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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1部分

重生之悠哉人生 作者:秋味-第4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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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军尧把方默南抱到副驾驶座上,她自个儿扣上安全带。
两个人都沉默着不说话,气氛静谧而紧绷,好像随时都会断裂。方默南则看向车窗外,天已经黑透了,窗外黑漆漆的,她能感觉背后男人粗喘的呼吸,压抑地意味十分明显。
下一刻车子便呼啸而去。
一路上两人都没说话,车子就这么开进了医院,车子停了下来。贺军尧转身从后座上拿过方默南的羊绒大衣,给她穿上。又把她的高领毛衣的衣领部分彻底放开,遮住了整个脖子。
他这样的动作,方默南还能不明白脖子上意味着什么?她气恼地瞪看着他,“你干的好事!”更像是撒娇。
“我送你上去。”贺军尧穿戴整齐后,下车牵着她的手朝里面走去。
行动之间,方默南不放心的使了个‘净身咒’,起码衣服不在褶皱。
幸亏是冬天有高领毛衣,方默南又拉拉衣领。这一路上的时间,足以平复了自己的情绪,恢复如常了。浸着血丝的红唇,已不再红肿,不会被人看出什么破绽,心里总算松了口气。
电梯门刚刚打开,魏启红就等在电梯口,看见方默南的到来,偷偷地松了口气,总算回来了。
“抱歉!来晚了!路上出了点儿事!”方默南眼含地歉意说道。
魏启红一听她的话。立马担心起来。“路上出了什么事?”
方默南边走边说,把在砂锅居的发生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现成的挡箭牌。
“这天子脚下,首善之区。竟然还是这宵小之徒。你没受伤吧!”魏启红略带气愤的小脸。关切地问道。
“没有!没有!人已经被抓了。”方默南摇头说道。
“谁被抓了。”余老抬眼问道。
魏启红把事情简单的复述了一遍,其结果不言而喻声讨声立即一片。
“人已经抓了,相信他很快就会得到应有的报应了。不用在惊动什么人了吧!”方默南制止住他们打电话的冲动。一个无权无势的犯了法的小老百姓,不用那么兴师动众的,法律一定会秉公处理的。
“小潜儿和余先生,今天感觉怎么样!”方默南话锋一转问道。
一说起他们这父子俩,魏启红婆媳两个就像打开了话匣子说个不停,当然最多的是父子俩的病情比昨天更进一步。
不是医生的她们,肉眼都能感觉到他们的气色更好!
方默南先去看了看小潜儿,护士正陪着玩儿呢!所以也没进去打扰,饭吃了,药也喝了,剩下的就是护士哄着睡了。
重新回到余长龙的病房,方默南从自己的房间里抱出陶罐,魏启红婆媳二人不用说,自动的消毒洗手。
贺军尧则趁机告辞离开,方默南去送他,站在电梯口他低头在她耳边小声地且沙哑地叫道,“南儿!”舌尖轻舔了下她的耳垂,在她还没来得及反应时,他快速的闪进了电梯。在电梯门合上的那一刹那别有深意地目光,让方默南的心漏掉一拍,感觉着耳朵热乎乎的,红彤彤的都能滴出血。
方默南深吸两口气,平复了自己的情绪,转身回了病房,推开房门魏启红她们已经出来了,拉回了方默南的心神。
站在电梯里的贺军尧苦笑地看着自己身下支起的分身,一路飙回了松园,在后院打拳打到后半夜,才发泄完多余的精力,稳定了心神之后,才开始打坐修行。
“今天还是疼痛!忍着点儿。”方默南把白纱布,团成团。
“疼痛!不怕,只要不像昨儿一样,痛咱不怕!”余长龙表现的非常英勇及大无畏。
魏启红她们二人在他的腿上均匀的抹上黑漆漆的药膏。
“咦!好像和前两天有所不同。”余长龙闷哼说道。
“咋地啦!很疼吗?”余老太太一听见儿子的声音,手顿住,立马关心的问道。
“妈!没事,感觉上比昨儿疼痛减轻了。”余长龙皱着眉头,细细感觉道。
“那只是心里作用,尤其昨天收到那种无力感的刺激,下意识的才会觉得疼痛减轻了。”方默南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着他道。
玉哥儿倒是谨记贺军尧的嘱托,没有站在她的肩膀上,而是站在沙发的靠背上,当然离的她非常的近。
方默南的话音刚落,破碎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从余长龙的嘴角溢出,同往常一样,又是折腾了一夜,期间方默南盘腿打坐,继续吟唱清心咒。而余长龙则是疼的晕了就晕了,醒来了接着是难熬的疼痛,来来回回的折腾。
天还没有亮,魏启红看着自己的丈夫又一次疼的晕了过去,拿出白毛巾擦拭他发迹的汗水。
方默南睁开眼睛,看了下窗外,“把药膏擦拭掉吧!”
