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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部分

逃离洪荒-第1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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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村的火就是这些人放的,他们怎么会死在这里?”那个媛姐只看了一眼就推算出了大概,“他们是在逃跑时被杀的,看他们的眼神,就像是遇见了恶魔。”

 “看样子是死了一会儿了,这人好厉害的箭术。”桑儿惊叹着。她们面前的两个是彭磊最后击杀的,一个被长箭横着刺入太阳穴,另一个被一箭刺了个后背通前胸。

 “这不是一个人射的,两支箭不一样。”媛姐沉声说道,凝视着烟尘袅袅的黎村,突然转向彭磊藏身的方向。

 “我不是坏人!”看见她们的玉手探向腰间的宝剑,彭磊赶紧站起来解释。相距才几步远,彭磊知道是藏不住的。

 “你是什么人?我们不认识你。”媛姐的玉手按上了剑柄,想了想,还是松开了。彭磊同学的模样很惹人的,这么冷的清晨,他竟然没穿棉衣,身上是一套做工精致的熟皮甲胄,胸口处还镶着铜镜——这是白露妹妹的嫁妆,白浪同学几乎将家里所有的存货都给了妹子。彭磊的身形在这个年代可以算是高大的了,刚才一轮调息,再加上热胀冷缩,脸上的皮肉也绷紧了,甚至还隐约在放着光,勉强能达到帅哥的标准了。身上斑斑的血迹,剑上凝结的血块,MM们也基本可以判定他的身份。

 “我也不认识你们。哈哈哈,我叫苗石。”鸟人的名号太响亮了,说出来或许会吓着人。

 “你不是我族人吧?你是哪个村的?”桑儿本来已经抽出了短剑,见同伴那样,也把剑回鞘,瞪起秀目问道。

 “我是小湖村的,两位姑娘早啊,你们不是黎村人吧?”彭磊已经缓过劲来了,看见骑鹿的美女,佩剑携弓的,显然也不是弱质女子,不禁有了兴趣。其实两个女人的脸根本就看不清,可能是遮挡清晨的寒风吧,两人都将衣领高高地竖起,再加上裘皮的围脖,眼睛以下差不多都遮盖了。

 “说慌!小湖村根本就没有你这个人。你到底是什么人?黎村怎么了?这些人是不是你们杀的?他们是哪里来的?”桑儿的宝剑又抽了出来,问题一大堆。

 “姑娘怎么知道在下不是小湖村人?我是从小湖村过来的。姑娘这么肯定,一定是小湖村人,说不定是孜芹姑娘的姐妹,是不是?我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从哪里来的,黎村已经没有了,我们也是路过,可惜迟了一步。”先攀上交情再说,这年代武艺几乎都是家传的,桑儿的口音和芹姑娘、采葭又很相似,彭磊稍微一动脑筋就猜出来了。

 这一招果然灵,桑儿一愣,剑又归鞘,还傻傻地问:“谁告诉你芹是姑娘的?你真的是小湖村人?我怎么不认识你?”

 “在下是小湖村的新人,现在小湖村的人都知道孜芹是姑娘,马上就嫁人了。桑儿姑娘这次回家真是巧了,还能赶上芹姑娘的喜酒。两位漂亮的小姐,现在的世道好像不太好,孤身出门很危 3ǔωω。cōm险的,还这么早。”

 “什么喜酒?我们也不漂亮,我们也不怕!你是一个人吗?”桑儿很不屑彭磊的忠告。

 “嘿嘿嘿,还是小心一点好。石琅他们在村里,我是追人追到这里的。唉,学艺不精,跑不过人家。”彭磊的心情莫名其妙地大好,伸了个懒腰,看向不远处的村子。

 “多好的空气,多美的早晨,可惜有了这些血腥,把什么都弄脏了。两位MM,我们算不算是见过面了?哈哈哈,我能不能知道两位的名谓?”

