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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都市夜归人-第67部分

小说: 都市夜归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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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固笑了一声:“我知道。”
  钟乐岑觉得脸上火辣辣的,轻轻用手肘顶了一下背后的人:“让开点,热死了。”
  沈固欣赏着他通红的耳朵,松手退了一步。他一退开,背后的温度立刻没有了,钟乐岑又觉得有点遗憾,轻轻叹了口气。沈固耳朵尖着呢,笑着问:“叹什么气?”
  钟乐岑白他一眼,刚动手把鸡蛋从锅里弄出来,突然防盗门上砰一声大响,沈固一听就知道,是502的防盗门开得太急,撞在自己家的门上:“小庞怎么了?”因为502和503的门离得很近,两家平常开门的时候都是很小心的,现在这么大的动静,庞峰云肯定是有什么急事。沈固迅速过去开门,果然看见庞峰云三步并作两步正往楼下跑,衣服都没穿整齐:“小庞,怎么了?”
  庞峰云一回头:“沈哥!你回来了?卢纬打电话来,说他老婆突然肚子疼,可是闹着不肯去医院。卢纬叫我赶紧过去,不行就得硬往医院送!卢纬那声都变了,我听他快哭了,肯定是不好了!”
  “我们跟你一块去!”钟乐岑已经站在门口,没等沈固说话就先开口。沈固看他一眼,回身套了件T恤:“走!”
  卢纬开门时衣衫不整,满头大汗,看见庞峰云和沈固像是见了救星:“峰云!沈哥!快来帮忙啊!小琳不好了,可她就是不去医院!”
  张琳正捂着肚子在床上蜷成一团,脸色白得像纸,额头上的冷汗一层层往外渗,就是一声不出。卢纬急得去拖她:“琳琳,咱们赶紧去医院,你这可能是要流产啊!”
  张琳死死抱着自己的肚子,摇摇头。嘴唇已经被咬破了,血流在雪白的枕巾上格外的刺眼。她身上的衣服都跟从水里捞起来似的,但就是一声不出。卢纬拉她,她就死命地挣,力气大得惊人,卢纬居然摆弄不了她。庞峰云也不好贸然伸手,搓着手劝说:“弟妹,这不是闹着玩的,你看你都这样了,再不医院,孩子恐怕要保不住的!”
  张琳的眼泪唰一下流下来了,发出小声的呜咽,但还是摇头。沈固和钟乐岑在旁边看着都犯急,沈固拨开庞峰云:“卢纬,别说没用的,送医院!”
  张琳一听“医院”两个字,立刻又死命地挣扎起来。但这一套对沈固统统没用,沈固一伸手就抓住她乱抓乱打的手臂,刚要用力把她拉起来,张琳的脸色突然一变,像见了鬼似地嘶声叫道:“别碰我!”
  这一声实在太尖锐,连沈固也愣了一下。不过他手上的力道并没放松,张琳挣了一下,没把自己的手挣出来,身子忽然向前一栽,哇地吐出一口血来,全吐在床前的白色长毛绒地毯上。沈固一低头,似乎看见那口血里带着点金亮的东西,落在地毯上还动了动,但他再看第二眼的时候血已经渗进了地毯里,并没有别的东西。
  张琳吐了这口血,趴在床边上愣了一会,突然猛地坐起身来,野猫似地对着沈固连踢带打:“谁让你碰我的!谁让你碰我的!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来!”
