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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部分

午夜开棺人-第83部分

小说: 午夜开棺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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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给抓回来。”

“他没开玩笑。”曾达在后方补充道,随后打开车门,将夜叉王交给等在门外的两名“工作人员”。

詹天涯和刘振明也下车,来到车房中角落的一个由集装箱改装成的办公室门口,打开集装箱大门后,曾达押着夜叉王进去,随后外面的人立刻将集装箱大门关闭。

刘振明回身看着集装箱大门缓缓关上,集装箱内开始变得黑漆漆的一片,正在他要询问怎么没灯的时候,灯亮了,在灯光亮起的瞬间,脸上挨了一拳……

刘振明被打翻在地后,立刻爬起来,只看到举着拳头的詹天涯站在他的面前说:“刚才这一拳是教训你不守规矩,不仅是警队的,还是我们的。”

那一拳的力道实在是大,将刘振明的嘴唇都打破了,他正要爬起来,詹天涯又是一拳,打完后说:“这一拳是教训你不动脑子,做事冲动。”

刘振明躺在地上,缓缓撑起身子,将口中含着的血吐了一口,冷冷地盯着詹天涯,在一旁坐在简易金属椅上的夜叉王哈哈大笑,好像在看戏一样,而曾达则抱着双臂靠着集装箱看着。

刘振明爬起来,抹去嘴角的鲜血,问:“还有什么?”

詹天涯又一拳,这一拳力道不大,只是击在他的腹部,随后在他耳边低声说:“这一拳是让你知道,要爱清洁讲卫生,不要随地吐口水,我们这里没有清洁工,让别人多做事,是要付工资的,我们部门的经费有限。”

詹天涯把刘振明扶着放到一边的小沙发上安坐好,又掏出自己的那支烟,含在嘴巴上,看着夜叉王说:“把那些孩子放了。”

刘振明看着詹天涯,不知道詹天涯说的是什么,难道说夜叉王还有人质?

夜叉王只是笑,笑罢说:“没有什么孩子呀,你们找错人了吧?”

“夜叉王,你知道我们不是普通的警察,我们可以用一百种方式让你开口,上次抓到你的时候,对你百般客气,那是我的失误,这次不会了,看见你后面那面墙了吗?”詹天涯含着烟说,此时他这模样在刘振明看起来,像是一个黑社会老大,根本不算什么警察。

那面墙上挂着各种各样金属物件,还有针管和液体等东西,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刑讯使用的。

“上次有幸被我招待过的那家伙,恐怕你听说过,应该算是你的同行,在云南杀了十五个少女,用以血养血的办法来维持自己的生命,抓到之后也是死不开口,但最终没有坚持十分钟就全说了,你想试试吗?如果想,你可以随便在上面挑。”詹天涯走近夜叉王,俯身说,微笑着,这种微笑连算是熟悉他的刘振明都觉得有些害怕,不,应该说是“变态”的笑容。

夜叉王摇头,笑道说:“警官,你们真的找错人了,我是李思维,省医院的儿科医生。”

“我现在没兴趣知道你是怎么拿到这个身份的,不过我知道你之前犯下那么多重案,其实目的就是为了养鬼,你这个法子是从哪里得到的?东南亚?还是日本?还是尼泊尔?”詹天涯继续问,“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真正懂得使用这个办法的人,刘振明和胡淼在电梯内遭遇到的小女孩儿就是被你控制的,你把她们藏在什么地方,如果我没记错,按照五行之说,你只能炼五养五制五。”

夜叉王闭上眼,笑笑道:“警官,你竟然知道炼五养五制五,不错,有文化。”

“你打算说了是吧?”曾达在旁边插话道。

詹天涯抬眼看了看曾达,示意他不要说话,曾达扭过头去。

“我也只是听说呀,警官,不过这好像不是重点吧?重点是……你们想不想救胡小姐?”夜叉王说完,偏头去看着刘振明,模样有些“调皮”。

刘振明静静地听着,也静静地在内心中说服自己接受现在听到的一切。

詹天涯知道自己那三拳已经几乎将那个菜鸟给打清醒了,也不再担心夜叉王的故意挑衅,继续问:“夜叉王,我知道你的养鬼术并不成熟,否则的话,你不会呆在医院里,要挟胡淼和胡淼的母亲,就我看来,你现在的术基本上只达到半成熟的程度,你找镇魂棺是不是与这个有关?”

