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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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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青躬身接过,道:“请代我再谢过朱老爷,朱老爷这番恩德,李某等兄弟三人必定没齿不忘。今日若有差遣,只管吩咐就是。”

朱伯客气道:“哪里哪里,早膳已准备好,李大侠是否先用膳?”

我笑道:“朱伯伯,你就放心吧,李叔叔这边七七自会好好招待的,你还是去请杨大夫帮老爹看看吧?”边说边把他推往门外,背着李长青,偷偷地朝他挤眉弄眼地,偶感风寒?呵呵,明明是昨夜一晚上没睡,今天脸色太差不敢见客才是。

管家无奈地向门外走去,本想说我一两句,但有客在场只好又咽了下去,只给我一个无奈的眼神,便被我推出去了。

第五十章 七世堂

天色更亮,一轮红日自东方喷涌而出,天色竟是难得的晴好。只是昨夜下了一日一夜的雪雨,温度却依然极低,经北风一吹,寒意反而更甚了。

早饭后,李长青执意要立即离去,我也不强留,准备好干粮和新斗篷,亲自送他到城门外。我本想问问他,沈天君等人的后事如何安排,是否有其家人的消息?可话到嘴边却又变成了送别的客套话。只因这些事如果从我这个小女孩的口中问出来,也未免太过奇怪了些。何况那小沈浪散尽万贯家财,将其统统交给仁义山庄时,并未亲自前去,还是算了一切随缘吧!

立在马上,目送那一人一骑消失在官道的尽头后,我掉转马头,纵马奔向另一个方向。

赶到基地,众人都已聚集,有别于前些日子的沉闷,大伙今日倒都是讨论地热热烈烈的,仿佛已消失多年的朝气全都在一夕之间回到了身上,见我进去,俱都口称堂主笑盈盈地迎了上来,拥我上坐。

丁伯道:“禀告堂主,属下们已然查过,腊月十八那日正是良辰吉日,何不就在那日开派建堂?”

我笑道:“各位叔叔伯伯们切莫如此称呼,七七虽被叔叔伯伯们抬举当了这堂主,可七七仍是小辈,平日里也多蒙大家照顾,以后还是按照老称呼好了。”

丁伯正色道:“不可,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我等已自愿加入七世堂,就得遵守这堂中的规矩。如若尊卑不分,将来何以治帮?”

众人纷纷应是。

我慌忙抬起手来,示意大家安静下来,妥协道:“好好,就依大家就依大家。丁伯,既然十八是黄道吉日,那就选在那天吧。至于如何举办,七………………我也没什么经验,丁伯安排来就是了。”

丁伯领命道:“是!”

“嗯。”我点了点头,环顾了一下四周,道:“我干爹呢?”

朱老大大声地应道:“俺知道,李大侠去西湖了,早上我还遇见他提了一壶酒,他说突然想去看看西湖边的梅花。俺老朱奇怪了,这梅花有什么好看的?这么冷的天气,还不如和大伙儿围着火炉喝上两杯呢?”

我笑了笑,不致一词,干爹既然自称楚狂人,又是诗仙李白的后代,自然也有些与众不同的浪漫举止,何况这几日他日日被我逼着想法子,也确实闷坏他了。

丁伯问道:“堂主,要不要派人去寻他回来。”

我摇头道:“不必了,就让他去散散心吧!干爹并不是我们七世堂的人,我们不能以堂中的规矩去约束他,这一点大伙以后可要注意了。”

众人应声道:“谨尊堂主之令!”

这一齐声应答又将我小小地惊了一下,唉!看来我还是不适合当这种几乎是独权主义的领导者,大伙儿声音齐一点大一点,就让我听的老不自在了。想想等到明日,全堂的人都来拜见我时,那百多人的气势可比现在要大多了,更何况以后人员还要增加………………

晕,看来,若不能改变他们的尊卑观念,我还是早些习惯这高高在上的感觉为好,集权也有集权的好处,至少指挥起来方便,制度也能执行的到位些,不象我前世工作过的单位,各部门都是阳奉阴违的,效率一团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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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十八,天公作美,风停雪住。

温暖的太阳照耀着新搭建的高台,也照耀着高台下仰首的数十名堂众。

在丁伯的指导下,我率领近一百堂众举行了建堂大典,焚香,祭拜,饮血同盟,正式地成立了七世堂。

丁伯和李伯被任命为副堂主兼执事护法,掌管堂中日常事务,及统领堂中各弟子的培训,其他十来位前辈从旁协助。柳初才等人被任命为分堂主,只等一两年,堂中各项事务渐渐步入正轨后,就分批前往全国各地,招兵买马,建立分堂,以扩大势力。

剩下的这几十名孩子了,我对他们唯一的要求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努力努力再努力!他们可是我们未来真正的希望,也许还是将来武林的顶梁柱,眼下我绝不能令他们分心,以免得不偿失。