  卢纬赶紧过去拉她:“琳琳——”
  张琳猛地一抬手,竟然狠狠抽了卢纬一耳光:“谁让你叫他们来的!你是不是想死啊!”这一巴掌用了她全身的力气,卢纬脸上立刻多了三道指甲的划痕。
  卢纬惊得呆住了。从他们认识到结婚,张琳从来都是温柔安静的,从来就没大声说过话,更不用说动手打人了。何况还是当着别人的面,这一耳光等于连他的面子也打掉了。不过还没等他有什么举动,张琳已经一头扑在枕头上呜呜哭起来。刚才她疼成那个样子也没哭出声来,现在却是嚎啕大哭,哭得卢纬简直不知如何是好了。
  沈固冷静地说:“先去医院。”张琳虽然对他又踢又打,但那种力气对他而言就跟挠痒似的,根本觉不着什么。
  张琳呜呜哭着说:“不去!”话音刚落,她就蜷缩起了身体,又捂住了腹部。沈固把她盖在身上的薄被一掀,床单上一滩血迹,正在慢慢地扩大开来。
  沈固直接把张琳架了出门。其实她也没什么力气了,只是一路上捂着脸呜呜地哭。卢纬虽然顶着个巴掌印,但毕竟是自己的老婆,忍不住还要安慰她。张琳靠在他怀里哭个不停,死死地抓住他的衣服不撒手。
  到了医院,值班医生一看这样子立刻判定为流产,马上把人推进了手术室。卢纬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在走廊上走来走去,不停地打电话,可是打了半天都没人接听。庞峰云过去拉他:“你坐下等。流产不是大病,不会有事的。”
  卢纬发泄地把手机摔到椅子上:“怎么她哥的手机停机了!”
  “谁?弟妹的哥哥?可能太晚了已经休息了?”
  “不是,是停机,不是关机!要是换号码,怎么也得告诉一声吧!”
  “不然你有他别的电话吗?”
  卢纬想了想:“好像有他服装店里的电话。”
  沈固靠墙站着,看看钟乐岑:“饿吗?”连鸡蛋也没来得及吃。
  钟乐岑摇摇头,一脸若有所思的表情。沈固摸摸他的头发,朝卢纬走过去:“联系上了?”
  卢纬挂断电话,一脸的不可思议:“店里那个人说店已经盘出去了,琳琳她哥哥出国了!”
  庞峰云猜测:“出国旅游吧?”
  “旅游盘什么店?又停什么机啊!”卢纬暴躁起来。沈固过去拍拍他的肩:“别管那个,先看看张琳有没有什么事。”
  手术室的门打开,医生走了出来,卢纬赶紧上去:“大夫,我老婆怎么样?”
  医生摘下口罩:“大人没什么事,孩子流产了。不过你也不要太难过,这个孩子是有缺陷的,没生下来也是好事。”
  卢纬愣了一下:“有缺陷?什么缺陷?”
  医生皱眉:“胎儿残缺不全,少半边身体,这样的孩子一般不可能活到足月生产,就是生下来也是怪胎。如果再大一点,产检也能检查出来,到时候还是会劝你们引产。所以你别太难过了。你们还年轻,身体底子也好,再生就是了。倒是病人心情很不好,你要好好安慰她,好好休养。”
  卢纬愣在那里,喃喃地说:“有缺陷?怪胎?可是我们做过一次产检,说是一切正常啊。”
  沈固叹口气,刚想上去安慰他一下,钟乐岑忽然拉住了他:“我们去看看她。”
  沈固微微一怔:“看谁?张琳?”
  “对。”钟乐岑点点头,“不过,我先去药房买点东西。”
  




66

66、金蚕蛊      
 
 

  “蘘荷叶?”沈固看看钟乐岑手里的东西,这是他们跑到几站路以外的同仁堂大药房才买到的,“买这个干什么?”
  钟乐岑紧捏着装干叶片的袋子:“我现在也拿不准,试试看。”
  张琳已经被推进了单人病房,正昏睡着,卢纬趴在床边上也快睡着了。钟乐岑走到床边,把手里的蘘荷叶悄悄塞在了床单下面。张琳动了一下,喃喃叫了一声:“哥——”
  卢纬一下子醒了,赶紧凑过去:“琳琳,琳琳你醒了?”
  但是张琳并没有醒,仍然紧闭着眼睛在病床上翻腾,又叫了一声:“张琛!”
