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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7部分

午夜开棺人-第707部分

小说: 午夜开棺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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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天涯也坐下来,给自己泡了杯奶茶:“我比你更惨,一直以为是在普通人家长大的,结果发现一切都只是一个梦,我为养父母的死伤心了很久,才知道他们根本没死,只是去了很远的地方重新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其实……我很想去看看他们,好在是你和父亲,你们一起生活多年,有感情,我的感情只对我养父母有,有句话叫生母不如养母大,这句话我算是真正体会到了。”

“詹天涯……”胡顺唐声音忽然放低,“大哥,我可以叫你大哥吧?”

“噢,可以。”詹天涯虽然不以为然,但胡顺唐叫“大哥”的瞬间心中仿佛被什么东西轻轻敲了一下,端着奶茶的那只手也不由自主开始抖动,只得立即将茶杯放下,“什么?”

“你怕死吗?”胡顺唐看着他,“怕吗?”

詹天涯抱着奶茶杯子:“很有趣,我加入古科学部的时候,胡万钦也这么问过我,问我怕不怕死,我说是人都怕死,他回答我说,那你就不要把自己当人……现在想想,他好像是话中有话,当时我只不过是一个多年飘荡在外迷路的孩子,又被爷爷领回家一样。”

“你是说你不是人,所以不怕死吗?”胡顺唐的手有些微微发抖,“其实我怕死,曾经怕得要命,小时候无数次从睡梦中惊醒,看着自己的那双手,惊恐地问自己很多莫名其妙的问题,为什么我是人 ?'…'为什么人会有这么一双手?手是怎么定义的?为什么人会死呢?死之后会什么都没有了还是去另外一个世界?从小我的疑问就很多。”

“我和你恰恰相反,我从小就没有这些念头,只是顺理成章地做着很多觉得应该做的事情,有规律地生活,为自己的未来做着打算。”詹天涯苦笑道,“我很羡慕那些会胡思乱想的人,因为那样至少不会无聊,我看似不无聊,实际上真的无事可做,我没有所谓的朋友,从小养父母就告诉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一直防着身边的人。”

“终于找到了我们的相同点。”胡顺唐抬眼看着自己的大哥,“我也没有什么朋友,小时候还算有,长大之后就疏远了,喜欢一个人呆着,因为迷茫,我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喜欢呆在家,害怕的时候会缩在角落,喜怒总是会呈现在脸上,后来我遭遇了这么多事情,依然怕死,依然怕有人因为我而死去,我很害怕的是有一天自己什么都不怕了……”胡顺唐说到这,睁大眼睛看着詹天涯,“知道吗?我现在就不害怕了,我不在乎了,这才是让我最害怕的事情,如果我真的什么都不在乎了,也觉得身边一直同生共死的同伴一个个死去也无所谓了,我就不再是个人,而是个怪物了。”

“噢——”詹天涯对胡顺唐这番话没有太多的表示,只是简单应了一声,随后喝了一口奶茶,免起自己的衣服,露出腹部下方的那个圆形的伤口,指着道,“这是我第五次执行任务时受的伤,在那之前我已经办过两件大案子,对方都是穷凶极恶的异术者,手段高明,心狠手段,杀人不眨眼的家伙,我都没有受伤,为什么?就因为他们穷凶极恶,太冷静了,过于冷静的人总是会被更冷静的人抓住行事的轨迹,这种人被抓之后通常很少狗急跳墙,因为那不在他的计划之中,特别是知道自己被古科学部抓获之后,更不用担心有被立即枪毙之类的事情发生。”

“嗯。”胡顺唐也不知道是否听进去了詹天涯的话,他很享受现在的环境,只有他和詹天涯两个人,而且对方是他亲哥哥,他可以把自己想说的话全部都说出来,不用顾忌那么多,至少他知道詹天涯再狡猾也不至于算计自己的亲兄弟和朋友。

“那是个小案子,所以我顺道就去调查了,只是个偶然学到异术的普通人,因为被人算计欠下一屁股债,每天都被人打,被人骂,还被灌尿的懦弱男人,他从某个人那里学到了所谓的‘点石成金’术,觉得可以发财,但前提是需要四十九个人的中指,于是他开始到处去砍人的手指头,可是一次都没有成功过,于是开始盗尸,我觅着线索蹲守在殡仪馆堵住了那小子,以普通警察的名义劝说他,你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吗?”詹天涯说到这忍不住笑了,“我说完,他的脸色就变了,开始暴怒着骂我为什么要算计他,还让他打他,逼得他四处躲避,我知道他把我当做那个仇人了,可那时候我突然间怕了,因为他的眼神中我看到的只有愤怒,而没有恐惧,他冲上来掐我的脖子,也不知道哪儿来的那么大的力气,我直接被扑倒在地,好不容易将他推开,他起身就跑,我以为他终于怕了,立即去追,谁知道他只是去找武器了,在工具房找到了一支钢钎,转身就朝我扔了过来……”

詹天涯说到这,指着自己的伤口道:“他扔出来的力道和速度让我根本无法躲避,直接把我穿透了,后来我想,其实也是因为我怕,如果我不怕,完全可以躲开的,接着他跳到我身上来,左右挥动着拳头揍我,还冲我吐口水,一直骂到他力竭,平躺在旁边呜呜大哭,我才翻身爬起来,给他戴手铐,带他离开,那时候他已经恢复了平常的懦弱模样,否则我早死了。我给他戴手铐的时候,一摸腰间才发现自己带了枪,在那之前我竟然完全忘记了这件事。”

胡顺唐盯着地面:“你说这个故事有什么含义吗?”

