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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天剑歌-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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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称他为君子剑,因为江湖中有人很多人调查过他。
  他得到了“绝世独立,一剑倾城”谢梦落的青睐,引起了无数人的羡慕和妒忌。
  诋毁他,击败他,或者是……
  诋毁和击败他的人没有成功,对于挑战之人,他经常是直接认输,然后拉着来人喝酒。
  于是有些人,设计下美色,财富或者是别的圈套,想引诱他做出一些错事。
  但是最终,连一向对人最苛刻的唐门二先生,也说叶欢是一个君子。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不履邪径,不欺暗室。
  于是,绝世独立,一剑倾城谢梦落的男友,就有了一个君子剑的名号。
  没有将楼下的惊讶放在心中,叶欢和铁臂苍龙走上了楼。
  包厢中,还有数名女子,她们一个个貌美如花,有的柔美如西子,有的婀娜如杨柳,有的一转身就是一风情,有的静静的坐在那里,就像是温润的玉石。
  她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有一对毛茸茸的耳朵。
  房间中弥漫着一股如兰似檀的气息,很香很诱人。
  突然,玲玲指着座首的那名女子大声的喊道。“我认识她,她就是那名卖身葬父的女子,骗了我们二十两银子!”
  狐族天生就非常的美丽,但是这名女子却已经超越了美丽的范畴。
  她穿的有些暴露,上身穿着一件鹅黄色的肚兜,雪白的双肩娇嫩的仿佛可以掐出水。淡绿色的披肩绕着两条雪白的藕臂,丰满的胸脯呼之欲出。
  她是一身少妇的打扮,柔媚的艳丽有着说不出的性感跟诱惑。
  可是,那张清水小脸,却很年轻,鬓角处细细的绒毛,表明她还是未曾出嫁的姑娘。
  “叶大侠,你好。”她回过头向着叶欢一笑,红红的唇就像是燃烧的火。
  叶欢摸了摸鼻子,开始苦笑。
  那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
  叶欢和蓉蓉经过上一个城镇的时候,这名女子正在卖身葬父,同时还有几个小流氓在捣乱。不过,那时候的她却没有如此的打扮,蓬头垢面加上破旧的衣衫,让整个人看起来失色不少。同时那几个地痞很凶恶,她流下的泪水让叶欢心头一软。
  于是,叶欢救了她,拿出了十两银子帮她葬父,并留下十两银子给她。
  下来的一切都顺理成章 ,她哭哭啼啼的想要跟叶欢走。
  这时候,做了一番梳理的女子居然变成了绝色的美人,还是狐族。
  叶欢当时没有起疑心,因为散落在天下的狐族也有不少,卖身的时候她把一对毛耳朵隐蔽在头巾中。
  “公子大恩大德无以回报,妾身唯有以身相许。”
  可惜,那个不解风情的人却没有任何的想法,他推开了她转身而去。
  “叶公子,你是君子,让我敬你一杯。”
  她喝了一些酒,脸颊如同春桃一般红润,艳到骨子里去。
  小姑娘正在叛逆期,学习成年人的样子。
  她的名字是吴茹仙,她的姐姐是狐族族长。
  “我听说你要和谢姐姐要到蒲州,怎么没有和你一起走?”
  吴茹仙有些好奇的问道,她能接触狐族中不少的机密。
  ……这个,叶欢摇了摇头,怎么说呢?
  “我爸爸晕船,但是谢姐姐要坐船。”
  谢梦落没有嫁人,于是蓉蓉就叫她姐姐,而且谢梦落也喜欢这个称呼。
  本来到蒲州最近的路就是坐船,可是叶欢晕船。他从小到大就是这个样子,就算是转生了也一样。还不是一般状况的晕船,他一上船就晕得上吐下泻,天昏地暗。
  而谢梦落却需要办几件事情,于是,两个人就分开了,大家约好在蒲州见面。
  “叶大侠,能否帮我一个忙好吗?”
  “不,我这次出来是轻松的,所以请吴姑娘原谅。”
  叶欢毫不犹豫的拒绝了邀请,狐狸狡猾,他才不想再次被吴茹仙骗。
  吴茹仙望着叶欢,突然一点红晕荡漾,用娇滴滴的声音说道:“姐夫,帮帮我,好不好?”
  她身边的几个狐狸也靠近了叶欢,都在低声的哀求。
  “这个狐狸精!”叶欢转过头,心中低声的骂了一句。
  那天她诱惑他的时候,他和她发生了一些尴尬的事情。
  这种叛逆年龄,天不怕地不怕的年轻狐狸,他才不想和她发生纠葛。
  半个时辰后,叶欢向着铁臂苍龙郑重的抱拳。
  铁臂苍龙非常的慷慨,一出手就将身上的一半银子送给了叶欢。
  “叶大侠,你不要推辞,这些银子放到我身上,迟早要进青楼勾栏那些娘们的手中,但是放在你的手中,却会派上大用处。”
  叶欢有些哭笑不得,但是他接过了那装有四百两银票的包裹。
  “再见!”走出门,将蓉蓉架在了肩头,叶欢微笑的招手。
  真的是非常的感谢,感谢钱掌柜,感谢铁臂苍龙,感谢这些帮助他的人。
  抬头向上一看,吴茹仙和那几只小狐狸正在向着他挥手。
  高楼,丽人,修眉美目,姗姗毓秀,如黛的青山映照在她们的身后,含烟的杨柳在微风中吹拂。
  “姐夫,我们一定会再见的!到时候别忘了请我们吃糖!”
