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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部分

熊霸天下-第126部分

小说: 熊霸天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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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这一向话,水晶面板上的画面一变,出现了一副浩瀚的星空图,正中间正是一个天蓝色的漂亮星球。这副画面我无比的熟悉,因为那正是一副太空中俯瞰地球的图片。

金属声音继续响了起来:“看着这副图片是不是觉得很是很是亲切?其实我们现在所处地这个星球,已经遥远到根本不可能看到银河系,这副地球的照片。是根据我记忆中的模样模拟出来。很庆幸,虽然在这个世界生活了数千年,但我还是没有忘记家乡的任何一点一滴。“

这时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又是一变,这次出现地是十万大山这片地区的高空鸟瞰图,而金属声音也在继续解说着:“我是来自地球东方中国地一名普通科学家。在公元2007年因为一场暴风雨,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异世界。等到我神智清醒过来时。意识已经附生在了一个山丘之王部落的小孩身上。这个山丘之王小孩的意识被我给侵占,使我很容易的就获得了这个异世界的信息。虽然刚开始十分的不适应,但我也只能接受这样一个事实,不得不生活在这片属于矮人族的家园。”

话音到了这里,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又发生了变化,一张张图片就像是幻灯片般地轮流出现,看画面全都是一些现在大陆上的各个种族,在蛮荒时代的背景下,与无数魔兽争斗的场面。

金属声音继续解说着:“很快地。我就发现这个世界刚刚才从蛮荒时代走向文明,仅有的五个智慧种族,必须与数之不清的远古魔兽,争夺在这片大地上的生存权。残酷的战争绵延了近千年。最终还是智慧种族战胜了愚昧,这片大陆的义明真正迎来了黄金发展期。”

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再次发生了变化,这次出现的是一张合照,刚好是五个不同种族的生命体站在一起。

站在最后面的是一条体长近三十米的金黄色巨龙,他双翅撑开,几乎将这张合照的整个背景都遮挡住,一双眼神显的无比锐利,那怕只是一副静止的画面,也让我感觉到充满了压迫感。

在黄金巨龙的身前,站着一个近十米的巨人,浓浓的胡子加上牛角型的头盔,以一种随意的姿势用双手拄着一柄巨大的战斧,满脸的笑容。毫无疑问,这是一位矮人族的山丘之王战士。

在山丘之王的身前,并排站在三名人类,但仔细看,又会发现他们有一些特殊之处,绝不会是普通的人类。

正中间的是一位身形魁梧的彪形大汉,露出一身古铜色的肌肤,有一股浑身都充满了力量的味道,但他的那一张脸,却显得非常文质彬彬,和他的那副彪悍身材没一点相称。在这个彪形大汉的左手上,随意的提着一个类似麒麟的金黄色金属面具。如果带上这个面具,再配上他的那副身材,相信他会变的更加威风凛凛。

在彪形大汉的左边,站着一个绝美的女子,一身亮晶晶的绿色翡翠皮甲,给她那一张绝世容颜活加了几分英气。在这名女子的胸前,挂着一个蓝色的风笛,而她的手中则拿着一张草碧色的短弓。这张短弓造型奇特,整个弓身就像是一滴流淌的泪水,一看就不是凡品。

在彪形大双的右边,则是站着一名瘦弱的中年里子,一头紫色的长发随意披散着身后,一张略显削瘦的脸,惨白的没有半点血色。但偏偏就是这么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却让我感觉到从他那一双半闭半睁的眼睛中,透出丝惊人的杀气。这名瘦弱男子,绝对是位危险人物!

看到这样一副画面,我心头不免剧震,虽然这副画上没有半个文字,但已经明确无误的向我透露出了这样一个信息:这就是神话时代,五大种族之神的一副合照!

那名高大的山丘之王战士,应该就是普罗米修斯本人吧?除了身材高大外,实实在在就是一副标准矮人的模样。

至于站在普罗米修斯身后的黄金巨龙。拥有如引强大的气势,除了是龙神亥伯之外,还能有谁?

前排正中的那个彪形大江,应该就是兽神阿瑞斯吧?难怪他要戴着一个麒麟面具作战,因为他地那张脸实在是太秀气了,和兽神的威严可不相符。

至于那名绝色女子,只看看她那对尖尖而秀气的耳朵,也不难猜出她是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吧?能够拥有“歌莉娅风笛”和“月女神的泪弓”这两件圣器,除了她还能有谁?

最后的那一位瘦弱男子。虽然我对其了解不深,但也能够请出,这位一定是水族之神波塞冬,不然的话,谁还有资格与这四位大神一起并立?

