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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黄昏录-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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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衣公子摇头自嘲地笑笑:“我确实是醉了,那便今日告辞,多谢你们的酒。”

    “公子何日才能留宿一宿呢?”

    “留我有什么用呢,你们要努力留住的是前来光顾喝酒的恩客。”他轻轻撩起一个女人垂到肩上的一段黑发,轻轻扫在自己的嘴角上,这是他对那些女人所做过的,最为亲昵的动作,这里所有的女人都知道白公子有这个小爱好,所以梳头发的时候会纷纷在耳畔留出那么一绺秀发,一时之间竟成了锦官城花楼女子的风尚。

    白公子另一个爱好却没有多少人知道,每当他身边路过穿黑衣服的人的时候,他都会多看几眼,但这是个花团锦簇的地方,黑衣服的人太少了,像他一样一身素白的人也是太少,他似乎只把那些颜色留在画里,自己的生活中只有黑白。

    他又向窗外看了一眼,独自晃晃悠悠走下楼去:“而我,只是你们请来的画师而已啊。”

    云梓辰淋着雨走回住处,一路上他醒了酒。

    与人前的风流倜傥不同,他的住处其实十分寒碜,极小的院子里各色的杂草野花占了一半地方,还有一株像样一点的梅树,可现在不是开花的季节;另外半面院子也没空着,那里搭起一个棚子,他骑来的乌孙马养在院子里:如此一来,这间住处便更加局促。他每天清晨会骑着那匹马出城去,去城外面的山上,然后他在山坡上迎着朝阳练武,而马放在一边吃草——这匹马太好了,如果不这样每天放出去溜溜,而是将其窝在小院里,马就会死掉;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太富裕的钱去买大量的马草。

    当初他刚从长江逆流而上,到达益州城的边缘地带,再一次被这个地方复杂的山行所深深折服。他本是打算从秦岭南下入蜀的,可当他从山道里绕出来,心力交瘁外貌如同野人一样,却发现自己到了湖北。

    那个时候云梓辰茫然地蹲在长江边上,看着来往的渔船,江南是不敢回去的,那里有太多认识他的人,而且云家早就没有了,只能按照原本的方向西进,他花了很多口舌才说服一个客船载他——以及那匹过于高大了的马。

    于是等他来这里赁房子的时候,他的手里几乎没了钱。那个极其矮小、才到他腰部的商人告诉他,如果肯将这匹马卖出去,益州最好的房子都能归他。

    “这匹马是不能卖的。”

    “公子真的不考虑考虑吗?”那个商人似乎都开始对着乌孙马流口水了,然后又在瞄着云梓辰挂在腰间的长刀,“西域马在这里简直太珍贵了,无论您开价多少都有人会买的,何况是这么纯血统的名马,我之前只有在长安跑商的时候见过一次。”

    “我现在只能够付你定金,但剩下的钱我在两个月内补给你,说到做到,你不要打我马匹和刀的主意,这是我友人暂借给我的重要东西。”

    “那好吧,但如果公子想要卖掉这些,您可以随时来找我——说起来,还没有问起公子姓名。”

    “我叫……白云。”

    “那好,云公子,两个月之后就不用您跑了,我自己过来收剩下来的房钱。”

    云梓辰一瞬间没有感觉到不妥,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个人叫自己云公子!他脸色如常叫得那么顺口!自己被认出来了?不可能,朝廷挂出来的自己的通缉画像那么丑,自己一路上都没有事情,这里山高皇帝远,怎么可能被人认出来?

    后来他发现自己想多了,他记得秦钺和他解释过这个事情,说是江湖人与普通百姓称呼人的方式是不同的,他们不称呼一个人的姓氏以及字号、官职,而是呼名字或名字中的某一个字,就像云梓辰刀鞘里的那把苗刀,当时盛刀的盒子上面刻着“刀紃杌赠钺公子”,这个人就是称呼秦钺的名而非姓氏。

    他当时觉得这件事情本身是没有意义的:“这群人也是硌色,如此一来不是显得他们更加不同了吗?”

    “姓氏是可以暗示出很多东西的,而且有的人会因为很多原因去频繁更改自己的名字,隐藏身份最好的办法就是换姓;而且姓氏重复了要怎么办,若再区分就更加麻烦和繁缛。叫名字的话,时间长了,这个称呼便成了那个人的代称,这个称呼是可以一直用下去的,而字号——地位低的人是不会有人赐予他们字的,更别提雅号与官职了。”

    “这样说有道理,但我还是觉得他们有病。”

    “所以说你不是江湖人,这就是区别。”

    “那么秦兄你呢,我没见过你这样叫过别人呀?”

