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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一位留学生的留学指南:家有留学生-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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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The Beatles 这支神话般乐队的开始是从英国工业名城利物浦开始的。
  早在披头士乐队录制专辑轰动世界的五六年之前,这支看起来和其他无名乐队并没有太多区别的音乐团体,就已经开始了他们传奇般的经历。
  在20世纪50年代,英国流行起了噪音爵士乐,当时只有十几岁的约翰·列侬(1940年10月9日出生,1980年12月8日在美国纽约遇刺身亡)就是当时追逐潮流的一个叛逆青年。1956年,16岁的约翰·列侬在利物浦一处教堂里结识了小他两岁的保罗·麦卡特尼(出生于1942年6月18日),两人都给对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流行音乐史上最伟大的双子星走在了一起。
  1957年3月,正在高中读书的列侬购买了一把吉他,并且在高中校园里组建了一支名叫Quarrymen的噪音爵士乐队,乐队的名字来源于他们的学校Quarry Bank高中。
  保罗·麦卡特尼马上就加入了列侬的这支乐队,担任另外一名吉他手。不久之后,麦卡特尼的好朋友乔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也加入了乐队,成为了第三名吉他手。与此同时,也陆续有其他乐手临时性加入并退出这支高中校园里的乐队,其中留队时间较长的是乐队的鼓手柯林·汉顿(Colin Hanton),他于1957年加入,于1958年退出。
  最终,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和乔治·哈里森这三名利物浦吉他手在20世纪50年代末构成了Quarrymen乐队的核心稳定阵容。
  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又译甲壳虫乐队)毫无疑问是流行音乐界历史上最伟大、最有影响力、最为成功的乐队。
  披头士乐队对于流行音乐的革命性的发展与影响力,可以说至今无人可出其右,对于世界范围内摇滚的发展做出了非常巨大的贡献,影响了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数代摇滚乐队的音乐和思想,直接影响了摇滚乐的变革和发展。在英国,披头士乐队更是影响了60年代至今几乎每一支乐队的形成和发展。
  而乐队中4名伟大的音乐家,特别是约翰·列侬(John Lenno)和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对于世界各个角落的后辈摇滚歌手及音乐创作者们的影响持续至今天。
  60年代成长起来的英美两国的年轻人,很少不与他们的歌声发生联系。可以说他们的歌声影响了一代人的艺术趣味、服装发式、生活方式和人生态度。
  即便在中国,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如果你开始听英文歌曲,或者是学唱英文歌曲,第一首大概都会是由麦卡特尼完成的一首歌曲:《昨天》(Yesterday)。
  Yesterday !
  All my troubles seemed so far away
  Now it looks as though theyre here stay
  Oh,I believe in yesterday
  Suddenly !
  Im not half man I used be
  Theres a shadow hanging over me
  Oh,yesterday came suddenly
  Why she had go?
  I dont know she woldnt say
  I said something wrong
  Now I long yesterday
  Love was such an easy game play
  Now I need a place hide away
  简单而美妙的词、曲,半个世纪过去了,仍然在不同地区、不同肤色、不同语言的人们中传唱中。
  1965年,麦卡特尼创作完成了歌曲《昨天》(Yesterday),很快就登上了当年的排行榜榜首,而且据统计,至今它的翻唱版本已超过了2500多种,创历史翻唱版本之最。
  在约翰·列侬(John Lenno)时期和以后,麦卡特尼的单飞生涯最为成功,他的Band on the Run乐队在商业上及评论界都获得极大的成功,在流行音乐界和摇滚音乐界续写着自己的辉煌。
  保罗·麦卡特尼个人在乐坛上的卓越贡献,也让他在1990年获得格莱美奖终身成就奖。
  1997年,麦卡特尼被英国伊丽莎白(Elizabeth)女皇二世册封为爵士。
  在我听音乐会的那年,保罗·麦卡特尼应该有六十三四岁了,尽管是120美元的门票,我仍然没有办法把他看得很清楚。达拉斯AA体育馆座无虚席,在整整3个半小时的演唱中,没有华丽的背景,没有代劳的伴唱,没有眼花缭乱的伴舞,没有光芒四射激光效果,就是保罗实实在在的歌唱。每首歌唱完后,保罗有时会与观众进行简短的交流,也就是几句话,除此之外,保罗一直在唱,一共唱了36首歌。
  你想象不出来,保罗竟然唱了那么多的歌,自始至终,美妙的歌声震撼着所有的观众。在保罗底蕴深厚的歌声中,几万名观众并没有我原来想象的疯狂,你可以明显地感到,观众们在欣赏和享受。而开始,我是抱着看看美国人如何在摇滚乐中歇斯底里的心情去听这场音乐会的。
  很惭愧,在保罗现场演唱的36首歌曲中,我熟悉的歌曲非常非常有限,但是这些歌是伴随着一代代美国人成长起来的,是他们生命组成的一部分,是他们的童年、少年、青年乃至中年、老年的记忆,其影响程度应该是超出我们想象的。
  因为对歌不是很熟,别人如痴如醉的时候,我就在左观右望,体会别人的体会,感受别人的感受。在靠近舞台的走道上,我看到一个女人站在走道上,不停地随着保罗的歌声舞动着,她跳得并不专业,但是她也竟然和着歌声跳了整整一个晚上,3个多小时不曾停过。
  我不熟悉披头士乐队,我不熟悉保罗,我也不精通音乐。
  那个年代,当全世界都在听他们的歌曲时,我们却在听着、唱着另一种完全风格迥异的歌曲,但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歌曲是没有国界的,而且特别有生命力,在创造了那一个时代音乐奇迹的人们已经或不远的以后将有可能成为历史人物的时候,我听到了他们其中一员不朽的歌声。
  你还想得到什么?这就足够了!我感到非常荣幸,这是我个人宝贵的精神和思想财富!
