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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部分

都市夜归人-第91部分

小说: 都市夜归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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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猜到那人究竟是用什么来养三尸的了。”
  沈固看一眼后座上的萧楠:“用什么?”后者怕得要死,不肯上自己的车,非要赖在他们车上跟犬鬼挤后座。
  钟乐岑转向萧楠:“你有女朋友住在瞿塘峡小区吧?”
  萧楠一愣,脑子一时转不过来:“女朋友?没,没有呀!自打跟欣欣订了婚,我就没什么女朋友了。”
  钟乐岑有些厌恶地看着他:“不是说现在的,是说以前。以前你好过又分手的,仔细想想。”
  萧楠冥思苦想,半天才嗫嚅着说:“好像,好像是有一个。不过散了也有近半年了。名字我记不得了,是姓史——不对,可能姓司,反正不大多见的姓。她,好像家就在那边。”
  钟乐岑皱了皱眉,讥讽地说:“幸亏姓比较少见,否则你早忘了吧?”
  萧楠无言以对。他以前那风流史也数不胜数,长则两三个月,短的一两天,哪能一一记住。不过这话他当然不敢在沈固和钟乐岑面前说出来。
  “难道是她——”萧楠拼命回想那个姓司的女孩的模样,但除了一个大致的漂亮轮廓之外,什么也记不起来。
  钟乐岑沉默一下,突然说:“她当时怀孕了吧?”
  他这么一说,萧楠倒想起来了:“啊,对了!对了,她就是姓司,叫司晓琪。对对,她当时说她怀孕了,但我那时候——爷爷已经说让我跟欣欣订婚,我只好给了她钱让她去打胎——”他的声音在沈固冷刀似的眼神下越来越小,最后被压得不敢抬头,后面的话也都吞了下去。沈固冷冷看他一眼,问钟乐岑:“用的是胎儿?”
  萧楠怔怔地看着那孩儿枕,机灵灵打了个冷战。钟乐岑点点头,手指轻轻抚摸着瓷孩儿的脑袋:“而且就在这瓷枕里,所以你闻到的臭味,确实是尸臭。胎儿要长到三个月才能算‘人’,可以拿来养三尸。萧楠,这孩子是你的血脉,你就算走到天涯海角,三尸也会跟着你。”
  萧楠上下牙打战:“那,那怎么办?”
  钟乐岑没立刻回答,把盒子盖好,闭上眼睛靠在了座椅上。萧楠眼巴巴地看着他,直到气也喘不过来,才听见他淡淡说了一句:“去求她的原谅吧。”
  瞿塘峡小区是普通住宅区,居民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沈固在大门口问一个正跟收废品的争斤论两的大妈:“请问这里有没有一家姓司的?”
  大妈瞅他一眼,不怎么很友好的样子:“你找老司家干什么?”
  钟乐岑微笑着探头:“我们想找司晓琪,大妈您认识她吗?”
  大妈看了他一眼,表情明显友善,但仍然警惕:“你们是什么人?小琪的朋友?我怎么没见过你们?”
  沈固不得已掏出证件:“我是警察,有件事情想找司晓琪协助一下调查。”
  大妈把证件拿过去仔细看了看,才还给沈固:“你们找她调查什么?不知道她已经死了?你们真是警察?别是冒牌吧?”
  沈固微微怔了一下:“她死了?”
  大妈没好气地说:“是啊,死了。死了一个多月了。开煤气自杀的。当时把派出所的人全惊动了,你们怎么会不知道?肯定是冒牌的。”
  沈固不怎么爱说话,但化装侦察的训练不是白受的,当他想哄人的时候也绝对能哄得住。加上钟乐岑天生的就让人觉得亲切,两人联手,到底还是把怀着阶级斗争警惕性的大妈哄好了。
  “唉——”大妈还没开口,先长叹了口气,“要说我们这一片啊,都是多年的老邻居了,那都是规矩人,没有乱七八糟的。老司那人,那老实得,三杠子打不出一个屁来,从来不跟人红脸的。他那闺女,其实也是好闺女,就是人太漂亮了吧,就总想着攀个高枝什么的。哎,被漂亮害啦!你说攀高枝吧那也不能算错,老话不都说了——人往高处走嘛。可是老话又说了,什么事,它就得讲究个门当户对。那有钱的为富不仁,他不就是图你长得漂亮嘛,等过了新鲜劲,就不希罕了。结果那闺女就让甩了,而且据说——肚子让人弄大了。把老司气得没脸见人,天天在家打闺女。结果——闺女开煤气自杀了。老司五十多岁了,就这么一个闺女,你说——这叫什么事啊!”
  钟乐岑咬了咬嘴唇:“那您知道,她是被什么人给——害了吗?”
  大妈摇头:“那谁知道啊?反正就是那么些人呗。有一天晚上有人看见她让人家用辆什么高级车送回来的。”
  沈固问:“那么说,她是因为受不了父亲打骂自杀的吗?”
  大妈赶紧摇手:“可不敢这么说警察同志。那当爹妈的不都是为孩子好吗?打她也是恨铁不成钢,哪能真往死里打呢?而且老司那人,你叫他杀个鸡都吓得要死,那就不是能下狠手的人。要说这事吧……”
  沈固一听就知道这里头还有话,立刻追问:“还有什么别的原因?”
  大妈咳了一声:“还有什么原因?不就是因为人家说话难听呗!老话说,舌头底下压死人,何况她这事又是实打实的……唉,要说我们这小区里,什么都好,就是爱说话的人多,东家长西家短的,一直都这样。头年里不也有一个受不了人家戳脊梁骨跳楼的嘛。”
  沈固眉一挑:“怎么?以前也有人因为这个跳楼?”
  大妈也是个爱说话的,被沈固这么三问两问引起了话头:“这个事说来话就长了。那孩子是5号楼严家的小儿子,腼腼腆腆的可有礼貌了,学习也好,可,可就是个变态呀!可惜了一个老实孩子……”
  沈固和钟乐岑对看一眼:“怎么个变态法?”
  大妈满脸遗憾:“他,他喜欢男人呀!”
  钟乐岑脸色变了变,沈固微微皱眉:“喜欢男人就是变态么?”
  “怎么?”大妈一脸惊讶:“那男人喜欢男人还不是变态?要说那孩子真是好孩子,怎么就染上这毛病?你要是在外头喜欢人也就算了,问题是,他喜欢的也是这院子里的孩子。这事一捅出来,那一家那个妈呀,有名的刀子嘴,满小区里嚷嚷,说严家小儿子勾引她的儿子啊,什么变态啊,什么有心害人啊,那嚷嚷的,没人不知道。老严家可不像老司家,那是个火爆脾气,直接用皮带抽啊!一天抽三顿,三天打九回,说就没这么个儿!最后到底逼得孩子从7楼上跳下来了。那孩子,平时不吭不哈的,挨了打也不哭,谁知道那么大气性呢。所以老话说得好:老实孩子作大业啊!那家的孩子一出国,他就跳楼了。也是,那孩子从小就腼腆,文静,人长得也秀气,好多人都说是个丫头投生的。院子里那帮无法无天的小子们还给他起个外号叫什么——哦对了,叫胭脂。你听听,可不就是个丫头名呗!”
  




