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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骠骑行,霍去病-第67部分

小说: 骠骑行,霍去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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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祁连雪山在蓝天下矗立,苍穆而凝重。

    密什石的高处,胡杨林在风中飒飒飘响,那矮壮的树枝,有万年不灭的灵魂。

    “天门中开,浩荡荡,雅穆并骋,为以临飨……”月氏的礼仪长老站在密什石的高处,高声唱喏,“福大晋,神降繁祉,祁连无远,天下之母。神祗之来,如遗光景……”

    诵唱声中,花尚公主缓步走上密什石,高贵的银色狐裘披拂在她的身上,象征着纯白与公正的银色头冠将她装点得如天之渺云。

    这朵渺云飘荡在密什石的上方,与蓝天相接,与黑水相连。她的衣角随风飘起,菊花未黄,人已消瘦。简扬站在她的身后,昨天他已经被花尚公主选为了王夫。

    霍去病赠予这位月氏左庶长,威远校尉的军衔,象征着汉朝与月氏的联姻,公开确立了汉朝政权对于祁连月氏的控制。

    一切都是众望所归,一切都是皆大欢喜。

    所有人都是棋子,只不过这些棋子尚能各得其所罢了。

    昨日傍晚,他们三万月氏人从祁莽川西迁回到了祁连山的黑水古城旁。

    花尚幽幽叹息,辽鹤归来,此处故乡,多少伤心地?

    她虽然借助大汉朝的鼎力扶助,登上了月氏王位,维系了月氏族在河西的神圣土地,但是,她依然是一个附庸于强国的臣下。汉朝对于他们的恩情是需要得到回报地。

    弱国之积。安有完卵?奈何宰割,人生无幸。

    “河西之战于今日算是告一段落了,从此往后。大汉朝与小月氏国永结和好之盟。来!干了这一杯。”去病举起青铜兽爵,这是我们留在黑水泽边的最后一夜。

    简扬虽然听不明白去病说的话。知道是干杯地意思,举起自己的月氏酒碗:“干了!”

    花尚女王端起酒碗,对我遥遥一举。我喝地是白开水,无聊地抿一抿。河西白日炎热,晚上却颇为寒冷。我出来的时候。带着个镶一个皮毛圈的风帽,一半是遮风,另一半则是为了避免与去病视线交错。

    我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说话了。我出于关心,旁敲侧击地问起了他的肩伤,他说话声就变得很没好气,大为不耐烦。

    我本来就对他和齐打架深为不满,看到他这么一幅死鸭子嘴硬的模样,非常气恼。

    我有几次故意撞了他地肩膀,想让他受不了跟我好好坦白。可是。我撞得他很重很重,有一次我自己都撞得很疼,他就是咬紧了牙关不说话。我越发生了气。越发不理睬他。

    今天,他和简扬。花尚来黑水城边喝野酒。他强迫我也一起过来了。

    “今天,我安排了一段汉朝的音乐。霍将军听一听罢。”花尚女王盛情邀请。

    一段胡笳响起,歌女磁魅沙哑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如风滑过湖面。

    霍去病的眼里只有远处黑水泽的夕阳西下,红灿暮云,那略有苍凉淡漠之乐在他耳中不过为眼前的景色增添了几分阔茫的美。

    简扬默听那曲子了一会儿,终究觉得没有于阗之类的胡乐来得让人欢颜,自饮一口以作娱兴。

    唯有花尚,入神般地倾听。

    那歌女的汉话不地道,我一开始听不出什么,后来才慢慢听明白了“……周穆天子,长仪淑容,辚辚车动,来至昆仑。青鸟如诉,秋云为裳,斯有佳人,在水一方。昆仑如雪,天池如镜,天长地久,此恨连连。相守明月,终老天山……”

    说地是周朝穆天子爱驾车四游,天山天池湖畔遇上了青鸟族部落女王,年轻貌美的西王母。恩爱不久长,红帐难挽中原郎。西王母站在天山上,目送爱郎的辕架辚辚而去。十数年后遣人来到中原,送上一把宝剑,上面镌着“祝君长寿,愿君再来”。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君不曾长寿,亦不曾再来,唯有天山天池地寂寞白雪;年年岁岁暮暮朝朝。

    花尚女王撞上了我的目光,知道我听懂了这首曲子。她再次举起酒碗,一饮而尽,那落寞与无奈,尽作杯中地一泓酒。

    我没有喝,此时此刻我才相信,她确实真心。我为自己在毡包中对于她地那一番话而懊悔,我不该对她如此尖刻。

    男人们以他们自己都不曾察觉的方式辜负着女人。也许,天下知女人者,只有女人自己罢?

