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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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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官仍要参加考试。

明代以前,官场上一直实行“以官抵罪”,即官员犯罪,以降职或夺官做为一种抵罪措施。然而,这一特权也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剥夺了。官员犯罪,与百姓同样,该坐牢坐牢,该流放流放,一点也不予宽容。

很明显,在分配帝国利益蛋糕时,朱元璋把官僚体系排除在外了。朱元璋的做法显然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他希望这些孔孟之徒能“见义忘利”,吃着孔孟的精神食粮忘我地为他工作。其实,从一个农民的角度思考,朱元璋认为他给官员的并不算太少,因为比起农民来,他们的生活还是优越的。更何况,精细的朱元璋认为,做官对中国人来说除了直接物质收获外,还会有成就感等心理上的报偿。

朱元璋这样教育广大官员:如果你们清廉为官,虽然收入不是特别丰富,但“守俸如井泉,井虽不满,日汲不竭渊泉”,毕竟可以无忧无虑地生存下去。另外还能“显尔祖宗,荣尔妻子,贵尔本身”,“立名于天地间,千万年不朽”。所以,他觉得他对官员们还算是够意思。

第七节 人类史上最大的移民行动

唯有对于农民,朱元璋是关怀备至。因为,农民的利益与他的利益高度重合。在打击地主阶级利益的同时,朱元璋不遗余力地提高底层人民的社会地位。

元朝社会奴隶制复活,大量贫民因没有生计,卖身为奴。朱元璋即位不久,就下令解放奴隶。他下诏说:“因元未大乱,所在人民或归乡里,或避难地方,势孤力弱,或贫乏不能自存,于庶民之家为奴者,诏书到日,即放为良,不得羁留,强令为奴。”并决定由朝廷出资赎还因饥荒典卖为奴者。

在他的政策下,绝大多数奴隶获得了解放。

元朝时期,地主和佃户之间贵贱等分甚严,元法律规定,地主与佃户行主仆之礼,佃户对地主“拱侍如承官府”,在路上遇见田主,“不敢施揖,伺其过而复行”,地主打死佃客,仅科以“杖一百七,征烧埋银五十两”,便告了事。

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朱元璋下诏改变这种严重不合理的规定:

“佃见田主,不论齿序,并如少事长之礼。若在亲属,不拘主佃,则以亲属礼行之。”农民和地主的关系,由父子升为少长,身份地位有了明显提高。

朱元璋起家于起义,也正是在起义中,他亲身感受到了普通百姓身上蕴藏的力量。他认为,元朝之所以灭亡,在于“昏主恣意奢欲,使百姓困乏”,“骄淫奢侈,饫粱肉于犬豕,致怨怒于神人”。起自赤贫的他,当了皇帝后仍然非常俭朴。对老百姓,朱元璋也很厚待。朱元璋制定了极低的赋税水平。在全国大多数地区,老百姓的田赋一般是每亩征收三升三合五勺①,以亩产一石而论,不过三十税一,也就是说,朱元璋制定的农业税,税率是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一甚至更低。与元末相比,实在是不啻霄壤。

为了让全国官员理解他的这一做法,在这篇白话诏书《大诰武臣》中,朱元璋将道理讲得粗鄙而透彻:

①勺,中国市制容量单位,一升的百分之一。

且如人家养个鸡狗及猪羊,也等长成然后用。未长成,怎么说道不喂食,不放?必要喂食看放有条理,这等禽兽畜生方可用。如今军官全家老小,吃着穿着的,这见受的职事,都是军身上来。这军便似他家里做饭的锅子一般,便似仓里米一般,又似庄家种的田一般……似他这般害军啊,却便似自家打破锅子要饭吃么遥?却似露天地里放着米,眼前吃一顿,别的都烂了,明日再要米吃,有也无?却似庄家种田,本是一百亩,足本家食用,内卖去十四五亩,荒了数亩,尚且要饱饭吃,得也不得……害得军十分苦楚,望长远受用,如何能勾?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朱元璋还大力建设民政福利制度。

一有灾荒,他就心神不安。对灾荒的记忆牢牢地刻在他的脑海里。他说:“朕经常想起寒微之时,不断遭遇兵荒饥馑,经常靠野菜度日。今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未尝一日忘于怀。”他开仓济民,毫不吝啬。他规定:

“凡地方发生水旱灾害,地方官不报告的,许老百姓来申诉,我将对官员处以极刑。”因为瞒报灾情及赈灾不力,他杀了不少官员。

他执政的特点是对下属极不放心,要求事事向他请示而后行,唯规定救济灾民可以先行动后汇报。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四月,他命户部通令全国郡县:“自今凡遇岁饥,则先发仓廪以贷民,然后奏闻,著为令。”

