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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部分

剑仙游记-第86部分

小说: 剑仙游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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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先我就发现有几个人在岸边走动,但没在意,我整个人都坐在水底,想看都看不到,没想到却有人走路不好好的走,走到水里来,而且目标明确:往我所在地靠近!

我可不会天真的以为这只是巧合,这些人八成是看到我放在岸边的衣服了吧。

但是现在第二个大周天才运行到一半,如果要强行收气,可是很受内伤的。

那个家伙,趁我运气之机,在水中抱住我,转身就往岸上游,岸上还有几个在大又喊又叫的,在他离岸边还有几米远,大周天终于运行完毕,收功,马上给了他一手肘。

他吃痛,岸上的人却在大喊大叫什么的。

管他们在叫什么呢,一记手刀将抱着我死不松手的无耻之徒打晕丢上岸,然后一掌打在水面上,用漫天飞舞的水花挡住他们的视线,趁机将他们全部打晕。

穿好衣服,我才发现这些人我都没见过,夸父部落和祝融部落人不多,虽然不是个个都叫得出名字,但至少一天下还是能把他们的脸记住。

虽然不知道他们是什么身份,但是这些人肯定不是夸父和祝融两部落的人却是事实,先把他们带回去再说,我随手放出几个天兵,一人一个,把这些强壮的野人全抬走了。

天华和欧阳耿早上一起来就看到几个夸父族人拿着石斧石矛和木盾准备去狩猎“华,耿,你们睡醒了?”

“是啊,太阳都升得这么高了,我就是想再睡会儿也睡不着啊。”

欧阳耿笑着应道“你们是去打猎吧,我们也一起去。”

“好啊。”

天华和欧阳耿一人要了只石矛,跟着原始人出发了。

“嗖”的一声,两支石矛射出“左边三百米,有只豹。”

两名夸父族人在天华的指引下,找到了一只被两根长矛刺穿身体的黑豹。

剑仙的灵觉总能比那些老猎手更早发现猎物,这场狩猎,可以说是两个剑仙的另一场较量。

“前方四百米,黑熊。”

天华投出石矛后说道,而欧阳耿却将石矛股向另一个方向“右方七百米,不知道什么东西。”

一名夸父族人背着天华的黑熊跑回来,黑熊被天华投出的石矛射穿了心脏。

一路上天华与欧阳耿借口说自己力量不够,抬不动猎物而让夸父族的几位猎手充当搬运工,而这些没有什么复杂头脑的原始人们看了看两位剑仙瘦“弱”的身躯,也就相信了两人的话,更何况这两人打猎的效率是他们打猎的效率的总合的百倍还不止。

两名猎手带回了欧阳耿所打到的猎物,周围的夸父族人不由得大吃一惊,那是什么怪物啊,长得像马,但头上却有角,嘴里还有牙齿,身上还有鳞片。

“是麒麟啊。”

天华说道“麒麟是什么?”

“是一种圣兽,像龙,凤一样。”

“龙凤是什么?”

“龙是一种长着鹿色,身体长长像蛇一样,会在天上飞,凤凰有点像孔雀,这些都是圣兽。”

麒麟的身体虽然被石矛洞穿,但却没断气,抬了头看了众人一眼,又垂了下去。

天华说道“在圣兽中,麒麟是一种报复心极强的家伙,如果今天让它活下来,日后我们都要倒霉,但是如果杀了它,让其他圣兽知道了,那就更麻烦了,那些圣兽可都是有着强大法力的畜牲。”

“那怎么办?”

一个夸父族人紧张的问道,在知道误伤了圣兽后,在场的人除天华和欧阳耿外全都紧张的要死“把它放下。”

夸父族人虽然不知道天华想做什么,但还是把麒麟放在地上,天华伸出左手,掌心射出一道金色的火焰,瞬间将麒麟烧得连灰都不剩,那只受伤的麒麟转眼间就被气化了。

欧阳冷笑道“你居然懂得毁尸灭迹。”

“没办法,谁叫麒麟报复心强呢,要是凤凰或是龙还好说,恭恭敬敬的道个歉认个错,供奉点食物就没事了,要怪就只能怪他自己,还有你,打什么不好要去打麒麟。”

“我怎么知道那是麒麟,龙见过不少,但那也是西方的笨龙,咱中国的龙只见了一次,凤凰和麒麟我可一只都没见过。”

天华摆了摆手“好了好了,别说了,刚才的事谁都别说出去,知道了吗?”

众人“嗯”了一声,不用天华讲,在这种时代,谁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天华随手施了个木系道术,被天火烧掉的土地转眼间重新长出绿草,一切都像是没发生过似的。

因为发生了刚才那种事,狩猎早早的结束了,但是这次狩猎成果却让猎人们兴奋了一阵,以往狩猎能打到一只大型动物就算不错了,经常打到的都是些兔子,山猫之类的,运气好能带回山猪或是老虎,而这次狩猎的七个猎人,除了天华和欧阳耿外,其他五人每人都左手一只右手一只提着两只大型动物,不是老虎豹子就是野猪黑熊,整整十只猎物,相当于以前一个月的狩猎成果!

