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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部分

都市夜归人-第119部分

小说: 都市夜归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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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乐岑镇定地笑了笑:“这有什么奇怪。所谓没有灵力,是因为我们钟家的子弟天生都有灵力,天赋浅薄,就算是没有灵力了,并不是说我确实就跟普通人一样毫无灵力。第二,我身上有钟家的东西,比如说阳燧镜。我没灵力,东西也有灵力,你看见有什么稀奇。”
  东方辰微微摇摇头,若有所思:“不。你的灵力,很奇怪,我从来没有见过。”
  沈固和钟乐岑对看一眼,都没说话。屋子里有片刻陷入沉寂,小黑子的手机忽然响起来,打破了沉默。
  “哦,好,我知道了,谢谢啦,下次请你喝酒。”小黑子挂了电话,转向沈固,“沈哥,河岸上那个死者的身份出来了,是外地人,叫路谨,一个星期前到的滨海,说是来旅游的,住在青年旅馆。”
  “路谨?”东方辰偏了偏头,“不会是那个路谨吧?”
  “哪个路谨?”
  “天师协会下属的游猎者。”
  “什么叫游猎者?”
  钟乐岑解释:“就是类似于赏金猎人的自由职业天师,哪里有任务他们就去接,没有任务的时候随便在哪里都可以。”
  “路谨的年龄、相貌、身高?”
  东方辰轻轻笑了一声:“这些我怎么会知道。不过我知道他的前世魂是个游方郎中。”
  “我去查。”钟乐岑熟练地上网输入一个地址,片刻后路谨的资料跳了出来,沈固呼了口气:“就是他。”死者正是路谨。
  “路谨的能力在游猎者里算是比较不错的。”东方辰回忆着,“睚眦……上古龙之子,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上古灵力。”
  “黑子,合成画像出来了没有?”
  “已经出来了。不过……那两个小日本实在没什么特点,扔进人堆肯定挑不出来,就算看了画像也未必记得住啊。”
  沈固略有些烦躁地轻轻敲了敲桌子。土御门家这两个人毫无线索,于玲又潜进了大海,两件案子一下好像都没了头绪。
  “还有被于玲淹死的那个男人叫王涛,是一家丝绸出口企业的销售经理,有个未婚妻叫周碧,住在鞍山路,两人已经订在五一结婚。但是从王涛的手机通话纪录来看,二月份开始他就频繁跟于玲那个号码联络,有不少短信。”
  “这样,黑子你马上去青年旅社,把路谨的行李拿过来,当着东方小姐的面检查一下,看能不能找到线索。乐岑你跟我去周碧家。”
  周碧是一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得力干将,头发削得短短的,戴着银丝眼镜,一副精明干练女强人的形象,脸上的线条也免不了锋利僵硬些。她对王涛和于玲的联系完全不知情,甚至当沈固问她是否知道王涛的行踪时,她也只是耸了耸肩:“他有他的工作,我一般不干涉,也不过问。”
  沈固无语地看了看她,心想感情这么淡漠居然也结婚:“我们有个不太好的消息通知你,王涛先生死了。”
  周碧愣了一下:“死了?”
  “是的。他被发现淹死在沙子口海边。”
  周碧眉头一皱:“他跟我说这几天要出差,怎么会死在沙子口?”这个时候,她表现出来的居然不是悲伤,而是有些被欺骗的恼怒。
  “目前情况还不清楚,所以我们来找你,希望能配合一下我们的调查。”
  周碧仿佛到这时候才意识到王涛是死了,再也回不来看不见了,脸上慢慢浮现出一点悲哀:“让我配合什么呢?我的工作挺忙的,他也是,一般我们周末会约好见面,平常时间都是各忙各的。”
  沈固略一踌躇,决定还是开门见山,毕竟看周碧和王涛这样子,估计也没有什么深厚感情:“你知道他和一个叫于玲的女人经常联系吗?”
  “于玲?”周碧想了一下,“哦,那个做婚纱的?”
  “你知道吗?”沈固看她的样子并不像有意外。
  “怎么?难道是于玲杀了他?”
  “不。我们只是在他的手机费用清单里发现他和这个女人联系密切。这么说,你知道这事?”
  “知道。”周碧微微冷笑了一下,“于玲长得漂亮,男人嘛,哪有猫不吃腥的?不过于玲是个外地人,除了那个小店什么也没有,王涛也不会跟她结婚。而且我们现在还没摆酒领证,我也就睁一眼闭一眼,如果结婚之后他敢再这样,那我就不客气了。”
  钟乐岑忽然说:“这么说,王涛先生确实对于玲有追求的意思了?”
  周碧无所谓地说:“估计肯定是有吧?请吃饭,发暧昧短信,送花,少不了就是这些。王涛是跑生意的人,这些手段还是会的。”
  沈固和钟乐岑面面相觑,都有些无语。这可算怎么回事呢?要结婚的人了,就是这样的?
  “那么您是默认这样的事吗?”
  周碧耸耸肩:“现在的男人还不都是这样?今年情人节他给我发短信,同样的短信他也发给于玲了,还当我不知道。其实我早翻过他手机了。”
