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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剑仙游记-第33部分

小说: 剑仙游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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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些手下啊,都是些没见识的家伙,看到魔兽难免失态,真是不好意思,新的菜肴很快就会准备好,在这段时间里我们是不是……”

“好的,我记得后面有个院子,若你想看看魔兽与怪兽之间的差距,不如在那吧。”

“好!”

两只如小牛般大小的裂岩兽、四只脸盘一样大的血爪虫静静的站在庭院中,它们眼中丝毫没有神彩,一看就知道是被夺去了自己意志的召唤兽,而它们对面的,却是一只马,头上长着长长的独角,全身雪白,唯独尾巴是黑色的,它的四支腿,原本应该长着蹄子的地方,却是四只虎爪,锐利的爪子已经伸出。

黑色的眼瞳闪着高傲的目光,它对自己的对手极其不宵。

“独角兽?”

菲洛惊叫一声,但马上便觉得不对,眼前的绝对不是独角兽,至少独角兽不会长着老虎的爪子,而且,那长得像独角兽的怪物口中,一对獠牙惹隐惹现。

“不,这不是独角兽。”

我纠正了菲洛的错误:

“这是中曲之山的怪物,【马交】(马和交是合在一起的一个字,但输入法好像没有那个字,所以分开来打,并用中括号括起,大家把它当成一个字就行了),小心点,它和素食的独角兽不同,虽然不是以人为主食,但它的主粮却是狮子和老虎,一般的刀剑,它根本不怕。”

【马交】可不是独角兽那样的素食主义者,同样也不是易与之辈。

魔兽们抢先攻击,外形像极了蜘蛛的血爪虫凭借着极快的速度发动突袭,四只一齐压到【马交】身上,【马交】一动不动,昂起头看着天空,根本不把这四只大蜘蛛放在眼里,血爪虫两只大锷狠狠一咬,“咯砰”一声,声音响亮,那四只血爪虫永远的失去了它们的武器。

看着掉在地上、满是缺口的大锷,菲洛兴奋的吞了吞口水,血爪虫的大锷可以轻易将皇家骑士连人带铠甲咬成两段,现在这两只无坚不摧的大锷竟然损坏得这样厉害,可见【马交】的厉害。

可是他还想看看【马交】到底强到什么程度,失去利牙的血爪虫用自己的长腿死死捆住【马交】,余下的四只裂岩兽扑了上来,看那样子似乎要把血爪虫连同【马交】一起弄死。可是【马交】似然昂首朝天,任由扑上来的魔兽狂啃乱抓,弄身满身是血——不是【马交】的血,而是被裂岩兽和血爪虫的血,有红的也有绿的,恶心至极。血爪虫是被裂岩兽咬死的,至于裂岩兽流血的原因,是因为它们的牙床崩坏了,爪子也磨掉了。

“厉害,厉害,就算是神圣的独角兽,也未必能强大到如此地步。”

在菲洛的称赞声中,【马交】的目光从天空白云间收回,盯着菲洛,眼中的意思谁都读得懂:“该我出手了”

菲洛心里一寒,只见【马交】张开大嘴,口中全是闪着寒光、如同刀刃一般的利牙,对着前方的裂岩兽就是一口,然后抬起前爪,一抓,再一撕,再用头上的长角一刺,那只可怜的裂岩兽几乎要被分成两段,倒在地上抽动了两下就不动了,余下三只裂岩兽也都是被三下五除二解决掉了,末了,【马交】抬头仰天,发出一长串类似敲豉的啸声。

从【马交】张口开咬到最后一只裂岩兽倒下,时间不到两分钟,这根本就是不同级的别战斗,魔兽们的爪牙根本无法伤及【马交】一根汗毛,当然,如果菲洛用的是会吐魔法弹的魔兽,多少还是能对【马交】造成一此伤害的,但会魔法的魔兽,大多都有较高的智商,极难控制,除非从小驯养。

“厉害,真是厉害,小姐,只要能把它给我,您要什么我都愿意。”

“这个啊,你得看它愿不愿意了,普通召唤师的控制术是对它不起作用的,只能由它自己择主。”

“择主?那岂不是神兽……”

哼,人家活得自由自在,谁会给自己找个主人,自己找罪受。

没想到的时,【马交】居然回头看着我,意念通过眼神传到我的脑海里:

“上仙,我愿意认此人为主。”

“什么?”

我耳朵好像有点问题,出现了幻听。

“我愿意认此人为主”

确认不是我的耳朵有毛病,而是,这家伙……犯贱!

出乎我的意料,【马交】竟然破天荒的想认起主人来了。

“上仙啊,吾等所居之处尽被人类破坏、污染,吾等异兽无家可归,且不能现身于世人之前,唯恐惨遭人类追捕。”

我无语了,地球上的环境破坏早已经影响到了这些异兽,而人类发现这些异兽后所做的第一件事肯定就是捕捉,然后解剖研究,唉,也难为它了。

“菲洛召唤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它愿意认你为主。”

“真的?”