古中国之行 第五章 麒与麟
(更新时间:2004…7…25 17:53:00  本章字数:4185)

“这些人是共工部落的?”
我意外的看着这些被我打晕的“群狼”,夸父表情严肃的点点头,扶起一个身上纹着蓝色纹身的人“他就是共工部落的首领——共工。”

天哪,我把共工给打晕了!

夸父见我有点六神无主的样子,笑道“看你吓得,共工部落是这一带出了名的老好人部落,不喜欢与人争斗,只要解释一下什么误会都没有了。”

呼,那就好,要是个个都象亚玛逊原始人那样,恐怕还会把夸父部落给扯进去。

没过多久,共工的人一个个都转醒了,他们果然和夸父说的一样,醒来后见我站在边上也没张口就骂,我上前说了几句道歉的话,那几个共工汉子都笑了“是我们太鲁莽了,看到水里有人就以为有人溺水了,连洗澡和溺水都分不清,呵呵,被打晕也是应该的。”

“是啊是啊,当时你看我们来就钻进水底,我们还笨到以为你溺水迷失神智了。”

唉!我恨不得在地上打个洞,钻进去再把自己埋起来,下次钻到水底修炼前一定要在岸边挂块牌子,上书“有人闭关修仙,请勿打扰”,不过……这个年代好像也没文字啊。

共工道“昨天我们部落里也来了客人,族人们都忙着招待客人没过来,又没让人来通知,所以今天特地来道个歉。”

“看你说的什么话呢,就这事也值得亲自来?我们部落来了三个客人,就是眼前这位秦琳,还有另外两位秦天华和欧阳耿,今天晚上大家聚一聚,让客人们也高兴高兴。”

“嗯”

这时共工盯着我看了又看,然后问道“你是不是轩辕部落的人?”

轩辕?好耳熟啊,总觉得好像在哪听过。

夸父说道“我的客人都是从共和国部落来的。”

“哦,我只是问问,我们那的客人自称是从一个叫轩辕的部落来的,他们身上穿的大多都不是兽皮,而是用叫布和丝绸的东西做的衣服,我看到秦琳的衣服和他们有些相似,所以就问问,没别的意思。”

“丝绸?这时候就有丝绸了?”

当我听到丝绸两个字时,脱口而出说道共工问道“你知道丝绸?”

“知道,是将蚕吐出的生丝用纺织机织成丝绸,然后再做成衣服,至于布,好像是用亚麻做的。”

共工和夸父对望了一眼,几乎同时问道“我们也能做出丝绸和布吗?”

“可以,只要有桑树和野蚕就可以有生丝,至于纺织机,欧阳耿应该懂得怎么制造,但是对于亚麻布的制做程序我就不清楚了,只知道是从地里种出来的。”

我想了想回答道,中国可是丝绸之国,就算小学生都知道丝绸的制做的大至过程,纺织用的机器欧阳应该懂得制做吧,他造出的家伙有很多连二十三世纪的科学家都做不出来,小小纺织机,太小看他了。

共工说道“这些都很容易找到,不过你的衣服好像比他们好多了,也是丝绸或布做的吗?”

“也算是布的一种吧,但不是亚麻布,是宇航专用布料,这种布料穿着很舒服。”

早先在异界穿的法师袍,衣服之类的早就丢掉了,我可不想再穿那些鬼东西,夏天穿着热冬天穿着冷,陈叔叔就帮我买了一大堆二十三世纪最好的衣服,也就是现在穿的。

“那这种玉行砖有布料(宇航专用布料)是怎么做的?”

共工还真是好问“这个做法我就不太清楚了,是用一种叫棉花的植物用纺织的方法做成的。”

其实哪有那么简章,光是棉花都得用基因变体棉花,然后再用高压什么很复杂的手段加入什么七七八八的化学物质,最后就成了我身上的衣服。

“棉花是什么?”

还好小学时假生物课本上有关于棉花的资料,我大概的描述了一下棉花的特征“棉花像亚麻一样是种出来的。”

夸父说道“祝融部落领地内有不少桑树,上面应该有蚕。亚麻可是到处都有,以前都不知道它可以用,棉花好像没见过。”

这时,部落喧闹起来,好像是猎人们回来了。

夸父站起身一脚把屁股下的石头踢掉,笑道“我的儿郎们回来了,今天回来的这么③üww。сōm快,不知道有什么收获,走,看看去。”

十只大型动物的尸体堆得像个小山似的,看得夸父和共工眼睛都直了“这些是今天的猎物?”

一猎手回答“是的,多亏了两位客人,凡是接近他们千米之类的猎物一个都没跑掉,我们是拿不下猎物才回来的。”

共工羡慕极了“夸父,你的客人可都是些本领不凡的人啊。”

部落里一片欢声笑语,但那五个猎人却没有笑,脸上一点喜悦都没有,好像有什么心事。

“姐姐,跟你说件事。”

天华把我拉到一个没人的角落“我杀了一只麒麟。”

“你杀的是麒还是麟?”

