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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都市夜归人-第37部分

小说: 都市夜归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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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好容易罗蔓把罗薇的遗物都带走,杂志社也有点办不下去了。沈固已经好几天没见过这个小麦,估计是庞峰云他们不能再用他了。
  小麦并没看见沈固,他正在街道拐角处来回地走,像是在那些小店面里找什么。沈固正准备跟他打个招呼,忽然从人群里冒出个年轻男人,在小麦背后轻轻说了句什么,小麦倏地回过头,两人说了几句话,就一前一后往街道拐角处走去。虽然天色已黑,但夜市的灯光足以让沈固看得很清楚,那年轻人看起来比小麦略长几岁,皮肤白净,穿着一件浅灰色外套,左边胸口上用银线绣着一个栩栩如生的老虎头,眼珠子像是镶了什么亮片,灯光下碧绿发亮,像真的一样。沈固突然想到罗薇所说的饰品店里的帅哥,外套上那个虎头图案与罗薇戒指上的图案很像。
  这两人走的路正是沈固要往11路车站过去的路,可是等沈固拐过弯,却发现这两人不见了。前后其实就差个十几步,这两个人再快,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走出沈固的视线。沈固往两边看了看,左右都是女装店,并没看见有什么小饰品店。心里浮起一丝疑惑,沈固放慢脚步从店面门口走过,视线向里面搜索——没有。店里挤的都是女孩子,想来两个男人也不会到这种店里去。
  沈固沉吟着。小麦到这里来见什么人,按说完全是他个人的私事,但,不知怎么的他就是觉得不对。这是一种生死关头磨练出来的野兽一般的直觉,很多次,这种直觉救了他的命。
  在街头上来回走了三趟,仍然没看见小麦的人影,沈固索性倚着路灯站下了。从口袋里摸出烟来,他刚刚低头点上,抬头就看见小麦出现了。他站在路边上,一手拿着手机,满脸苦恼地说着话。沈固眯起了眼睛。只是那么一低头的工夫,最多也就十几秒,小麦这是从哪里跳出来的?他背后是一块未完工的硕大的广告牌,难道广告牌后面有什么?
  小麦讲着电话匆匆走了,沈固往广告牌走过去,等他走到近前,才发现广告牌后面真有个小小的门面,连个店名都没有,难怪发现不了。
  玻璃门半着,里面挂着厚厚的皮帘,沈固一推开门就闻到浓重的皮革味,里面似乎还混着什么气味,但被掩盖住了。店面很小,左右两边都是擦得透亮的玻璃柜,散放着各种手镯项链之类的饰物,最后面有一张小小的桌子,摆了一杯咖啡。店里没人,通向后面有一扇门,这时候也紧紧关着,门口悬挂了一串玻璃风铃,最下面悬挂的吊坠是一个个小人的形状,在灯光下亮晶晶的。沈固打量着店里,忽然之间,他有种被窥伺的感觉,似乎有两道目光正从后上方在盯着他,但是后上方,那应该是店铺的门楣处,不可能有人。
  沈固不动声色地缓缓转身,但是背后并没有人,斜上方挂了一面镜子,镜框是一个张着大口的虎头,镜面就镶嵌在虎口之中。镜子向下倾斜着,从下面看上去,可以在镜面中看见自己的脸,就像是头被衔在虎口中一般,或者由于灯光的缘故,镜面看起来很昏暗,沈固从里面看不清自己的脸。
  风铃叮地响了一声,沈固一回头,刚才在街上跟小麦搭话的年轻人走了出来,他脱去了灰色外套,里面是一件棕色毛衣,带着浅黄色横纹,乍一看很像虎皮。看见沈固,他微微一笑:“先生来看饰品?”
  沈固也笑笑:“听朋友说这里的饰品很有意思,偶然经过,就进来看一下。”
  年轻人上下打量他一番,带着歉意摇摇头:“恐怕我们这里没有适合先生的饰品。”
  沈固扬扬眉:“我那个朋友买了一件带虎头的饰品,我觉得不错,能给我也找一件吗?我想拿去送人。”
  年轻人微微皱了皱眉:“将军印,那是将军印。抱歉,带将军印的饰品很少,现在我手头的都卖完了。”
  沈固回手一指:“那这镜子呢?”
  年轻人脸色微微变了一下,笑了笑:“那个不是拿来卖的,是用来镇店的。”
  沈固哦了一声,又往前走了几步。店面小,他的步子又大,这几步已经走到了最里面的小桌旁,一低头,他看见那杯咖啡面上用牛奶冲出一个图案,虽然时间长了已经有些散掉,但依稀还能看出一个虎头的图案。
  年轻人也发现了沈固的目光,笑了一下:“先生也喜欢咖啡?”
  沈固摇摇头:“我不懂咖啡,只是觉得这个图案很有意思,是怎么弄出来的?”
  年轻人别有意味地看了他一眼:“是用牛奶冲出来的,先生要不要来一杯?”
  沈固笑笑:“这里还供应咖啡吗?”
  年轻人很爽朗地笑了一声:“不,只是偶然跟谈得来的客人喝一杯也不错。我从前学过这个,现在虽然不做了,但有时间展示一下,还是很能满足虚荣心的。”他说着已经进了里间,开门的瞬间,沈固往里看了一眼,但里面很黑,没有半点灯光,虽然沈固视力极好,也看不清什么。只是门一开一关的时候,沈固闻到一股香水的气味,其中还混合着别的什么,只是香水味有点重,混淆了其他的气味。
  年轻人很快出来了,带出来一把咖啡壶和一个杯子,还有一个尖嘴的小瓷壶,壶身上绘着一只卧虎。滚热的咖啡倒在杯子里,散发出浓郁的带苦味的香气,年轻人提起小瓷壶,里面装的是牛奶。白色的液体流下来,不知他手腕是怎么转了几下,咖啡液面上就出现了一个栩栩如生的虎头图案。咖啡在杯中微微荡漾,那虎头图案也就微微晃动,作为眼睛的那两小块咖啡液面映照着灯光,一闪一闪,像是也在注视着注视杯子的人。
  沈固看了几秒钟,然后抬起头来:“很有意思,这虎头像真的一样,怎么冲出来的?”
  在他抬头的一瞬间,年轻人脸上掠过一丝惊慌,虽然掩藏得很好,但还是被沈固捕捉到了。年轻人随即站起身来:“先生觉得有意思就好。不过时间不早了,我恐怕要打烊了,所以——”
  沈固没再坚持,出了店门。玻璃门随即在他身后紧紧关闭了,里面传来拉下卷帘门的吱吱声,看来当真是要打烊的样子。沈固看看周围,现在才七点多钟,台东有夜市,虽然天气还不太暖和,但差不多每一家店这时候都还开门做生意。沈固沿着街道慢慢地走,心里反复琢磨着刚才的异样感,口袋里的手机忽然叫了起来,是所里的电话。沈固接起来,值班的老陈大声地说:“小沈,明天早上早点来!刚才局里让各所查一下有没有报失踪人口的,好像出了人命案子了!”
  沈固第二天一早就到了所里,老陈已经把这几个月的报案情况都查了,并没有报什么失踪人口的。老陈抹把脸,接过沈固给他带的豆浆,叹口气:“真也吃不下了,看了那照片,半点胃口都没有了。”
  “什么照片?”
  “喏——”老陈把电脑上的照片调出来给他看,“在崂山上被发现的,似乎是被附近樱桃园子养的两条狗咬死的,尸体都给啃一半了,没法看!现在还没查清身份。”
  沈固一眼看过去,眉头立刻皱了起来:“不用查了,这人我认识。”那张脸虽然已经因为恐怖而扭曲,但眉眼还看得出来,何况残存的半边手掌上还有一枚他很熟悉的虎头戒指——罗蔓。
  