    胡笳声碎,一声短笛传来。

    这声音尖锐刺耳,弄乐地歌女一声音颤,巍巍然止住了声音。我们都抬起头,月光如一片银沙洒在面前。

    月光下,一个男子站在不远处的黑石上,石如墨,他如月。双手放在唇边,一支短短的竹笛。

    去病一愣,以异乎寻常的敏捷反应先笑道:“不会吹笛子就不要吹,破坏了方才的好乐曲。”

    齐远远笑道:“不过看你们兴致好,也想来讨杯酒喝。”

    花尚和简扬惊讶地看着齐,他们不懂得穿越之说,怎么知道眼前的这个阿朗已经不是那个出身狼群、不通人语的野人了。齐坦然站在风中,那点匈奴族与月氏族的孽血对于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他的目光穿过我们,直接落在酒壶上。

    齐走过来,去病已经亲自倒好一杯水酒,命我递给他。我心中烦乱,不乐意受他差遣。见我不动手,去病恼道:“快点。”

    “不。”我撇过头,霍去病的眼睛有问题吗?没注意到我们这几天正在打冷战吗?

    去病没了面子。脸上无光,只得自己讪讪地拿起酒杯:“弯弯身子不太好。还是我敬你。”齐接过酒碗,一口喝完:“好酒。”

    “大汉朝的酒喝着更顺口,有空来长安,我请你喝皇上的御酒。”去病兴致很高,或者说装作兴致很高。“本来还带着两坛,被弯弯偷喝了许多,不然我们可以……”

    分明是他自己拿去鼓舞士气了,居然将这帐算在我地身上!我最怕提起这件事情,抬头看到去病的暗笑,明白他这是故意在显示我们之间的亲热,冷冷转过身体。

    去病地脸色白了一白。他已经一让再让,让无可让了。眉峰攒在一起,似乎开始无法克制自己的脾气了……

    齐本来并不看我们两个。此时将目光从我身上转到去病地脸上。去病的脸色由白转红,红到一半又开始发青……见齐在看他,沉下眉眼自己喝了一口酒。仿佛在说:“别以为我只会冲冠一怒,我也是会忍耐的!”

    花尚虽然不明白我们三人的关系。也觉得情形不妙。圆滑地寻了话问起齐来。她很好奇这个传说中自小随野狼长大的男子如何说得一口好汉话。齐随口编些话语搪塞着她,双方地气氛才略有缓和。

    去病和简扬两个酒盏来往。互相喝了起来。“弯,我们入乡随俗,我也敬你。”齐一语双关地说完,抓起近旁的酒壶往我杯子里倒。可是,他居然在举起的瞬间没有察觉出,这酒壶已经空了,酒壶倾倒半晌,没有一滴酒液流出。

    去病看出他的尴尬,重新拿起一壶酒:“弯弯现在不能喝酒,还是我敬你。”他忙着倒酒,不曾防那一个酒壶也是空的,倒不出来,双方对视一眼,齐抢先一笑:“你们真是能喝,一滴也不给我留下。”

    “我这里有。”花尚站起来,为他们两个盈盈斟完,又给简扬倒满一盏,“我们一起敬白月使。”

    一盏酒下去,我不知道他们心中各是什么滋味。前晚去病的刀伤我不会推断错,今夜他们那心不在焉的故作热情,我不会看走眼疑惑不能解开,我也端起茶杯:“我也喝。”

    仰脖,任茶水如涩泪一般倾入口中,垂下眼睑的瞬间,看到了齐的眼神。

    ……那晚,他说有话跟我说……

    ……那晚,他因去病透露过一丝深深地忿色……

    现在,他们之间分明见过面,也分明彼此之间有过什么约定。

    纯蓝的瞳仁中,闪过一抹低回幽深的眸光,无奈而感慨……转瞬便掩藏起来,抬起头,又是一片光明磊落。

    去病半个身子拦在我面前,似乎故意要显出我与他地亲近旁人不得觊觎的模样,略显小家子气。

    我抿嘴一笑,管他们如何约定地?

    我只管选择我要选择地人!

    齐一如当年的澄澈与善良,我们有缘无份这不是我地错,和他在一起我会内疚、难过,想起从前的噩梦。去病虽然浑身毛病,脾气也差,可是和他在一起,我觉得很开心。

    我转过头,头上带着的风帽跌落,那柔软的水鸟毛堆在我颈间,如一绒白雪,去病见我冷落了他几日,忽然蓉生双颐,秋水朦胧,浅笑如浮。

    如火焰点燃了他的容光,眸子的黑色闪亮如水,脸却拉不下来,依旧有些绷绷的。想了一会儿,伸出一只手将我的手腕捉住,热热地抓在手心里。

    齐站起来:“当见的人我也见过了。”他看着去病,“我走了。”

    齐一走,我把去病的手拨开,继续生气:当演的戏我也演完了——看见没有?别觉得自己是独一无二的,你若表现不够好,照样换了你! 