 “油嘴滑舌的,你真是小湖村人?奴家孜媛,妹妹孜桑。”孜媛一直在审视着彭磊的脸,听彭磊这么说话,竟然真的整理起衣领来。

 “媛姐……”桑儿显然是很吃惊,连忙学样。却见彭磊呲牙咧嘴的样子,竟然不看自己,忍不住嗔道:“苗石,这样算是认识了吧?”

 “是、是,两位小姐,拜托你们将脸包起来,最好带个面具。你们家的男人也真是混球,竟然放心让你们在外面乱跑。我的天哪,我这么正派的男人,都忍不住有抱一抱的的冲动,要是遇上色狼,那还了得!”彭磊捂着胸喘气,感慨着。这孜媛妹妹的那张小脸,说不出的精致可爱,皮肤洁白中透着粉红,虽然穿着的是庸肿的棉衣,但是脚步轻移之间,隐约也能见到窈窕的身材。人还不矮,差不多有165厘米——真是极品美人。那个孜桑姑娘也差不多,只是肤色略黑,也没有那层粉色。

 “说的都是些什么呀?还说自己是正经男人,呸!媛姐,我们去找石琅。”彭磊同学的感慨虽然很让人开心,但是也让姑娘们脸红。那桑儿狠狠地瞪了彭磊一眼,还真是听话,将脸重新包起来,跳上牦鹿就走。

第二十四章 熊伯

石琅他们并没有把鸟人忘记,关心过许多次了,只不过这种冬日的早晨,四野里虫兽绝迹,强盗也早就跑得没了踪影,才放心的让彭磊一个人在草丛里休息。黎村虽然不大,但是二百多口人,居然没有一个幸存者,连襁褓中的婴儿也没能幸免,那些杀人者真是够狠的!大多数人是死在被窝中,一刀毙命;被奸淫的女人也不少,死状更是凄惨。石琅他们才十数人,这一阵忙得焦头烂额、骨软筋酥,彭磊回到村里时,他们的清理工作也才做了一小半。

彭磊并没有跟着美女们走,人家有四条腿的代步,自己即便是撒开了腿跑也跑不过人家的。没有报告真实的姓名不算是大错,那也只是也个小小的谎言。看两只牦鹿跑开,彭磊还对那两个横尸在寒风中的倒霉蛋检查了一遍。两个都带着铜剑,一个还背着弓箭。这家伙要是少背那筒弓箭,或许能跑得快一点,那就也轮不到他死了。

两个骑鹿的女人没有在村里停留,石琅并没有和彭磊说起她们,彭磊也就懒得问。虽然美女看着让人舒心,但是他彭磊又有了女人了,白露MM的柔情和美貌,让人想想就感到温馨。

“彭公,黎村二百多口人,死得真是好惨。那些蒙面人真是没有人性,比柏灌国的军队都要残忍。鸡犬不留,连牲口也没有留一个活的。”石琅阴沉着脸,长长地叹气。

“石兄,这就是乱世,我的预料没有错,丰伯已经动手了。不管他们如何掩饰,从他们的行为来看,只求杀戮,也不抢掠,根本就不是强盗的行径。”

“彭公所言极是。今日所幸有彭公在,盗贼们死伤也极多,村里就有三十多个。”

“这些强盗人人该死,我只恨自己分身乏术,不能多杀几个。”彭磊也是长叹,丰伯这手段很毒的。有熊族五千多人,除了几个大村外,这样几百人的小村也不少,而且大多数是农耕为生的,熊族的谷食大多来源于这些村庄。现在丰伯扮强盗杀戮,既摧毁了熊伯的粮仓,也让有熊族人口猛减,一举几得。

若是只靠石琅的这几个人,黎村的善后工作一整天也是没法做完的。彭磊是一刻也不能等了,于是方曳和千谷他们留守,彭磊和石琅轻骑而行,傍晚时分终于赶到了熊村。

有熊族的大村四周都是起伏的山峦,密林莽莽,数百户人家分散在山坡、谷地,很少有几户人家是聚在一起的。幸好有石琅陪着,若是让彭磊同学一个人找,半天也不一定能找到熊伯的家门。

