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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

都市夜归人-第62部分

小说: 都市夜归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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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副平光镜,镜框上有花纹。”
  钟乐洋有点诧异地看看他:“你对我哥倒是挺上心的。没错,我哥根本不近视,那副眼镜是用阳燧做的。阳燧是日中取火之物,至阳至中之气,是我们钟家的宝贝,本来爷爷传给大伯,大伯又传给了我哥。旁人一般都只会用阳燧来灭鬼,我哥却能用它来视鬼。换命之后他就没了阴阳眼,可是他把阳燧做成眼镜,又在镜框上刻了聚灵符,把阳燧中的灵气聚集在眼睛里,即使没有阴阳眼也能视鬼。不过毕竟不是天生的,总有局限。白天戴这个眼镜没什么,晚上戴的话,二十米之内能视鬼物,但二十米之外,什么也看不见,包括不是鬼的东西。”
  沈固微微点了点头,想起钟乐岑的路痴,看来是有原因的。
  “还有,你知道我哥上次问我要符的事吗?我哥的符画得特漂亮,但有些符咒他画得出来,就是没用,就好像照片照得再清晰也不是活人一样。但是他却能用我画的符。你知道符咒这种东西,一般都要自己画的才能用。别人画的符,要么画符人已经成仙成佛,留下的符咒有莫大威力,才能任由人使用,我自问还没这本事;要么就是用符人的功夫已经炉火纯青,任何符咒都能信手拈来即开即用——我觉得我哥就属于这种情况。”
  沈固听得云里雾里。钟乐洋摸摸头发:“那个……我打个比方吧,我哥说你是特种兵狙击手是吧?那你是不是用自己的枪才射得最准?”
  沈固干脆地回答:“不觉得。”事实上,他是什么枪都能用,而且都能用得好。
  钟乐洋翻了个白眼:“行,那你就是那种功夫炉火纯青的人,不过不是人人都像你一样,有些人只有用自己的枪才顺手吧?”
  沈固微微点了点头。确实,在部队的时候,狙击组大部分人都是喜欢用自己的枪,觉得这样才最有把握。本来么,用顺手的才最有感觉,这是最正常的。
  “但是有的武器吧——我不知道这么说到底准不准啊——都是调好了程序的,不用懂行的人,就是个外行,按一下按键也能命中目标。这就好比那些古圣先贤传下来的符,随便在什么人手里也能发挥作用。”
  他这么说,沈固就比较明白了:“那你哥应该是很有能力才对吧?”
  钟乐洋叹口气:“是啊,照说我哥应该是的,可是他又偏偏不是,真是奇怪。我总觉得我哥不是没灵力,而是没开灵窍,说不定哪天他开了灵窍,比任何人都厉害呢。”
  沈固觉得讨论这些没有什么意义:“你到底想说什么?”钟乐岑究竟有没有灵力,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
  钟乐洋瞪他一眼:“就是说我哥!我这是告诉你我哥的事,让他好好了解他,才能体会他的心情。我哥这人,心就是太软了,容易被人欺负。我告诉你,别看我哥接受你了,你要是惹我哥生气了,我跟你没完!”
  沈固一针见血地说:“你是想说,因为你们家人都瞧不起他,让他有自卑心理,所以会事事都让着别人,这才容易被人欺负吧?”
  钟乐洋脸上阵青阵红,最后低头不吭声了。沈固冷笑了一声,拿起咖啡一饮而尽:“这你放心,有我在,以后没人再能欺负你哥。”
  钟乐洋很不甘心地嘀咕:“你得先保证不欺负我哥才行,我哥怎么就看上你了呢?”
  沈固点点他眼前的冰淇淋:“赶紧吃,吃完了回家。你哥不是说了,今天早点回去给你饯行?”