  钟乐岑心里一动:“那条短信是什么内容,您还保存着吗?”
  “早删了。也就还记得一句什么‘你我的灵魂交融’还是什么的,也不知道他是从哪本诗集上抄下来的。如果你们是要问他和于玲的事,我知道的就这些了。”
  从周碧家走出来,钟乐岑忍不住说:“这样他们还结什么婚啊!”
  “那谁知道呢。现在这些人……”
  “我发现两个死者之间可能有一点联系。”
  “两个死者?你说王涛和路谨?”
  “不是。我说王涛和邱峰。”
  “不都是被于玲杀的么?”
  “不光是这个。我说的联系是——他们都向于玲提到过灵魂。”
  沈固立刻想起来:“没错。萧楠说邱峰曾经写过情书,说什么‘把灵魂献给你’;现在王涛发的短信里又说什么灵魂交融……你的意思是说,于玲确实是在收集他们的灵魂?”
  “按近月薛明她们的说法,于悦怀孕应该是去年夏天。”
  沈固回想了一下:“对。”
  “但是鲛人的孕期是六个月,我们看见她的时候她早该生完了。”
  “唔?”沈固拧起眉,“这说明什么?说明孩子不是周志的?”
  “不。我是想说,也许六个月的孕期指的是鲛人与鲛人结合的胎儿,而人的胎儿孕育期是九个月或者更长一点。”
  “人与鲛人的孩子……所以孕期会长?”
  “不光是这个,主要是从来没听说过人和鲛人也能结合生子,所以……”
  “有什么问题吗?鲛人,好歹也沾个人字吧?不能有孩子吗?”
  “不是啊!”钟乐岑头疼地揉揉眉心,“你想过没有?人是有灵魂的,而鲛人没有灵魂,那生出来的孩子会是什么样的?”
  沈固立刻就想到了:“那么于玲杀人是为了于悦的孩子?”
  “我有一个想法。”
  沈固轻轻回手给了他一个爆栗:“有想法就赶紧说啊!”
  钟乐岑摸着被打的地方白他一眼:“我想,安徒生的童话里说,小人鱼的姐姐们让她用一把刀杀死王子,说让血流到她的腿上,就可以使她的双腿恢复成为鱼尾回到大海。”
  沈固打小没看过童话,勉强知道《海的女儿》大体是个什么意思,细节问题却一点也不了解:“嗯,这里头有什么不对?”
  “你看于玲的腿需要人血才能再变回鱼尾么?”
  “当然不需要。”
  “那么小人鱼为什么要杀死王子才能回到大海呢?”
  沈固没话可说。这是童话吧?不过他马上想起钟乐岑曾经从一个只有一句话的神话故事里找到杀死混沌的方法,马上也开始思考:“可能她要的不是血,而是王子的灵魂。但是人鱼没有灵魂,她要灵魂是为了——孩子?”
  “如果小人鱼怀了王子的孩子呢?”
  沈固明白他的意思了:“就像于悦怀了周志的孩子一样?是孩子需要灵魂吗?”
  “我说过的,鲛人还保持着一些动物的习性。上次我说动物不会有雌雄之间的相互伤害,但我忘记了,蜘蛛、螳螂这些昆虫,保持着雌性吃掉雄性的繁殖习惯。”
  沈固被吓了一跳:“你的意思是鲛人的繁殖也要牺牲雄性?不对吧,我记得童话里说小人鱼好像有父亲的。”
  “也许鲛人之间的繁殖不需要,而且鲛人本来也不需要灵魂。但是人类需要,如果没有灵魂,人类只是一具躯壳。”
  “哦——所以于玲选择邱峰和王涛下手,因为他们向她献过殷勤,在她眼里看来,他们就算她的雄性?”
  “不。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刚才说,他们都曾对于玲提到过灵魂。”
  “哦!”这下沈固彻底明白了,“因为他们都说过愿意把灵魂给于玲之类的话,所以于玲选择了收集他们的灵魂?”
  “对的。在自然界里,没有雄兽会虚假地对雌兽献殷勤,所以于玲不会认为邱峰和王涛都只是虚情假意,她会认为他们说的就是真心话。”
  “或者不如说,他们是咎由自取。”沈固补充,“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说出口的话就要负责。”
  “是啊。其实人鱼的歌声也是如此,愿者上钩吧。”
  沈固敲了敲方向盘:“虽然是愿者上钩,但杀人也是罪。”
  “它们是鲛人,没有人类的法律观念。”
  “但是也不能这样任由于玲杀人。”
  钟乐岑叹了口气:“我想回去查查资料。问题是现在不知道于悦的孩子究竟出了什么事会需要人的灵魂。如果能知道,能解决,我想于玲也就不会再杀人了。”
  “那个天师协会能跟鲛人联系上吗?”
  “鲛人与人类没有建立什么联系。海族都是这样的,它们不喜欢陆地,更不喜欢跟外族有太大关系。能见到海族一般来说只有一个机会,就是海市。”
  “海市?海市蜃楼?”
  “海市和蜃楼其实是两个概念。海市是海族开设的集市,只有在海市上,它们才愿意与外族通过交易来建立一点联系。而蜃楼指的是蜃制造出来的幻象,并非实际存在的。只是很少有人能知道进入海市的方法,他们往往有幸看见却无缘参与,久而久之就会认为海市也是一种幻象,才会与蜃楼混为一谈。”
  沈固有点好奇:“怎么才能进入海市?”
  “哦,那需要海族人给的信物。信物上会沾染着海族的气息,只有这样才能被海市所接受,否则就只有可望而不可即了。”
  两人这边说着话,沈固的手机又响了,是小黑子:“沈哥,你们在哪?什么时候回来?我们在路谨的东西里找到一点线索,你回来看看?”
  