“有。”詹天涯把奶茶杯递给胡顺唐,“在我眼中,你和那个人其实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你天生就很善良,但又很矛盾地觉得自己应该狠一点,潜意识不断地改变自己,让自己心狠手辣,让自己无所畏惧,一直绷紧神经来,但实际上,你身边的伙伴愿意一直留在你的身边,与你共进退,就是因为你从前的那种善良,愚蠢的善良。你还记得起从前的夜叉王吗?你以为是什么东西让他逐渐改变?是你,是你的善良,在你之前,没有人关心过他和贺晨雪,也没有人为了贺晨雪的死而那么伤心,甚至独闯人贩子的老巢大开杀戒,同样的,你想变得心狠手辣,也是因为没有人会去理解你的善良,因为在现实世界之中,善良给你带来的只能是无穷无尽的欺辱……”

“有人理解。”胡顺唐深吸一口气,“夜叉王、葬青衣、魏玄宇、莫钦他们都理解,还有你,还有父亲都能理解我的那种愚蠢的善良,可是即便我这样想,但我的内心已经在改变了,大哥,我很害怕。”

“胡顺唐,你记住,人在极度恐惧之后会产生两种变化。”詹天涯蹲在胡顺唐的跟前,“第一种,他在恐惧之中会害怕自己还有救人和顾及他人的念头,只顾自己逃命;第二种,他虽然害怕,但依然记得自己应去施救他人,这个时候害怕就会成为他的动力,你只是在第一种与第二种之间徘徊。”

第三十七章(上)了无痕

“知道吗?一个人最可怕的事情就是——发现自己既不是人,也不是怪物,而是接近那种高高在上的‘神’,有很多传说之中‘神’都是没有感情,只是按照规则做事的某种有智慧的物体。”走廊外,莫钦靠在那低声对偷听的吴天禄说道,吴天禄侧头看着他,继续听他说下去,“很多人都认为人是渺小的,即便渺小但你依然有人的身份,有那么一层皮包裹着你,给你掩饰,怪物也一样,有恐怖的外表,即便内心软弱,也能吓到部分人,给自己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可不是人,不是怪物,只是接近有‘神’的思想的那种东西却是最可悲的。他没有身份,没有令人害怕的外表,带着‘神’的那种漠视一切的思想,如同行尸走肉一样活着,逐渐地他会变成人群中的一个影子,不被人发现,更不会被记住。”

吴天禄笑了一声反问:“你是在说你自己?”

“不,我是在说我们,你、我、詹天涯、胡顺唐、夜叉王、葬青衣、魏玄宇,还有这里的很多人,其实都一样,虽然大家都一起经历过很多事情,但跳开这些事情,把我们单独分离开,我们又算是什么呢?连人都不算,死了也不会化做尘埃,特别是像我这种人。”莫钦扯开自己的绷带,看着已经基本上愈合的伤口,“我有些时候真想朝着自己脑袋来一枪,解决自己,我活了太长的时间了,从前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同类,却发现同类与同类在一起,只会加剧自己内心中阴暗面扩大,远离所谓‘看’的族群。”

吴天禄咧嘴笑,装作完全听不懂的样子:“你说的话还真深奥,我没有想到你这个嬉皮笑脸的家伙,竟然有说出这种话的时候,我真是小看你了,我该去睡觉了。”

“喂!”莫钦叫住吴天禄,吴天禄停下来转身看着他,莫钦看着房间的大门,“他们算是看开了,你呢?你看开了吗?你没有,我也知道为什么你没有,因为对你来说,没有秘密可言,你是他们解密的关键,解开谜题,他们释然了,但你没有释然的理由,你比我们更像是行尸走肉。”

“我终于发现李朝年用尽一切手段要把你们凑在一块儿的原因了。”吴天禄沉声道,“因为你们有些时候想的事情和他差不多,想得太远,而不是看当下。”

“裆下?”莫钦犯病一样看着自己的裤裆,“为什么要看裆下,我又没病?”