  卢纬转身就想去找护士,钟乐岑一手拉住了他:“没事了。”
  卢纬愣了一下,果然张琳安静下来,稍微动了动,又睡沉了。钟乐岑沉思地看了一下张琳,又看了一下卢纬,然后向沈固招招手,两人悄悄退出了病房。
  走廊里静悄悄的,已经是深夜了,一个人也没有。沈固关上了病房的门才问:“怎么回事?那个叶子是做什么用的?”他看得很清楚,钟乐岑拿出了床单下面的蘘荷叶后,张琳就安静了下来。
  钟乐岑表情严肃:“你问问小卢,我们能不能去他家看看?”
  “他家里有什么?”
  “有蛊。”
  “鼓?”
  “蛊,是从古苗疆流传下来的养虫之法。在端午那天,收集百种毒虫放在一个容器中,封上口,再用咒语去压制,让毒虫相互吞食。一年之后打开,里面只剩一只,这就是蛊。”
  沈固猛然想起卢纬说过的张琳的金镯子:“卢纬曾经见过张琳的一只金镯子,是一条小蛇的形状……”
  钟乐岑听完了沈固的叙述,脸上表情越发凝重:“那不是小蛇,更不是什么金镯子,那是金蚕蛊,是各种蛊当中最通灵的。卢纬发现它的时候,是蛊虫在半夜出来饮水。养了这种蛊,如同有了一个聚宝盆,可以为主人家摄来各种财宝。但这种蛊虫有一个可怕之处,就是它喜欢吃人,每年至少要杀一个去祭祀它,如果没有人祭,那它就要吃主人了。所以古代养这种蛊的人家往往开设旅店,每年至少杀一个不知情的外乡人来祭祀蛊虫。但即使这样,还是有被蛊虫吃尽满门的惨剧发生。卢纬所说的那种锦产自梁州,金蚕蛊原产地就在梁州,所以饲养它每日要吃一寸梁州锦,就像蚕吃桑叶一样。”
  “这么说,张琛是养了金蚕蛊,说不定他叔叔一家就是被金蚕蛊吃掉的。张琳手里也有金蚕蛊,他到底养了多少条?”
  钟乐岑摇摇头:“不,这种蛊虫养一条已经很难,而且也已经足够。张琛一定是只养了一条,也就是张琳家里的这一条,蛊虫是嫁过来的。”
  “嫁过来的?”
  “金蚕蛊养到最后,饲主觉得害怕了,或者实在没有人拿来祭祀了,就有一种嫁蛊法。所用的财宝必须要是蛊虫摄来的一倍,然后把蛊虫和财宝一起扔在路边上,如果有人拾回去,蛊虫就跟着新主人走了,这就叫嫁蛊。如果财宝不足蛊虫摄来的一倍,那么蛊虫不肯走;如果没有人拾,那么蛊虫无处可去,仍然要回去找旧主人。现在张琳带着足够的财产嫁给卢纬,就把金蚕蛊也嫁了过来。所以现在这蛊跟张琛已经没关系,要由卢纬来饲养他了。”
  沈固倒抽了一口凉气,所有的事情突然都连成了一条线:“卢姨不是胃穿孔,而是蛊虫在腹内食人,但为什么卢姨没有死?”
  钟乐岑看着他:“是被你打断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蛊虫显然是害怕你。你记得吗?当时你扶卢姨起来,她吐了口血,就没有开始那么痛苦了。在卢纬家里也是,你碰到张琳之后,她也吐了血。”
  沈固补充:“血里有发亮的东西,只是两次我都没看清楚。”
  钟乐岑肯定地说:“那就是蛊虫了。张琳让卢纬把卢姨接来,就是准备用她来祭蛊虫。但是被你打断了,她——大约也是不忍心,所以才不让卢纬把卢姨接回家去。但是蛊虫一年必须要吃一个人,所以……”
  “所以她就用肚子里的孩子做人祭。”沈固想到医生说的话,一阵反胃。
  钟乐岑白着脸轻轻点了点头:“当时你碰到她,她反应那么激烈,一定是你又打断了蛊虫的进食,这个孩子也就白牺牲了。如果她再找不到人给蛊虫吃,下一个死的,不是她,就是卢纬。”
  沈固刚想再说什么,病房里突然传来一阵争吵声,两人连忙推门进去,只见张琳已经醒了,披头散发地坐在床上对着卢纬嘶喊:“离婚,我们马上去离婚!”