  钟乐洋不怀好意地看着他:“不用这么着急撵我走吧?这次是导师非得抓我回去干活没办法,8月份暑假我可还过来。”
  沈固忍住翻白眼的欲望:“行,不过你今天晚上就得走了,再过来的话,等你能过来再说吧。”
  




61

61、魂兮归来      
 
 
  若耶溪,现在叫做平水江,是绍兴的一个旅游景点。沈固和钟乐岑跟着旅游团坐完了火车坐汽车,一路颠簸到目的地已经快天黑了。钟乐岑一进旅馆房间就倒在床上:“快散架了。”
  沈固倒还没什么感觉。从前训练的时候,跑一天都能熬下来,何况只是坐车:“先洗个澡再睡。”进入六月份,这里的天气明显比滨海热多了。
  钟乐岑打个滚:“懒得洗……”
  沈固轻笑,走过来把他拉起来:“就累成这样?”
  钟乐岑赖在他身上不动:“走路都比这'炫'舒'书'服'网'。”
  沈固坐在床边上,手搂着钟乐岑的腰,下巴压着他柔软的头发,觉得他身上一股青草味儿。昨天晚上送走钟乐洋,他们两个也就上了火车,算来算去,从海边上说了那些话之后,两个人居然还没独处过呢。
  沈固用嘴唇碰碰钟乐岑的头发,然后顺着鬓边开始往下滑,钟乐岑一颤,身体一下子绷紧了。沈固贴着他的耳朵轻声笑:“紧张什么?”然后顺便在他的耳垂上轻轻咬了一下。
  钟乐岑小声叫了一声,手一下攥住他的衣角:“痒痒——”
  沈固噗一声笑了出来,手上一用劲,把钟乐岑整个人抱到腿上:“你哪儿不痒痒?”说着,手已经不老实地往他衣摆里头钻。
  钟乐岑这回倒再没叫痒,乖乖地靠着,任凭沈固上下其手。他还从来没跟沈固贴得这么近。在信号山上阴兵剿灭百鬼那时,他满心都是劫后余生的心悸,虽然扑上去死死抱住了沈固,却是半点旖旎的心情都没有。这会就不一样了。沈固的手掌上一层薄茧,摸在身上有些粗糙,温度却是特别的高,带着火似的。钟乐岑觉得胸口里跳得越来越快,扑通扑通的自己都听见了。沈固一颗颗解他的衬衫扣子,嘴唇也沿着耳朵往下走。钟乐岑稍微偏偏头,沈固立刻捉了住他的嘴唇,用舌尖轻轻描绘起来。钟乐岑迟疑着张开嘴,沈固觉得一个温软滑腻的小东西跟自己的舌尖一碰,立刻又缩了回去,心里猛地一热,勒紧了怀里的人就激烈地吻了下去。
  钟乐岑觉得所有的空气都被沈固从胸膛里挤出去了,衬衫上最后一颗扣子给扯飞了,晕头转向之中整个人都陷进了被褥里,沈固的吻已经有点撕咬的意味,一直顺着脖子滑到胸前,含住了一边轻轻咬了一口。钟乐岑一声轻叫,伸手抓了一下,但沈固的头发太短,什么也没抓住。沈固闷声笑了一下,头也不抬地抓过他的手,按在自己肩上。钟乐岑恼羞成怒,用力掐了他一下,换来沈固又一下稍微重一点的啮咬:“想干什么?”
  钟乐岑正想说话,房间里突然传来一声低沉的叹息,把他吓得差点跳起来。沈固一把拖过被子把他包住,抬头瞪着屋角里飘浮的影子:“欧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
  欧冶子背对着他们飘在半空中,望着窗外的夜色沉默不语。钟乐岑赶紧拉起衬衫扣上,掩饰地咳嗽了一声:“欧先生,你有什么事吗?”
  沈固恨得直咬牙,钟乐岑伸手拉着他的手,小声说:“你别急,或许欧先生是有事呢。”
  欧冶子仍旧背对着他们,缓缓道:“故地重游,触景生情,见谅。”
  沈固暗暗在心里骂了一句。有这么触景生情的吗?要不然你早点出来,要不然干脆不要出来,这么不上不下的算怎么回事?