吴天禄哈哈大笑:“不错,你依然是你自己说的那样,永远只能严肃五分钟,你岔开话题的手段很高明,晚安,可爱的杀手。”

吴天禄越走越远,莫钦满脸的笑容也逐渐消失,目光投向那扇门,一直看了很久,这才转身离开,路过葬青衣的房间时,悄悄撬开门,坐在床边,看着熟睡中的她,许久才起身离开,轻轻关上门,轻叹一口气道,心想:不管怎样,你和魏玄宇毕竟还是人,我不是,我知道胡老大在想什么,他是根本就不想你们去,毕竟这次肯定会死很多人,脏活总得有人来做,但这些人中肯定不能包括你们。

那天晚上,胡顺唐睡在中控室,可詹天涯没睡,拿着手电在蜂巢上上下下走了个遍,他知道也许这一去再也回不来了,蜂巢对他来说是唯一的家,那个以前被假定出的家已经没了,虽然他很怀念以前在家中的一切,抱着猫坐在阳台上发呆被妈妈大声训斥,半夜在房间内偷偷玩电脑还用东西将门缝遮住,以免光线外泄被上厕所路过的父母发现……可是蜂巢才是他的家,他是在这里出生的,又回到这里签订了那份永远都无法让自己再回到正常社会的保密协议。

空荡荡的蜂巢让詹天涯有一种失落感,他转到曾经关押白骨的牢房,想着以前发生的一切,最终又在迷迷糊糊之中来到了最下层的那个实验室中,看着吴天禄曾经所住的房间,想象着他当年的那种无奈和愤怒,伸出手指摸着水泥墙那些用指甲留下来的划痕,又打着手电穿过那堵破墙,看着培养槽中那些“自己”、“曾达”、“齐风”、“胡顺唐”,不明白胡万钦这一辈子做了这么多事情,最终又成为了叛国者到底图什么。

等等!胡万钦既然成功了,为什么不量产这些复制人呢?就算不用量产,打造一支团级的军队应该不成问题,他为什么不做?另外,上层到现在对这件事都持暧昧态度,好像觉得事情结束了也不再追究了,这么重要的实验竟然不派军方的人来检查,仅仅是告知自己身为古科学部和尖端技术局的现任领导者应该负起责任。事情没有这么简单,绝对没有,我得想办法面见一号首长!詹天涯转身离开……

五天后,在詹天涯的安排下,除了魏玄宇与葬青衣之外,其他人踏上前往巴基斯坦的路程,当然是用“偷渡”的方式,只不过是在两国默许的前提下。临行前两天,听说自己得和魏玄宇留下的葬青衣一直拉着长脸,除了夜叉王和莫钦之外,不与任何人说话,在经过胡顺唐身边的时候,还故意嘟囔一句“早知道我就杀了你”之类的话,胡顺唐沉默一句话也不回应,倒是莫钦嬉皮笑脸地解围道:“你要是杀了胡老大,咱们就遇不到了。”

魏玄宇一直躺在床上,虽然他恢复得也算快,可依然无法自由活动,按照夜叉王和詹天涯的推测,他要下地行走大幅度活动至少还要二十天,也许二十天之后所有的事情就解决了。

众人都在蜂巢外集合的时候,莫钦趁着葬青衣和夜叉王说话的空隙,一个人跑回蜂巢内魏玄宇的房间,笑嘻嘻地推开门,手里拿着一个从厨房里拿来的苹果,放在“熟睡”的魏玄宇床头边上,随后坐在床边,故意坐得很规矩。

“从今天起,由我来呵护你,在爱情里我的眼里只有你,不能怀疑……”莫钦坐好之后竟然开始唱着那首《谢谢你我的爱人》,而且还故意分男声和女声唱出来,床上装睡的魏玄宇手指微微动了下,眉头紧锁,但依然强忍着,等着莫钦唱完眉头才舒展开,并悄悄吐了一口气出来,谁知道莫钦接下来又开始唱《其实不想走》,咳嗽了两声,随后到处找水喝,魏玄宇顺势抬手将桌子上那瓶矿泉水给藏在被窝里了,莫钦没有找到,干脆抓起苹果大咬了两口,吃完一擦嘴准备开唱的时候,魏玄宇实在忍不住开口了,“色情狂,你他妈有完没完?”

莫钦故作吃惊,还将手指头咬在嘴里,瞪大眼睛看着魏玄宇:“原来你还活着?”

魏玄宇抬手将矿泉水瓶子砸向莫钦:“你该滚了,他们肯定在等你。”

“噢,好吧,你自己要多注意身体,没什么事就躺着,等伤愈。”莫钦起身来伸展双臂,“要是我挂了,我说要是,就是假如,如果,也许,或许我有什么不测,你记得在我坟前把你和青衣的请柬烧一张来,如果我挂在俄罗斯还粉身碎骨没坟的话,你就朝着那个方向烧就行,顺带呀,烧一张机票之类的玩意儿,还有啊,我一直没正儿八经的身份,到时候你记得告诉詹天涯让他给我申请个。”

“咔嚓”莫钦听到手枪上膛的声音,扭头看着魏玄宇举枪对着他,表情冷漠:“我打算好了,把枪膛中所有子弹都打到你身上,反正你都死不了,充其量和我一样躺在这,我大不了当你和青衣的电灯泡。”

“千万使不得!”莫钦赶紧高举双手,作出投降的动作,“我就算中了十颗子弹,好得还是比你快,还是得走,你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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