    “我并不是江湖人,只是……和他们关系好而已,而且我从来都是叫人的全名。”

    “我一直很想说的,你这样很没礼貌。不!是没教养,很久之前我在朝堂上就听到过有人骂过你这一点。”

    “有种他们来打我。”

    “……”

    “你那主人嘴上不积德,堪尽鬼神事,视他人性命如儿戏,手上血债无数,今生如此胡闹,若真有来生,应该是个福薄的人吧?”云梓辰轻轻拍着漏雨的棚子里面、那匹有些消瘦了的乌孙马,在这个远离各自故乡的地方,人与马都有些水土不服。

    可是云梓辰有些不想回去,这个地方的人和山水都漂亮极了,虽然无论男女身高普遍的不高,他走在街上的时候会显得很突兀。

    云梓辰到了这里才发现什么是不公,中原的百姓在为了活命而开垦满目疮痍的焦土,而这里的人整日安闲,无所事事。蜀地是个消磨人意志的地方,这里的人累生累世不知何事是战乱,饱腹游弋华胥之民。一切得益于这里丰饶的物产以及太过于复杂的地形,四周绵延不尽的群山环抱着一个桃花源一样的地方,除了长江和西面秦岭上的一个缺口——这条路是很久之后云梓辰才知道的——几乎没有与外界沟通的道路,那些悬崖上残破的栈道只有打仗时的运粮队和朝廷信使会走。

    黄老之民,化外之地,天府之国。

    他选择了留在这里,尽管这是他出生以来过得最为窘迫的日子了,为了筹措廉价的房费而去妓院里面给女人们画画,各种千姿百态的俗艳颜色,俗气、青春和美丽并存的,他喜欢红尘里的女人。他早年是在烟花巷陌里穿梭惯了的人,但不知为何,云梓辰却没什么心思在风月场里风流薄幸。每天画完后都会被众多女人灌酒,他们会趁他醉着将他搀进屋里。

    若是放在以前,是多么幸福的事情,这么多的女孩子邀请你去免费采撷她们的青涩身体,而云梓辰居然能够忍住,他从未如此洁身自好,就如同一个女人在为她远游的丈夫保守贞洁。

    他没法原谅秦钺,却也对自己的离走而怀着愧疚,每到夜凉风静的时候,云梓辰都会觉得窗外会飞来一只纸鹤,然后融入夜色里,故意着不被他发现。

    真的是辛九吗?

    云梓辰那天在马背上醒来,日光温暖照在身上蒸干了衣服,嘴中苦涩,荒野中荡漾草香,那向着他翩翩翱翔的纸鹤就如同悱恻的一梦。
第九十章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咱们会在这里,我醒来的时候,屋顶压在你上面,你压在我上面,然后我一抬头,眼前就是这里了。”

    “我看到那些瓦砾了,可是地动发生的时候,我们明明是在西宁城下,现在却到了这里,你要怎么解释?”

    “这你要我怎么说?地动有时候是很可怕的,不是像一般所见那样只是地面在抖动,有时地形能被震得错位,甚至会山崩陆沉的。庙里那些喇嘛所掌管的书籍里有记载:这里最大一次地动的时候,曾有两座相距数里的高山合在了一起,那两座山之间的住民也被夹死了;还有一次,因为山摇晃得太厉害,直接将半山腰上一整座村庄给掀到了山谷对面的另一座山峰上。”

    “你的意思是……我们是被山震掀过来的?”

    “若真是这样,我们早就死了,但我现在只能够想出来这个解释——所以说,你可以把剑从我脖子上拿开了吗?”四十七王子低下眼睛,有些紧张地尽量往后靠着,身后的碎石硌得他难受,“虽然我们是分属敌对的两阵营,但现在就剩下咱们两个了,现在的情况还是停战得好,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再打——啊,你接着说,我看着你呢。”

    泠皓见他抬起头来,这才继续开口,说的唇语:“最后一个问题,我身上的衣服呢,怎么就剩裤子了?”

    “我……那是因为我在把你从瓦砾里挖出来的时候,你的衣服已经快要碎成绺子了,然后我见你一直不醒……”

    “然后呢?”泠皓深吸了一口气,稍微动了一下肩膀和腰腿,试着检查自己后面那个地方是不是疼着,刚刚做了一个很不好的梦,然而自己现在浑身每个地方都在疼,他已经难以区分出那些疼痛的部位。

    “你别慌啊!然后……”四十七王子斜眼看着对方身上漂亮而流畅的肌肉线条,他们两个人现在浑身都是尘土,泠皓身上还有很多伤口,但蒙尘的脸上依旧不显狼狈,“然后我怕你是伤到了什么地方,所以在检查的时候就干脆把你身上的布条都撕下来了——你、你要是冷,我的衣服借你穿?”