起初我还有些担心,怕这次的衡山之行会给他们留下一些阴影,没料到经历过生与死、饥和寒的考验,这些本就在苦难中成长的孩子反而更加坚强了,无论是心智和毅力,都同我期望的目标又进了一步。

干爹虽然没有正式加入七世堂,但因为他是我的干爹,因此作为唯一的观礼者,也参加了建堂大典。但到七世堂成立的第三日,干爹又不辞而别了。

从那日干爹出去赏梅之后,后面这些日子,干爹始终不再参与我和众人的讨论之中,除了偶尔指导一下剑法,更多的时间都是提了一壶酒出去四处游逛,还几次去了静水庵,以啸声邀请我师父出庵相见,但他和师父都谈了些什么,我却始终不知,问起时,他们也都只笑不答,搞的神秘兮兮的。

不同于上次的简短,此次的留信中洋洋洒洒地写了几大张,我展信一看,里面竟俱是一条条如何管理七世堂的建议,我将信传给丁伯和李伯,共同分析研讨,发现其建议竟无不极具可行性,许多我们根本未曾想到的部分,干爹竟都已为我们考虑周全了,比如告诉我们如何更为妥善的隐蔽,在未有实力之前应该怎样注意保密。

干爹还建议:衡山一战,必定留下许多遗孀孤儿,我们不防派人四处寻访,如若可以,就劝说对方加入七世堂,这样一来,七世堂的力量必定会大大加强,将来对付那恶人也自然就多了些把握。这条建议一出,丁伯和李伯等人才算真正的服了这一位楚狂人,并立即着手办理其他各项建议。

干爹的信中还道,他此番离去,一是难舍他的逍遥生活,二也是借机为我寻找真正的侠义之人和合适的苗子,同时允诺必会经常回来看我。

干爹,谢谢您!

我遥摇举杯致意!您虽然没有如我所愿的加入七世堂,帮我打理堂中事务,但您已经以另一种更好地方式来帮我了,您的这份心女儿会永远记在心里的,只希望您能尽早地结束漂泊的生活,早些回来和我团聚。

七世堂正式成立后,我才发现我平日里虽有些小聪明,也有前世二十几年的人生经验,当此刻要管理的却是一个江湖组织、武林帮派,自然就不是我能轻易胜任的事了。好在丁伯他们这方面的经验却是多的很,因此,虽说名义上我是堂主,但实际上具体处理堂中事务的还是丁伯等人,我只能慢慢地边看边学了。

可他们忙,我也闲不了,只因要建立帮派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那是需要实打实的财力支持的,细算之下,我才发现要一一实现我们制定的各项规划,这银子缺的可就不仅仅是一点两点了,简直就是无底洞一个。

目前堂中大部分的成员都是小孩子,柳初才等人也各有任务在身,丁伯他们自然就不用说了,因此赚钱这责任就几乎全落在我的身上,至少近三年是如此的。

唉,我就知道这堂主不是那么容易当的,可现在还能怎么办呢?

本来以我家的财力要解决这些问题,自然不是难事,可我自个儿卷入这江湖中也就算了,又怎么能把家人扯进来呢?虽说五哥已在江湖上闯出了些名气,早已算是半个武林中人,可那不过只代表他个人,和我这成立帮派的性质完全不一样,更何况七世堂的存在可不能轻易暴露,就算是老爹,也尽可能不能让他知道。

想到这一层,我的头又开始大了起来。要赚很多很多的钱,还要小心的秘密发展,天哪,好困难好麻烦哪!我想,我应该有史以来最年轻也最命苦的堂主了吧!谁来可怜可怜我的童年哪!我八岁还不到啊!

呜呼,干爹,你一向都那么疼七七,怎么这次会这么忍心把我推到火坑里啊!你能不能早点回来啊,我快焦头烂额了!

和老爹约法三章后,元宵刚过,已满八岁的我就一头扎进前世的记忆中,搜索以前看过的、听过的、想过的,将所有能赚钱的法子,都一一地罗列出来,再结合这个时代进行筛选。只是我的脑袋可不是电脑,想什么就有什么?也不似重生穿越的主人公们,轻易地就能详细地说出现代的制作工艺什么的。

忙碌了几日后,终于“设计”出十几个系列的毛绒玩具,玩具的形象自然都是以唐老鸦、米老鼠、卡通猫等动画为原型加以改进的,样品一拿到老爹手中,老爹的眼睛就立即比灯泡还亮,立马成立作坊开始大批量的制作,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没错,不管在哪个时代,女人和小孩都是喜欢新奇的玩具的,短短半年不到,这些卡通玩具就给我们创造了巨大的利润。