第五十二章 塞上少年秋来早
 
    黑色身影拦在我们的面前,去病和简扬不约而同地策马站在了我和花尚的面前。

    “赤姆。”简扬的声音很低,生怕触怒了那只黑豹,“霍将军,不能伤害它!赤姆是祁连山神兽。”

    “它受伤了,是匈奴人的骨箭。”我看到赤姆满身是血,喘着气趴在地上,伤势不但没有磨灭它的凶性,反而令它的眼睛越发充满了残忍杀戮的欲望。

    “我们两个挡住它,你们先回去。”去病对我轻声说道。阿连轻轻发出一个响鼻,似乎让去病放心,一定会将我平安带回营地。

    赤姆的边上,慢慢走出一只银灰色的大狼,胸前一圈雪白的月牙形长毛,我失色道:“狼王!”赤姆一看到那狼王,背拱了起来。满身的黑色短毛都竖了起来:“嗷——”它似乎要用吼声吓退那狼。

    狼王看到了我们,并不惧怕,对着身后一声闷吼,山崖后面走出来一群黑压压的狼。

    黑豹是祁连山的独行侠,平时狼群不敢招惹它,冬季大漠食物稀少的时候,它经常与狼群发生掠夺。现在它受了伤,狼群似乎正要对它进行报复。赤姆高吼一声,敌视的目光从我们身上转到了狼群上面。

    赤姆已经与狼王展开了激烈而血腥的战斗。

    “快走!”简扬看到黑豹被狼群缠住,大自然的生死他们月氏族无需干涉。

    我们身下的马匹开始快跑,我看到一块石头上站起一个小小的身影,我叫了起来:“小豹子,小豹子!”小黑豹远远望着母亲在吼叫搏斗的地方,似乎正要赶过去助阵。

    无边无际地野狼群。小黑豹进入那里还有活路?它的母亲伤害了它,可是危机一来,它还是义无反顾地冲向了母亲。

    赤姆回头看到了小黑豹。向着天空一声怒吼,似乎要将它赶开。小黑豹仿佛不曾听见。冲上去就一口咬住了狼王的尾巴,狼王大叫起来,用力一甩,将小豹子扔到了狼群里,狼群里立刻发出一声撕拉骚动地声音。

    一声长啸从远处的月空下传来。一道白影迅速赶来。齐一看到小豹子陷入重围,马上钻入狼群打开几只已经咬住小黑豹地大狼,从狼吻下救出了小豹子。我松了一口气,我记得他是能够驱策狼群的人,我相信他在,小豹子不会有事情了。

    可是我想错了,齐刚把小豹子抱在怀里,十几条大恶狼一起跳了起来,向他扑过去。他手里抱着受伤的小豹子并不听他的话。反爪抓破他的衣衫,齐地身形晃动,陷入了重围。

    “简扬。带她们走!”去病策转马头,马蹄翻动。向狼群冲进去。他指挥着自己的坐骑在狼群里左冲右突。来到齐的面前:“上来!”齐抓住去病的手,正要上马。怀里的小黑豹猛然一扇豹爪。从他的怀里逃脱出去。齐连忙去抓握,去病的战马速度略慢,一只饿狼一口咬在马腿上。

    “希律律……”战马惨嘶起来,去病和齐一起滚落到了狼群中。他们两个不得不拔出兵器与狼搏斗,他们的武功自保没有问题。花尚公主说道:“快回部落让他们带火把来。”

    “不!”我看到去病他们虽然暂时无虞,可是那小豹子不听他们的话,等到援兵过来,小豹子地性命一定没有了。

    “我来去救小黑豹,你们先回去。”我拉转阿连的缰绳,用力一夹向狼群冲去。我低下身体,在狼群里抄手一捞,将小黑豹抱在了手中。小黑豹挣扎起来,它的力气非常大,我差点抓不住它。一道黑色地影子遮住了月光,是一条恶狼跳起来试图将我从马背上打下去。

    刀光迸裂,野狼哀嚎着从我眼前落在了地上。去病和齐同时用力,将那狼身生生砍作三截。

    “你来干什么!!!”两个人同时对我恶声大吼!

    我哆嗦一下,他们可是情敌呀,这样同仇敌忾做什么嘛。去病站在我的左边,齐站在我地右边,他们以战刀阻止了野狼一次又一次地攻击。我抱着小黑豹站在他们中间,阿连已经被我在狼群围紧之前放跑了,免得遭到去病坐骑同样的命运。

    两个人方才地客套与周旋都是虚伪的,现在,面对源源不断的狼群厮杀,他们两个的本性得到了充分释放。

    一只恶狼冲向去病的右边,齐知道他的右肩受了重伤,一刀砍在那恶狼的面门上。去病的刀不肯服输也及时撩到,双刀相撞,发出一声沉重的擦响,齐喝道:“受了伤就不要这么逞强!”

    齐稍一疏忽,一只狼爪已经抓向了我,去病反手撂倒,闷声:“做好你该做的事情!”两人交换一个位置,重新抵挡住狼群的一轮攻击。

    我心里有些着急,去病右肩的伤口已经因为用力过度裂开了,每一挥刀都有鲜血滴答而下。我叫道:“阿朗,你不是能够驱策狼群吗?”

    “谁说的!”齐一刀砍翻一条狼,我们砍得越多,狼群就越疯狂。他说:“我只不过可以指点它们血食在哪里。”小豹子在我怀里总算安静下来了,我一边抚慰它,一边观察着赤姆那边的战况。赤姆的情形越发让人担心,它本来就受了箭伤,现在又有多处被狼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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