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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NOVA·斯普特尼克-第3部分

小说: NOVA·斯普特尼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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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为什么离开我呢?因为我性冷淡吗,我并非你唯一的出口,你有那么多*可爱的伴侣;因为我阴戾吗,我半夜失眠一个人光着脚去客厅跳舞,静静的旋转怕吵醒你;因为我太乖了吗?你说两个人不能都出去玩,要留下一个洗衣做饭勤俭持家;因为我孤僻吗?你说像我这样骨子里其实不前卫的女孩子,就应该安静的读书写字啊……
  我跟Joe在中关村的天桥上嗑瓜子,他把瓜子皮吐到无数辆车顶上,然后觉得很爽。Joe也是短头发,Joe的头发也很黑,可Joe的头发不是竖竖的,Joe和皮皮不一样。他是个看起来就魅力十足的男人,不像我的皮皮那么奶油和内敛,比如皮皮绝不会把瓜子皮吐到车顶上的,而且他根本不会吃瓜子这种东西。Joe摸我的头发,眼神暖暖的,他说百烈我的手闻到你的头发香了,我说讨厌劲儿的别学我们皮皮说话,又不是个斯文人。Joe不吭声,我知道他很愤怒,他一愤怒了就不吭声。我有时候会心疼他,有时候不会,可是我一天24小时都心疼皮皮,所以我肯定爱的是皮皮。
  Joe,我知道你喜欢我。
  屁嘞我可没承认过。
  不用承认,我知道你喜欢我。
  那你跟我在一起呗,大不了我收心不再出去玩。
  不要,你的心已经是我的了,我就不想要了。
  你个小贱人,皮皮哪好了?
  哪都好。
  我告诉你他正在一个四十岁老女人的床上撒欢呢!
  你放屁。
  Joe拉着我就跑,我们上了车,他一直开一直开开到一个我不知道名字也没到过的小区。他拉着我上楼,他拉着我敲门,他拉着我等了很久,他拉着我等皮皮打开了门,他拉着我看见皮皮身后出现了一个妖艳的女人。我的手在Joe手里冻住了,我说Joe你骗我,她没有四十岁。我在Joe的车里流泪,我想那个女人真美,她的嘴唇很厚实,不用涂口红也*。皮皮总说,百烈你的嘴唇太薄凉,还是粉色的。女人的嘴唇应该是红色的,粉色的嘴唇亲上去会失去*。我说,皮皮,你我之间不需要*,我们要爱情。Joe说,百烈你别难过嘛你别哭嘛,你清醒点离开皮皮吧,我会对你好的,我除了你绝不碰别的女人以后。我停止了哭泣,没有表情地靠在Joe肩上,我说你给我滚蛋,你出卖了皮皮你真不是东西……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皮皮快跑(3)
Joe说我是疯子,我懒得反驳。他对我很好。他带我去海洋馆看鱼,陪我看医生,替我去买米……他做所有皮皮应该做没空做的事情,可是我不爱他。他的头发不竖,皮肤不细,眼睛不亮,声音不好听。他不买衬衫,不穿Diesel响响的皮靴,不阻止我买BAPE的白球鞋。我已经有很多双BAPE了,为什么Joe不会像皮皮那样说话呢?他应该反问:百烈,谁会买那么多双BAPE天天换?可他只会问:百烈,你为什么不能爱我呢?因为你不是皮皮啊,Joe。
