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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通天杀局-第3部分

小说: 通天杀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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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柜台里应了一声,给卡摩斯先生安排了天字二号房间。然后卡摩斯指挥三名脚夫,从马背上卸下沉重的箱子,其中一只被小心翼翼地抬到了他的房间。箱子进屋时,一个脚夫身子歪了一下,急得卡摩斯用半生不熟的中国话怪叫:“呕卖嘎滴(哦,我的天啊),小心,要小心哪。”
  箱子搬进去,房门关上,向导和脚夫去前面的房间,威伯跑了过来,扒着门缝,向屋子里看。
  就见卡摩斯从箱子里,取出一只人脑袋大小的石鼎,三只脚,缺了一只耳朵,看起来很沉。卡摩斯咬着牙,费了好大劲儿才把石鼎放在地上,随后拿出一台照相机,从各个角度开始拍照。
  威伯推开了门,卡摩斯扭过头来,看到威伯,脸上露出怕人的怪笑:“小朋友,你应该先敲门。”
  威伯呆头呆脑地看着卡摩斯,用机械的声音说道:“你马上去隔壁房间,有人要见你。”
  卡摩斯笑眯眯地摊开两只手:“这是一个邀请吗?我是否可以拒绝?”
  威伯威胁道:“你必须去,否则你会后悔的。”
  卡摩斯哈哈笑了起来:“小朋友,请关上门,我要工作了。”
  威伯道:“要见你的人,知道你的香炉是怎么弄到手的。”
  卡摩斯腾地一下跳了起来,他的模样变得说不出的可怕,冲向自己的行李,从中取出一只转轮枪,猛地冲出门,进了天字一号房间。
  【从石鼎中钻出的异兽】
  威伯追出来,跑到了一号房间门前,只见房门大开,那位女郎对门而坐,神情淡定。卡摩斯则是手提转轮枪,背对房门,望着那女郎,似乎被惊呆了,一言不发。
  好半晌,才听那女人低声叫道:“卡摩斯?”
  卡摩斯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古怪的咕噜声。
  女人道:“我想和你做一笔交易,你肯不肯?”
  卡摩斯又咕噜了一声,收起手枪,端起挂在胸前的照相机,对准女郎,咔嚓一声,拍了张照片。然后他又咕噜了一声,大意是没有镁光灯,照片的效果会很差。他把照相机放下,抬头望着女郎,问了句:“什么交易?”
  女郎说:“我要换回你手中的香炉,你不会拒绝吧?”
  卡摩斯摇头:“你还没有开出价码。”
  女郎说:“你把香炉交给我,作为交换,我不告诉别人这只香炉是你从别人家中偷来的,而且你还为此开枪,伤了人。这条件够优厚了吧?”
  卡摩斯举起了手中的转轮枪,却又不知为何改了主意,把枪放下,说道:“我倒是有个好建议,比你的主意更好,你要不要听?”
  女郎脸上露出倦色,分明是同样的话听过太多:“可不可以不听?”
  卡摩斯凶狠地说:“不可以,虽然我尊重女士,但这个建议你必须听,因为这关系到我们两人的福祉。”
  女郎扑哧一声笑了:“卡摩斯,有没有这么夸张啊?”
  卡摩斯道:“不是夸张,事实上,我已经打算完全接受你的要求,把那只奇怪的石器交给你,此外还有我的著作,也将在扉页上写下你的名字,不管你叫什么,这个决定不会改变。还有,我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你的,只属于你,当然,我们两人要在一起,这是毫无疑问的。”
  卡摩斯说着,单膝跪地,将转轮枪举过头顶,呈交给女郎:“女士,请接受你的俘虏的献祭吧,一如昔日横扫天下的成吉思汗,在野利氏公主面前交出他的武器与生命。所有的男人终将要败于美丽的女性手下,现在我期望你赋予我这个无上的荣誉。”
  听卡摩斯提到成吉思汗,女人像是受到惊吓,一下子跳了起来,然后又慢慢坐下:“好了卡摩斯,请不要再开玩笑了,认真一点,我要告诉你一件重大的事情。你必须要把香炉交给我,否则你将有性命之危。”
  卡摩斯抬起头来:“女士,如果能够的话,我选择在你的爱情之中,深深地溺死。”
  女人摇了摇头:“卡摩斯,你并没有听懂我在说什么。”
  卡摩斯抬起头来:“女士,我表达得清楚到了不能再清楚。”
  女人皱起眉头,威伯发现,这女人连皱眉头都是那么好看:“卡摩斯,千万不要让欲望的恶兽吞噬了你。”
  卡摩斯发出怪怪的笑声:“女士,我是不会改变主意的,除非我的炽爱获得回报,否则我不会退让的。”
