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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他和豹子大人-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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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楼上动静的老管家急忙上楼查看,正好撞上了莽莽撞撞从楼梯上跑下来的亨利,幸好他眼明手快,在差点摔下去的时候抓住了楼梯的扶把,要不然他这副老骨头早就从上面摔下去,跌到楼梯底下的时候应该就散了。
亨利反而反应不过来,他重重地跌在梯级上,手肘至後腿处也有几处擦伤,不过他不顾自己身体上的疼,用最快的速度爬起来,问著老管家,“戈卿哥哥呢?戈卿哥哥呢?他是不是回来了?现在他人呢?”
老管家看了一眼亨利手中的吊坠,眼眸中透露出无尽苍凉,这吊坠是他放入亨利房间的,在他犹豫不决应不应该告诉亨利那个坏消息的时候,只是那个时间他瞧这小东西枕著泰迪熊睡得正熟,所以并不忍心惊扰他。
也不忍心打扰这孩子难得的香甜美梦。
只是梦始终会醒,这孩子正在长大,他必须要从最坏的地方爬起来,这是龙门老大对老管家的命令,这个世界的残酷无处不在,只有成为强者,才能跳脱惯有的规律,唯我独尊。
老管家拉起亨利的小手,缓缓地走上楼梯,领著亨利回到他自己的房间里,才颤巍巍地蹲下身体,轻抚著亨利柔软的头发,对他轻声说道,“亨利,戈卿先生他……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为什麽?”亨利一双碧蓝的双眸开始染上了氤氲水汽,眼底泛红,小小的身子不断地颤抖著,仿佛无力承受。“不……不,我不相信,戈卿哥哥说他会回来陪我过生日的,他今年失约了没关系,那麽……明……明年再庆祝也行。”
“明年他也不会回来陪你庆祝生日了,他去了一个很遥远的地方,那里有鲜花,有美丽的庄园,有可爱的鸽子……”老管家的安慰对亨利来说,似乎没有任何的作用。
终於,亨利的眼泪落了下来,“可是……那里没有小笨熊陪他啊,为什麽他还要去那里呢?”