菲洛的喜悦全写在脸上了,如果四下无人,恐怕他会高兴得跳起来吧。

“记住,它并非真的刀枪不入,神器可能会对它造成一定的伤害,对法术的防御力可能也会差一点,至于伙食,它最喜欢吃的是猛兽的肉,你也可以试试魔兽的肉。你可以直接对它下命令,它懂得听人语”

“嗯!嗯!”

菲洛扶摸着【马交】那沾满了红绿血水的长毛:

“我不会让你受到伤害的,你想吃什么,我一定找给你吃。”

“说到吃……”

我看了看苦着脸站在一旁的疾光,他的肚子咕咕直响:

“饭菜弄好了没有?”

枫之国的贵族吃饭可真是讲究,不过能把皇家御厨调到这家餐馆中来做菜的,恐怕绝不是普通贵族吧,至于我为什么知道做菜的是御厨,那是因为菲洛说漏了嘴,不过排开御厨不说,那淡蓝色的特等枫蜜毫无疑问肯定是贡品,能把贡品弄出来明目张胆宴客的人,也就那么几个,而年纪又那么轻的,答案就呼之欲出了,可我也不说破,只是面具一脱,无视在对面射来的又凶又狠的惊艳目光,叉子一握,一小块沾了枫蜜的烤鹅便在我的口中散发出无限的美味。

嗯,不错不错,比什么肯德基麦当劳好吃多了,同样是西洋文化的产物,怎么会差那么多呢?怪不得总听人说那两家洋快餐是是“洋垃圾”,地球上的西方人真应该向枫之国的人看齐……呀,扯远了,世界都不相同,怎么比啊。

和我的细嚼慢咽相比,疾光却是如同饿死鬼投胎一般埋头狂吃,刀叉之碗碟之类全被他丢在一旁,油乎乎的大手一伸,十几片切成薄片的马肉便陷入魔掌之中……他那副吃相可真是难看至极,不仅满头满脸都是油,还沾满了枫蜜,那可是特等枫蜜啊,看那沾得到处都是的蜂密,浪费啊。

有这么一个徒弟真是丢脸,还好菲洛和他的两位骑士全都死盯着我,比毫没有查觉近在咫尺的地方有台人形碎食机非常没有形像的与食物英雄奋战,发出惊天动地的咀嚼声。

我轻轻的踢了疾光一脚:

“你就不能有点风度吗?很丢人你知道吗?”

疾光看着我,眨了眨眼睛,把口中的食物使劲嚼了几下,咽下:

“师傅,以前在我们那不吃快点是不行的,不然食物会被先吃完的人抢走。”

我气不打一处来:

“记住,你现在不是奴隶,吃东西不用那么急,拿东西不是用手,用叉子或是勺子,知道吗?”

“嗯。”

疾光还算个好孩子,马上就知道自己错了。

“你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去弄干净些。”

“好。”

一伸手,边上的窗帘被疾光拉过来,擦了脸又擦了手。

“师傅,我弄干净了。”

“……的确是干干净净了……”

还好,那三个笨男人还在发呆,赤裸裸的目光好像要把我生吞活扒了一样,不过这样也好,刚才那么丢脸的事应该没被注意到。

异界之旅(新) 第三十二章
(更新时间:2005…5…3 9:32:00  本章字数:4650)

人逢喜事精神爽,这话一点都不假,不但为一只流浪的妖兽找到了好的住所,还为中疆弄到了一大笔财富:足够五千万人一年使用的民生物资、十万重装军队一年份的军用物资、以及数万名即然成为平民的奴隶正通过诗风情的关系网运往神恩,然后通过神恩帝国再转往中疆,虽然苛阿妥砂还没有公然与我敌对,可战争是迟早的事,至少苛阿妥砂是最早派兵侵入中疆的势力之一,他肯定不会让那些物资顺利到达中疆,所以为了骗过冥殿教会,转道神恩帝国是不可避免的。
接下来的几天,依靠着“速成大法”,我的好徒弟在极度疼苦中完成了武侠的基础训练,马步稳稳的,几套基本的步法也走得非常熟练,在我给他打通任督二脉,生死玄关之后,他体内的真气由后天转入先天,虽然真气并不厚实,但却是如假包换的先天真气。

但最的他好像一听到“练习”,“修炼”等字眼就会发抖,好想是被练过头了。

几个兵器店的小二抬进一整个兵器架,上边的兵器上疾光和诗风情都傻眼了,嘿嘿,这些可是我特地请人仿造中原兵器打造。

“师傅这些什么?”

