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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NOVA·斯普特尼克-第2部分

小说: NOVA·斯普特尼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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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后找到了几个相熟的朋友喝茶,或者夜宵。吹牛聊天,这两天没有好看的球赛。最近大家碰头机会比较多,好像没有了解对方的兴趣,那就只能散了。不过那时候已经差不多半夜了,我在冷清的上海街头骑着自行车慢吞吞地往回家的路上赶着。我吹着口哨,口哨声嘹亮无比,那些半夜走路的单身姑娘们步子越走越快,我知道她们觉得我这个人像个流氓。
  

简 化
文 / 李傻傻
  我很头疼,因为我发现我的思考力正变得老迈迟钝。曾经,我以为因为拥有这挥洒不完的力气,无法冷却的血,年轻的躯体可以凭着想象生活。但现在情况不妙,我试图凭空想象,却发现自己想象不到那想去的地方。甚至凌晨看过的电影,早起也记不得名字。据说人类从25岁开始步入衰老。那么,该在变老之前干些什么呢?
  大部分时间在电脑前过去,经常一看到电脑,就有点想吐。但这虚幻美景,总比不干净的世界要激动人心一点。因为周围的世界已经被简化成这么个样子:咖啡分为含咖啡因的和去咖啡因的,口香糖分为含糖的和不含糖的,电视分为闪的和不闪的,电影分为大制作和小成本的,牛奶分为有三聚氰胺和没有三聚氰胺的,人分为主流和非主流的……
  老头米兰?昆德拉说:“简化的蛀虫一直以来就在啃噬着人类的生活:即使最伟大的爱情最后也会被简化为一个由淡淡的回忆组成的骨架。”曾经,人的生活被简化为他的社会职责,那时每个人都被称为螺丝钉;后来又被简化成金钱和权势,这时每个人都被呼作老板。但是有那么一群人,愿意像轨道上运行了三个月后落入大气层消失的苏联卫星“斯普特尼克一号”一样,过一种迅速、天真,然而自由的生活。
  我曾经也梦想过这种云上的日子。我们愿意在电脑前终其一生,看着遍地开花跟帖无数的帖子过日子,交换着同质的经验,为一部电影哭得稀里哗啦却对身边的万物之美无动于衷;愿意骑着单车穿来穿去,心里装着某个姑娘却只能在草原之夜对着牛羊叫唤;愿意画画、听音乐、玩游戏、遛狗,偶尔也遵循父母之命在某个中档餐厅相一场亲。据说,这叫游离在主流之外。
  甚至不同于金斯堡和凯鲁亚克,我们可能依然嬉皮,但不再号叫;可能同样热爱烟雾缭绕,但不再钟情于反抗;不学那被视为庸俗的成功学,也不像保尔?柯察金一样时不时焦虑这一生是否碌碌无为。用古老的民间语言表达就是,我们不过是想过自己的小日子,随着性子来。
  甚至连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对我们也不起作用。生命与青春,属于我们自己,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
  简化的功能,便是用明显的坏,绝对地宣扬对立面事物的好。你要喝咖啡,但又不要咖啡因,于是生产出去咖啡因的咖啡给你喝,这样你就可以尽情享受咖啡的浓香,而不用担心那可能的害处——你可以无限地喝。
  很多人都爱看电影。你可以沉湎于一场战争带给你的刺激,体味婚外情的暧昧,透过屏幕观看无数女性*横陈,而不用真正去触摸横飞的血肉,无须挣扎于三角关系的纠缠,不会闻到人体可能不洁的气味——你可以无限地看。
  选择过那疏离了人群的生活,似乎也去除了生活中的“咖啡因”,拥有了生活完整的乐趣——你的自由无限。