  小米给了我皮皮的号码,我没打通过,我又开始一个人生活。之前三年的时间,我做的最多的事就是等他回家。现在,我做的最多的事就是煮速冻水饺。皮皮喜欢吃饺子,我买来肉和白菜,和成鲜美的馅儿,每周给他做顿饺子。我也喜欢吃饺子,可我没力气去买肉和白菜,我只能煮速冻水饺。Joe说,百烈你别吃速冻水饺了,我带你去吃牛排吧,我给你买Pizza吧。我说Joe你走吧,你别管我了,我再感动也不会跟你睡觉的,我要找到皮皮,他一个人去哪儿都会孤独的。Joe 就很听话地离开,他刚到家我又给他打电话,我说Joe你来陪我吧,我害怕。
  我和皮皮在一起三年:他没有带我去见过父母,却偷偷带他们来见我。他给我买很多我喜欢的书,教我画画修图做平面设计,带我去过一次马尔代夫。我任性的有过一次孩子,皮皮逼我自己去医院打掉她。皮皮给我买过很多枚戒指,把它们整齐地摆放在一个锦盒里。皮皮没来得及向我求过婚,他在2003年4月1日这一天消失了……
  皮皮离开了我五年:我跟Michelle她们去shopping去做facial去参加各种party,像三年前皮皮未出现时一样。我帮她们提袋子签卡,我看着她们买醉喝药水,我笑她们搂着老外时比狐狸还骚……皮皮的影子总是出现,我买了很多的白色衬衫,我逼着Joe穿Diesel的皮鞋,我在他的头发上涂厚厚的发泥,我给他做细肤面膜。我每天都要拨一次皮皮的手机,偶尔还会让Joe带我去厚嘴女人的小区。我们每天按时上下班,我在广告公司做文案,Joe和Michelle在客户部。我们最大的客户是皮皮的爸爸,他拥有很大的汽车品牌。如果创意卖掉了Happyhour我买单,没卖掉Joe买,每天都一样,日子过得很快。
  我夜里仍然失眠,我光着脚去厨房喝冰水,可是Joe把所有的冰水都倒掉了。我在客厅里旋转,天花板上的水晶灯亮了,Jazz音乐响起来。Joe轻轻地从房间里走出来,微笑着向我伸出手说May I?他的头发竖竖的,皮肤细细的,他不再讲脏话,也不K粉和玩女人。恍惚间,他的脸上出现皮皮冷冽的神情,皮皮说百烈我没有爱过那些女人,我只爱你。我说皮皮你为什么要去找她们,你为什么很少跟我*,你为什么对我不好?皮皮搂着我,他不说话,他把额头贴在我的额头上,他抱起我来不停地旋转旋转。灯光很刺眼很刺眼,我的心却越来越暗。Joe滚烫的眼泪滴在我的面颊上,他说百烈我们结婚吧,你别再想皮皮了,他已经不在这儿了,让我照顾你。光线刺疼了我的眼睛,我在光影交织的线条里感觉自己终于点了头。
  我穿着婚纱站在教堂,Joe把戒指戴在我的手上。我不记得自己有没有笑,只记得乔骄,Michelle,Nicky他们叫得很HIGH跳得很高。天很蓝,朵朵白云悬在天上,柔柔的很像皮皮的手,我仰起脸说皮皮你摸摸我的脸吧,百烈今天做新娘了。我盼着皮皮能伸出手,可是那些白云却被风轻轻地吹散了……然后我看见了皮皮的脸,和八年前一样干净。他冲着我笑,他的眼睛在那天昏暗的灯光幻影中射出了某种蛊惑的巫光。他说了句Banshee你好,我的好感如电光火石般发生。我愣了一下,然后对Michelle说,你把让给我吧,小米你把他让给我吧。皮皮说,百烈你愿意跟着我吗,一直到我死?我说我很愿意皮皮。
  Joe说皮皮死了,他在2009年4月1日这天死于AIDS。我摸了摸他的脸,我说你知道我和皮皮有过一个孩子,所以也许很快我也会消失的Joe。
  我并不害怕,我跟自己在皮皮消失后持续做的噩梦里一样镇定——他在荒芜的黑暗里不知所措的乱跑,我远远地看着他,很镇定很镇定得喊:皮皮,你快跑啊!皮皮,你快跑吧!