“麒?麟?有什么不同吗?”

“麒和麟是同一种生物,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像人类中的男和女一样,麒是公的,麟是母的,你杀的是麒还是麟?”

天华想了想“不知道,麒和麟怎么分?”

“麒的头长得像龙,而麟的头长得像马。”

“我杀的是麟。”

完了,那麻烦了“你怎么会杀了麟啊,这下麻烦了。”

“怎么了?”

我说道“听着,麒经常喜欢独居,但麟不同,麟经常群居在一起,以方便照顾后代,惹了一只麟就相当于惹了一群麟,最麻烦的是还有一些刚成年或半成的麒麟,那些麒麟长大后又会组成几个新的群体,以它们记仇的本事,很容易把仇恨带给下一代,如果不把它们清除干净,以后会很麻烦的。”

“我杀麟的时候周围没有别的动物,那几个猎手应该不会说出去的。”

“你不了解麒麟的本事。”

我有点恼火,麒麟并不能对秦天华和欧阳耿造成什么伤害,但时不时冲出一只麒麟来给你捣乱可是很烦的,更何况可能会连累夸父部落“麒麟都有一种本事,它们可以和所有生物进行思想交流,包括植物,你杀麟的时候有把周围树全砍光吗?”

“没有,现在怎么办?”

天华脑上并没有一点着急的样子“它们肯定会找夸父部落的麻烦,不如全杀了吧。我去找找这一带还有多少麒麟。”

天华召唤出青霜,就要走,幸好我叫住他“杀杀杀,你就知道杀,你然到就不会训服麒麟吗?或者先关起来以后再训服。”

“对啊,我怎么忘了我的封印书呢。”

看着飞远了的天华,我不禁担心天华能否在麒麟们做出报复之前收伏它们。为了以防万一,我在夸父部落周围设下了一些禁制,这些禁制对人类和普通野兽没反应,要是圣兽灵兽妖物或是神灵的话,这些禁制会让他们体会到生活多少丰富多彩。不过后来又想到夸父变大后的样子,会使用火系法术的祝融部落,我又把这些布好的禁制全撤了,改换上一种监控禁制,我可以通过这些监控禁制观察夸父部落周围的风吹草动,如果麒麟真的出现我就可以控制这些禁制攻击麒麟,但有一个不足的地方,这些禁制得要有人控制才有用,一旦麒麟来了个包围,我不累死才怪,不过也没别的办法了,谁叫这些部落个个都会法术,像神一样。

驾着天冥飞上空中,千米高处展开灵觉运转真气,这也是一种修炼法,是我自己创出来的,漂浮在空中,感受着方圆百里天地间万物的一举一动,这个时候,身体与天地融为一体,即使不用法术也可以漂浮在空中,地心引力对我不起作用。我把全部的身心都投入进去,这时候的我与天地几乎没有差别了,我感觉到身上长着无数的树木,无数野兽和人在我的皮肤上走来走去,但同时我又感觉到他们是在我漂浮在空中,只有各种飞禽才能与我接触,这就是天之觉与地之觉,只要成了仙自然就会了。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一棵树上,通过那棵树,我看到了一只麒麟,正在夸父部落周围打转,这时,天华怱的出现,伸手在麒麟头上拍了一下,麒麟顿时惨叫一声,倒在地上直喘精气,随后就被天华收入封印书。

这时,我觉得天华似转过头对我笑了笑,被发现在,我对此根本没有怀疑,要是一个八重天高手还发现不了一重天的我,那辛辛苦苦修炼到八重天有什么用啊。

我的注意力不断在一棵棵树间转移,看着天华一只接一只的把麒麟收入封印书,这一带的麒麟还真多,想来是一个大家族,麒麟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夸父部落的人数,必竟,在原始社会,人类数量并不多。

“纺织机?简单!”

欧阳耿射出几道剑气,将一棵大树斩断后又分成一块块的木板,比工厂中加工的速度还快。又将几个木板切成小块,做成一头尖一头粗的木钉,运足真气使木钉变得像铁钉一样硬,靠着这些木钉和木板做成了一台简陋的纺织机。

“好了,把生丝拿来,什么?没有生丝?那你们织个什么?算了算了,有没有蚕,抓几过来,再来点桑叶。”

很快,几只野蚕和一大堆桑叶就被送到欧阳耿面前。

欧阳耿手指轻轻摸过野蚕,再将野蚕放到桑叶上,这几只蚕顿时像饿疯了似的疯狂的吃起桑叶,说来也怪,这些蚕居然吃的同时还边吃边脱皮,大约一顿饭的功夫,这些蚕就停止吃叶,走到那些被吃得只剩下桑枝的地方吐起丝来。

“好啦”

欧阳耿把几个茧从枝叶中拣了出来,用沸水烫了一会儿,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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