  可这世界上唯一无限的,只有人类膨胀的欲望。为了满足这欲望,于是给你去咖啡因的咖啡,给你电影,给你这种生活的错觉。所以,选择游离主流之外的人,反而恰恰是欲望最为强烈的人,只不过,这欲望显得“特立独行”。
  可能有人得说,我要是出家了你岂不是得说我欲望大得想成佛。当然不会。很明显,出家自动放弃了大部分世俗生活的乐趣。
  最近凯特?温斯莱特借以拿到奥斯卡最佳女主角的电影《生死朗读》说的也是这么回事:是遵循个人内心的律条,还是顺从于世俗的普遍价值?作为纳粹守卫,女主人公汉娜面对几百人被活活烧死无动于衷,却对不识字深感耻辱。为了维护自尊、忠于职守,她不惜反道德、反律法,甚至反人性,最后更痛快赴死。尊严和道德冲突得厉害时,她选择了尊严。
  “斯普特尼克”也选择了尊严(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只不过我们不需要接受审判,更不需要谈到生死问题——我们绕开了道德(不务正业、吊儿郎当、大逆不道)。这本无可厚非,但当我们宣扬自己的颓废、忧伤、散漫和标新立异是那么的特立独行时,我得说,和这世界上芸芸众生一样,我们的灵魂依然是被欲望缠绕的灵魂。我们好不到哪儿去。当别人问你过得快乐吗,你总是笑而不答,因为你不想说,你只是在另一条河流里随波逐流。
  想起很多写作者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写作是纯粹个人的事。”是的,像本雅明说的那样,“小说的诞生地是孤独的个人”,但不是个人的呓语,不是那庸常的可以复制的经验。那些孤独的背影,可以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卡夫卡、卡佛,也可能是金斯堡和凯鲁亚克,但不会是你我。因为我们的欲望不过是过一种安逸的生活,顶多是“我的地盘我做主”,孤独的冷焰烧不着我们,想象的激情穿不透那些在玻璃窗子后面看热闹的头颅。
  就这么认了吧,别再挑唆年轻人。
  

活着活着就老了
文 / 冯唐
  感官骗人。如果相信感官,世界就是平的,人就是不会老的,父母兄弟皆在,日子永远过不完。小时候挤公共汽车,售票的、开车的都是叔叔阿姨。十多年不挤公共汽车了,有天下雨,的士抢手,就挤上41路公交车,我忽然发现售票的、开车的都该叫我叔叔了,买票的一瞬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称呼那个小眼睛小鼻子小嘴的售票员。
  我们这辈人是不是活着活着就老了?
  还没老。
  老妈老爸还健在,一顿还能吃两个馒头喝一碗粥,还能腰上系个电喇叭在北海五龙亭里高声唱“我是女生”,还能磨菜刀、杀活鸡、宰草鱼。
  我头发还没白,大腿上还没有赘肉,翻十页《明史》或者《汉书》,一个恍惚,还能突然听到心跳。妄想:达则孔明,穷则渊明,*二十八岁当了军长,杨振宁三十五岁得了诺贝尔奖,或*年时运通达,努努力,走走狗屎运,我还赶得上坐直达“凌霄阁”的电梯。或许早早了悟“不如十年读书”,面盆洗手,了却俗务,我还来得及把我老妈的汉语、受了宫刑的司马迁的汉语、赵州花和尚的汉语、毛姆的英文、亨利?米勒的英文炖在一起,十年之后,或许它们能成就一锅从来没有过的鲜美浓汤。
  老相好坐在金黄的炸乳鸽对面,穿了一件印了飞鸟羽毛的小褂子,用吸管嘬着喝二两装的小二锅头,低头,头发在灯光下像水一样一丝丝地从两边滑下来,有着飞鸟羽毛一样的半金属光泽。她吸干净第三瓶小二锅头的时候,抬头笑了。我还是忘记了她眼角的皱纹以及她那在马耳他卖双星胶鞋的老公,觉得她国色天香,风华绝代,此时此刻,为她死去是件多么天经地义的事情啊。
  老了。