“没错。”夜叉王这次回答得很痛快,“养鬼术,最基本的就是要以自己的血来喂养,如果不喂血,就会达到一种反噬的效果,最终所养的鬼就会吞噬掉我的一切,灵魂、肉体。”

“所以……你才选择了七八岁的孩子下手,而没有选幼儿,或者成人,你很聪明。”詹天涯“夸奖”道。

刘振明看着夜叉王,也期待着詹天涯对养鬼这一说的解释,这种说法大部分人都听说过,在网络上查询到的是控灵术的一种,便是控制灵魂,控制死者的灵魂,大多数以未出生的胎死腹中的胎儿,或者是夭折的幼儿,不过这类一般都称为邪术,大多数行此术者如果亲自从头到尾参与,下场都很凄惨。不管是在什么宗教中,都有人的意识与灵魂同在的这样一种说法,所以寻找胎死腹中的胎儿或者夭折的孩子灵魂,都达不到最佳的控制手段,试想,一个成人在正常情况下都没有办法与刚出生的孩子沟通,更何况只是用符咒等其他手段来短暂控制的幼儿灵魂?

所谓养鬼术,其实与赶尸术、行尸术大致相同,唯一最大的区别便是,养鬼术所控制的是死者本身的灵魂,以血养之,用自己的血液作为通灵的媒介,达到一种“心心相通”的目的,这是最早的方式,多少还有点道义来说。但后来演变成为了彻底的控制,没有曾经养鬼术之中所强调的沟通,而是单纯的命令与服从。赶尸术和行尸术,控制尸体是用的其他可用的灵魂,甚至是猫狗牲畜的都行,先抽魂到尸体内,再控制灵魂做简单的动作,如行走、跳动、甚至是简单的攻击,却没有办法做太过于复杂的行动,除非是用分魂术,既是将自己的灵魂从体内分配出来,控制其他尸体,也是通过血液作为媒介,但通常使用分魂术的人都不会存活,第一是失血过多,第二则是灵魂转移到其他不属于原来身体的尸体内,会造成极大的损坏。

在1949年,解放前,养鬼术和行尸术一样,流行于中国的云贵高原、康藏高原、南岭山区和黔湘间,当时大多数行此术的人一开始都是将新死之人的尸体,连夜从坟地中刨出来,称之为“请尸”,在行术后,称之为“驱尸”,达到目的后,将尸体重新掩埋,称为“送尸”。

这三个步骤必须严格遵守,但解放后,大部分行此术者都躲起来,或者是已死,能熟练使用的极少,因为已经没有这种必要,解放前很多人用此术大多数都是因为以诡异来掩饰自己偷运鸦片、硬通货币黄金等,而且养鬼术、行尸术等最早起源要查证很难,但在世界各地,东西方都有此术盛行,例如说西非的土著宗教伏都教。(伏都教中“伏都”二字忧伊维语Vudu音译而来,某些译为巫毒教。原意为精灵,既为崇拜精灵的教派,这里所指的精灵是指万物精灵,和中国异文化中万物有灵是相同的意思,另外伏都教还崇拜蛇灵,尊称为蛇神。)

以前大部分人使用胎死腹中的幼儿作为炼术的主要,后来此术在东南亚等地盛行,如今八卦杂志上甚至称部分商人以及明星,为了达到某些目的,曾在高人的指点下在家养鬼。

夜叉王却和这些人完全不同,他选择的是七八岁的孩子,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虽然调皮,但并不叛逆,就算有调皮的时候,但也可以立刻喝令停止。而略大一些的孩子,特别是十来岁的孩子,属于叛逆期,基于意识与灵魂同在的理论,这种年龄段孩子的灵魂最不容易控制,相反会闹出乱子,更不要说具有完全独立意识的成人,如果这类的灵魂养不好,会成为一种叫做“汹”的东西,俗称为恶灵,无法控制,终日游荡。

詹天涯解释完了这一切,看着夜叉王,夜叉王笑笑道:“詹警官,你了解得很清楚,不过我却发现,养鬼最好的方式是在母体内,只要控制了母体的灵魂,再控制原魂,那就容易多了。”

“所以你就选择了胡淼的母亲下手?让其怀上鬼胎?接着诱使胡淼回到省城……”

“是。”夜叉王回答得很干脆,“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希望找个开棺人帮我找到镇魂棺,现在看来,不仅我需要镇魂棺,你们也需要镇魂棺!”

詹天涯侧头看着刘振明,刘振明没有任何反应,相反却看着曾达,曾达避过他的目光。

如今,三个人都在思考同样一个问题:夜叉王这次交代得实在太快太彻底了,如果真的是这样,先前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你到底有什么目的?”詹天涯又问。

夜叉王看着他的双眼说:“我说了,我要……找……到……镇……魂……棺!清楚了?”