5 暗夜之虎

终於,亨利的眼泪落了下来,“可是……那里没有小笨熊陪他啊,为什麽他还要去那里呢?”
亨利恰好问出了一个老管家无法回答的问题,他只能用慈爱的眸光安抚著亨利,苍老的手轻轻抹走了亨利的泪水,他摇摇头,颤声说道,“现在才早上六点,亨利少爷你多睡一会儿吧,乖!”
亨利的性格更像他的英日混血儿母亲,性格宛若小溪流水,温顺乖巧,他习惯性地服从长辈的命令,就算是泪流不止,也含著泪躺在床上,老管家替他盖上被子之後,就缓缓地踱出房间。
听见关门的声响,他把身上的被子拨开,把泰迪熊放在自己身上,泪水宛若关不紧的水龙头,从脸颊滑下,直至浸湿他睡衣的领子,最後眼泪风干,鼻子里传出了弱弱的抽泣声,失去了唯一依靠的孩子现在很无助,他倾尽所有的情绪在这沈默的清晨。
从此以後,再也没有肩膀依靠,又何必哭泣呢?
中午十二点的时候,亨利被粗鲁地叫醒,他迷迷糊糊地起身,过度的哭泣让他的眼底红肿,眼前的情景迷迷蒙蒙地,他不管怎麽揉搓双眼也看不清楚。
“老大叫你去见他。”站在他床边的黑衣人面无表情地说道,他是亨利父亲杰克。多伊尔的贴身保镖之一,亨利对他并不熟悉,毕竟杰克随身携带的保镖随时都能组成一支强势的小型军队,由於工作危险性大,人事调动频繁,他没看过他也是正常的。
脑袋依然不清醒的亨利朝陌生人点点首,爬下床去梳洗,用最快的速度去见自己急性子的父亲。
黑衣人把亨利带到杰克身边时,杰克正在打高尔夫球,有两个名模级别的美女在旁边为之打气,他看起来心情很好,亨利耸拉著脑袋,心里稚嫩的小算盘正在劈啪作响,他已经一年两个月没看见父亲了,这次父亲叫他来肯定有事。
“最近好吗?”杰克用力地挥杆,只见那白球受力,往碧蓝的远天飞去,两个美女站在旁边为杰克激动鼓掌,亨利站在离她们比较远的角落,他觉得她们有点假。
愣了半响才知道父亲这个问题是向著自己的,他急忙点头,说道,“好。”
“好?”杰克把高尔夫球杆递给旁边的助理,朝亨利挑了挑眉,“眼睛肿得好像樱桃一样还说好?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撒谎的孩子!”黑道大哥总有一定程度的喜怒无常,亨利最怕的就是杰克偶发的情绪,在他眼里,这些小情绪就足以让杰克杀人。
亨利摇头,沈默不语,他深怕自己又会说错话。
“戈卿死了你知不知道?从小看著你长大的戈卿死在警察的乱枪下,到最後只是落得一个尸体暴露荒原的下场。”杰克不顾自己现在所说的话是多麽地残忍,他对这个天资愚蠢、并无任何大将之风的儿子有一种打从心底的厌恶。
亨利紧咬著唇,他没有察觉到自己的用力程度,直至嘴中泛起淡淡的铁锈味,他才发觉他咬破了自己的嘴唇。
戈卿哥哥……
戈卿哥哥……
杰克瞪著自己接近崩溃的儿子,他挥挥手,两名黑衣人架著一个被殴打的遍体鳞伤的男人走到杰克和亨利的中间,他嘴里被塞入了潮湿的泥土,双颊鼓起了一大块,双眼浮现了无助的绝望。
杰克从腰间抽出半自动手枪,放在亨利面前,嘴角勾出了残忍的笑意,“是这个叛徒害死你的戈卿哥哥,我命令你现在拿起手枪,里面有七颗子弹,我要你在击出第七颗子弹之前,这个叛徒还是活著的,我要他生不如死,我要你为他报仇!”

6 第一次杀人

杀人比要一个人生不如死,简单得多。
後面有一股不容拒绝的力量推了亨利一下,他跌前一步,握住了半自动手枪的手柄,抓著手枪的手颤抖个不停,手枪仿佛随时都会从他手中滑落。
“握紧手枪。”杰克命令道,他伸出宽大的手用力按紧亨利软弱的小手,直至那冰冷的金属硌疼了亨利每一只手指关节,他的善良让他无力握紧手枪。
“不……不……我无法。”亨利苦苦哀求,双眼迷蒙,涌上了淡淡的水汽,此时他眼中闪现戈卿清俊的模样,他总爱抚摸著他的头,温柔地整理他总是凌乱的卷发,用带有磁性的声音说他是他生命中最干净的天使。
请不要再我失去了戈卿哥哥之後,又夺取了他最喜爱的干净,拜托……
无视亨利的哀求,杰克指著那躺在地上呻吟的男人,“七枪而已,很简单的,来,爸爸的好孩子,把手中的枪对准他,为戈卿报仇。”满身是伤的男人不断地摇著头,一个大概一百九十公分的男子此时满脸泪水,头还一下一下地叩在草地上,用尽毕生的力气以求取自己的生命。
见亨利依然毫无反应,杰克看了一眼身旁的老男人,他是黑帮里两朝元老景权,自从百年大帮亚门分裂之後,他就跟著杰克创建龙门,由於亚门分裂,现在又是争夺地盘最好的时机,天时地利人和,就差了资金这个东风,龙门的劣势就是缺少了资金方面的周转,戈卿才需要冒险运送军火,因此送命。
景权是出了名的冷面黑狼,他收到杰克的指示,走过去强硬地把亨利的手抬起,漠然地说道,“一个命令一个动作,跟著我的话去做,要不然你没打中他的子弹,我会帮你送到这个老家夥身上。”景权指了指不知何时站在旁边全身颤抖的老管家。
景权的意思很清楚,不是地上的男人死,就是老管家亡,良心和恩情之中,他只能选择一个,没有别的选择。
亨利竭力按下保险栓,枪口指著地上的男人,发颤的食指就是没有按下扳机,景权沈声说道,“射他的小腿。”亨利毕竟没有经验,他紧张地一身虚汗,差些连站都站不稳,可何况是瞄准呢?!他双手摆弄著枪,艰难地设定方位,深怕自己粗心的一枪会转移到老管家身上,这个老人家可是连一枪都忍受不了!
“我说射他的小腿!”景权的性子和杰克很像,急得要命,他一声怒喝,惊得此时彷徨无耻的亨利终於按下的扳机,枪支发射出来的反射力量让他的手腕一阵酸痛,震得连手指都受不了。
碰!
子弹打入男人的小腿骨,明确地在那里开了一个狰狞的血窟窿!鲜血飞溅出来,弄得草场一地充斥著诡异的腥气,亨利极速地喘著气,惊惶地退後几步,那男人虽然疼极,在草地上打了几个滚,血沾染了那分纯粹的青翠,额外触目惊心。
“现在我要你射他的胯下。”景权又冷冷地说道。

