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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第16部分

小说: 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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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默默垂下眼睑,直到有人无声地牵住了我的手。
  心里猛地一哆嗦,我下意识地想抽回自己的手。但我比不过他的力气,又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因此终究没能挣脱。
  我只能低着头,微微颤抖的,任由他紧紧握着我的手,像要捏断我手指般的,紧紧的握着。
  然后,我看见他锃亮、锃亮的皮鞋前,化开了一朵又一朵水色的小花,低调的,无声的,绽放。
  我很没出息地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眼前竟也模糊一片,颊上湿漉漉的,仿佛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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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在不算太奢华的饭店,易笙一个人坐在主席位,喝得酩酊大醉。
  他的酒品很好,即是醉得厉害也只是端着酒杯,勾着唇恣意的、无声的笑,那如星子般美丽的眸上,覆着一层淡淡的薄雾。
  那天,夜风很大,星空却很晴朗。
  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我们在饭店后门遇见,并肩一起走了很远。
  至始至终,一语未发。
  然后,在第三个十字路口,我转过身,走上了与他背道而驰的另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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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有一些人注定了只能相忘于江湖。
  我们并非真的不知道,只是太过舍不得,无论如何也舍不得放手。
  可即便如此,结局还是不会改变。
  终究,也只是无力的挣扎而已。
  ………
  习惯了勤奋好像懒不下来,不更新很难受。
  很想看看大家看到新章节时的评论,哪怕一两个也好,于是老忍不住地想更。囧
  《指末的幸福》已经全国上市,当当、卓越,均有销售。
  我这几天无聊自己把样书看了一遍,发现后面委实写得比前面好很多,和这个文的风格略有相似又不竞相同。
  虽然后半部是赶出来的,但或许写东西,用心总是不如感觉,当然有感觉的用心是最好不过了。
  另,谢谢筒子们帮我办后援会,有时间的童鞋不妨帮个忙,前往投个票
  因为内容不能放地址,我放在作者有话说了,谢谢大家!!

  轮回

  我微微晃了下神,木然地低下头,却意外的发现自己竟在无意中踩掉了电源——
  就仿佛一个无聊刻薄的预示,要毫不留情地切断那绵长而无聊的回忆一般,只电光一闪,噼啪一响,载满各种东西的亮晃晃的屏幕便消失了脉动。
  决绝而疼痛。
  内室,黑漆一片。厚厚的窗帘外,是隐隐绰绰的星光点点。
  我这才蓦然发现,夜色已深。
  在易笙那个突如其来的怀抱和求好之后,我居然就这样恍恍惚惚地落入了棉久的回忆,并陷在在回忆的回忆中不可自拔。
  整整三个小时,一直沉溺在回忆的海洋中,想着他的好,他的吻,直想得心脏麻痹了疼。
  蠢得无药可救。我唾弃的,自嘲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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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放手你会幸福,我无语选择退出;只要看你真的幸福,我什么都不在乎。如果我放手你会幸福,就让我为你祝福;如果我要忘了你,请让我也忘了爱,忘了痛忘了全部……”
  悠悠的歌声顺着躺在桌面上的手机扭动的小身板,流泻在寂静的夜色中。小小的屏幕闪着淡淡的白光,却照得眼睛有些涩涩的疼:“喂……”
  “我靠,郝郝,你这个猪,居然真的回来了啊!”熟悉到的声音像炸弹一般从话筒那边投射过来,“为什么不联系我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这个大嗓门!我按了按太阳穴,将手机稍稍拉开些距离,正想插嘴说些什么,那头又像连珠炮般一吐就一长串,在在都是关于我这个“没良心的东西”回国也没给捎她消息的行径,是多么、多么的无耻,又是多么、多么的不厚道。
  她说得那叫一个激情澎湃,言辞凿凿,只差没有潸然泪下了。我是越听越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东西!作为一个良好公民,我怎么就这么的不是东西呢?这也太对不起培养我的祖国了!
  可回头想想又觉不对,我明明不止一次打过电话给她,明明就是这厮自己又三天两头忘了开机,怎么能怪我呢?
  只是欲开口解释的话,竟都败在了她狂风暴雨的语速下,只能带着这欲加之罪的帽子,悲催地等待一个把真相好好地说出来的机会。
  夜晚的城市霓虹点点,灯光闪烁,倒影着玻璃门中满头黑线的我一脸无奈的表情。
  于此,我终于不得不承认:从某方面来说,丫的这也是一种无敌啊!
  面对如此强大威武,我只能认输。总算宋依初大人还是会心疼电话费的主儿,在滔滔不绝了格外漫长的五分钟后,终于有了消停的迹象:“……郝郝,你还在么?”