“哎!好嘞!”魏启红是立马精神百倍,一扫先前的疲惫。兴致高昂的快速的把他双腿的药膏抹了去。
听着他细细的鼾声,魏启红高兴地终于又熬过了一天。一兴奋就睡不着了,再说昨儿她可是一天都被余长龙给困在床上,让她睡觉,这些天熬的眼圈都红了。
睡着了,两人自然在外面的套间聊天,魏启红问道,“这两天都上哪玩儿了。”
方默南简洁地说道,“大冬天,冷飕飕的一派萧瑟,也没什么好去处,没上哪玩儿,而重点都花在吃上面了。”
说起来吃,魏启红可是地道的皇城根儿脚下的人,那可是比谁都清楚,还一套一套的,“老京城的饭庄有约定俗称的规矩,叫堂的最大,所谓堂,即可办宴会,又可以唱堂会,饭庄里不仅有桌椅,还有舞台和空场,很是气派,最早的堂一般都在皇城周围。”她接着说道,“福寿堂的翠盖鱼翅,同和堂的天梯鸭掌,东兴楼的烩鸭条鸭腰加糟、盐爆肚仁、乌鱼蛋汤;什刹海会贤堂的什锦冰碗,外加玉华台汤包、春华楼银丝牛肉、丰泽园糟蒸鸭肝、厚德福糖醋瓦块……正是南北荟萃。”她是如数家珍啊!
魏启红抿抿唇接着道,“比堂略小的才叫庄,再次之的叫居。它们与堂很大的区别在于只办宴席,不办堂会,是一般官员或进京赶考秀才落脚之地。清未民初号称京八大居,即是如此。八大居包括:前门外的福兴居、万兴居、同兴居、东兴居(此四家又称‘四大兴”),大栅栏的万福居、菜市口北半截胡同的广和居、西四的同和居、西单的砂锅居。其中福兴居的鸡丝面颇有名,光绪皇帝每次逛八大胡同,必去那里吃鸡丝面。砂锅居你去过了。
广和居是鲁迅先生邀朋聚友常去的地方。广和居是道光年间专为南方人开设的南味馆,其中南炒腰花、酱豆腐、潘氏清蒸鱼、清蒸干贝、蒸山药泥,都驰名一时。京城里最早的粤菜馆叫醉琼林,至光绪年间红火的粤菜馆要数陕西巷的奇园和月波楼两家。陕西巷即八大胡同之一,自南而北的走向,这两家粤菜馆在南端热闹之处。
这京城还有八大楼、八大坊、八大春。”她不无遗憾地说道,“经过时代的变迁和历史的沧桑后,能开到今天的已经不多了,许多具有历史性留下来的饭庄或者饭店,随着岁月的变更有的面貌皆非了,人们可能只是听说过这些名字,也记不起是什么风味,在什么地方,到底是哪年有的了。”
“《东京梦华录》所描写的东京,早已荡然无存。燕京梦华录所描写的北平,又有多少痕迹,留得下来?瞬息京华,求诸他日,惟有梦寐,惟有文章。”方默南感慨道。
魏启红笑着道,“真正的京城人士,很少去什么所谓的‘老字号’或者什么星级大酒店吃饭的,在他们看来,那都是忽悠外地进京办事钱多人傻的孙子们的。”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哎!我不是说你啊!”