“那只是个传说。”詹天涯道,“谁也不知道镇魂棺是不是真的存在,是不是真的有那个功能。”

夜叉王听完后大笑:“有没有那个功能?你还在骗自己?我查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政府就用军队封锁了很多地方,听说当时还召集了一批异人,后来这批人不见了,想必都被你们带走了吧?上次我被抓的时候,关在监狱中,每天都有那些自称是警察,但一举一动都和军人没有区别的工作人员审问,更加确定你们的存在,同样也确定了镇魂棺的存在,越掩饰越否定就越能表示事情的真实性,这是现今这个社会中每一个人对各国政府的态度,所以你不用再骗自己了,时间不多了,实话告诉你们,我利用周蓉的身体作为容器,时间还剩下一周,一周后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也不知道……而且,如果你们杀了我,那些孩子就只能永远呆在轮回间。”

“我明白了……”此时曾达一拍脑袋,“轮回间,詹天涯,去那个地方要经过地阴门,地阴门也是轮回间,他之所以选择在医院行事就是为了配合地阴门,这样一来,如果我们不去那个地方,不经过地阴门,就算把镇魂棺取出来带到这里,胡淼没救不说,那些孩子也只能永远呆在医院的轮回间。”

“闭嘴!”詹天涯喝道。

夜叉王笑了:“看,我说过,你们都知道。”

此时,刘振明心中却在想: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第四十九章 奇异的古民居

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灵车在黑暗中行走了许久,终于从漆黑中驶出,车头前方射来大团的刺眼的光芒。胡顺唐抬起手臂挡住光线,等眼睛逐渐适应后才慢慢放下,看清楚汽车行驶在一条山路之上,周围是高耸的页岩层山体,就像千层蛋糕一样,不过页岩层全是呈青黑色。

胡顺唐赶紧往车后看,想看清楚汽车到底是从什么地方驶出的。无奈,车内中间用以隔开T·霍克和梅丽萨的黑色玻璃阻挡了他的视线,他只能回身看右侧后视镜,从后视镜中胡顺唐看到灵车后方是一个漆黑的山洞,山洞中是无尽的黑暗,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好像那个山洞是有人在一片平整的山壁上画出来的一个巨大的黑色圆圈一样。

不过更怪异的还是前方。

灵车行驶在一条类似机耕道的小路上,路的两侧还有几乎大小相同的鹅卵石堆砌起来的保坎,用以保护右侧的山体和左侧的悬崖不至于大雨后山体滑坡导致毁坏道路,而且在山体上方还能够看到人工挖掘出来的水道,以免山体上方堆积过多的雨水导致山体滑坡。

这一切只能证明一件事——这个村子中有人居住!而且人口并不少!否则的话,根本不需要存在这些东西,再者左右保坎的堆积方法不像现代的保坎使用了水泥。

“可以停车吗?”胡顺唐拍了拍前方的座椅,阿柱没有停车,看得出胡顺唐的话对他没有任何作用。

“停车。”狄施阗开口说,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示意胡顺唐下车去。

胡顺唐的手拉住车门把手时,心中还是有些顾忌,毕竟昨晚在那个鬼镇经历的事情到如今都让他心有余悸。

终于,他还是将门打开,离开汽车的刹那,就像是有一种登月宇航员的感觉,过了许久才吐出一直憋在胸口的那口气,但人已经来到了那保坎前,仔细看去,果然保坎所使用的手法并不象现代,而是混合了黄泥、观音土和稻草来加固,这和曾经书上所看到的古巴蜀人堆砌保坎一模一样!

“找到了,真的找到了……”正在低头查看保坎的胡顺唐,听到在灵车旁狄施阗的低声感叹,他转身走过去,来到狄施阗身边,和他一同站在那条路左侧的悬崖边上,向下看去,那里却是另外一番景象——下面是一个螺旋形的盆地,而下去的道路就像是螺纹一样沿着山壁盘旋向下,就在中心盆地的位置,清晰可见一个小村庄。

小村庄的房屋层层叠起,从远处看,阳光洒在那些个房屋上之后,就像是堆积起来的一个个各色的积木,建筑特色也十分奇特,完全是典型巴蜀古镇的民居风格。

巴蜀之地,自古以来民族众多,在巴蜀境内各地民居也由于所处自然环境,地理特征,气候条件,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差别,在建筑物上的体现也不尽相同,特别是在明末清初时期,四川的战乱导致了人口丧失过多,于是历史上被称为“湖广填四川”的大规模迁移开始,在移民较多的地域,存在藏族、羌族、土家族、苗族、汉族等民族,而后民居的建筑特色不仅保留了从前巴蜀汉民的风俗习惯,甚至还有北方民居矮檐厚墙的特点,有些还有云贵高原的建筑特点融合在其中。

“依山就势,风水为先!一定是这里!”狄施阗露出了笑容,浑身也觉得轻松了不少。

依山就势,风水为先?胡顺唐冷笑了一下,在蜀地,大部分古民居都按照这种特点来建筑,巴蜀地区无论场镇,还是村庄,历来就信赖风水之说,兴镇建宅,无出其右。建筑规划一般都以风水为主,所好为临水环绕,抱山独依的性质,其中大部分现在保存还算完好的古镇,都有一个绝对的特点,那便是依江河岔口或者弯道处而建,虽然这几乎是世界范围内人类聚集地的一个特点,就拿靠近蜀地隆昌县境内的云顶山云顶寨来说,便是很好的一个例子,建筑特定以军事要塞为框架,在山顶筑城,还设有瞭望台和炮台等,在寨子中还有一条明河和一条暗河在地下交汇,以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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