  “放心,为了光明的未来,我没有胆子挂你的电话。”我朝天翻了个白眼,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沦落至此。
  这爬到我头上自由撒野的厮……原本明明就是我的粉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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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投身网络创作为了带来的最珍贵的东西,我想莫过于这几个由粉丝、编辑变来的朋友。
  宋依初曾是我忠实的支持,她和黎思雨从我刚开始创作还无名气的时候,就因为欣赏我的作品踏入了空旷而贫瘠的世界,成为我所有粉丝中最坚定也最懒惰的两个。
  夸张点儿说,她们是我生命中最不可思议的存在。正因为有了她们,我才开始知道什么是女人的友情。即便我们天南海北,各自一方,这份感情也不曾改变。
  我还记得当年才初三的黎思雨,竟瞒着父母站了一夜的火车,只为见我一面。家境富裕一直娇生惯养的她,直到我们分开都没有跟我说过一句抱怨。
  那个时候,有种难以形容的久违的温暖感觉,包裹了我常年冰冷的心,让我了种有言不能语的无措。而让我想不到的是,这最后竟成了我走上这一行最大的动力。
  我知道自己很笨拙很慢热,纵然有千万分的感动,也不知道要如何表达,只会把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埋在心底,自己体尝。
  纵然在大学里,我疯疯癫癫,张扬开朗,但却从不轻易接近任何人。四年同室而居的同学真真算起来也不过是群酒肉朋友,一起吃吃喝喝,闹闹玩玩,谈谈男人抄抄作业。
  可宋依初和黎思雨不同,她们通过我的作品,通过网络的屏障,无视表面的虚像,强势地直闯我的心灵,看到的一直都是我不轻易示人的那一面。
  曾经满心惶恐,曾经惴惴不安,但我根本逃避不了她们,最终屈服在她们毫无理由的耐性,以及灿烂的笑容中。
  我们一见投缘,从此莫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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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畅快网聊的日子,我近来常常莫名的怀念。听说经常回忆可以防止老年痴呆,我觉得我从现在开始练习其实也不坏……
  朋友啊,还真是个神奇又美妙的词,我忍不住漾开了笑容:“依依,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闻言,她顿了顿声,似在犹豫些什么,许久才呐呐地吐出一句,“我看到了,下午,在超市顶上的停车场。”
  好吧,我承认,我真的受到了一点小惊吓。这城市说大不大,但应该还不至于小成这样吧,“你……在?”
  “嗯,那时候的气氛……我好像不是很方便出来,所以……”
  “谢谢你。”
  “说什么呢!不过,你和那混球……呃,是咱们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无所不能的易笙同学,真的又在一起了?”显然言不由衷的话,宋依初说得近乎咬牙切齿。那几近逼出牙缝的痛苦感觉,着实逗乐了我。
  我忍不住噗嗤出声:可怜的易笙,好容易才从一小流氓升级成为老少通吃的万年迷,偏生到了我朋友这里,却每回都吃瘪,婉婉如此,现在居然连宋依初也是这样。
  “要死了啊你,居然还笑出来!”她似乎被我的漫不经心逼急了,哇哇直叫唤,“郝郝啊,不是我多管闲事,只是这事儿你真得想清楚点儿,别每回一遇到那家伙就犯迷糊!他再帅再好再无敌,也不是你能依靠的人!”
  不待我回答,她又强调道,“你想想,你都等了他那么久,什么都给了他,还为他背井离乡,但是他呢?他是怎么对你的!你别再傻了!”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关于这些,还有什么人能比我这个当事人更知道?
  我捂着发痛的心脏,不明白为何镜中的自己,还能挂着那样没心没肺的笑:“……呵呵,你放心吧,我不会再栽在同一个坑里的。”
  “你最好是说真的!”
  “真的,真的,我保证还不成么?”我笑笑,其实很清楚她们根本不会信。
  一次又一次地被同一个男人糟蹋,姐妹们都确认了我是一个超级没用的家伙,常常气极又无奈,只恨我不争。
  我所有的骄傲,在这份看似沉重又轻飘飘的爱中,早已碎得什么都没剩下了。
  苍凉的轻笑,缭绕在耳边,仿佛扬琴敲打心脏,竟已不觉得痛了。
  “郝郝,”宋依初却似乎不那么想,声音猛得弱了下去,还带着点儿颤,“你……你还好吗?”
  “好!怎么不好?”我又笑,这丫头本就不是强势的人,能被我逼到这个地步,我真该好好骄傲一把,“又或者……我应该有什么不好的理由么?”
  “郝郝!”
  “你怎么会在停车场,你不是不会开车么?”我抢断了她的话,腻味了这个话题。
  “啊,那个,我……”
  “嗯?”