各地发生水旱灾害,查勘属实,全部蠲免税粮。没有灾情的年头,也会挑一些贫穷地区,减免农业税。整个洪武年间,赈灾所赐布、钞数百万,米百余万,所蠲租税无数。

除了这些应急措施,他还建立制度化的福利救济设施。回想起父亲生病无钱救治的惨景,他发布命令,令各地设立“惠民药局”,凡军民有病而无钱医治者,给医药治疗。因为自己做过流浪者,他对无家可归者的疾苦深有体会,他命各地设“养济院”,贫民不能生活的入院赡养。月给米三斗,薪二十斤,冬夏布一匹,小孩子给以上数量的三分之二。这些福利设施帮助人民解决了在旧朝代靠个人力量无法解决的生老病死等困难,使社会上最脆弱群体的生存有了一定保障,显示出了新生政权对民生的关心,也显示了朱元璋不忘本的农民帝王本色。

朱元璋知道,他的帝国的最佳统治模式是建立在一盘散沙式的小农社会之上。在他的算盘里,自耕农越多越好。因为自耕民恰好处在历代统治者梦寐以求的没有“余粟”“余智”“余力”的状况下,只要他们都能吃上饭,并且没有渠道自我组织起来,就对帝国构不成丝毫威胁。相反,驯服的小农是专制政权最牢固的基础,他们的劳动成果也是皇族最主要的财政来源。

所以,朱元璋才要制造一个平均化的社会,使尽可能多的人成为自耕农。这样,基层社会的每一个成员,体积大小都差不多,不会相互侵凌,也不会相互融合。在皇权面前,他们都是原子化的个人,对皇权的控制没有丝毫的抵抗力。

现在,他已经把大的土块基本上碾成碎沙,不过,这盘沙子在整个中国这个盘子里的分布还不均匀。

明朝初年,因为连年战乱,许多地方百姓非亡即逃,土地荒芜,人烟稀少,官员无人可统治。朱元璋老家凤阳就是个典型的例子,战争过后,凤阳的人口少至平均每平方公里仅仅五个人,许多地方一望都是荆棘,走几天路不见一个人影。

翻开《明史》,荒凉景象在元末明初这个时段比比皆是:

以繁荣著称的扬州,到龙凤三年(公元1357年),“城中居民仅余十八家”。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徐达率师北伐,路过河北,发现“道路皆榛塞,人烟断绝”。洪武初,济南知府陈修上奏“北方郡县,近城之地多荒芜”。卫辉府获嘉县在洪武三年时,“土著不满百,井闾萧然”。

直到洪武十五年,致仕晋府长史桂彦良上《太平治要十二条》,还说:

“中原为天下腹心,号膏腴之地,因人力不至,久致荒芜。”

因此朱元璋在圣旨中说:“丧乱之后,中原草莽,人民稀少。所谓田土辟,户口增,此正中原之急务。”

面对这种情况,朱元璋动用行政力量,组织了人类史上最大的政府组织移民行动。朱元璋一共组织移民134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一。这在中国史、人类史上都是空前绝后、绝无仅有的。

“问我祖先在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在华北平原的大部分地区,流传着大槐树的传说。这个听起来有点离奇的传说凸显了朱元璋移民的力度之大,措施之严密乃至严酷。

心思缜密的朱元璋对移民组织得很成功。他居高临下,根据各地的人口密度,确定迁出地、迁入地,由各地官员组织护送,并且发给迁移人口一定量的种子、粮食和农具,以使他们到了新地区后能迅速扎下根来,安居乐业。应该说,这是一件便利天下的好事,计划周密,组织有序,措施得力,可圈可点。

可是,我们现在读到的关于明初移民的记载和传说,却一律充满了悲苦和辛酸。民间传说,当时为防止人们半路逃归,每登记一人,在脚小趾上划一小口,所以山西移民皆为小趾重甲;长绳捆绑,押解上路。由此人们都养成了背手习惯。连小便都要报告长官,由军人解开手,才能行事,所以华北各地,都把上厕所叫做解手。

原来,朱元璋不论是为人民办好事,还是镇压老百姓,风格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强悍霸气。明初大移民是强制性的,谁搬谁不搬,搬多远,搬到哪,都由政府官员一手划定,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老百姓一点发言权和知情权也没有。纵然从长远看,移民造福于民,然而中国老百姓历来安土重迁,要说服他们背井离乡谈何容易。

以山西人为例,无论是迁往安徽还是山东,多则四五千里,少则千余里,所到之地又是人烟稀少,荆棘丛生,“既无室庐可居,又无亲戚可依”,其艰难困苦之状可想而知。山西历来比较富裕,兵乱较少,所以百姓并不愿意搬迁。朱元璋仅有的动员手段就是顶在后心上的枪刀,有时甚至是欺骗手段。偃帅县《滑氏溯源》一文谈道:“人们传说山西迁民,唯不迁洪洞,所以人们都纷纷逃聚洪洞,不料上面骤然行文,独迁洪洞……”

