那名扛着一把血红色长刀,近两米高各自的士兵,居然面对着我们兵甲精良的十万铁骑连眼睛都不眨一下?随即又想到,就算你一个人再厉害,也难以阻挡十万铁骑的冲锋吧?!左贤王科尔伯特买买提一提坐下宝马的缰绳,大声朝身后的十万呼兰铁骑吼道:

“我们呼兰的勇士们,面前的只不过区区没有什么战斗力的美赫斯人。只要杀过他们。那么我们就可以去享用他们的美味的食物,玩弄他们漂亮的女人,得到他们的金币了!我们该怎么办?”

“杀光他们!”

“用他们的血来浇筑我们呼兰的荣耀!”

“快点宰了他们。就可以享用他们的水灵灵的妞了!”

…………

“众将士听令,杀!”左贤王科尔伯特一使劲一夹坐下宝马的肚子,当先朝美赫斯的五千先锋营士兵杀来。

“杀啊!”跟着左贤王的十万呼兰铁骑仿佛吃了兴奋剂一样,瞪着发红的双眼,使劲的催促着胯下的坐骑往前冲去,生怕落后于别人。

十万铁骑冲锋所发出的巨大声响,仿佛要将大地都给震塌一般,半里距离,几乎瞬间就给他们越过,眼前的呼兰骑兵那鼻孔中露出的几根鼻毛似乎都清晰可见。

终于,一个先锋营的士兵承受不住这骑兵冲刺所带来的巨大压力,“啊~”的大叫一声,就往回跑。

他这一跑,带动了四周那些本已经害怕的先锋营士兵,余势那几十个士兵一跑。原本士气已经为零的美赫斯先锋营此刻的士气更是直接降为负。

站在最前面的秦风嘴边泛起一丝冷笑,步兵在骑兵面前逃跑那不是找死吗?

猛地一扬肩上的虎魄,秦风玩味的弹了下下血红的刀身道:“大虫子,开杀了噢,准备好了没啊?”

“杀杀杀!哇卡卡。杀啊,小子,全杀了,全杀了,我就可以脱身了,快杀啊噢,我闻到他们灵魂的香味了,忽忽……”一道近乎疯狂的精神波动从虎魄刀身传到了秦风大脑。

“呀~~”秦风猛地跳到半空中,手中的虎魄猛地朝下一劈,宛若一声惊雷,一道高达丈许的血红色刀罡自虎魄刀身射出,随即变成了一头头生双角,赤目血发,十手十脚的怪物,呼啸着朝重来的呼兰骑兵冲去。

原来疯狂的冲刺的左贤王看着眼前血红色的怪物,猛地一提缰绳,坐下的宝马一个人立,刹住了前冲的趋势,不过他身后那群跟着冲锋的呼兰铁骑就没这么好了,看见眼前突然出现的血红色怪物,他们也想停下,可是他们的坐骑显然无法和左贤王相比,还是向前冲了几十步,这几十步就要了他们的命。

只见那血红色怪物仿佛风一般迅速的穿过这几百名突前的呼兰铁骑,最后消失在空气中,尔他所穿过的那几百名呼兰铁骑包括他们的坐骑仿佛给吸干了一般只剩下一堆散架的森森白骨。

中华古武技——魔罗裂魂斩。

世间曾有言:魔罗裂魂,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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