方默南笑而不语,一开口不就承认自己是钱多人傻的孙子了。
魏启红赶紧找补回来,“这些老字号,各有特色,名不虚传,但想要品尝真正的美味,那还是得去胡同小巷里开的私房菜馆,那味道绝了。”
魏启红接着点评起来哪家菜做得好吃,哪家菜最正宗,那架势皇帝点评御膳也不为过。
“这些你都品尝过。”方默南抬眼诧异地问道。
“嘿嘿……没有。”魏启红摸了摸鼻尖道,“这些都是听我姥爷说的,他是个老餮,人家是望梅止渴,我们是听菜止饿!”
“噗……”方默南毫不客气地笑喷了。
“哎!你别笑啊!那个年代凭票供应,家里的孩子多,吃饱饭的可不多,尤其动乱期间,我们家的成分高,饿的饥肠辘辘的那是常有的事,所以每当姥爷描绘那些美食的时候,我们呀!馋得呀都没法形容。”魏启红回忆起往事带着丝甜蜜,有带着无限的伤感,终于家里平反了,姥爷也去世了。

第713章

“很难想象你会喜欢这些老古董!”魏启红摇头失笑道,“我以为你赢该喜欢汉堡包、麦当劳、西餐的!”
方默南挑眉不屑地说道,“那些垃圾食品!哪有咱们的中华美食好吃!”
“新的不一定就是好的,‘现代’在斩钉截铁的到来之前,反而暗示无数可能,成为最有活力的一刻。在那一刻里,各样的故都百态,春明好景,曾乍现即逝。”方默南伤感地说道,“当过去丢得一干二净,现在也就索然无味了。”
魏启红听着方默南富有哲理的话语,有所感慨道,“我现在能体会姥爷当时的心情了。”
“哦!怎么说?”方默南挑眉好奇地问道。
“那时候我还小,姥爷为了生活拉着我整日的转悠在京城各处,北海的小白塔,景山公园中最高的万春亭。站在正阳门又名前门箭楼、**,再往北看,隐约可见一城楼……无论外城内城都在眼底。
姥爷说:他那记忆中的大圈圈小圈圈黄圈圈的京城,只剩下黄圈圈中的宫阙楼台。城没了,城楼也没了,我的城楼呢?”魏启红记得姥爷当时说这一句话时,老人家当时就潸然泪下,当时她不明白,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明白了。
魏启红接着说道,“姥爷总是独自一人,唠唠叨叨的,‘城墙不在了,东安市场改名东风市场,变成一个水泥建造的大统舱。琉璃厂书店里什么也没有,四合院挤满了寒伧的住户,豆汁喝不着了,故都美食,无不需在群众间排队等候,而且味同嚼蜡。至于日思夜想的京戏,已为样板戏所取代。祖国在进步中,城墙拆毁,记忆坍塌!
那时候姥爷很苦闷,这些只能憋在心里。也不敢大声的说话。总是一个人午夜望着漆黑的夜空,喃喃自语:太平盛世如果这算得上的话的要义,不外是来几顿家常便饭,哼两句西皮二黄。由此延伸开来。那复杂的京城生活脉络才显得意义非常。姥爷嘴里念叨着各式各样的美食。馋得她睡都睡不着。陪着姥爷枯坐。
至于梅兰芳的书画、程砚秋的新腔、马连良家的鸡肉馅饺子、尚小云新订作的皮底跷鞋,内行外行,众说纷纭。旁及其他。琉璃厂、大栅栏、什刹海、天桥、东安市场、八大胡同、护国寺、雍和宫、白云观、潭柘寺……一处有一处的风情;换取灯的、卖羊头肉的、裱画的、卖古董的、拉洋车的、送殡撒纸钱的,还有“水阀”、“粪阀”……一行有一行的门道。不论美丑,都成为故都的人文特色,因而有了审美意义。姥爷说这才是京城的真正魅力。这才是真正的京味儿。可惜现在没了。”
毁掉传承很容易,要想恢复却是千难万难!