  老妈以前一件事骂三遍,怒气就消散了,现在要六遍。今年清明,早早就惦记起早就去世的姥姥,说好多年没去上坟了,通州的坟地或许已经被盖上了商品房。股市这么热,老妈还是取了两万元现金,报了一个欧洲十五日游十二国的*照相团。“靠,欧洲去过没去过?去过!”老妈说。今年春节,老爸的密制烧肉开始忽咸忽淡,我们吃得出来,他自己吃不出来。无论老妈如何威逼利诱,老爸再也不回美国了。他说:“美国啊,监狱啊,没麻将,没大超市,没这么多电视频道。”老爸垂杨柳西区赌王的名号最近也丢了。他说其他老头老太太赖皮,他和牌,他们不给他钱。其他老头老太太说,他诈和,没要他赔钱给大家就已经是照顾他了。
  这年正月里,我写完《北京北京》的最后一个词“意识”,忽然明白,生命过去一半了,而且很可能是最好的一半。
  北京夜晚的流水大酒席,“90后”都已经被朋友的朋友牵引着出现了,新鲜得仿佛昨晚下了点雨,那三环路边上才开放的黄色连翘花。屋子角落的阴影里,灯光照耀不到的桌子底下,已经没有了趴伏着的怪兽。仔细听,窗外有雨,有人打起雨伞,有人启动汽车,有人走近,血管里的激素已经没有吱吱作响了。比我大了十来岁的老哥哥们纷纷再婚,娶了八零后的文学女青年,生了一个儿子或者一个女儿。在流水席上,我和他们一起笑眯眯地安详地望着“90后”说,诗写得不错啊,酒量不高就少喝些,千万别勉强。
  

皮皮快跑(1)
文 / 八喜
  Michelle摇摇晃晃走过来,嘴里在吞云吐雾。她习惯在吐烟的时候噘着嘴,摆出一幅很*的德行,其实谁也没瞅她,但是她觉得谁都在瞅她。我知道她在抽Sobranie,她从学抽烟开始就一直没换过牌子——对男人反之——她从学习谈恋爱开始就在马不停蹄的换男人。
  她将水晶高跟鞋拎在手上,大半个胸露在外面,像我们小时候爱吃的没洒卤酱的豆腐脑。我知道谁又给她药水喝了。Michelle说那些药水喝完就看见幻象,比如她看见过十年前死去的老妈在微笑,她的第一个男朋友突然出现并带来激烈的*,她曾流掉的两个小孩从阴影里跑出来对她挥舞小手……我相信那些药水奇妙无比,因为Michelle从来不拿她母亲、初恋和夭折的儿子撒谎。
  我站在南锣鼓巷街口等她,天已微亮。刚熄灭的街灯残留一两条细密如幻觉般的光线,我想灯泡上一定粘着很多爱不成反被烫死的蛾子。初秋的早晨已有寒意,可是Michelle的胸脯让我淌汗了。她在离我三四米远的时候终于瞧见了我,她揉我的头发,喉咙里发出春猫般的声响:哟,Banshee,什么风把你吹来了?Gucci Rush呛满我的鼻腔,Michelle喷香水就跟洗澡一样。我说小米你把皮皮的电话给我,快点儿,我没空跟你扯淡。Michelle一边晕乎着翻手机一边笑:Banshee,我早就跟你说过,皮皮只是个适合一夜*的男人,你却跟他睡了三年。我抄了号码就跑,没忘记回头骂了句放你娘的屁。
  皮皮失踪了。我在某个清晨醒来,看见了半个衣柜,半个存折,半个书架,半个避孕套……我用五分钟的时间顿悟,皮皮这次是真的走了。他总是会在我身上喘息着说,我要是离开你了怎么办呢怎么办呢?我如果答不行不行我不放你走,他就继续;我如果答走就走呗老娘一个人照样过得很好他就阳痿。因此床上局势被我全面控制——我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做选择题——聪明的皮皮在这一点上一直不清醒。
  皮皮失踪了,衣柜里的白衬衫一件也没有了。他只穿白色系的衬衫,长袖中袖短袖;Armani; Charvet; Hermes;亚麻,埃及棉,丝绸……反正白衬衫都没了。皮皮失踪了,存折上的钱剩下十七万。他用施舍的方式假装给了我补偿,我后悔很久之前对他说过人可以随时滚但要给我留下点钱。皮皮失踪了,书架上只留下那些诗呀散文呀爱情随笔呀文艺期刊呀影评乐评呀……管理学金融学商业周刊那些稍微有点实际用途的书统统不翼而飞了。皮皮失踪了,鞋橱里那些Diesel倍儿响的皮鞋已经不再那里,我的白球鞋整整齐齐码成了三溜。皮皮老说百烈啊百烈,你就算特喜欢白鞋也得分分款式面料品牌吧,谁会买二十几双BAPE天天换?
