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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部分

熊霸天下-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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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宝剑,但就算我现在有着上一世的金丹期修为,也不足以驱使这些仙兵,更别提区区先天境界了。

于是我只能将“阿基隆斯之剑”炼成本命剑丸,毕竟这把剑在这个异世也算得上是一把高级货。“阿基隆斯之剑”威力十足,锋利有余,做为我现在这种实力的剑丸,还算的上是气派。不过,这把剑始终是魔法装备,不是通过道家丹鼎术炼出的法宝,在用真气造纵时总有些阻碍,一些御剑术中的精妙招数使不出来。

这次我一发火,冲过去和麦克雷瑟近战,反而打出了一些效果。上有一柄巨剑凌空飞砍,下有我狂风暴雨般的拳脚相加,一时之间闹的麦克雷瑟也有些手忙脚乱。

卷四 漫漫长路 第三十一章 我闪

来到这个异世界,投身在熊族之后,实际上我已经习惯了用拳头打架,用我那双厚实的肉掌去相击敌人,而我也是这样一路成长起来的。

特别是被麦克雷瑟囚禁的那三个月,我隔三差五就和麦克雷瑟这一强敌大打出手,使我近战肉搏的实力大大提高。

但是,踏入圣级后我却从没试过近战,原因就在于我脑子里上一世修真的思想根深蒂固,能够御剑之后谁还会想到去动拳脚?

事实上,这一世我是拥有强壮肉身的兽族,在踏入圣级之后,身体更是有了脱胎换骨般的变化,力量、速度、反应、抗击打力,都有了数倍的提高,就算是不用五丁开山术,拳脚上的力量也比晋级之前全力以赴要强。

现在,我用五丁开山术全力提开了自己的力量,使我每一拳每一脚中所蕴含的力量达到了一个惊人的高度。如果麦克雷瑟不是同样身坏五丁开山术,只怕当场就要被我给砸趴下。

在没踏入圣级之前,我和麦克雷瑟的实力相差太远,不论我怎么尽全力,也没办法伤到他分毫。但现在情况就不一样了,毕竟我也算是这个异世的顶尖高手之一,麦克雷瑟再不可能像以前那样,轻轻松松的就能应付我。

再加上我的御剑之术,虽然因为分心近战的原因,无法灵活自如的操纵。但通过神念控制,只是重复一下当头斩下地动作,却是游刃有余。这样一来,等于我近战时有拳脚招呼,头上还时不时有一把利剑下劈一下。对麦克雷瑟形成了上下夹攻之势。也难怪他一时之间难以应付。

麦克雷瑟偷学了我的一些粗浅道法,但这御剑之术他可不会,在挡住我拳脚进攻的同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阿基隆斯之剑”不停的骚扰他,却没办法反击。

事实上麦克雷瑟也是因为有一个习惯性地判断,才使他处于被动。

麦克雷瑟和没升入圣级前地我,实在是打过太多场架了,早就习惯了我的一招一式,甚至可以说。他闭着眼睛都不会被以前的我给打中。

等我晋级到圣级后,也和麦克雷瑟有过交手,但我一直用的就是御剑术,顶多再招呼一下五雷轰顶,从没和他动过拳头,打过肉搏。在麦克雷瑟的意识里,他还没注意到我普级到圣级后,论起拳脚同以前相比已是天差地别。

其实,在动拳脚之前,我自己都没想到晋级到圣级后。会让我的拳脚功夫有如此大幅度的提高。事实证明,这一世我的兽族身体让我在肉身上有了前所未有的强悍,自然让我的肉搏能力达到了一个极高地程度。

在措不及防之下,麦克雷瑟被我打了个手忙脚乱。当然,我一时之间占上风,并不代表我就能打败麦克雷瑟。虽然他在我的进攻下节节后退,但从始至终我都没有一击能够真正的招呼到麦克雷瑟的身上。

“星空下第一勇者”的称号名不虚传。麦克雷瑟战斗经验之丰富,绝对是我无法相比的。就算他一时对我的实力判断失误,使自己处于下风,但只要他能重新适应了我的力量,马上又能重占上风。

不过,那怕只是短时间内,我能够把麦克雷瑟打的左支右挡,狼狈不堪,也让我心头大爽,先前的郁闷也随着这一轮急攻发泄了出去,怒火慢慢平息下来。

斗到兴起处,我兴之所至,突然来了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麦克雷瑟地身后,对着他的屁股一脚端了过去。

以麦克雷瑟的实力,再加上他有护体斗气,就算我这一脚踢中了他的屁股,也不可能伤到他。但麦克雷瑟是堂堂“星空下第一勇者”,如果在这么一个场合被我踢中一下屁股,那他的脸也就没地方搁了。

我的这种打法有点近似于无赖,但对付麦克雷瑟这样地货色,还用得着讲什么君子风度吗?不过麦克雷瑟的身手确实出众,即使是在措不及防之下被我偷袭,他也在瞬间有了应对之策。