89

89、损福      
 
 
  “这个小区……”按照大妈的指点往小区里走,钟乐岑一路仰头看着两边的树木,微微皱起了眉。
  “怎么了?”沈固也看看两边。小区里大部分是槐树,这时候已经落光了叶子,只剩下枯瘦的枝干伸展着,在灰色的天空衬托下有点狰狞,“天阴了?”刚才他们出门的时候天气还是不错的,虽然没什么太阳,但天空还是蓝的。
  “不是天阴,是这个小区里阴。”钟乐岑也仰头看天,“你发现了?”
  “小区里阴?这小区里有什么?这些树?”
  “嗯。”钟乐岑点点头,“槐,一木,一鬼,是通阴的树,这小区里种的基本是这种树,阴气太重了。”
  萧楠一直沉默地跟在他们两人身后,听了钟乐岑的话脸上更没了血色:“钟天师,那我们还进去?”
  “不去司晓琪家,你有别的办法破解养三尸吗?”
  萧楠闭上了嘴。
  司晓琪家住的是这小区里最边角的一栋楼,面积还在楼层的拐角,看得出来是条件最差的。楼道里有些杂物,沈固敲敲门,半天,一个老人开了门:“你们找谁?”
  沈固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人只是乍一看像老人,因为脸色晦暗,两鬓也是斑白的,可是一说话就听得出来,这人,也就只是个五十出头的中年人而已。
  “请问您是司晓琪的父亲吧?”
  听见女儿的名字,男人脸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点了点头:“我是司平。”
  “我是刑警,有件事情,需要您配合一下调查。”
  司平抬头看着沈固:“怎么?晓琪都已经死了,还会有什么事吗?”他的声音喑哑低沉,说到自己女儿的名字时有些颤抖。
  沈固有些为难。在这样一个痛苦的父亲面前,他怎么能把真相全说出来呢?不说别的,只要告诉他萧楠的身份,估计司平就会进厨房去找菜刀了。
  “不,并不是司晓琪本身的事情,而是她从前认识的朋友里有人出了问题,我们希望能看看她的遗物,是否能从中找到线索帮助我们破案。”
  “哦——”司平的视线又低了下去,重新变得木然,“那你们进来吧,晓琪的房间在里头,她的东西,我们都没动过。”
  房间里陈设简单,角落里有些灰尘,像是做家务的人漫不经心,用抹布扫帚胡乱打扫一下留下的痕迹。窗帘拉开着一半,滑道一边螺丝松动了,也没有人去修。整间屋子都给人一种毫无生气的感觉。司平拉开一间房间的门:“这就是晓琪的屋子。”
  司晓琪的屋子里明显陈设得更精致一些,颜色也是女孩子喜欢的粉红色调,书桌上还有一台电脑。家具都一尘不染,比起外面的客厅来迥然不同。床头柜上摆着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孩子大眼睛小嘴巴,头戴一顶小花帽,笑得十分开心。照片前面摆着三个碟子,里面有水果和巧克力糖。只有这几样东西在提醒着人们,这张看起来如此开心的照片,原来是一张遗照。
  “晓琪的东西都在柜子里,警察同志,你们要看什么?”
  “我们能——看一下她的日记或信件之类吗?如果没有的话,我们能否看一下她的电脑?”
  司平慢慢摇摇头:“她没什么信件,也不写日记,你们看她的电脑吧,就是不要把东西弄乱了。”
  沈固和钟乐岑都不是电脑高手,但司晓琪的电脑并不设防,很容易就在收藏夹里找到了一切——她有一个博客,点击率不算高。司平说她不写日记,其实这博客就是日记。开始是她在大学里的点滴生活,然后,就是她的恋爱和失恋的全过程。全文里没有提到萧楠的名字,但所说的人却是萧楠无疑。博客一直更新到她死亡的前一天。倒数第二篇博文里是这样写的:他让我把孩子打掉。说得真轻松啊。是的,这样一来,他就没有任何麻烦了。他觉得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没能力跟他斗,他以为给我钱,就什么都解决了……可是我让爸爸丢了脸,他以后还怎么在这里住下去,我又怎么出门见人。这个地方,本来就有那么多张嘴……