  我花了半个小时确定皮皮的失踪,然后开始打电话。我们同居了三年,我没存他的手机号。皮皮喜欢酒吧,喜欢女人,喜欢赌钱,我忍不住了就想打电话催他回家。我狠狠心将号删了存存了删,终于养成了不打扰他享乐的好习惯。我妈说百烈我怎么生出你这么个贱货,揽着个吃喝嫖赌的货色当宝贝。可是我爱皮皮呀,全世界只有皮皮的头发竖竖的皮肤细细的。他每天洗两个澡,从来不带着口气亲我,用完厕所记得换气和喷香水,脏袜子裤子都叠放整齐,在我发脾气的时任我蹂躏……我妈说瞧你那德性,你就图他有洁癖啊,搞完女人回家你还得伺候他泡脚,迟早悔死你个小贱货。

皮皮快跑(2)
我打了一夜的电话没有人接,我们认识的不是狂放不羁的夜猫就是伶牙俐齿的妖精,太阳没出来之前都匍匐在夜场醉生梦死呢。乔骄一准正被男人按在墙角或沙发上乱啃,Joe猫在某个角落里K仙粉,Annie在舞池里搔首弄姿扭腰摆臀,Nicky按时间来算应该正和他的gay朋友在一起……没人接电话,我冲出去找皮皮的号码,这么多人里定点在南锣鼓巷活动的只有小米。
  三年前Michelle带着皮皮来酒吧,他们刚在一起一个星期。Michelle说:Banshee,这是皮皮,我泡上客户老总的公子了。我说:恭喜你啊。皮皮冲着我笑,他的眼睛在那天昏暗的灯光幻影中愣是射出了某种蛊惑的巫光。他说了句Banshee你好,我的好感如电光火石般发生。我愣了一下,然后对Michelle说,你把让给我吧,小米你把他让给我吧。
  小米对此耿耿于怀,这两年里她每半个月定期提醒我皮皮只是适合一夜*的男人,并且在每次皮皮操完她之后洗澡时给我拨电话。她说,你想开点吧,他不来我这儿也会去找别人,反正他官方只承认你是他女朋友,已经很意外了,灰姑娘。我头几次挂了电话就流泪满面——他妈的皮皮当然只承认我了!我跟他在一起时是正儿八经的黄花大闺女,我给他洗*洗袜子洗衬衫洗有口红印的外套,我从来不问他又把舌头伸进了哪个女人嘴里,没怪他去澳门拍片时卖光了基金下赌船,怀了孕自己捂着肚子去排队打胎,别的女人谁行呀谁行呀?慢慢的我想通了,我一点也不恨Michelle,她说的多有道理啊,皮皮天生是那种“想天长地久是自找麻烦放过了又终生遗憾”的男人,我熬还不行吗?媳妇还没熬成婆,我的皮皮就失踪了。我在去南锣鼓巷的路上,边流泪边琢磨,皮皮你到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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