    “原来是这样,”泠皓这才把剑拿开,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抱歉,你一心救我,我还这样对你。”

    四十七王子笑了一下,他不知道要对这个人怎么办,如果想要杀掉这个人,直接在他昏迷的时候便会动手了,可是他却无论如何下不去手。他没有告诉对方一件事,泠皓在昏迷的时候,他似乎还在做一个奇怪的梦,一开始是红着脸不停呻吟,到了后面却开始惨叫,春梦变成了噩梦吗?四十七王子有些失望,为什么做噩梦的时候他没有哭出来呢。

    两个人站在一大片废墟上,那是西宁的城楼碎片,但是除了这片碎片,周围却再没有了其他的东西,房屋、街道、火炮、人——无论死活,废墟之外环绕着他们的只是空空如也的山谷。他们都不熟悉这里的地形,如果知道起始的地点,他们能够走到目的地方;可他们并不能辨认出现在在哪一段山谷里,要往哪里走才能到达城市,这里的山谷几乎是一样的。

    四十七王子坐起来,脱下他穿在最外面的长袍子,里面果然是铠甲,他又解下铠甲来,把里面的那件藏袍脱给泠皓——这件干净一些。“我一开始还以为你是关云请来的江湖人,却没想到你就是那个泠皓;不,我是没想到,原来传闻中的泠皓是这样一个人。”

    “你知道我?传闻中我是怎样?”泠皓有些好奇。

    “汉人朝廷里的说法,你是个媚主妖姬一样的身份;但在民间,以及吐蕃,人人却都当你是英雄。也许你自己想不到,你的名气在吐蕃是很大的,我甚至听说过你在江南的一些事情——在江南你是个风流书生,在长安你是个纨绔将军,在战场上你是个杀神;在荆州,你练出来的水军依旧强大,吐蕃东面的部落因为这支水军,甚至不敢去蜀地边缘骚扰;我本以为这些称赞都太过了,你只是个俊俏些的文人,或者带些书卷气的儒将……”

    “本以为?”他笑道,“现在你认为我是怎样的?”

    “现在我觉得你是个太美和强大的男人,外貌、武力,我找不到别的词来形容你,除此之外,你比我想象中的要年轻一些。”四十七王子一边说一边摇头,无可奈何的样子。

    “你的年纪看着也不大。”泠皓看着四十七王子黑红色的脸,他知道由于高原上的日晒,这里的人都会显老一些,而这个王子的面颊饱满,还能够显出年轻来。

    “我至少比你大,上个年过完之后我满了二十五岁。”

    “一样,我也是二十五岁——快满二十六了。”

    “不可能,”王子有些惊讶地说道,“你的样子看起还不满二十岁。”

    “你不要笑话我。”

    “夸你年轻怎么能叫做笑话?”

    “别说闲话了,咱被掀到了这里,但离着西宁应该不远,这是条山谷,两边都是路,我们现在要往哪里走?”

    王子抬头看了看太阳,现在是一个半阴天,索性还看的到太阳,时间大概是晌午:“高原上是没有这样的山谷的,这里至少是在武威的西面,所以往东走,至少能够看到武威。”

    “那便向西去。”

    “为什么?我们如果往西走,不知道要走多远才能看到聚落的,现在在打仗,城外的住民都迁到了城里,我们也许要一路走到张掖城才行。”

    “我是这么想的,武威离着西宁太近了,在西宁的咱们已经到了这里,这说明这次地动是十分可怕的,武威城应该也受灾严重,自顾不暇,咱们现在去是添麻烦;如果咱们能够活着到达张掖,还能带着帮手过来救人。”

    “也对,那我听你的,不过我们要一路走着去,我们没有水和粮食,我怕你的伤撑不住……”

    “我没关系,不过可能需要你扶着我走一段,我的腿不知为何麻得很。”

    “新鲜,”王子将泠皓的手臂架到自己肩膀上面,“本王子有生以来第一次搀着别人走。”

    两个人一直走到了晚上,转过了两道山弯之后,泠皓认出了这里是哪里,他们确实是在往张掖走着,而且离着那里不远了。

    他看到了一个很熟悉的东西,那是三个碎石垒起的简陋坟头,现在算不上是坟头,因为地动的原因,石堆已经粉碎、瓦解,里面的尸体翻了出来,暴露荒野。

    祁连山脚。

    七年前早春,他与李垣祠为端木陈张在此埋骨,没有立碑和棺椁,只有一层马革,而这对于为将军者却是最为宏大的葬礼;去年的秋后,张掖又一个州牧战死,玉门关守城将刘玄也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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