37

37、特殊的婚礼      
 
 
  “你认识死者?”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察显然也熬了一夜,听见有人提供线索,眼睛都亮了一下。
  “她叫罗蔓,是外地人,因为姐姐猝死来奔丧的。据她自己说,现在住在她的同学家里……”沈固把大体情况三言两语讲了讲,然后问,“她怎么死的?”
  警察抹了把脸。他看起来年纪也不大,给人的感觉就是经验不足:“从现场看,是走进了别人的樱桃园子,被看园子的狗咬死的。但是园主人说狗他们喂得很饱,不可能饿到去攻击人……”大约因为沈固也穿着警服,虽然是片儿警,也算同行,他的话也就多了点。
  沈固皱了皱眉。看园子的狗可能攻击人,但如果真是喂饱了,啃尸体这种事——确实不容易发生。
  “法医鉴定怎么说?”
  小警察诧异地看了沈固一眼:“你是死者的什么人?”言外之意,你打听这么多干什么?
  “我和死者的姐姐是朋友,因为她就这么一个妹妹,现在出了事,我们不能不关心。”
  小警察迟疑一下:“对不起,如果你是家属的话我们可以透露一些,但——”
  沈固点了一下头,这他也知道,如果不是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他本来是不会多问的。
  “如果你们要联系死者家属,或者可以先联系一下死者姐姐的朋友,他们有电话。”
  “哦,谢谢。”小警察接过沈固留下的电话号码,似乎有点过意不去,沈固趁机问道:“我能去看看死者吗?”
  小警察有点为难,但手里捏着人家刚刚给的电话,最后还是答应了。
  尸检科有一种极其古怪的味道,任何人在这种味道里呆久了都会极不'炫'舒'书'服'网'。罗蔓的尸体放在冷冻柜里,旁边有个密封塑料袋,放着从她身上清理出的物品,沈固看了一眼,忽然问:“死者手上戴的戒指呢?”塑料袋里有手机、钱包、钥匙等等零碎物品,但没有那个戒指。
  小警察眉头也皱了一下,旁边听到的法医已经快步走了过来,一看之下,脸色立刻变了:“昨天下班的时候,我明明记得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里面了。”
  