  笑了笑,叶欢同样挥手。
  天地广阔,以后见面的机会也不多,但是,多谢她们的热情。
  第三章 一剑纵横
  蓉蓉安稳的坐在了叶欢的肩头,吃着糖人。
  “别担心,蓉蓉,我留下了两成作为我们的生活用品。这些银子是铁臂苍龙送给我们的,我们当然要用来帮助别人。”
  蓉蓉点点头,剩下的银子在蓉蓉的口袋中,她才不会让爸爸用她的钱做好人。
  “我知道,爸爸你呀……爸爸,你也来吃一口,很好吃的。”
  她将糖人放到了叶欢的嘴边,笑得如同蜜糖一样的甜。同时低下头香香的在叶欢的脸上用力的亲了一下,咯咯咯的笑着。
  突然,叶欢的眼光停住了。
  鸣乐敲锣的声音响起了,一大群人从街角处行来。
  首先是三十人的队伍开道,皮鞭挥动着让周围的人纷纷让路。
  侍卫们手握钢刀,警惕的看着左右。
  然后是黄金高台,八辆马车拉动着其平稳的走在街上。
  那是用沉香木,珠玉和宝石搭建的平台,雕龙落凤,金丝缠绕其上。
  他,一名身着八爪蟒袍的中年男子坐在了其上,看着下面那些低头拜倒的人群。
  那显赫的声势,那让人窒息的威严……叶欢嗤之以鼻,但是蓉蓉却看得两眼发光。
  “爸爸,他是什么人?”
  “是龙,但不是那种兴云布雨的龙,而是恶龙。”
  “恶龙?”
  “对,在西方的传说中,这个世界上最恐怖最可怕的动物就是龙。”
  天子为龙,然后其龙子龙孙掌控天下。
  万民为蚁,民脂民膏喂养之。
  “他是当今天子的五弟,琅邪王,杨秉纯。”
  龙生九子,多暴虐好杀,而琅邪王无疑是败类中的败类。
  他没有洛阳王的天纵奇才,也没有楚王的乐善好客,他是一条恶龙。
  他横征暴敛,贪淫好色,整个境内民不聊生。
  周围的店铺纷纷关门,路边的行人也如同蚂蚁一样跪倒在地上。
  黄金高台离叶欢越来越近,他长叹了一声说道:“我们走吧。”
  但是,命运的奇妙却让下一秒叶欢和琅邪王产生了交集。
  琅邪王的目光扫向了路边,他看到了骑在叶欢脖子上的蓉蓉。
  明媚的阳光正落在蓉蓉的侧脸,如雪一样精致的容颜上微微的泛着胭脂似的红。她正好奇的看着琅邪王,就像是一具精美而雅致的瓷娃娃。
  她是那样的美,就连琅邪王这种花丛老手的心头也不禁一跳。
  暖洋洋的风吹在了脸上,这是心动的季节。
  “好漂亮的小姑娘!”他笑着对着手下说道,“带回府中吧。”
  他的话就是旨意,一名仆从走到了叶欢的面前,直接去抢蓉蓉。
  这种强买强卖的行当看来他很熟悉,也没有人敢反抗。同时,他将一块碎银抛向了叶欢。
  “王爷看上了你的女儿,让她回去享福吧。”
  他的手去抓玲玲,但是却落在了叶欢的手中。
  令人发麻的骨头断裂之声响起,叶欢冷冷的看着琅邪王。
  二十六步,二十六步的距离,他离他只有二十六步的距离。
  家丁脸上的一滴冷汗顺着脸颊,正要落下。
  琅邪王举起了酒杯,晶莹的水珠离开了杯沿。
  不远处,警惕的军官手握着钢刀,浓眉微微的皱起。
  一切仿佛突然停止,琅邪王笑容凝固在脸上。
  手放在长剑上,叶欢冷冷的看着琅邪王。
  但是他没有动,只是看着挡在了琅邪王前面的三个人。
  一名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他的一双手落入了插入了身下的鹿皮口袋。
  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他的手边有一把牛角刀。
  而一名花季少女,正有兴趣的看着叶欢。
  琅邪王手下的三员大将,老字号的老苗荷,唐家唐一多以及血屠子王变红。
  “杀了他!”琅邪王挥了挥手,说道,“别伤了小女孩。”
  一怒拔剑,血溅五步。
  青色的长剑脱鞘而出,蓉蓉从他的怀中跳下,躲在一边。
  一团黑色的网向他笼罩而来,出手的那名妙龄女子。
  唐门暗器,天下无双,而唐一多作为唐门三代弟子,虽然才出道不久,但是这名妙龄少女却已经击败了自己的几位堂哥,甚至连琅邪王手下的暗器高手千千手李曼多也败于她的手下。
  一吸气之间,她已经用散花天女的手法,一连打出了六枚铁蒺藜,八枚回旋镖,十二枚银莲子。
  同时,还有三点鱼骨刺似缓实快,等接近叶欢之时,就会猛然加速。
  每一枚暗器上都附有剧毒,只要擦破皮就能致死。
  老苗荷的举动非常的简单,他挥掌。