  

甜蜜生活(1)
文 / 朱婧
  萧晚晴从大学时候就期待理想的生活,物质的丰裕、地位的尊荣,在她大学毕业十年后终于到达。这一年,她35岁,身材还保持得很好,如同大多数在这个年纪还没有结婚生子,注意保养的白领女子, 她有窈窕的身材,漂亮的锁骨,面容干净,尚未浮上罪恶的细小皱纹。
  她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任部门经理,走路总是昂着头——从那个北方小城到这座南方的都市,她走过的每一步,都是靠自己的勤奋努力而获得。
  她的男朋友,比她大上一岁,在证券公司任总监,人也高大好看。两人相处了三年,还算不错。她的生活看起来十分安稳,除了,一些细碎的担忧,它们像小小的刺,让萧晚晴觉得不那么舒服。
  周末去海洋公园,萧晚晴对养在密封池里的食人鱼很有兴趣,它们个头很小,颜色好看,外形几乎有几分乖觉,嘴巴里却是白森森的牙,不知道是馆里的空调太低了,还是她心里犯怵,她连打了几个冷战,裹紧披肩,出去了。
  萧晚晴只是觉得叶宇欧未免太过宠爱苏樱了。
  刚开始认识,叶宇欧只是偶尔提一提他的那个宝贝侄女,其实,不过是他早年朋友的女儿,自小唤他作叔叔,他倒真就当成那么回事了。他说苏樱在北方一所大学里读书,功课很好,人也很乖巧。后来,他不免说得多。也许大家的生活圈子都不大,且在人情淡漠的城市,也谈不上有几个真正的朋友放在心里,所以,总说起旧相识,并不过分,但是,他真不免说太多了。这就是萧晚晴心头的刺。
  萧晚晴见过苏樱一次。一年前苏樱来看望叶宇欧,她在S城待了一个礼拜,叶宇欧请了一个礼拜假陪她,连一个电话也没有打给萧晚晴。苏樱临走的中午,他们三人一起吃了一顿饭。萧晚晴终于见到了苏樱。
  她若不那么漂亮,萧晚晴也许不会那么担心,她若只是有着小姑娘的天真可爱,萧晚晴更不会那么焦虑。22岁的苏樱,坐在那里,只消看你一眼,就能让你不得不低头。眉目如画自然不说,她惊叹的是她的皮肤,那么近也看不到一点瑕疵,触感大抵会如丝绸一般超乎想象。她骄傲、矜持,眼神已不是小姑娘的样子,尽管说话里头仍常常充满可爱的神气。
  这一餐萧晚晴吃得不好,苏樱对她很客气,姿态优雅地吃着饭,口口声声地喊她阿姨,与她攀话。苏樱喊叶宇欧“叔叔”,那么喊她“阿姨”自然是没有错的,可是萧晚晴听着却像是一声声讽刺,她第一次对自己的容貌那么不自信,甚至地位也不能衬托起荣光。
  中间萧晚晴去洗手间,苏樱也过去了。萧晚晴仔细地对着镜子补妆,苏樱只是用水扑了扑脸,眼光很好奇地仔细上上下下打量着萧晚晴,她悠悠然地说话了:“与我叔叔以前的女朋友相比,你真算不上好看的。”她顿了顿,凑近萧晚晴,“而且,和我叔叔在一起,你觉得你配么?”她完美得像天使,似乎再恶毒的话从她嘴巴里出来都那么轻描淡写,让萧晚晴气到发抖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她先走了。回到座位,叶宇欧已经往她面前的碟子里夹满了菜,连鱼片都一根根挑出刺来。萧晚晴回到桌前,苏樱跟没事儿人一样抬头看她一眼,笑道:“阿姨补妆真慢。”叶宇欧兀自还在和苏樱谈他们的话题,萧晚晴觉得自己很多余,她想走掉,但深呼吸了一下,依然坐下来吃饭。 txt小说上传分享

甜蜜生活(2)
她这十年,却也不是白过的。被一个小姑娘一激就跑,她还不至于。