  沈固走出警局大门的时候天已经阴得不像样,有星星点点的雨飘下来。尸检科折腾了半天,那枚虎头戒指仍是无影无踪,仿佛人间蒸发了。因为戒指外形奇特,所以法医也有深刻印象,确信自己肯定是放进密封袋里了,而且值班人员证实昨天晚上并没有人进入过检验室,于是人命案还没结案呢,就又多了一件失窃案。
  沈固开着车在路上慢慢蹭。今天早上为了早点到所里,他开了沈芝云的车,这下倒正好用上了。雨渐渐大起来,车流移动得更缓慢,沈固一只手把着方向盘,一只手掏出烟来,正想点上,就从后视镜里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钟乐岑。
  钟乐岑今天穿得很正式而鲜艳,浅粉色的衬衣,深灰色的西装,看起来都是新的,倒是外面一件淡蓝色的大衣有些旧了。他没带伞,躲在路边屋檐下,一面四处张望,显然是想打车。沈固摇下车窗喊了他一声:“上车!”
  钟乐岑小心地踩过路中间的泥水走到车边来:“沈先生?我,那个我去别的地方,恐怕不顺路。”
  沈固伸手把车门推开了:“先上车,顺不顺路再说。这个时候,你根本打不到车。”
  钟乐岑看看时间,苦恼地皱起眉,还是上了车。沈固把烟盒递过去:“去哪儿?”
  “哦,谢谢我不抽烟。那个,我去樟州路。”
  沈固把烟扔回去,心里盘算一下路线,把车拐上旁边的小路:“也不算绕。樟州路哪里?”
  钟乐岑不太好意思:“寂莲酒吧……可是那个地方比较偏——”
  沈固笑了一声:“不用客气了,宰我药费的时候也没见你客气。”
  钟乐岑的脸微微红了。他本来长得白净,又在冷雨里站了半天,脸颊白得如同上好的瓷器,现在染上一抹红,说不出的鲜艳。沈固多看了两眼,见他不自在地拉领带,忍不住打趣道:“穿得这么喜庆,约会去么?”
  钟乐岑脸更红了:“不,是——朋友聚会。”
  寂莲酒吧并不难找,在街道的一处拐角上,门面并不大,招牌上是几朵蓝色的莲花。沈固把车停下,门童立刻迎上来:“乐岑哥,呀,今天穿这么漂亮,还带新朋友来了?”
  钟乐岑刚刚凉下去的脸颊又红了:“不是,说什么呢。里面人都到了?”
  门童嘿嘿一笑:“这不是就等着乐岑哥你来嘛,江泉也真是怪,非要写什么对联,还要毛笔的,除了你,别人都不行……”
  钟乐岑回身向沈固道了声谢,拍拍喋喋不休的门童,走进酒吧里去了。沈固发动车子,刚开出十米就不禁拍了一下方向盘——真是糊涂!不是觉得那戒指不对劲吗?白白放着这么个天师在,怎么就忘了问一问。
  门童见沈固回来,脸上笑得跟花儿一样:“这位先生,您——”
  “我有件事情忘记问钟医生,能不能——”
  “您请进。”门童笑嘻嘻地让他,“乐岑哥在里边呢。”
  寂莲地方并不太大,这时候人也没多少,沈固一眼就看见了钟乐岑。斜对大门左边是吧台,一条红毯从吧台后门铺出来,直铺到大堂中央,那里靠着墙,用鲜花围成半个圆形,中间摆着多层蛋糕和香槟杯塔,钟乐岑就站在那圆圈旁边。吧台上铺着洒金的红纸,有个男孩按着纸,而他提着笔,半弯着腰在写字,西装因为弯腰稍稍提了起来。沈固看了一眼,觉得那腰自己差不多能用两只手握过来了。
  钟乐岑写得很专注,并没看见沈固进来。他写完一张,那男孩就往墙上贴一张。沈固看第一张上写的是:绸缪束薪,棠棣之华。
  沈固对诗呀词的不感什么兴趣,但沈芝云自幼就读诗诵词,酷好此道,因此他耳濡目染,半强迫地记住了不少。这两句都出自《诗经》,第一句是描写新婚之夜的,普遍认为略有戏谑之意,第二句则是写兄弟情谊的,基本上八杆子打不着。他正琢磨,钟乐岑已经写完了第二张:呦呦鹿鸣,求其友声。
  这两句倒还有点联系。呦呦鹿鸣是表示招待宾客,而求其友声就更容易理解。沈固环顾四周,觉得这应该是场婚宴,所以才有“呦呦鹿鸣”和“绸缪束薪”的句子,可是关“棠棣之华”什么事呢?
  这会钟乐岑已经写完了第三条,那男孩把它贴在最底下,字比较小,沈固看那写的是:恭祝江泉、吴凝先生新婚快乐,一往无前。
  沈固心里一动。且不说这个“一往无前”用在新婚贺辞上有点奇怪,关键是那两个名字后头只有一个“先生”的称谓,究竟是钟乐岑少写了一个称谓,还是——这两位都是先生?他再次环顾四周。这时候人已经渐渐满座,但全场都是男人,没一个女人和孩子。沈固突然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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