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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网人 作者:黄孝阳-第10部分

小说: 网人 作者:黄孝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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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块块已经凝固的黑色的血迹。他生了气,趿着鞋去找厚嘴唇的老板。老板不在,一个抹着很厚脂粉的女人站在服务台里,正往手指甲上涂着红色的丹蔻,见他出来,咧开嘴,露出焦黄的牙齿,不说话,朝他上上下下一打量,估计已称出他的斤两,眼皮垂下去,搭拉在睫毛上。他的火气顿时大了,手中的被子啪一下甩柜台上,你们老板呢?女人仰起脸,神态有点儿爱谁谁的架势,老板不在,去找修水管的了。厨房里没法做菜。我都快饿死了。女人撇撇嘴,居然撒起娇,这吓了他一跳,赶紧退后几步,说,这被子怎么能睡得人?他的声音不自觉地放低几度。女人哼了声,翻了个白眼,咋睡不得人?大家都这么睡,从来都是好好的。你来了,就不好了?你以为自己是县长?皮肉娇贵。女人说着话,起身,嘟嘟嚷嚷地开了贮藏室的门,开了灯,被子就在里面,自己挑。在开灯的一刹那,一只壁虎飞快地从墙壁上奔向搁有被褥的木架后。他皱起眉头,刚想迈进去,又瞥见脚底几只惊惶失措的蟑螂。他说,算了,我不要被子,能否帮我拿件干净些的毯子?麻烦你了。他的口气愈发轻柔。女人愣了愣,似乎从来没有人对她这般轻言细语过,瞪了他一眼,你这人烦不烦?他笑了笑,没再说话。 

  承认现状,总比拧着脖子与现状叫劲儿的为好。承认了,继而就可以心安理得了,甚至还能从中找出乐趣,所谓苦中作乐,苦不为苦,何况用暴力得不到的,用鲜花与甜言蜜语往往更能轻易得手。他挥挥手驱散头顶因追逐灯光嗡嗡飞来的一大团的小虫,老家的方言称之为“木子”,比蚊子要小,似乎不咬人,可身上却会不知不觉地出现一个个红肿。女人眼神柔和了些,嘴唇抿起,想了想,扭过腰,蹬蹬地冲向服务台后的小房间,开了柜,抱出一床被子,往他手中一塞,拿去,你们这些读书人就是麻烦。 

  他奇怪了,咦,你怎么知道我是个读书人?女人没理他,坐回去,勾下头,继续去涂她的指甲油。他讨了个没趣,怏怏地回到房间,把被子扔到床上,刚在椅子上坐下,女人推门进来了,手里拿着枕头床单,也不说话,弯下身,开始整理床铺,手脚麻利得很,没几分钟,就弄好了。他连忙说,谢谢。女人横了他一眼。他的心突突地跳,这一眼竟然与她差不多,当然,那是他刚认识她不久。他嗫嚅着嘴唇又说了声谢谢。女人出去了。他在床上摊开四肢。被子有阳光的味道,一股青涩的芳香。 

  她很漂亮,见过她的人都说她没有去演戏太可惜了。他最初也这么想,后来,认识了一个导演就不再这么想了。导演关于演艺圈的论述着实令人大开眼界。他想,幸好她没有去从事那一行当,身子被畜生们糟蹋了还不要紧,就当被疯狗咬了一口吧,可那些往女人下身吐唾沫的侮辱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 