  钟乐岑迟疑了一下,轻声说:“欧先生,在下一直有个疑问,为何先生当年会存身于泰阿剑中?又为何——愿意现身相助我们?”
  这个问题沈固也想知道答案,所以暂时压了压心火,伸手搂住钟乐岑,等着听欧冶子的回答。但欧冶子并没有立刻说话,半晌也只是叹息了一声:“吾欲趁夜色前往旧地一观,可否?”
  欧冶子现在是寄身在沈固的瑞士军刀里,所以他要去哪,只有让人带着军刀去。沈固也只好把军刀装进衣袋里,拉着钟乐岑走了出去。
  若耶溪的源头在若耶山,山下本来有个水潭,现在已经改建成平水江水库了,虽然是夜间,也有游人在水库边三两散步。欧冶子飘浮在沈钟两人身边,沉默地看着周围的景色,脸上流露出怅然的神情。绕着水库走了半圈,他忽然离开道路,向斜里飘过去。沈固和钟乐岑对看一眼,也跟了过去。
  欧冶子飘飘停停,专走偏僻的地方,好像是在辨认着旧路,也不知走了多久,他终于在一处山坡上停了下来,环视四周,良久,低声喟叹:“旧地已改……”
  沈固看看周围,压低声音问钟乐岑:“这是什么地方?”
  钟乐岑也摸不着头脑:“铸剑的地方?也不对啊。”
  欧冶子这次回答了:“非也。此乃吾与干将初识之地。”
  钟乐岑啊了一声,脸上突然露出【炫】恍【书】然【网】大悟的表情,试探着问了一句:“难道先生以身祭炉,是为了干将?”
  欧冶子半透明的身形猛然一震,回过头来:“汝何以知之?”
  钟乐岑也是突然之间灵光一闪脱口而出,现在倒被问住了:“这——”沈固看欧冶子脸上肌肉绷得死紧,倒怕他恼羞成怒什么的,不动声色地往前走了一步,挡在钟乐岑身前。
  欧冶子看了他一会,忽然苦笑了一下,又转回身去:“不错。吾一人不死,则二人同死,与其同死,不如留一人在世……”
  钟乐岑的脑子急剧地活动着,猜测道:“难道是楚王——”
  欧冶子突然握紧了拳,片刻,慢慢放松下来,目视远方,缓缓开口:“吾与干将初识即在此地。彼时吾已从师学艺,干将犹一顽童而已……”他声音平和中带着微微的笑意,像吹过水面的风一样,连那浓重的口音听起来也不那么别扭了,“……干将称吾为师,实则并未行礼。后干将返吴,艺亦大成,楚王闻吾二人之名,各令甲兵三百携重金往二国,名为聘之,实为挟势以迫。彼时吾意尚甚喜,谓可相见,不意楚王心怀叵测,恐吾二人日后所铸之剑更胜今日,意欲剑成之日,将吾二人杀死于炉边。”
  沈固对他文绉绉的话听得很吃力,但欧冶子说得极慢,倒也能听出个大概来。钟乐岑比他听得更明白,忍不住说:“所以先生告知楚王,能为他铸一柄聚阴之剑,让他放过干将?”
  欧冶子微微点了点头:“彼时干将已然娶妻,吾则孑然一身,虽死而无所牵挂……”
  钟乐岑沉默了一会,轻声问:“先生对干将的一片心意,干将知道么?”
  欧冶子静立着,良久,微微地摇了摇头。沈固心里也不由黯然了一下。为了自己心爱的人死去却无人知晓,难怪欧冶子肯现身出来帮自己剿灭百鬼,原来也是同病相怜。
  欧冶子怔怔地站了一会,低声道:“干将此后如何?”