  我听过了保罗·麦卡特的音乐会,尽管有国度、语言、文化的阻隔,但是我仍然感受到了艺术的魅力和艺术家的不朽!
  

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
别太把美国人(外国人)的“赞美”当一回事
  随着改革开放,我们接触到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赞美。我们一下子醒悟过来,自己曾经很少赞美别人和被别人赞美。
  的确如此。从小到大,我就很少听到父母和兄弟姐妹们夸过我,总说我的不足,长得不好看、学习不如其他同学等,搞得对自己特没有自信,后来一旦有人夸两句了,心中特没有底,想着别人可能是在忽悠着自己玩呢。
  现在是有了进步,我们也在慢慢学着夸别人,或者是敷衍,或者是真诚,或者其他。
  过去,你要是当面说某个女性“很漂亮”,轻则一句责骂,重的,什么结局都有。现在就不一样了,在广东,你可以称3岁以上、80岁以下的所有女性为“靓女”,大家都很受用,习以为常了。就是一称呼,相当于“同志”,这事儿你自己千万要有自知之明,别人说你“靓”,你就真以为自己很靓,非上当受骗不可。
  美国人有着欧洲的文化传统,对任何人都是不吝赞美的,甚至自己的对手、敌人,那是一种礼貌和态度,可别飘飘然、真当一回事。
  比如,就有人对我说:你的英语太棒了!后来我知道并不是我的英语好,而是:第一,别人客气,给你一点自信。第二,人家觉得一个中国人,除了自己的母语以外,还能说两句其他国家的语言,当然可以夸一下喽。
  在学Operation Management(工业操作管理)这门课时,我觉得难度很大,心中总在打鼓,期中考试就没有考好。到了期末考试前,我找到教授,问他我的情况如何,教授说“非常好!”还特别在我的课本上为我留言:“希望你能享受我的教学。”一派喜气洋洋的场面。
  结果,自己技不如人,最后这门课我得了C,为了弥补这个C,后来我费了多大的气力才找平的。
  所以说:夸别人适可而止,被别人夸也别太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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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周游列国的夹克衫
我有一件很普通的夹克衫,就是本书中,我在北美荒野上,拿着望远镜坐在栅栏上寻找荒原野牛时穿的那件夹克衫。
  随着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开幕,国人对世博会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
  2000年那年,我参加了德国汉诺威世博会(EXPO),负责中国馆的一部分的筹备、实施工作。因为要做很多具体的工作,我就把那件夹克衫当成工作服穿了。在德国待了半年后,完成了我的任务。
  那时候,回国要带很多的大大小小的礼物用于馈赠亲朋好友,我的行李已经严重超重了。我不得不把那件夹克衫交给了留下来继续工作的同事,告诉他们,工作结束后,就可以把那件夹克衫给扔了,不用带回来了,因为我不想给同事增加麻烦。
  没想到,世博会结束后,在展品运回国时,我又见到了那件夹克衫。原来是因为回运的集装箱剩余空间较大,我的同事把那件夹克衫顺手又塞到集装箱里带回了国内交还给我。
  这算是序幕。
  由于那件夹克衫比较厚实、实用,多年后,我到美国留学时就又带上它,随意穿着。
  在回国前,我遇到了在德国同样的问题,行李超重,我再次将那件夹克衫拿出来,送给了在UTA继续上学的同学。
  因为在美国大家都有个习惯,每当有学生毕业离校时,总是把大量的带不了的日常用品交给下一届的同学,实在没人要的东西就交给教会,留给可能需要的人用。
  我的同学觉得那件夹克衫还可以,就留着自己用了。
  第二幕过去。
  我儿子去UTA留学,开始生活上的安排,包括接机、找宿舍、学校注册等事情,都是委托我那个同学帮助做的,那个同学就成了我儿子的好朋友。