我一脚刚刚踢出去,麦克雷瑟也在同时来了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了我地侧边,这直奔他屁股的一脚自然是踢空。

虽然一脚没踢中麦克雷瑟地屁股,但我却来了兴趣,当下得理不绕人的又是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麦克雷瑟身后,目标还是他的屁股。

有了防备的麦克雷瑟更不可能让我得手,他同样是以缩地成寸对付缩地成寸,巧妙的避过了我的攻击。

一时之间,我们俩的打斗方式显的有些诡异,都是在四下里不停的一闪一闪,并没有实盾性的接触。这样的交手,全没圣级强者的气势,但我和麦克雷瑟的身形,忽之在左忽之在右,飘忽如同鬼魂,就算没有因为交锋而引起的能量气暴,也足够让周围的那些佣兵和精灵吓破胆,根本不敢靠近我们的战团。

有一点是我值得庆幸的,那就是我和麦克雷瑟现在的较量,并不是真正的生死相搏,我的目的只不过是要制造出逃脱的机会,那么,现在麦克雷瑟被我逼的不停后退,就是一个最佳时机。

事实上,在我狂风暴雨般的攻势下,麦克雷瑟已经退出了数十米,接近到密林的边缘了。而在我和麦克雷瑟缠斗时,塞勒也利用自己强大的魔法实力,将巴斯图尔克压制住,战局已经转向对我们有利的方向。

我和塞勒看起来占了上风,佣兵们自然也都斗志昂扬起来,一鼓作气冲破了精灵们地包围网。杀在最前面的十余名佣兵,已经冲进了密林里。

在这迷透之森中,密林的浓密程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只要你钻进了密林,就像一只蚂蚁逃进了大草原。再想把你给找出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至于进入迷途之森地密林后,能不能找到出路,会不会迷路,那就是现在地我们不用考虑的了。毕竟,要在逃过精灵们的追杀后,才有必要考虑这些后继问题。

有佣兵冲出包围圈,等于在防线上打开了一个缺口,双方的心态立刻发生了变化。这些精灵毕竟都是平民出生,虽然在数量占据了绝对的优势,但没有受过专业的军事训练。在指挥上难免有些不统一。

被佣兵们冲破一个缺口后,大部份的精灵不免有些泄气,战斗意志也随之大幅下滑。人类佣兵都是些老油条,那有不抓住这个机会大逃特逃的道理?不过是片刻之间,就有数批佣兵接二连三的冲入到密林之中。

我不由的松了口气,既然已经有佣兵逃出包围,那么尼奥他们地身手比起一般佣兵还要强上许多,逃出生天的可能性自然就更大一些。对于这个“血玫瑰佣兵团”,我可是充满了好感,如果他们也能在这一战中安然无恙。就更合我的心意了。

这时,混战也差不多到了该结束的时候,虽然大多数的佣兵倒在了精灵们的围攻下,但冲出包围圈的也不在少数,至少有一百多人算是逃了出去。虽然有些精灵不肯放弃而追进密林中,但这些佣兵只要随便往什么地方一钻。精灵们也只能望林兴叹。

更何况,追到密林之中。在局部上精灵就会失去数量上的优势,到时候双方真要照上面。还指不定是谁杀谁呢。

眼见着时机正好,我猛的一个瞬移,脱出与麦克雷瑟的战圈,御剑飞到塞勒地身边,将他的手一拉,同时口中哈哈大笑道:“麦克雷瑟,今天小爷踢不中你的屁股,算你运气好,我们下次再试!现在小爷不奉陪了,我闪!”

说着,我一拉塞勒,头也不回的冲向了密林之中。

我身后立刻传来了一声怒喝,显然是麦克雷瑟发出,即使见不到他的脸色,我也能想象到他此时应该是满脸铁青。

不过现在可不是我放松心情的时候,随着麦克雷瑟地这一声怒喝,我觉得身后有一团极为庞大的能量聚集起来,难道是麦克雷瑟要出杀招?

那怕只是用眼角地余光看去,我也能感觉到身后一团耀眼的金色光芒亮起,那巨大地能量波动,让我也觉得有些心惊胆颤。急切之间我猛的真气一催,极全力御剑向前飞去。

我御剑飞行的速度比塞勒飞行要快,塞勒也就任由我将他拉着,同我一起站在飞剑之上,过一把飞剑瘾。不过塞勒也没闲着,随着他快速的低吟咒语,一层层的空气壁障在我们身后凝结起来,可以最大很度帮我们抵挡麦克雷瑟全力一击所带来的冲击力。

密林中枝蔓横生,我几乎是贴地御剑飞行,好在御剑术是由神念操纵,转折腾挪灵活无比,那怕是在密林中穿行也并不影响我的速度。

眨眼之间,我听到身后一声狂暴的剧烈爆炸声响起,然后就觉得在我身后由塞勒布下的那些空气壁障如同玻璃幕墙被爆炸气流冲击一样,层层碎裂开来。再然后我就见到无数的残枝、碎石、乱土从我的身边横飞过去,其势如流星飞弹,声势十分惊人。这些碎物撞在远处,就连碗口粗的小树,也是一碰就折。很显然,麦克雷瑟这一击所造成的冲击力,是前所未有的巨大。