7 第一次杀人

男子痛苦地呻吟不绝於耳,亨利单手掩著鼻子,硝烟的味道呛得他满脸通红,差一点透不过气来,踏出第一步,第二步就容易的多,他略微举高手枪,按下扳机,犀利的‘碰’再次划过了安逸的蓝天白云。
只是这次太难瞄准,子弹在他接近大腿内侧的地方打出一个可怖的血洞,男子此时连呻吟声都发不出来,他张合双嘴,潮湿的泥土从他的口中流了出来,他痛苦地想咬舌自尽,无奈一嘴的湿土,顽固地粘在他口腔、喉咙处,导致他吐又吐不出,那因为绝望而充斥著血丝的眼睛亨利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第三枪……
第四枪……
第五枪……
第六枪……
在射出最後一发子弹之前,男子的血仿佛一池悲愤的湖水,不停地往外蔓延著,他已经频临断气边缘,亨利的双眼已经被男子的血液染红了,他把枪微微向下,枪口对准男子的胸口,杀人是一种本能,是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之下被强迫得来的一种天赋,是人类最原始的天性,无需学习,人类只要抓准诀窍,就能杀人。
短短几枪,亨利意外从中获得诀窍,拎著枪的手也渐渐不再颤抖,扣下保险栓,食指在扳机处预备,最後一枪,他打算给这个生不如死的男人一个决绝的了断。
“且慢。”景权的手指轻按在亨利的枪上,身体微倾,在亨利耳边轻声说道,“景叔叔教你,不要对准他的胸口。”他把亨利手中的手枪略微举高,“要射就射他的锁骨,这样他就不会立即断气,而是比刚开始的时候痛苦一千倍,死神会慢慢地接近他,连神都无法解救他。”狠毒的话被景权笑著说出来,让亨利不符合年龄矮小身体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可是到最後,亨利还是射偏了,子弹击中男子的颈部大动脉,男子在几秒之後死去,他长长地呼了一口气,抬头看了一眼面无表情的景权,景权同样侧头看他,“你真令我失望。”
亨利转头看他的父亲,父亲的目光同样冷如冰,在他的身上一扫而过,仿佛看著一只无用的畜生,“走吧,待会儿还有会议。”父亲漠然地说道,和景权一起离开了高尔夫球场。
眼见自己的父亲逐渐走远,亨利双腿一软,重重地跌在草地上,老管家蹒跚著走上前来要扶他,他挥挥手,挣扎著想要爬起来,无奈他不只腿软,连握著手枪的手也无力,试了好几次也站不起来,却又倔强地不让老管家去搀扶他。
“亨利少爷,我扶你起身吧!”老管家焦急地说道,这孩子本性善良,他父亲又恶意地强迫他亲手杀人,又怎麽不让他吓得连站都站不稳呢?
这本是一个可以潇洒挥霍青春的年纪,命运又为了什麽要他承受这样的悲与苦?
亨利果断拒绝了老管家善意的搀扶,他又试了几次,才成功地爬起来,只是姿势……很狼狈。
从此以後,他失去了最稳健的依靠,他只能靠自己一个人站起来,再怕再苦,他以後都是一个人了。