  女人只是不停地摇头,不再说话了。卡摩斯明显已经占据了主动,他站起来,哈哈笑着,走到门口,转身又挤眉弄眼道:“女士,今夜我不会离开房间,任何时候你期望得到的,在我的房间里都不会失望。”
  当时的威伯,听不懂卡摩斯是在说,除非那女郎甘愿成为卡摩斯的女人,否则他不会答应任何条件。但是威伯看到,当卡摩斯离开之后,女人双手掩面,明显地透出一种无力的倦怠。于是威伯知道,女人未能达到她的目的。
  威伯心里很生气,心想,如果我将卡摩斯的那只什么香炉偷出来,交给女郎,她一定会非常的高兴。心里想着,威伯心不在焉地吃过晚饭,假装上床睡下,却半闭着眼睛,准备等午夜之时,溜入卡摩斯的房间。
  到了下半夜,威伯悄悄地下了地,摸黑出了自己房间,蹑手蹑脚地来到卡摩斯的房间前,发现房间里有微弱的烛光,卡摩斯动来动去的影子,从窗户上透出来,威伯心里顿时有种说不出的失望。
  卡摩斯竟然还没睡,那这件事,恐怕是干不成了。
  正想着,忽见窗户上的影子开始激烈地晃动,威伯这时候才发现,卡摩斯并不是一个人待在屋子里。
  午夜人静,是谁和卡摩斯在一起?会不会是……威伯定睛一看,不禁愕然。
  只见窗纸上,映出一个怪怪的影子,忽大忽小,蠕动不停,初看时细长如蛇,再看时状如水缸。看犄角似乎是牛,看倒刺又好像是野猪。可不管是牛还是野猪,都不应该出现在卡摩斯的房间里。
  惊愕之际,威伯忽然注意到一个微弱的声音:“嗨欧破!嗨欧破……”实际上这个声音一直在响着,只是越来越微弱,而威伯又一门心思地想着别的事,所以被他忽略了。
  此时听到这个声音,纵然威伯不懂英语,也知道是屋子里出事了,他立即大喊一声,上前用力推开房门。
  房间里空空荡荡,不见一个人影,只是那微弱的呼救声从靠墙的角落里传来。威伯扭头一看,只见那只石鼎靠墙壁放着,卡摩斯的一条腿露在外边,正在拼命地踢着,分明是有什么东西正用力地将卡摩斯拖入石鼎中。卡摩斯的呼救声变得越来越微弱。
  奇怪的是,威伯竟然没有感到害怕,而是立即冲到鼎边,抱着卡摩斯露在外边的那条腿,用力往后拉。
  扑通一声,威伯一屁股坐在地上,怀中抱着一条断腿。那条腿的断裂之处,留着清晰的牙齿印痕。
  【美丽的女人杀了我】
  威伯说当时他的大脑处于一种恐怖的冷静状态之中,对身边的危险没有丝毫察觉,仍然在对事情进行着有条有理的分析。
  看到卡摩斯断腿上的齿痕,威伯第一个想法就是:有什么东西从鼎中钻了出来,拖走了卡摩斯,还咬断了他的腿。
  他仍然没有害怕,而是疾冲到鼎边,探头向里边看。
  鼎中空空荡荡的,那只是一只口径不超过40公分的小型石鼎,而且深不及20公分,连人的脑袋都无法钻入。卡摩斯绝无可能钻入这么小的石鼎之中。
  可是,那条腿还抱在威伯怀中,是他亲手将这条断腿从鼎中拖出来的。而且他亲耳听到了鼎中传来的微弱呼救声。
  茫然之际,怀抱那条断腿,威伯扫视着空荡荡的房间。他立即看到了桌子上放着的一张照片,是刚从药水中洗出来的,照片上,正是天字一号房间的女客人。是卡摩斯初次见到这个女人时,为其美色所震慑,特意拍下的。
  威伯想也未想,立即将断腿往地下一扔,抓起照片,藏在自己怀里。然后他又看到一张纸,上面写着一行字,旁边撂着支羽毛笔。威伯正要歪头看看纸上写的是什么,地面上那条断腿突然踢了一下,正踢到威伯的胫骨上。
  断腿还在乱踢,这让威伯心中的恐惧意识霎时间觉醒了,他一下子慌乱了起来,哭喊了一声:“快来人啊,出事啦,救命啊……”喊声中,他双手抱头,跑出了这间可怕的屋子。
  听到喊叫声,整个客栈全都被惊动了。威伯的父亲带着伙计,打着灯笼、举着火把赶来,瞧见卡摩斯先生被啃剩下的半条腿,所有人都被吓呆了。
  卡摩斯的导游和脚夫也被惊醒,跑来看到这情形,一口咬定这是家黑店,硬说卡摩斯被店家谋财害命了,揪住威伯的父亲不放。威伯的父亲万般无奈,只好让伙计快点去警察局报案。
  天亮之后,警察局的探员终于赶来了,进了卡摩斯的房间里,勘察现场。抬眼看到桌子上有支羽毛笔,压着张白纸,纸上是一行歪七扭八的汉字:
  〖我的生命到了尽头,杀死我的人,就是隔壁房间中美丽的女人。〗
  威伯解释说,如果他事先注意到那张纸条,结果肯定会完全不同。因为只有他才知道卡摩斯写这一行字的真实意思。
  卡摩斯的意思是说:他在看到隔壁女人的第一眼,就发疯一样地爱上了她,尽管他连这女人是谁都不知道,但是却愿意为她付出生命。
  卡摩斯是在描述自己陷入爱情中的快感,可是从警局赶来的侦探又如何知道?看到这张纸条,侦探们如临大敌,一个个立即拔出手枪,包围了天字一号客房,喝令房间里的女人走出来。
  威伯眼睁睁地看着那女人被警探带走,他12岁的少年之心,几乎生生被绞断。他说,当那女人离开的时候,用目光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直到看到威伯,才见她展颜一笑。