幸好塞勤同我在一起,有他在我身后将这一击的冲击挡下来,使我可以不用分心的全力御剑飞行。如果我只有一个人,在麦克雷瑟这样的一击面前,唯一能做的就是回头尽力防守,以免被这一击给伤到。

麦克雷瑟这一绝招的余威久久不歇,可以想象在他的这一击下,只怕已有一片密林被夷为平地。在这其中的,不论是精灵还是佣兵肯定都无法幸免。不过,巴斯图尔克到底会不会去找麦克雷瑟算这笔误伤精灵的帐,就不是我现在能够操心的了。

冲到密林深处后,我立刻收起“阿基隆斯之剑”,一把背起塞勒,就在这密林中撒开脚丫子,转弯抹角的跑起来。

这样的逃跑方式,反而比在空中飞行更安全,毕竟凭借飞行时所发出的气息,麦克雷瑟可以在十余里的范围内感应到我们的方位。靠飞行就想彻底的甩开麦克雷瑟可不容易,总不至于要我再次冒险来个一气化三清吧?

现在我只靠两条腿跑在密林之中,根本就不运转身上的真气,也就不会流露出能量气息,这样一来麦克雷瑟就无法掌握我们的行踪。身处密林之中,就是有这样的好处 只要借着地利隐身于其中,就像是一滴水融入了大海,麦克雷瑟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将这片密林铲平,把我们找出来吧?

我从小就爬山翻林掏鸟窝玩惯了的,塞勒身材又比较度小,背着他我没感觉有多少重量,照样能够健步如飞,在七拐八弯之后,已经逃出了好远,就连自己到底身处何方也不知道。

虽然人人都说迷途之森中危机重重,但我和塞勒身为两大圣级,还用得着怕什么危险?不过,现在我们也不能随便出手,因为麦克雷瑟肯定是满世界在找我们,如果被他感应到了我们的气息,那可是件麻烦事。

现在是深夜,密林之中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但正好能够隐藏我们的行迹。透过树叶间的缝隙,我们看了看星空,大致明白了四周的方向。

如果向北,那是回到莫尼卡城的方向,等于自投罗网,当然被否决。

世界树之城虽然不知道具体方位,但肯定是在迷途之森的深处,那么向南走在大方向上就不会错。不过,南方肯定是麦克雷瑟他们重点防范的方向,于是我和塞勒干脆决定先向西行,再折返南下,至于能不能找到世界时之城,就全凭运气了。

卷四 漫漫长路 第三十二章 元素能量的黑洞

在密林中穿行了平夜,当天色惭惭亮起来时,我已经背着塞勒走出了数十里地。

这一路行来,赶到后面赶不转松,因为在密林的深处,处处都有浓雾翻腾,可谓是伸手不见五指。这也算是迷途之森的特色了。

先前我们大战的地方,因为有座小山丘的存在 可以挡住一些雾气,使的那里看起来和普通树林差不多,让我对迷途之森的认识还不深。但模黑走了平夜之后,我总算是明白这迷途之森名不虚传了。

走到密林深处再想辩清方位,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每次我都只能找一棵大树,爬上树顶钻出浓雾看看星空,辩明方向,然后再退回到密林之中,慢慢的摸索前行。所以就算我脚程不算慢,这一晚也只跑出了数十里地。

等到太阳升起时,林间的浓雾渐渐散去,我的视野才算清晰起来,能够大致看清周围的地貌。于是,我将塞勒放下,和他一起并肩前行。

密林之中完全是没有路径的,我们只能统过一操棵大树曲线前进,而这些大树全都生的参差不齐,左一棵右一棵,绕来绕去很容易失去方向感。好在今天是个晴天,大阳高高的挂在空中,等于是最好的指南针,可以让我们不用担心迷失方向。

现在离我们大战之地已经有一段距离,我们并不怎么担心麦克雷瑟还有本事找到我们。只不过,现在和玛法失散了,少了这位引路精灵,我们还怎么去世界树之城?

事实上,赶往迷途之森的中心地带走去,参天大树就会越多,甚至连高达数百米的千年老树,都可时常碰到。至于世界树到底生成什么模样。我们全然不知,而精灵族也不可能在密林中挂出指路牌,告诉外来者世界树之城的位置。

我们现在离迷途之森的中心地带还远的很,暂时也就不用操心怎么找世界树之城了,现在只需要悠哉悠哉的在密林中慢慢前行,保证大方向不错就行。

途中,我们还遇到有两只出来找早餐的魔兽,被我好一通猛揍,最后夹着尾巴逃地老远。幸好我和塞勒都有空间戒指装备。储存的食水还有,不然的话这两只魔兽早餐没找到不说,还很有可能变成早餐。

很快的一天时间过去,我们随便找了一操大树。就趴在松丫上休息了一晚,反正现在屁股后又没人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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