  他认识她时还是一个小生意人,在老家开了几间店铺,化妆品店、女人内衣与饰品店、书店、电子音像店。生意挺不错,走在街上,大家都知道他这个人。他起家时手里只有三千块钱。他问他哥借了一台21英寸的康佳彩电,作价二千元钱。彩电是他哥预备结婚用的。他哥是一个林场施工员,每天往深山里钻,与山民喝酒,不时往家里拉回一车车柴薪。他本来想找他哥合伙做生意,可他哥不愿意,爸妈也不同意,说家里有一个做生意就行。从小到大,家里烧水煮饭用的一直是“锯屑”,那时还没有人将其当作栽植蘑菇的原材料使用。念书时,每隔一段日子,他与哥姐都要跟着爸爸拉着板车去各个木材加工厂拉“锯屑”,用手扒,用蛇皮袋装,遇到结成块的就用铁锹铲。“锯屑”飞得到处都是,从脖子里钻进去,很痒,再加上汗水,痒得令人无法忍受了,就使劲抓挠,挠得身上条条血痕。“锯屑”拉回来后堆在墙壁边的木寮里。家里的母鸡特别爱去那里生蛋,而且妈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知道这个秘密,便把鸡蛋拿去煮熟,与哥姐一人一个吃得欢快。“锯屑”并不好烧,火小,烟大,呛人。这也难怪爸妈喜欢哥哥做这个施工员。 

  他找到一个从小与自己长大的玩伴,共投资一万块钱,开了老家第一间卡拉OK厅。装修非常简单,在天花板上钉上木条,这些都可以从家里拿,不必另行花钱,再去买了一些花花绿绿的纸绢,缠绕在上面,又自己动手做了块牌匾,取名“老地方”,外面再拉上一串霓虹灯泡,当夜幕降临,灯光亮起,居然煞是好看。当时买的是松下单放机,一千五百块钱。音箱是二百块。VHS制式的盒带,每放一首歌都得用“卡子”将它倒回去,若客人点盒带中间的歌,就凭着感觉与记忆用“卡子”倒到差不多位置,然后按“快进”或“后退”键。生意却是不错,唱一首歌的单价是两块钱。这样简陋的环境,从雀巢咖啡瓶里舀出一小勺调成的一小杯咖啡卖五块钱一杯也有人喝。茶水三块钱一杯。还有瓜子、薯干、劣质的葡萄酒。做了半年,鸟枪换铳,买了台“山川”牌VCD机与好一点儿的音箱。那时的碟真贵,盗版的一张也要二十块钱。一年下来,竟然赚了不少。别人看着生意红火,眼馋了。一条街上顿时如雨后春笋一下子冒出七八家。 

  他就是在卡拉OK厅认识她的。她刚从学校毕业不久,穿身黑裙跑来唱歌,唱的似乎是黎瑞恩那首“一人有一个梦想”,好听极了。她与他玩伴的妹妹来的。后来大家一起去喝酒。那天还下着雨,他当时穿了件哥哥的军大衣。不知道在席间是哪句话触动了他,他付完账后就跑到外面去淋雨,并假模假样的一脸深沉。那夜在雨中飘动的灯光分外柔软,街边一长溜帐篷,里面卖的都是夜宵与小吃,到了凌晨,这些帐篷就会被拆去,到了晚上八九点钟就又会出现在街头。这些他都记得很清楚,可他与她说了些什么却几乎全忘掉了。 

  幸福总是零乱的,忽如其来,就像一缕云,它来了,轻轻地,感觉到了,那它便来了。若感觉不到,它虽来了,很快又飘走了,很快,就没了一丝痕迹。而痛苦总若一大堆积雨的云,凶狠、残忍、无情地从天边呼啸席卷一切而来。雨点很大,人都睁不开眼睛了。只能真真切切地感受着雨点敲打在身上所携来的那冰凉,那绝望。在脸上淌着的,已没有人说得清那是雨水还是泪水。 

  他在键盘上又敲下一段话,口渴得紧,肚子似乎饿了,咕咕直叫。刚才那几个茶叶蛋已经彻底被消化了吧。他起身出门,那个女人已经趴在服务台上睡着了,一丝亮晶晶的口涎从她嘴角拖出。那些“木子”在她头顶三尺处载歌载舞。 

  15 

  她问,你为什么选择网络写作? 