  半年后,那个同学毕业,在美国其他州找到了工作。在离校前,他随便的就把那件夹克衫和其他的日用品,像其他毕业要离校的学生一样,交给了下一届同学。
  我儿子也并不在意那件夹克衫,也不记得过去曾经是我的,他穿了也不特别合适。照说扔了、送人都可以,可他鬼使神差地就把那件夹克衫放在了衣橱的角落里。
  我离开美国一年后,因为要参加我的毕业典礼,又回到了UTA。看到我儿子乱糟糟的宿舍,就习惯性地帮他整理,在衣橱的角落里,我惊奇地发现了这件夹克衫,静静地躺在那里,一副宠辱不惊的模样。
  这次回国时,我把那件夹克衫认真地带回了国,挂在衣橱显著的地方,没有再穿过,但是再也不会扔掉它了。
  第三幕结束。
  我想说的是,只要你敢于去经历一些事情,就什么奇迹都会发生,往往会非常出人意料的有趣。
  古人做学问,讲求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视二者为同等重要。实际上,不辞万里迢迢赴海外留学,正是在践行这种理念。
  古人行万里路何其难,而现在,具备了这种条件,再有点勇气,在读万卷书的同时,为什么不去行万里路呢。
  

复杂的“美国时间”
在中国,习惯了一个大一统的北京时间,你体会不出美国时间的复杂和无奈。美国国土(大陆)东西所跨的经度跟中国差不多,但它有6个时区:东部时间、中部时间、山地时间、西部时间、夏威夷时间和阿拉斯加时间。如果再加上开始与结束时间每年都不一致的“夏时制”,配合在一起,非常轻松地把一个初来乍到的人彻底搞糊涂。
  这次留学,我是从旧金山入境,转机飞达拉斯的。在旧金山,用的是美国西部时间,到达拉斯用的是美国中部时间。原来从行程上得到信息需要4个小时,扣除2个小时的时差,实际上飞行时间只有2个多小时。但是,当时我不知道这种时差的区别,感觉到计划中4个小时的飞行旅途,怎么只用2个多小时,以为是要中停,不敢下飞机,紧张了一阵,左问右问才明白。因此,初到美国,如果是东西大跨度的飞行,一定要注重美国的时差,否则误机、误车、误时的事会时常发生的,而且会很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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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oving Fossilized Specimens,“移动化石罪”
有一次,我们去美国著名的化石林国家公园(Petrified Forest National Park)旅行,这个公园以聚集了经历亿万年演变而形成的大规模的硅化木化石群而闻名,据说是全世界第一。
  大大小小的化石,或散或堆的,布满整个公园,漫山遍野的。
  在公园的入门处就特别提醒:不准带走公园内的任何化石!否则……
  但是,面对满地漂亮的化石,人人都会动心。
  据资料记载,这个公园每年都要丢失几千磅的化石。
  公园里的游人非常稀少,好像你做什么事都不会被发现,看到满地的宝贝自然会手动心动,不断地捡起来欣赏、把玩,再扔掉。
  当时我们并没有感觉到附近有人、或设备在监视,但是公园管理机构的警车很快就停到我们的身边。看到警车过来,我们便把手中的化石扔到了地上,这个细节让公园的管理人员看到了,当时我把一个数码相机装到裤袋里,那个家伙(好像是个公园保安,因为并没有配枪)就认为我的裤袋里一定装了化石,当我掏出数码相机时,他特别失望。但仍然不甘心,给我开了一张325美元的罚单,并冠冕堂皇地提出如果对罚款不服,可在第二天上当地法庭辩论。
  我特别不服,因为按照他们的规定,只是不允许带化石出公园,并没有规定不允许触摸化石。罚单上开的是“移动化石罪”,意思是我从地上捡起化石又扔到了附近的地方,显然是非常牵强。
  我们出来旅游的计划安排得非常紧,而且对当地的法律也不了解,根本就没有可能在第二天去法庭打官司,考虑到要有一个良好的信用记录,只得老老实实交了这“巨额”罚款。
  所以说,在一个陌生的国度,最好是尊重他们的法律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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