  干将莫邪的传说,沈固也是知道的,毕竟课本上不是有《眉间尺》这篇课文么?但是他还没说话,钟乐岑已经抢着说:“干将此后回到吴国过得很好。他和莫邪也铸出了不少宝剑,在后世留下了不小的名声。”
  沈固看他一眼,没说话。片刻之后,欧冶子轻声笑了一下:“如此,吾意足矣。”他忽然回过身来,“劳子二人相送,吾无可报,唯金铁之英一枚相赠,望勿弃。”他一扬手,一道赤金色光芒划过,从沈固右肩直插了进去。沈固只觉从肩头到手臂一凉,本能地一甩手,手里突然多了一柄似剑非剑,似钩非钩的东西,看上去像金属的,但握在手里却半点份量也没有。欧冶子望着他说:“此为吾采金铁数年所凝,可长可短,可曲可直,子天性带煞,用之相宜,可尽其威。然兵者主凶,亦勿轻现。世间唯缘无定,子二人能得相守,望珍重之。吾去也。”余音之中,他的身体突然拉长,化为一道微光,投入了平水江水库。夜色之中,水库依然平静,并看不出刚才有一个千年的灵魂进入其中……
  
  走出火车站,钟乐岑长长伸了个懒腰:“哎呀,可算到家了。”
  沈固一只手拎着背包,微微一笑:“到家好好睡。早知道就该坐飞机回来。”钟乐岑择床,在火车上晃荡着死活睡不着,一夜就是一对黑眼圈。
  钟乐岑打个呵欠:“飞机太贵……”送走了欧冶子,他的铁公鸡脾气又开始发作,也不跟旅游团了,第二天一早就叫人家退了钱提前了滨海市。
  沈固一手拉着他在人流中穿梭:“行,今天别去诊所了,在家里好好补一觉。”
  火车站广场上到处是人,沈固和钟乐岑正要去打车,前面忽然一阵骚动,有人在喊着什么,沈固拉了钟乐岑一把:“过去看看。”
  一群人围成一圈,有人在打电话:“120吗?火车站广场有个老太太犯病了,看着像心脏病,你们快点过来看看呀!”
  钟乐岑一听就振作起来:“心脏病?我是医生,麻烦让我进去看看!”
  沈固左右一扒拉分开一条道,钟乐岑挤进去看了一眼就叫起来:“沈固你来看,这不是——”
  沈固定睛一看,地上躺着个老妇人,脸色青紫,双手捂着胃部身子蜷缩成一团,面容虽然扭曲,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这是卢纬的姨。
  “不是心脏病啊,是胃!可能是胃穿孔!”
  沈固蹲□来:“赶紧送医院。”胃穿孔的危险在于胃里的消化液会流入腹腔侵蚀其它器官,必须尽快得到治疗。刚才不敢动老太太是因为怕她是心脏病,现在既然不是,那就得立刻往医院送。
  沈固把老人从地上扶坐起来,老人忽然往前一栽,哗地吐出一口污血来。沈固觉得那血里似乎有点发亮的东西,但老人这一口血正吐在地上的雨水箅子上,立刻流进了下水道,他也并没看清楚什么。
  已经有热心的给叫了辆出租车,沈固平抱着老人刚要上车,卢纬满头大汗地拎着行李跑了过来:“姨,姨你怎么了?沈哥?”
  “可能是胃穿孔。”沈固简单地说,“马上去医院。”
  果然是胃穿孔,医院直接就把老人送进了手术室,留下卢纬烦燥地在外面打转。钟乐岑安慰他:“别紧张,胃穿孔发作起来厉害,但抢救及时不会有什么事,你别担心。”
  卢纬跌坐在长椅上:“姨就是平常吃的东西不好,又累——我说不让她回去吧,她又住得不习惯!幸亏是在火车站上,要是回了家再犯病,没人管可怎么办?这次说什么也不让她走了。”
  沈固拍拍他:“老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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