“峨嵋刺、齐眉棍、九节鞭、双截棍、三截棍、铁环刀、鬼头刀、砍山刀、大关刀、太师锤、判官笔、仕女剑、铁折扇、短枪、铁胎弓、护手钩、狼牙棒。”

我一一将这些兵器介绍给疾光,这些兵器中有异世界人认识的,但大部份都是陌生的。

“今天开始,我将教给你武学招式,但在此之前,你得先挑件武器,你想全学会也不要紧,但你得先学一样,学会了再学其他的。”

事实上,一个人的性格和他第一次挑选的兵器有莫大的关系,中规中矩的武人,大多挑选枪、剑、刀之类的常见兵器,喜欢与众不同,走偏锋的武人,大多会选峨嵋刺、护手钩这类奇门兵器,而不喜欢打打杀杀的人,一般都会选铁折扇、齐眉棍、双截棍、三截棍之类看起来好像杀伤力不高的兵器,用于防身(尽管修为到了一定地步,这些兵器的杀伤力可能不逊于刀剑)。

“这……”

“你要仔细挑选,你的第一把武器,直接决定了你以后的发展方向。”

疾光在兵器架前为难的左看看右瞧瞧,诗风情倒是凑了过来:

“那对叫太师锤的武器能给我吗?”

不会吧,太师锤一个重五百斤,一对两个,一共一千斤,那些武器店小二还是好几个人一起上,一个一个的抬进来,那兵器一般都是军中战将首选钝器,诗风情怎么的也不太可能上战场吧……

“琳……不是你想的那样。”

诗风情似乎看出了我在想什么:

“我的守护国经常和兽人族冲突,吃足了兽人大锤的苦头,有心人早就想组建一只战锤军队,但它们的大锤在人类手中极其不便,你的那些太师锤好像是人类所用的战锤,虽然看上去更重,但我想……”

“好眼力!”

我不禁对诗风情的眼睛送去注目礼:

“这确实是我那儿人类将领所用的战锤,不过它太重了,甚至比兽人的战锤还重。没有学过几年的外家功夫是拿不动它的,不然这样吧,我顺便告诉你一套适合太师锤的外家功法和锤法,另外,你再把狼牙棒一起带走吧,它的重量只比普通兵器重了一点,力气大些的小兵也可以拿得动,在我所在的世界,金国军队就是用它把宋朝军队打得落花流水的。”

即然有这么好的东西怎么会不收呢?

诗风情笑嘻嘻的收下了那套功法和两件兵器,不久后,神恩帝国国防军迎来了一次军备大改革,外形如同仙人球,令人望而生畏的狼牙棒出现在神恩士兵手中,几年后,千斤太师锤出现在神恩将领手中,沾满了脑浆的大锤再次让神恩帝国风光了一把。

(书友5K的仙人球提仪,让我联想到狼牙棒,放到这来了,大家没意见吧)

但那是以后的是了,疾光在左挑右选之后,居然选中了判官笔……

判官笔,不知是哪个武林高手发明的兵器,最早的判官笔就是扩大了的毛笔,只不过笔杆换成了精钢,笔头还是羊毫或是白马毫,很少用狼毫。笔头虽软,注入真气后却如同钢丝一般坚韧,配合上特别的招式,笔头即可散开也可收拢,成为一种极其厉害的兵器,判官笔也就成了一种内家高手专用的武器,真气不足则无法用笔。

但是随着武学的衰微,能用判官笔的高手越来越少,于是出现了另一种判官笔,整只笔都是由钢铁打造,包括笔头也是纯钢制成,至此,判官笔沦为只能点穴的旁门兵器。

疾光选中的,是最早的判官笔,由内家高手使用的真正判官笔,只是以他现在的修为,还用不了。

什么不好选,偏偏选个现在用不上的,存心为难我嘛,算了算了,本师尊不与小徒计较。

这几天,比赛依然不断,可是却没有任何玄念。

赛场上,靠着飞镰,疾光在比赛中屡战屡胜,很多时候对手甚至还没开赛就宣布认输,当点也有一些硬点子,可是在飞镰恐怖的速度与杀伤力下,很少有人能撑上十分钟的,直到疾光出线,跑步进入半决赛,飞镰爪下虽然伤号多多,但死的人却不多。

当然,对我来说,最大的喜悦就是因疾光出线而入帐的两亿多个金币,哈哈,赚死了,谁叫当初他们把赔率弄得那么高,我又押了那么多钱,就让枫之国的国王趴在金库大门上哭吧,不过我刚刚才从枫之国敲了一大笔物资,现在又弄了走了那么多金币,不知道枫之国会不会因此穷掉。

嘿嘿,穷掉就穷掉,又不是我的守护国,担什么心嘛,穷掉更好。

可怜的枫之国,我为你们的破产默哀三分钟。

半决赛的擂台不再是预赛时胡乱搭建的临时货,已经有点修为基础的疾光面带微笑轻轻一跃,在观众的惊呼声中回过,对着台下众人挥了挥手,这位曾经缩头缩脑的小徒弟总算有了点正常人的架势。

嗯,看上去不错,有了那么一点点高手风范,这几天对他的行为修养还算是有点成功,至少目前他还没有给我丢脸,不会见人就想跪。

但是疾光的对手却满脸紧张,他是个神官,脸上带着面具,听诗风情说那是公平之神火翼的信徒,公平之神是裁决之神的分支神灵,和裁决之神一样,会使用裁决术,只是威力略打折扣。至于为什么那个公平之神会有一个听起来像火系神灵的名字,估计又是火翼的父亲有什么远大的,无法实现的伟大理想,希望下一代为他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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