通常是,迁民令一下,各地官员就纷纷下乡,把各地百姓整编成一百一十家为一里的队伍,统一到某处集合,点名,发给身份证明,然后由官兵押着,一队队出发,奔向天南海北。洪洞大槐树、苏州闾门、江西南昌筷子巷和朱市巷,都是这些移民们出发前集合点名的地方,是移民们听候官员们发号施令的所在,时间久远,就被移民的后代们传说成了自己的故乡。

移民们一队队拖家带口、扶老携幼,拉着家里的坛坛罐罐洒泪告别送行的父老乡亲。无论是寒风刺骨的严冬,还是盛夏酷暑,在押解人的斥骂声中,走在前途未卜的道路上,一路上抛下因生病或者饥寒交迫而倒下的同伴。

不管过程怎么样,结果是大手笔地改变了中国的人口布局,大大改变了人口分布不均的现象。许多无地少地的民众得到了属于自己的“三亩地一头牛”,可以在此基础上建设“孩子老婆热炕头”的幸福小农生活。因此,按照历史学家们的标准,朱元璋的大移民功垂千古。

第八节 权力决定一切

西谚有云:“穷人的房子风可进,雨可进,未经允许国王不可进。”

在同时代的欧洲社会,像朱元璋这样大规模地强制性搬迁,这样任意剥夺私人财产,这样心血来潮地命令富人替穷人交税,是不可想象的。

很多人读世界史时会发现,书上说欧洲的国王们很穷,要打仗要办事得向商人们借钱,借得多了还不起,就被商人们控制,不得不听商人的话,制定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政策,结果资本主义就这样发展起来了。(在日本也是这样,到明治维新前,一些大商人家族控制了大部分领主的财政收入。因此有“大阪商人一怒,天下诸侯惊惧”的民谣。)

我们读了之后大惑不解:怎么君主还会被商人控制?抄了商人的家,商人的一切不就都是君主的了吗?西方的君主怎么那样笨?

大多数人的想法是典型的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虽然私有制在中国起源很早,然而中国人从来没有真正确立起“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

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本质上的区别是组织方式的区别。西方社会是个契约社会。统治者的权力或多或少产生于契约关系中。在封建时代的君主制下,国王只能对他直属附庸的封地,在契约性规定的基础上,享有某些权利,所以“你的附庸的附庸就不是你的附庸”。而在以希腊为代表的民主制下,权力的产生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每个公民从根本上说都是平等的,所以公民们在一个国家之内共处,首要的是按照公共约定的方式,通过公开的竞争,组织起政府,把权力自下而上赋予它,使它合法地为众人服务。所以西方行政权力的表情有点像一个雇工,毕恭毕敬,一副被选票所操纵的窝囊样。

而当古代中国人群聚之时,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明上下,辨尊卑”。

他们较量武力,比赛智谋,来进行与大猩猩群中争夺首领颇为类似的惨烈斗争,用朱元璋的习惯语言,就是“其天下土地人民,豪杰分争”。最后,唯一的一个胜利者穿着血迹斑斑的征衣,踩着失败者的头颅登上王位,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生杀予夺,成为天下人民的“主人”,即“遂扫平群雄,使百姓息于田野”。而其他活下来的竞争失败者和那些胆怯的旁观者于是立刻匍匐在地,三呼万岁,从此成为王者统治下的顺民,即“诸臣下皆曰生民无主,必欲推尊帝号”。学者林沄等研究“王”字的起源,认为王字本是斧钺之形,是杀伐的象征。而“臣”字的本义是奴隶,它的字形是一个卑躬屈膝的人。《说文》说:“臣,像屈服之形也。”

同样是分封制度,中国的封建与西方的封建并不是一回事。两周时代的分封关系不是在大小贵族之间经过博弈产生的,而是作为最后的战胜者的王,以全国土地和臣民的最高所有者的资格,向臣下“授民授疆土”。

“授”下去以后,“王”仍然拥有最高的所有权;而且授受双方之间,只存在下级对上级的单方面服从关系,而不存在契约性的相互制约关系。

因为权力的取得沾满鲜血,所以中国式权力的表情是居高临下、威严无比的,一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霸气和“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大气。没有一个国家像古代中国那样,政治权力决定着一切。每个社会成员,都被政治权力所牢牢控制。政府与它统治下的人民是什么样的关系呢?从这样一个词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古代中国称统治人民曰“牧”,即“放牧”。《淮南子》直截了当地说:“夫牧民者,犹蓄禽兽也。”在以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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