  叶宇欧刚买了房子,海边的高档公寓,楼上楼下,三百多平的跃层结构,有一间大卧室可以完整地看到海景。叶宇欧是一眼看中的。工人很快进驻开始装潢,萧晚晴陪他去买装修材料,看家具。她每每钩着他的手臂,与他讨论样式,与老板谈价格,她越来越觉得自己在期待一种新的生活,她已经三十五岁了,并不能算很年轻了,她的父母还在那个北方小城热切地希望听到她的好消息,她的妹妹们怀抱里早有了婴儿;她有些害怕,她不想轻易放下面前这个男人的手臂。
  房子很快装修好了,叶宇欧却没有给一把钥匙给萧晚晴,更没有关于结婚的只言片语讲给她听。他们依然和先前一样,偶尔见面吃饭,一起去书店,去剧院。叶宇欧喜欢看书,喜欢听古典音乐和昆曲,骨子里他是个很古板很传统的人。萧晚晴不是不认识比他更出众多金的人,她就是喜欢他有学问,性情沉毅,这样的人愈来愈难遇到。
  萧晚晴觉得,即使过了这么多年,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有些东西,在她身上也还是没有变化过的。丰裕的安稳的家庭生活,是她一直期待的,就像幼年时爹爹在门上贴起的年画,抱着肥鱼的胖娃娃,笑哈哈。
  她和叶宇欧,两个人都太会赚钱,有时未免算得太清楚。吃饭虽不是AA制的,也一定是轮流买单。认识了三年,她身上没有一件东西是叶宇欧买的,他总认为,她也能赚钱,她可以自己给自己买奢侈品。他送给她的唯一一件东西,是一部手机,那时她手机被偷了,他跟她说,你别买了,我这里有部充话费送的手机,只用过几次。
  而她清楚地知道,前不久,叶宇欧为苏樱买了限量版的粉色米妮手机。
  叶宇欧太宠苏樱了,几乎有求必应,她在网络上看中了什么,他跟在后面下单买好邮给她。他只恨不得从钱包里掏出钱来给她花,当然,也未必没有这样做过。他娇纵她,对她千依百顺,他已经不是十几岁的男孩子,可那些热情一点也未减,他对别人精明刻薄,对她却不计成本。
  这一切,都颤巍巍地压在萧晚晴心头,让她寝食难安。
  都是成年人了,处理感情的方式更加直接、成熟。他买了房子,她去他那里做客,有时就自然而然留宿。他们先前并没有这样过,他有奇怪的洁癖,不喜欢在别人的房子里做亲密事。她不是第一次与一个男人共眠了,他没有多问,他不喜欢问她过去的事,这让她宽心。但有时,转念一想,他或许并不在乎她的过去,甚至现在、将来。不免心头又一紧。他还没有把她的身体、她的人,完全当作自己的,所以,他可以不在意。
  他管着苏樱,不喜欢她交太多朋友,萧晚晴常常听到叶宇欧晚上打电话去苏樱宿舍,看她有没有回来,若她回来晚了,他会生气,讲话很大声,连鼻息都粗重起来。萧晚晴忽然就想起了中学时候看的书,《绝代双娇》,她名叫苏樱,他却快成魏无牙了。他把她养在身边,不许别人去看她。她是他的寄托,世人都鄙弃他,她还是他身边的小娃娃。
  萧晚晴觉得叶宇欧对待苏樱有些病态。其实,每个人何尝不都有自己的病,难以摆脱的执念。萧晚晴每天要吃安定才能睡,她必须睡,因为第二天要上班,她需要做出更好的业绩,公司给她配备酒店式公寓和名车不只是慷慨。她有时会对着削苹果的刀长久发呆,那锋利的一线光泽看上去很迷人。她常常想起在北方乡下度过的童年,在夏天夜晚的草垛上数星星。她当年的伙伴很多在那里成了家,有了自己的男人和孩子,只有她,越走越远。这些年,她走了很久的路,她很累,她忽然忘记了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一起吃晚饭的时候,叶宇欧说要邀苏樱暑假来做客。他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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