  沈固用眼角斜了萧楠一眼,后者满脸尴尬,但显然并没有什么愧疚的意思。沈固翻过页,最后一篇日记出现,三人都惊了一下,因为这一篇全文都用的是红色字,血淋淋的一片:我不能让人在我和爸爸背后指指点点,活着做不到的事,我要用死来做到,为此,我可以把自己卖给魔鬼。这个孩子是他的,那就会永远跟着他,直到把他带到我这里……
  沈固看了看这篇发表的日期,正是萧楠订婚的前一天,估计就是在这天,司晓琪把孩儿枕交给了快递公司,然后她收拾好东西,就打开煤气自杀了。
  “司先生,9月20号到9月30号这段时间,您女儿去过什么地方?”
  司平没精打彩地勉强抬起眼睛:“去过医院吧……那段时间她不怎么出门,后来还去过一个什么酒吧,说那里可以自己做瓷器。她做了个小孩回来,说要送给朋友……”失去女儿的打击让这个男人变得毫无生气,“那几天她还挺高兴的,没想到后来就……”泪水慢慢充满了他的眼睛。
  “您知道她做瓷器的地方在哪里吗?”
  司平摇了摇头。
  走出司家,沈固和钟乐岑都沉默着不想说话。萧楠左看右看,虽然知道这个时候说话很不长眼神,但对自己性命的担忧到底占了上风:“钟天师,这,你知道怎么破这养三尸了吗?”
  钟乐岑真想说一声你自己做的孽自己去受,但最后还是忍住了:“没有什么办法了。”
  萧楠腿一软,差点摔倒:“不会吧?钟天师,你救救我,我不想死啊——”
  “那司晓琪就想死吗?”
  “她——”萧楠也急了,“谈恋爱你情我愿,我看她漂亮,她看我家有钱,不就是这样吗?那我要订婚了想分手,还不行吗?我给过钱了,还要怎么样?我跟这些女人来往都很小心,她是怎么怀上孕的她自己知道!不就是以为有了孩子就能拿住我吗?”
  “别说了!”钟乐岑打断他的话,“损福还是折寿,你自己选吧。”
  “什,什么?”
  “司晓琪已经死了,我没法子破她养的三尸,只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萧楠又抓住了救命稻草。
  “把三尸引开。”
  “怎么引?”萧楠再次失望,“那孩子是我的,你不是说永远也摆脱不了吗?”
  “……还有一个人,跟你的血脉是一样的。”
  “还有人?”萧楠一头雾水,沈固却突然明白了:“你说那个孩子?”
  “对。”钟乐岑疲倦地点点头。他不喜欢这些悲惨的故事,很不喜欢。然而他能做的只有这些,“那是你的弟弟,从血脉上来说,他和你是完全一样的,三尸分辨不出来。”
  “我弟弟?”萧楠抱着头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啊,对,我有过一个弟弟,可是才几个月大就死了,而且死了十好几年了啊。”
  “可是他还没有去投胎。”
  “但是不是尸骨不全么?”沈固想起前几次送那个孩子去投胎时的情景。
  “现在可以为他补骨了。”
  沈固眼睛一眯:“用那个胎儿?”
  “他们有一半的血脉相同。补全尸骨,让他带着三尸去投胎。”
  沈固皱眉:“可是那孩子投胎之后呢?三尸不也会害他?”
  钟乐岑冷冷地盯住萧楠:“所以,要他让出一些东西作为补偿,供三尸消耗。是损福还是折寿,你自己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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