“哎!好在还有遗留,不然真的只能在老一辈儿们的记忆里才能找到。”魏启红叹了口气说道。
方默南笑而不语,抬眼看了下窗外。
“呀!一会儿的功夫天就亮了!”魏启红起身抬眼透过玻璃,看向窗外,天色微曦!“看样子今儿又是个好天色。”
方默南起身去了卫生间,解决完生理需要后,弯腰洗手的时候,抬眼看见镜子里脖子若隐若现的吻痕!她拉下高领毛衣,白皙的肌肤上点点红梅,真是鲜艳刺目。“这家伙,野兽一个!”
方默南从反手凭空出现白色的瓷瓶,打开一缕清香弥漫在开来,她倒出进手心儿里一汪绿色,摸在脖子上,很快点点草莓消失不见了。
“呼!”方默南松了口气,把毛衣领卷了下来,又使了个净身咒,回身看见站在洗漱台上的玉哥儿。
“你昨晚儿上跑的到快。”方默南敲着它的脑袋,“没义气的家伙。”
其实也不怪玉哥儿主要是方默南他们两个一开打,暗劲使出,它可抵挡不住,不然真的被掌风所伤。
‘叽叽……’玉哥儿冲着方默南讨好叫道,它可不敢待在车里,它一只鸟可挡不住他鹰隽凌厉地眼神。
“上来吧!去看看他们醒了嘛!”方默南拍拍肩膀笑着道。
‘嗖……’的一下,玉哥儿高兴的飞落到方默南的肩膀上,那小模样别提多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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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志站在四合院门口,他所在的派出就在着破旧的四合院里。他猛的搓搓自己的脸,揉揉自己酸涩的眼睛,一张口就有白白的气冒出出来升上天空,刺骨的寒风呼呼的吹着。“真冷!”
封志裹着衣服急匆匆地朝公共厕所跑了过去,很快就从厕所里跑了出来。
“叭叭……”汽车喇叭声响起,引起封志的注意,“军车!”封志停下脚步,看向车里。
贺军尧正准备下车的时候,就看见封志从派出所里跑了出来,看着他的去向,所以他在外面等了会儿。
贺军尧拉下车窗,胳膊搭在车窗上,“上车!”
“是!队长”封志朗声说道,“队长您稍等,我提前进去请个假。”话落封志匆匆地跑进去,又很快跑了出来。
话说交接班,一般在七点到八点之间,而封志是片警,干的都是琐碎之事,往往交班的时候,都快九点了。
封志拉开副驾驶座,坐了进去,车子驶离了胡同。
封志坐在副驾驶座上,激动地说道,“队长那个家伙身上背着五条人命,还抢劫运钞车,国家a级通缉犯。”
“知道笔录怎么写吧!”贺军尧淡淡地说道。他不想暴露南儿,去警局肯定要录口供的,再说了这种名儿他也不需要!
“队长!那是……”您的功劳!封志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贺军尧。“嗯!”
“是!队长!”封志苦笑的接下这个天上掉下的馅饼儿。
“我记得你不是退役后不是分配到西城区刑警队了,怎么成了派出所的民警了。”贺军尧打着方向盘右转弯直接上了大路。
“队长,我这条右胳膊!”封志挠挠头笑着说道,他当时退役就是因为出任务时,这条胳膊差点被废了,虽然没有截肢,但不能提起重物,开枪都成问题。刑警工作在一线,直接和歹徒交手的,他这身体无法胜任。所以只好成了片警。
难怪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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