第一批货被一抢而空后,我马上转向第二个项目,那就是方便快捷的各式箱包。拉链不会设计,我就先用扣子代替,并巧妙地利用弹性十足的材料,同时在外型和材料上大下功夫,不仅开发出适合女子使用的各类精美背挎包,还设计了适合男子的实用腰包,这一项自然同样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诸如此类,我不停地挖掘脑中前世的知识,几乎隔一段时间就有一种新的想法出来,虽然都只是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没有涉及到大行业,但从老爹那一见我就眉眼都挤到一处的表情上,已经可以看出其利润之丰厚了。

有了源源不断的财力支持,再加上众人的齐心协力,短短地数年间,七世堂就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暗中迅速地壮大起来,人员在不断地增加,分堂在不断地建立、消息网在不断的完善——根,已扎下,底,正慢慢铺开,一切就等数年之后那个充满传奇的故事的开展。

至于这之前么?

放下手中从郑州传来的简报,嘴角勾起一缕微笑,昔日那倔强的男孩,如今竟已成为家族中最年轻的族长,这个上官修远,他的能力可远比我预料的要强呢!

起身走到阁楼的窗前,任凭五月的太阳暖洋洋地倾泻在我的身上。舒展开双手,眯着眼,长长地伸了个懒腰:辛苦了这么多年,我是不是应该好好地犒劳一下自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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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大大们盼了好{炫&书&网}久了吧?七七终于变成少女了!其他的人物们也就快一一出场了!继续支持我吧!偶需要你们的鼓励+鼓励+鼓励…………………啊!啊!啊!

第五十一章 出行

这几年来,我一面忙着赚钱一面又要打理堂中日益见多的复杂事务,本已快分身乏术了,叫苦连天了。偏偏那一年春节之后,师父竟一反常态,突然严格要求起我来,不仅新传了几套技艺,还要求我同时学习各家的绝学,并融会贯通,为了这个融会贯通,从此只要我回到庵中,就必定有八九个时辰都是在练功或学习,好似要把前几年的悠闲时光全都弥补回来。

甚至,师父竟然还不时地亲自跟我过招,说我既然已成为一堂之主,对我的要求自然就不能向前些年那么随意了,而且手下竟然毫不留情。那个转变简直就是天堂和地狱的区别啊!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当初答应做堂主是个要命的昏头,如今报应来了,我再也休想偷懒。

唉,这些年来别人往往都只看到我外表上的成长,身段的变化,面容的成熟,当他们每每用惊艳的眼神来洗礼我时,有谁知道这些年来,我身上可从没少过青一块、紫一块的淤青哪!

呜呼哀哉——我的原本可以无忧无虑的再生童年啊,就这样在一片忙碌和悲惨中悄然而逝了!不过,如今终于都结束了。师父已勉强同意我出师,干爹也已在去年回来,暂时不打算走了,要留下来帮我一阵,我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小姐,小姐!”我正沉迷于对这几年的回忆之中,楼下突然传来一阵脆声声的叫唤声,只见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正穿过假山,欢跳着三步作一步地往阁楼跑来,遇到前面曲折的回廊,干脆纵身跳过,这个懒丫头,这样大惊小怪,不知道又有什么事?

“小姐!”那少女见到我探头,连忙兴奋地扬了扬手中的物事,“五少爷又来信了!”

什么,五哥来信了!会不会有猫儿的消息?

我顿时精神一振,立即轻搭窗台,如鸟儿般落了下去。

“哇,小姐的轻功好棒啊!不知道鹦歌什么时候才能向小姐一样厉害呢!”鹦歌把信交给我,小脸上满是羡慕。

“只要你好好练,总会有这么一天的。”我微微一笑,步到旁边的亭中,挨着围栏坐下,展开书信准备细细地阅读。

“小姐,五少爷信里面都说些什么啊?今年中秋节他会回来过吗?”鹦歌跟到一旁,眼巴巴地瞧着我。

“怎么了?想我五哥了呀?”我笑着斜了她一眼,这个小妮子,自从去年见了五哥一面就一直念念不忘,呵呵,她才十三岁,这少女的春心也动的太早了吧?

“小姐………………”鹦歌不依地扭了一下身子,脸虽红了,双目之中却不禁泛出了一丝迷蒙的春意。

想起五哥,我不由地微笑,一晃多年,五哥早已变成一个磊落的英俊青年了。

这些年来,五哥依然鲜少回家,可他不回来则已,一回来必定掳获满满一箩筐的芳心,引得无数少女为他魂牵梦萦。

其实倒也不是五哥花心,怪只怪他长的实在太过玉树临风潇洒俊雅了。

不需语言,也不需行动,他只需随意地往任何地方一站,那目光微笑地一转,就自有一大堆的少女为他倾倒了。

本已满腹经纶、文采绝顶,而且琴棋书画、医卜星相无不精通,又拥有这样的气质,这样的相貌,倘若不是我的亲哥哥,只怕我也会砰然动心,更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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