  “我……我要睡了!”语毕,她甚至不给我回答的机会,便挂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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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内,在“啪”得一声后,顿时静了下来。
  我啼笑皆非地看着挣扎了下又复暗的手机屏幕,这算是赖皮么?
  罢了罢了。我往后一倒,将身体砸进浅如天空蓝的水床,感受它温柔的震动。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只有躺在水床上才能安然入睡,不会噩梦连连,更不会失眠流泪。
  伴着起起伏伏的震动,我觉得自己仿佛正随波逐流的漂着,不用烦恼,不用伤心,甚至不用思考,可以彻彻底底地放空自己的全部。
  这感觉很美妙,奢侈的美好。
  在那些漂泊等待的日子,只有无穷无尽的孤寂,不敢轻易相信,几近绝望的守候着一个无期的约定。因此我常常会有一些近乎歇斯底里的无法控制的情绪,时不时刺激一下紧绷的神经。
  在那片陌生的土地上,甚至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述的对象,语言不通,文化陌生,有的只是自己,能依靠的也只有自己。
  在那片陌生的土地上,我被骗过,被侮辱过,被歧视过,甚至被抢劫过,身无分文漂泊在异国他乡。
  很多我以为会过不去的难关,到最后都是自己咬着牙强行突破的。人的潜力当真无穷尽,只是那种日子真的很难忍受。
  而在那些难以忍受的日子里,易笙并非我的心灵支柱。若依靠一个失了音讯的人,我想我一定会疯掉。
  在那些难以忍受的日子里,若没有宋依初,没有婉婉,没有黎思雨,时不时地骚扰我一下,我现在大概根本无法完好的站在这里。
  所以,如果时间能够重来,我不会后悔爱过,也很感谢上天,能让我邂逅他们。不管是易笙,还是她们。
  无意识地抚上胸口,感受着那里传来的微微的震动。我像个逃出精神病院的疯子,拿过床头柜上的镜子,对内里的自己唠唠叨叨地说着:“不管是温暖还是疼痛,那都是我还活着的证明。”
  所以,郝郝,不要软弱,不管怎样,都要坚强一点儿。我一遍遍地在心中反复,试图将它刻入骨髓中记忆。
  我捻着指轻轻描绘着玻璃中自己的脸,面无表情的,麻木呆滞的,年华渐渐老去。
  然后,突然,笑了。
  我按下手机记忆键,平静地听着恶搞的铃音。很快,话筒里传来一个显然正在不爽的男声:“谁啊?”
  “卓奇?”我挑了挑眉,很识相地说道,“我找‘你、的’宋依初。”
  “等下,她在洗澡。”在我有意无意的强调下,这男人的态度改变迅速,显然好了不止一点两点,“快好了。”
  “谢谢!”我尽量维持声音的平稳,但心里还是忍不住腹诽:幼稚!男人真TMD幼稚至极!
  或许是我天生缺乏魅力,即便是幼稚的男人,都懒得花时间搭理我。他还无耻地以我为借口,屁颠屁颠地视奸警觉心显然不够很不够的某人。我无辜的耳朵再次受到了荼毒,太阳穴抽搐的疼:“姐姐……现在都几点了,你这样吼啊,叫啊的,也不怕邻居报警!”
  “报警就报警!”宋依初估计是被占了大便宜,显然余怒未消,“这种混蛋,关起来才好!省事!”
  “是是是,你说的是!”我无奈地朝天翻了个白眼,等她在那头平静下来,才不咸不淡地拉回主题,“说吧。”
  “什……什么?”
  “一一,你别告诉我你今天下午会出现在顶楼的停车场,是因为你终于按耐不住无照驾驶了。”在她试图挣扎出一个谎言之前,我已不留余地地斩断了她的希望,“你知道的,我不会相信。”我的蠢是有局限性的,但很可惜,这份局限性尚未存在朋友间,“一一,你知道我的性格的。”
  许久,对面传来她的苦笑,带着无奈的妥协,“郝郝,你真残忍。”
  “是么?那真对不起了。”我吃吃的笑,带着连自己都骗不过的刺骨冰冷,带着几乎遗矢在记忆里的疼痛,“我想,我只是比较不待见自作主张的‘善意’。”
  “郝郝,易笙……易笙是我妈给我安排的结婚对象。”
  ……
  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但此时此刻,我不得不承认,在她话音落地的那个瞬间,我真的有了种被雷劈中的感觉,全身麻痹,几乎握不住全部加起来也不过几百克重的手机。
  电话那头是宋依初紧张的声音,喋喋不休地不断解释着,“郝郝,你放心,哪怕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绝对、绝对不会和他在一起!我就是嫁鸡嫁狗出家当尼姑,也不会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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