熊伯还不到30岁,身材魁梧,满脸是钢针一样乍开的胡须,眼腈的形状就是一个句号,白眼球里是同心的黑眼球,鼻子半蹋,下嘴唇反包着上嘴唇--这付尊容确实是不怎么样,不过这家伙内秀,不但勇猛过人,治家也有一手,几千人的大家就管理得非常好。有熊族的地域不比其他家族,几千人,大小十几个村落,沿森林带状辅开,好多地方都是相距遥远,其实也只是在熊村挂个名而已。若不是熊伯的好名声,他那些零星的小村子早就跑到丰族或者其他大族中去了。

或许是有人通报,熊伯是在自家的大门口迎接彭磊的。有熊族的族长的公馆相当的简陋,十几间房子排成四合院式,都是很简单的方形木屋,黄泥糊墙,黄泥糊顶,连窗都没有。真不知道熊伯怎么想的,小湖村都像一个城市了,他这总部也不改善一下基础设施。

“彭公,倬实在是很羡慕白浪的,可以和彭公常常往来。即便是汗,吾也比不上啊。他还能常常去鸟族,吾只能心向往之。”熊伯的名字叫熊倬,见面就将彭磊一把抱住,就好像彭磊同学是他小别的女人似的。听听这话,听的人倒是感到有点难为情了。

“熊伯,这话应该在下说才对。熊伯当世英雄,力阻甲芒大军于山外,丰伯老儿根本就没法和熊伯相比啊。彭磊一直想来拜见,只是吾胸无大志,又懒散无能,结果让葛成小儿算计了。愧对先人,怎敢当熊伯的赞誉。”

“葛成是小人啊,就像是潜在暗中的一条毒蛇,若是不提防他,受伤是难免的。倬刚刚听说鱼、鸟合族之事,白浪是怎么做的?”围着火塘坐下,熊伯也不和彭磊客气,稍稍寒喧之后,话就直奔正题了。他这屋子虽然简陋,但是空间够大的,正中间是石砌的火塘,火塘旁边是原木架空的地板,设计得还是很有特色的。屋内也有家具,橱柜、几凳的做工还很精致,一看就是小湖村孜家的手艺。

“熊伯说得没错,葛成是个真小人,现在是鸟族和鱼族共同的仇人。合族只是我的想法,等报了大仇之后,我想将鸟族的子民托付给白浪照顾。”

“恐怕这真的只是彭公的想法,哈哈哈,吾知白浪,有彭公在,他怎么肯担此重任。浪乃俊杰也,彭公之德昭于天下,白浪应该在庆幸,为鱼族的子民找到了一个君子。”熊伯抚着腿大笑,连石琅也跟着傻笑。

彭磊微微有点脸红,看来白浪还真是有点名气,不然人家也不会这么了解他。白浪那小子的态度,还真是熊伯说的那样。叹道:“吾丧妻失子,此生唯求报得大仇,为子民谋一安定生计。事成之后,我要遍游天下,访名山大川寻找神灵。熊伯是大英雄,应该能理解磊的想法。”

一直在旁边静听、傻笑的石琅插嘴了,撩着胡须叹道:“彭公还年轻,妻子既失,还可以再有,怎么就这样推卸重任呢?竹山族与丰族结盟已是事实,他们两家人口超过万人,又非常富裕,加上丰伯的地位,应该还有其他的人会加入到他们那边。鱼、鸟两族区区三千多的人口,一旦丰伯起师,或许连招架之力也是很欠缺的。我族虽然彪勇,但是北面要抗击柏灌国大军的侵扰,南面又有丰伯在图谋,形势是非常不利。白浪公应该是能看清这个形势的,他绝对不会让彭公轻松离开。鸟人之才,鸟人之勇,早就在百姓间传颂了,以竹山葛成的智谋和丰伯的势力,竟然不敢轻举妄动,可见得他们对彭公是如何(炫)畏(书)惧(网)。白浪虽勇,却尚不能震慑奸人。”