  他的手掌干枯如鸡爪,漆黑如墨。
  三十年苦练的九幽百毒掌,曾经让无数的江湖豪客饮恨其下。
  一片晶莹的刀芒盛开在叶欢的下三路,那是血屠子王变红。
  他本是一名屠夫,但是在机缘巧合中得到了江湖名刀客罗伟元留下的秘笈。
  此后,他凭着一把牛角刀曾经在四川境内,一连击杀峨嵋派三十一位高手,后从峨嵋掌门的手下逃脱,落入琅邪王手下。
  他们三个人配合的天衣无缝,暗器封住了叶欢的每一条退路,九幽百毒掌粘人立亡,而王变红的牛角刀近战无比犀利。
  叶欢已无路可逃,他们仿佛已经看到了胜利女神的笑容。
  叶欢挥剑。
  这世界上没有毫无破绽的武功,就算有,也可以在其中制造出破绽。
  在那些人的眼前,叶欢的长剑缓缓的划动。
  一个圈,两个圈……他在那里画圈,一十三个圈子从他的长剑上产生。
  生生不息,连绵不绝,一道剑墙立在了他的面前。
  唐一多的暗器,就像是狂风遇到了巨石,虽然猛烈,却无法伤害他分毫。
  老苗荷的九幽百毒掌被一股绵韧的力道推开,身体不由自主的一斜。
  王变红的牛角刀冲入了剑圈,但是他却看到了一道道的寒芒。
  他感到自己仿佛冲进了一团粘稠的棉花包,里面充满了一道道如同针芒般的剑气。
  这是他最后的感觉,叶欢的反击这一刻开始了。
  一道道的剑芒呼啸而出,剑光笼罩了一切。
  武当的武功还有一个称呼,那就是当者立扑。
  王变红身体飞溅着鲜血倒下,牛角刀断成了两截。
  叶欢的长剑落在了老苗荷的手上,但老苗荷却反手一抓。
  他的一双手坚如钢铁,可以生撕虎豹,根本不畏惧兵刃。
  但是下一秒他就后悔了。
  叶欢的长剑微微的一颤,然后一旋,一拉,血光暴溅。
  三年练剑,让他对剑的微操作炉火纯青。一人合抱的大树都能被他一剑挥断,更何况是护体真气?
  老苗荷的手跌落在地上,然后叶欢一脚将他踢飞。
  唐一多的脸色变了,叶欢的强大出乎她的意料。
  鹿皮手套再次握住了暗器正准备发出,却感到了咽喉一痛。
  叶欢的手一扬,长剑脱手而出,穿透了她的咽喉。
  两死一伤,叶欢的目光冷如冰霜。
  武以剑犯禁,因为侠客有反击的选择。
  三分钟以后,手中的长剑上已经沾满了鲜血。
  王府侍卫的尸体七零八落的倒在了地上,叶欢拉着蓉蓉一步步的退后。
  七步之内,杀十二人,重伤四人,叶欢的长剑饱饮了鲜血。
  “我的女儿,不卖。”
  长剑上的血点点滴滴的落在了地上,琅邪王的脸色发青。
  没有人敢于追赶他,琅邪王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这种事情曾经发生过,调虎离山的伎俩并不少见。
  叶欢也没有击杀琅邪王的想法,越往琅邪王身边,他的高手就越多。他们的首要任务是护卫琅邪王的生死,而不是击杀敌人。
  一天后,通缉的文书漫天飞。
  叶欢,行刺王爷,形同造反,诛九族。
  夜色笼罩了大地,城外三十里处的小庙中燃起了一团篝火。
  叶欢正在为蓉蓉烤着兔子,蓉蓉的主食还是馒头。
  “蓉蓉,不好意思,又让你露宿了。”
  那时候,他完全可以抱着蓉蓉转身逃走,但是他却拔剑而起。
  “不要紧的,爸爸,琅邪王的样子,实在是太神气了。
  爸爸,如果有一天,我能像他一样,那多么好?“
  数千年,刘邦望着天子之队,说,如能取而代之……
  蓉蓉回想着那时候的情景,眼睛中转着圈圈。
  人的幸福,来源于和别人比较,只要自己的衣食住行好于旁人,那就是幸福,如果还能奴役别人,那更是幸福中的幸福。
  “宝宝呀,你能当王爷,还不如盼我有一天当天子,那么你就是蓉蓉公主了。
  到时候,爸爸给你造一座金屋,蓉蓉就在里面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吃馒头的时候,吃一个扔一个。“
  他刮了刮小家伙的鼻子,笑了起来。
  蓉蓉什么都好,就是性子比较张扬。
  对于那个通缉令,他倒不是十分的担心。
  一怒拔剑,快意恩仇,如今他武功已成,大不了带着蓉蓉改名换姓到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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