  生平第一次,威伯体验到了肝肠寸断的撕裂之感,他躲在自己的房间里,整整哭了一天。
  第二天,威伯不肯起来吃饭,仍然躺在床上默默地流泪。到了第三天,威伯正在伤心之际,突然从警局来了两名侦探,进来就问威伯在哪里。威伯的父亲吓坏了,小心翼翼地问侦探为什么要找孩子。侦探说那女人被押到警局,三天三夜拒绝招供,警局有心动刑,又因为不明女人的来历,不敢轻率。但是三天之后,那女人突然提出来要见一见客栈的少东家,所以侦探才会来找威伯,至于那女人为何要见威伯,连侦探自己也说不明白。
  12岁的威伯被带到了一个他从未到过的地方,是一幢有着大大圆盖的建筑物,圆盖周遭都是塔楼,荷枪实弹的士兵往来穿梭。侦探带着威伯从一扇小门进入,走过了一条幽暗的长廊,最后到了间阴冷的屋子。
  在威伯的印象中,这间屋子一半建造在地下,狭长的窗棂抵着肮脏的天花板,一个忽明忽暗的灯泡悬挂着,照得屋里的板凳桌椅似乎都在摇晃。侦探让威伯坐在一条长凳上,静静地等了一会儿,就听见哗啦啦的一声响,一扇铁门被打开,那女郎出现在门前,笑吟吟地望着威伯。
  女人的手上脚上都戴着沉重的镣铐,每移动一步,就响起叮叮当当的金属拖拉声。看到她这个样子,威伯的鼻子一酸,泪水狂涌而出。
  像是被脚镣弄痛了,女人略微皱了一下眉头,慢慢地走到威伯的对面,坐下,静静地看着威伯,并不说话。
  好长时间,威伯只顾哭,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直到侦探不耐烦地在外边敲了敲门:“快点,再不说话时间就到了。”威伯这才慌乱地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哽咽道:“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你?”
  女人笑了笑:“他们一直这样子的。”
  然后她问道:“我知道你看到了,也知道你有问题问我,是不是这样?”
  威伯点了点头:“是,我看到了,我看到鬼把卡摩斯吃掉了,我拼命地想把他拖出来,却只拖出来他的一条腿……”说到这里,威伯心里忍不住害怕,又哭了起来。
  女人俯身,两眼看着威伯,低声道:“我告诉你一个秘密,这个秘密你要一辈子铭记在心。这个秘密就是……”
  “是什么?”威伯问。
  “世上本没有鬼,如果有的话,那也是人心有鬼,人心作祟。”女郎低声说。
  “没有鬼?”威伯不相信地眨了眨眼睛,“可我明明看到的……”
  女郎问:“你看到了什么?你真的看到有鬼怪,把那个卡摩斯吞掉了吗?”
  威伯摇了摇头:“这个我倒是没有看到,可是我确实看到有什么东西,正往那鼎里拖卡摩斯,还有,他的腿明明是被咬断的。”
  女郎笑了:“但你终究没看到鬼,对不对?”
  威伯:“对倒是对……可如果没有鬼,那又是什么东西吃掉了卡摩斯呢?”
  女郎道:“吞噬了卡摩斯的,是幸运。”
  “幸运?”威伯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被什么东西啃吃得只剩一条腿,难道还叫幸运?”
  女郎点头,肯定道:“没错,是幸运。”
  【精灵从来不骗人】
  看威伯满脸茫然,女郎笑了,她站起身,拖着叮当响的镣铐,把手伸过来,拍了拍威伯的手背:“如果你听不明白,那仅仅是因为,你没有遇到过幸运。或者更明确地说,你并不了解什么叫幸运。”
  威伯立即问道:“什么叫幸运?”
  “幸运啊,本是个精灵的名字。”女郎慢慢地坐回去,看着威伯,讲起了故事。
  说是在一个荒凉的地方,有一个村子,由于土地贫瘠,干旱少雨,经常是颗粒无收。村民们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惨淡难言。终于有一天,村民们凑在一起说:“这种苦日子,再也过不下去了,我们的村子是个不幸的村子,幸运精灵从不肯涉足这里,我们应该去祈愿,祈愿幸运精灵来到这里,让我们脱离苦难。”
  于是,村民们就备好了祭品,一起去祈愿。整整祈祷了三天三夜,幸运精灵终于听到了他们的呼唤,来到了村子里。
  幸运精灵是个女孩子,穿着漂亮的红色衣服,梳着双环发髻,大大的圆眼睛,胖嘟嘟的脸蛋,每个人见了她,都有说不出的喜欢。没有人不喜欢幸运,她始终是最受欢迎的精灵。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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