“然也,然也!石琅兄说得对极了。女人还会有的,孩子也还会有的。熊汗从鸟族回来后,盛赞彭公的练兵之术,惊为神人。吾等本来都在奇怪,以竹山数千之众,竟然不敢跨溪一步,此时才(炫)恍(书)然(网)大悟。熊汗的想法正合我的意思,我数次派人去见丰伯,可是丰伯都含糊其词,也不肯表露他的想法。近日遣去见彭公的人都被山魅惊回,日前我和汗商量过,正欲亲自去见彭公,没想到彭公倒是先倬一步,还为我族黎村的子民雪了血仇。”说到黎村的血仇,熊伯的眼珠子瞪得快掉出眼眶了,双手在自己的大腿上狂拍,就好像这两条腿就是那些个蒙面人。

“哪里是什么山魅,那只是丰伯遣人在道上装神弄鬼而已。说来黎村的百姓也是被我害的,若不是我们在道上击杀他们装鬼的人,丰伯也不会这样急急行事。至于我的决定,那也是不会改的。不过为了鸟族千余百姓的未来,我一定会竭尽全力。我鸟族虽然地寡人少,但是三面环山,林密道险,地势易守难攻,竹山和丰伯若想侵扰鸟族,只有小溪一侧可行。我三百勇士据险而守,所以他不敢妄动。”彭磊解释道。

“彭公过谦了,我们都知道,那是葛成被彭公杀怕了。彭公可知否?丰伯南迁之说其实很可能是谎言,他对有熊族早有图谋了。”熊伯狠狠地敲着身前的矮几。

坐下有一会儿了,这时陆续有人送来了茶水、瓜果,竟然还有酒。茶是熊汗从彭磊家里弄来的,竟然都孝敬到了熊伯这里,看不出来,那家伙也是个马屁精。酒是淡淡涩涩的果酒,好像就是梁公所说的那种酒味饮料,显然是从北方逃难过来的人带过来的技术。

“彭公,来年采了新茶,一定要多给倬留一些。”喝到了浓香的茶,话题就转到生活上了,“汗说这是红茶,还有绿茶,别有风味,倬真的很想啊。”

“唉!”彭磊忍不住一声长叹。多长时间没有喝茶了?这茶叶都是竹女和绢一叶叶采的,还是她们俩亲自揉捻、炒制的,那一把大火把家里的大部分东西都毁了,那装在陶罐里的茶叶却还在。重修房子的时候梁公将一切都重归原样,彭磊日日对着那几罐茶叶,却根本不想煮一壶润喉。

“这红茶只要保管得法,稍微陈放一段时间反而更香。既然熊伯喜欢,我家里还有一些,过些时日我让人送来。至于新茶,若是有时间采制,一定有熊伯的份。”

虽然茶这种饮料在这个世界诞生超过半年了,但是它现在还是稀罕物,有的人还是第一次喝到。红茶暖胃生津,在冬天喝特别受用。熊伯虽然生相粗犷,细节却一点也不马虎,把一套泡茶的功夫做得十足。烫、洗、泡一步不少,甚至还有彭磊同学故弄玄虚的花架子,肯定是熊汗同学的真传。

“真是神物也!琅曾在柏城听到过一个传说,有神祗告诉路人,山中有一种树叶可以泡水喝,能治病;还有,米粟久贮能变成酒,能让人陶醉似神仙,忘记所有的烦恼和痛苦。以为只是诳语,谁知道竟是真的。”石琅第一次喝到这种颜色艳红、味道微涩、浓香醉人的饮料,捂着茶杯不停地感慨。杯具不是彭磊送给熊汗的那套,这年代冶炼铜铁的技术不发达,制陶的本事却已经很高超了,能做出非常复杂的形状。彭磊本来一直是用瓦罐煮茶喝的,后来心血来潮做了一套茶具,用功夫茶请客,结果客人抢了他的家当不说,还给鸟族的陶匠带来了许多生意。现在熊伯用的茶具不是鸟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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