金属声音适时的又响了起来:“在与那些蛮荒魔兽争斗的过程中。各大种族都出现了数之不清的英雄!也许因为我是穿越而来地生命,拥有着远超一般族人的天赋。很容易的就拥有了鹤立鸡群的实力。在这近千年的战斗中,拥有和我相近实力,能够同我并肩做战地朋友,只有四位,刚好是各大种族一个。我们不仅拥有着远超同族的实力,还拥有着不可想象地悠长生命。也许,实力到了我们这种程度,相当于生命进化到了下一个阶段吧。”

“在与魔兽的战争中,我们所建立的功勋无人可比。与我们同时代的战友,没有我们这么悠长的生命,早就全部消逝在了无情的历史洪流之中,而我们最初的身份也渐渐无人知晓。最后。取得胜利并幸存下来的五大智慧种族,将我和我的战友称为——神!”

“我曾运用由地球带过来地知识,帮助这个异世界的智慧生命极大的发展了他们的文明,我制作出地无数工具也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我甚至发明了文字与语言,能够让这些智慧生命把他们的知识一代代传承下去。最终,我,普罗米修斯,成为了矮人之神!所有的智慧种族都在传颂,是我给这片大陆带来了文明。”

“和我并肩做战的战友,他们那原本拗口的族名早就被遗忘,对外一直延用的都是我给他们取的那些通用名字。”

“兽族的勇士阿瑞斯,天生无敌神力,每次战争时总是勇猛的冲在最前面,只要敌人提起他的那副黄金面具,就无不闻风丧胆。最终,他成为了兽族之神,相信他的事迹会成为史诗的一部分,水远传唱下去。”

“龙族的亥伯,也许是我们中最强大的一个,正是有了他的存在,我们牢牢控制了制空权 在无数次的战役中取得了制胜的先机。虽然亥伯一直沉数寡言,但毫无疑问他是我们最可依赖的朋友。最终,他成为了龙族之神,是这个最强大种族的守护者。”

“精灵族的阿尔忒弥斯,不仅美丽而且充满了智慧,她也是最能理解我那些超出这个世界知识的智慧生命,大家都说她是智慧与美的化身,于是尊称她为精灵女神,甚至将月亮比喻为她的行宫。但是,谁又能想到,在这个星球的卫星蓝溟之上,真有我帮她建立的一个小型基地呢?”

“水族的波寒冬,拥有着与他外貌绝不相符的实力,对待朋友他是无比的真心与热情,但一旦面对敌人他却又变成毫不手弱的杀神。曾经有一次为了对付一大批魔兽,他引发了淹没数千里土地的大洪水,一战而将敌人击溃。他的这些功绩,让他无愧于水族之神这个称号。”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命运的安排,在给我的这些战友起名字时,我并没有料到日后我们会成为各族所膜拜的神。因此这些名字,刚好和地球的一些神话传说有所重叠。我的朋友,当你最初来到这个世界时,会不会对这些神的名字感到惊奇?”

说到这里,水晶面板的画面又发生了变化,一座晶莹剔透的宏伟宫殿出现在我眼前,正是这座普罗米修斯的行宫——冰晶宫!

“战争结束后,我们这些并肩做战多年的战友,也都各自回到了自己的种族中。虽然我们的实力强大,寿命悠长,但最终的生命力还是有着极限。我的那些朋友,一个个陆续走到了生命尽头,虽然他们都给自己的种族留下了不少保贵财富,但他们毕竟还是离开了,没有了朋友,我在这个世界上变的更加寂寞。于是,我呆在这座冰晶宫内,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生命岁月比起我的那些伙伴,显的更加漫长,我几乎感觉不到时间在我的生命印记上做出过什么改变。于是,我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在这座冰晶宫中,研究着一切,研究着一切我所能想像到的东西。”

“漫长的两千多年过去,我没有一点衰老,而我的研究成果,也几乎将我所能记起的所有地球科学成果都复制了出来。事实上,在科学界,我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但漫长的时间,却给我提供了最有利的研究条件:那就是与时间赛跑!”

“我想,不论是那一位科学家,如果拥有我这样长久的生命,他也能够将自己的研究领域,护展到无限宽广吧?”

随着金属声音的述说,水晶面板上的画面不停的变幻,展现出了无数的机械产品与零部件,以及无数我看得懂或是看不懂的图样。这其中的大部分,我都在普罗米修斯的实验室中见过,现在的我,就像是在参观普罗米修斯的科技成果展览。

难怪这位普罗米修斯,几乎可说是一位全能的科学家,原来是因为悠久的生命,给了他足够的时间来研究各门各类的科学。只不过他研究的这些东西,比起这个时代实在是先进了太多,无法被外界所接受。

卷四 漫漫长路 第四十八章 神奇装置,穿越空间?