  路谨是游猎者。游猎者一般是天赋并不太高不被天师协会所看重的,所以他们从天师协会一般接不到太多任务,必须自己谋生。一般的游猎者都有自己的工作,天师可能只是副职,但路谨是职业游猎者,这是他的主要工作。因为所有天师的行为都要按时向天师协会报备,所以在他的手提电脑里存储着他接的所有工作的内容。小黑子查到了最新的一条,是因为某个公司要在某地建一个度假村,建起来之后却屡出事故,请他去清理一下。路谨去了之后发现那里竟盘踞了一只九头鸟。他灭掉了九头鸟,并且一路追查九头鸟的来历,就这样追到了滨海。记录里提到了金玉大厦当年的变故,并且提到——
  “白虎玉?”钟乐岑瞪大了眼睛,“白虎玉怎么会在玉器市场上出现?”
  “是这么说的。”小黑子指点着电脑屏幕上的字,“路谨在文化街上看见这东西被人买走了,他其实没看出来是穷奇,但觉得这玉上有不祥之气,所以注意上了。就写到这儿。话说他既然是注意白虎玉,为什么最后会死在睚眦手里?”
  钟乐岑想的是另一回事:“白虎玉不是在那个韩国人金光洙手里吗?我明明告诉过他一定要好好镇着,他怎么能拿出来卖?”
  沈固想的还跟他不同:“买走那块玉的是什么人?想死了是吗?黑子,你马上去查,那块玉到底卖给谁了?”
  钟乐岑也跳起来:“我去问问金光洙,他怎么回事啊!”
  “不用问了。”小黑子挠挠头,“我已经查过了,金光洙生意差了,这次金融风暴对他影响很大,他已经回国了,估计把在中国的东西都处理了。那块玉他当时花了挺多钱买来的,估计是舍不得把这钱废了就又卖了。”
  “那就去文化街,赶紧把玉的下落打听出来。这个我和乐岑去吧,黑子你再好好搜搜,看有没有睚眦那块青龙玉的线索。”
  




116

116、第三个人      
 
 
  文化街上鱼龙混杂,沈固和钟乐岑找到那家店,老板却瞪着眼说瞎话,说根本就没卖过这么块玉。沈固怀疑那玉就不是合法渠道进到他手里的,所以才这么遮掩。直到沈固失去了耐心,把警官证拍在他桌上问他是不是想进局子呆两天,他才吞吞吐吐地说这块玉可能是卖给他的人偷来的,前两天卖给了一个富商,说是去送礼的,但那富商姓甚名谁,他就不知道了。
  “警官,我真不知道。干我们这一行的,多看,少问,不该知道的就别知道。能出大钱的都不好惹,我们拿钱就行了,还打听那么多干什么,不是跟自己过不去嘛!”
  钟乐岑一直站在一边,这时候才开口:“老板,那块玉送来的时候,有没有装一个座子?”
  “有。”老板一看他们不追究玉的来路,马上知无不言,“有一个木座子。那可是有年头的桃木了,我看搭得挺合适,就没动,直接卖出去了。”
  走出玉器店,钟乐岑稍微松口气:“只要那座子还在,穷奇就不敢出来,时间还有,我们慢慢再查。”
  沈固回头看一眼店门:“偷来的东西都敢收,我刚才真想直接把他拘了。”
  钟乐岑叹口气:“古玩玉器行里这样的事情太多了,这块玉本来是有主的,那些没主的东西呢?比如说,从坟墓里挖出来的?那其实也是偷,只不过是偷死人的。如今有年头的古玉只有人买,少有人卖,你只要看见市场上有,十之八九就是偷挖出来的,除非真是国家级文物,否则也是睁一眼闭一眼罢了。”
  两人说着话,从文化街走出来。钟乐岑伸个懒腰:“我得去诊所看看,两天没过去了,幸亏这几天没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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