8 第一次杀人

因为身份特殊,亨利从小学开始就不断地转学,一直到现在,他又从原来位於X市的国中转至S市的国中,这是他第十六所学校,位於一个美丽的小乡镇。
他从古老的城堡拎著简便的行李走出来,坐著一辆新颖的越野吉普车,摇摇晃晃地坐了四个小时的车程来到这对他来说极其陌生的小地方,来到了这与素朴小乡村并不相衬的贵族中学,亨利盯著学校门口的华丽校徽,眼眸淡然。
从那天起,他开始了第十七次流浪。他把被父亲扔在寄宿学校命名为流浪,因为黑道背景,他没有朋友,因为没有朋友,所以他没有归属感,无朋友无归属,这不叫作流浪又是什麽呢?他也把戈卿哥哥将他领回家称为收养,他亲自照顾他,教导他,爱护他,他的温柔本来是他唯一的依靠。
现在他失去了温柔,也失去了依靠,所以流浪不再有定点。
被朋友排斥是意料之中的,亨利原本友善的伪装在朋友的冷眼下融化,渐渐地把自己用冷漠冰封起来,再次过著独立的生活,偶尔他听见朋友在他背後说他坏话,也学习成熟地视而不见,而不是冲上前去为自己辩解。
一天盛夏中午,太阳正猛,亨利吃完中餐後到後山走走,那里人少,微风徐徐,对他来说是个适合散步的好地方,他孤单的影子尾随著他,不知不觉中走到後山深处,忧伤让空气也染上了几分寂寥,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踩著潮湿的落叶漫无目标地走动著。
唧唧岁岁……
奇异的声音传来,亨利下意识地回首,双眸四处观望,他往回走了一步,发现那奇异的声音停止了,他故意顿住脚步,连呼吸都放轻,连耳边流动的风仿佛都变慢了。
唧唧岁岁……
声音来自旁边的草丛里,亨利轻手轻脚地走过去,拨开那茂密的猫尾草,半个身体往前倾,在草地里一个较低的小土地看见了一只正微微颤抖著的小东西,从表面上看来,它一身美丽的斑点,只是它可能体质瘦弱,毛发凌乱,还有些许稀疏,因为呼吸而轻轻起伏的小身体看得见它背脊上的骨头,瘦得只剩皮包骨。
亨利艰难地从草丛钻进去,他的小腿因此还被草刺刮伤,不过他还是坚持把小东西安全地从草丛里抱出来,小东西感觉到人手的温度时,只是慢慢地回头看他一眼,全身无力,瘫软地躺在亨利的手掌中间。
那是一只小花豹。
亨利摸摸它的头,小东西感受到亨利的温度,用尽全身的力气舔舔亨利的手指头,亨利怜爱地看著它,他总觉得这只小花豹眼眸中有著他所熟悉的干净与清澈,只需一眼,他就暗暗地下了个决定。
他要把它带回去细心照顾。
学校的宿舍是不让饲养宠物的,但他受特别的关照,住的是宿舍侧门走进去才能抵达的单人间,与双人间和三人间是隔开的,能住单人间的学生家境都有点特别,平时也不会有什麽交集,所以亨利带小花豹进去饲养也不会被其他人发现。

9 第一次杀人

戈卿在死前的映像停留在丛林里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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