这个异世的五大种族,都是在使用元素力量的基础上发展出了魔法文明,和地球的科技文明可说是经渭分明。

魔法与科技,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系统,普罗米修斯虽然有能力将地球的科技系统整个照搬过来,但这势必会引起这两种不同文明的冲突。

从这一点上来说,普罗米修斯将他的研究成果封藏在这座冰晶宫中,可说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这个异世,有着她自己所特有的自然规律,文明的发展也应该顺其自然的变化,普罗米修斯的出现 已经加速了这个异世的发展,但如果将整个地球文明都照搬过来,也就相当于将这里的原生文明给抹杀掉。

普罗米修斯,无疑是一位具有良知的优秀科学家,他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其实以他的能力,他完全有可能改变这个异世的发展现律,成为独一无二的真“神”,但他却选择了默数无闻的呆在冰晶宫中。

当我明白这一点时,对普罗米修斯从内心中感到尊重,他确实可以算做是我们这些穿越者的表率。不过,他给我这后来的穿越者,到底留下了什么宝贵财富?

这时,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再次有了变化,神之禁区中的那个神秘仪器,终于出现在了画面中,我精神一振,知道马上就能了解到我最关心的信息了。

“我将所有的科技成果都封闭在了这个冰晶宫中,这座冰晶宫在建造过程中,结合了不少我的独创科技。冰晶宫的大门,必顶依靠我在地球的母语,通过声控才能开启。如果强行破坏大门,则会启动我研究这个异世元素力量时所发现的两种射线,我将之称为‘灵魂抽离术’与‘大变形咒’,即使是拥有神级力量的入侵者。也无法抵抗这两道射线的作用。所以我才说,如果有谁能够强行闯到这里,那么他已经是超越我地强大存在了。”

“当然,就算你和我同样是穿越者,但如果不具有强大的力量,也无法来到这个最秘密的所在。说简单一点,你至少也需要具有神级力量,不然的话是没办法进入这个密闭空间的。至于为什么会如此,相信你听完下面的一段话。应该就能明白。”

“我想,你一定对我留下的这些机器设备感到好奇,也许你能猜到,这个正在与你对话的系统,是我在这个异世研究出来的大型计算机。但你肯定想不到,它连接并且可以操纵地那台机器,是用来做什么的。”

“前面我已经说过,失去了所有的朋友,独自渡过数千年的漫长岁月,我感觉到十分的寂寞,变地无比的思念家乡。所以——我想回家!”

话音说到这里,水晶面板上地画面又开始飞速的变化起来,一张张浩瀚的星空图如同走马灯般的不停变幻着,每张星图间好像都隐隐约约有无数红线相连接。

金属声音继续解择着:“我们的家乡地球,和这个空间实在是相隔太远。即使是使用我研制出来的最高倍数天文望远镜,也无法观测到太阳系。但通过对一张张星系图的比较,我却可以测算出我们所处的这个异世界,和地球隔着数十亿光年的遥远距离。”

“如此遥远地距离。就算地球与这个异世处于同一个空间,但时间刻度也会大大的不一样。经过我的测算,这个异世所处的星球自转、公转虽然都和地球几乎一模一样,但时间流地速度却比地球慢了数千倍。”

“可能正因为我是穿越而来的生命体,所以在这个异世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数千年的岁月对我没能造成任何蜀响。也许,在这个异世,我们这些穿越者,可以拥有数十万年的悠长生命!”

“数千年的寂寞我都无法忍受,如果这样的寂寞要长达数十万年呢?我几乎不敢想像,这更坚定了我要回家的愿望!”

听到这里,我的心中也不免五味杂陈,难怪这个异世的各种度量衡,几乎全和地球一模一样,有了普罗米修斯这位“文明之神”,一切都可解释的通。

不过,穿越者的生命能够达到数十万年这么长久?想想实在是不可思议。不过,也许这样才能解释,我、安哥拉、普罗米修斯,虽然都是同样的穿越而来,为什么却会出现在不同的年代。因为那怕我们都是从2007年的地球而来,但因为时间流速的不同,就算我们在地球上只是相距数月,到达这里时也会有着数千年时间的差别。

如果穿越者真拥有这么悠长的生命,那么安哥拉如果不是被人类杀害,那么他现在应该还活着吧?但普罗米修斯呢?只不过是近万年的时间,他应该也还在生!

可现在普罗米修斯并不在冰晶宫中,那么他到部里去了?以他在这个世上独一无二的神级力量,总不可能还有谁能伤害到他吧?

这时,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又起了变化,那些连接无数星空图的红线,渐渐地收拢汇集到一起 演变成了无数复杂的计算公式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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