  卢纬完全愕然了,加上当着沈固和钟乐岑的面,他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钟乐岑忽然插了一句:“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
  张琳愣了一下,马上说:“钱是我带来的,当然归我!”
  卢纬脸唰地白了,接着涨得通红:“你放心,我不算计你那嫁妆,离就离!”
  张琳捂着脸又哭起来,钟乐岑拉住卢纬,冷静地说:“别急,张小姐是关心你才这么做的。”
  卢纬再次愕然。他很想说钟乐岑在胡说八道,但碍着沈固在,不好意思说。钟乐岑看出了他的意思,缓缓地说:“如果张小姐不和你离婚,或者把财产给了你,你就会死。而张小姐带着财产走,死的人就是她。”
  卢纬张开了嘴合不拢来。张琳惊讶地瞪着钟乐岑:“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钟乐岑托托眼镜:“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张小姐养的是金蚕蛊吧?”
  张琳猛地打了个哆嗦,脸白得说不出话来。卢纬完全不明所以,茫然说:“什么?”
  沈固清了清嗓子:“这件事,还是张琳你自己跟卢纬说吧。不要再遮遮掩掩了,有什么说出来大家想办法。不过,我看在医院不合适,回家吧。”
  
  “所以说,我姨那时候不是胃穿孔,是那个虫子在她肚子里?”卢纬说话的声都是发颤的,极力抑制着反胃的感觉。
  张琳木然点头。钟乐岑轻声说:“所以她不让你把卢姨接回家,也是为了卢姨好。”
  卢纬紧握着拳:“可是那虫子也是她放进我姨肚子里的!”
  张琳低下了头,长发披散下来挡住了脸,半天才听她沙哑着声音说:“是啊,是我放进去的。所以你跟我离婚吧,离了婚,你一分钱都没拿,蛊虫就不会找你。”
  卢纬呆了一会,猛地抓住钟乐岑的手:“钟哥,你能看得出来,那能不能把那个什么蛊弄死?”
  张琳惨笑:“没用的。我叔叔一家都死光之后,我哥怕了,想把这个蛊弄走,可是无论用什么法子都不行。我哥从古书上看到,说刺猬能吃金蚕蛊,可是找来了刺猬,还是没用。”
  沈固诧异:“刺猬?”
  钟乐岑点点头:“刺猬确实能食金蚕蛊,可是张小姐你养的这只蛊一定喂食过你和你哥哥的血吧?”
  张琳呆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哥说,这样一来,金蚕蛊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伤害我们。”
  钟乐岑点了点头:“这就对了。用鲜血饲养过后金蚕蛊会认得主人的气味,不到无人可食,它是不会伤害主人的。但用鲜血饲喂之后,金蚕蛊就可以时时潜伏在主人体内。所以就算刺猬能食金蚕蛊,它也不可能钻进人身体里去捕捉。”
  张琳把身体蜷成一团,瑟瑟发抖:“我知道它在我身体里,除了出去饮水和吃食,它一直都在我身体里,一直都在……”
  卢纬一把抓住钟乐岑:“钟哥,真没有办法了?”
  钟乐岑沉思一下:“张小姐,在你们给金蚕蛊饲血之前,你哥哥总有装蛊的容器吧?”
  张琳努力回想:“似乎有一个,灰扑扑的一个坛子,上面还刻着些古里古怪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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