  他说,如果说,这是命,有人信吗?无数个偶然引导着自己一步步走到现在。回头看看,每一步都是这样不可思议。过程非常神奇。冥冥中似乎真有一个神祗。当然,这是要批判的客观唯心主义。这样说吧,在网络上,一个人更好成为他自己。我辩,执平常心而辩,辩非辩,只也是让自己深刻。网络的自由、平等、资源其享让文字彻底挣脱纸的束缚,然后若九天神鸟啾然鸣来。这样说甚是肉麻。但是实话。中国人的白纸黑字的情结一向是太重了。 

  她问,什么时候上的网?上哪儿的BBS?发什么帖?网友的反应又如何? 

  他说,我是2001年四月开始上网的。最早上网倒不为写文章,纯粹为下围棋,玩儿了半个月,腻了。就开始泡聊天室,与人互相吐口水,很快又腻了,无意中逛上当地的一个BBS。记得当时第一篇文章叫“黑夜赤裸”,一首长诗。我还厚颜无耻地在标题上注明“几人能懂”的字样。网友反应倒挺热烈的。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一个叫“贝沙”的ID说我是个有思想的人。这让我很是受用。少不经事的时候总以为思想很牛逼。等到现在才发现,所谓思想,只是别人握在手里用来敲打自己门牙的锤子。自己那时确实挺狂妄的,我们那个聊天室,叫“才聊”,我就出了一个对子,说“才聊无人人人无聊才”。年少轻狂。不过也只有那时,才会出那样激情飞扬不可一世的文字。 

  她问,有意思。你的网龄有二年半了。现在,你在中文网络也算小有名气。回头想想,当初是什么让你义无反顾地投身于网络中?是网友热烈的反应吗?还是单纯地为发泄,找一个可以说话的空间? 

  他说,网友的反应确实热烈。准确说,是促使我开始疯狂投身这种BBS灌水运动的催化剂。至于发泄,那也是有的。现实种种,十有八九,难如人意。人人多半以为自己是怀才不遇的那种,也都有想说话的欲望。所以在这浩浩网络,人们都记得带上嘴巴,却又多半忘了带上自己的耳朵。 

  她问,能否判断出发泄与反馈之间孰轻孰重? 

  他说,一个是外因,一个是内因。两者拧成了一条麻花鞭子。若硬要剪下一小截,分析其结构成分,恐怕结论与事实并不会相吻合,毕竟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我所叙述的只是为自己所大脑过滤筛选过的,它们不一定是真正的客观事实。当然,我情愿相信内因大于外因,好歹这也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她问,你认为自己是什么呢? 

  他说,我可能是那种一小撮死不悔改的理想主义者吧。或者称之为一种不大雅观的气体,那也无妨。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说,当我们承认自己是傻逼后,一切侮辱与损害,不管它来自何处、何人,都将烟消云散。 

  她问,最初的新鲜劲过去后,是什么让你继续在网络上留下来,并开始近乎于偏执的写作?按你内因的说法,你是在网络中寻找梦吗? 

  他说,梦如水漾,月泛秋江。遥有清香,却也断肠。“梦”,两根木头站在夕阳上。把“夕”换成“火”,“梦”就成了“焚”。这虽然是一个文字游戏,但“梦”确实让人难受。人人都有梦,但有谁真正触摸到自己的梦?我们在梦里一无所能或是无所不能,但梦醒之后,我们终究是那个捞月的猴子。噫,说自己当初趴在网络上写东西是为了寻找梦。那太令人沮丧。我情愿说自己是在寻找一些“不确定”,即,生活的种种可能。生活应该不仅仅是在世俗红尘中的一个平面,它可能是三维的,也可能是四维的,种种可能让我目眩神迷。要理解这个“不确定”,可以从有限的肉身以及无限的生活方式之间的矛盾中出发。生命因为透支而浓缩,于是变得真实,伸手便可触及。自己在幻想的空间中听着文字所发出呼拉拉的声音,每个方块字都是妙不可言胁生双翼的小精灵,它们随着呼吸之声上下飞旋,轻歌曼舞,忽然间又汇集在一起,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文字让人快慰,有时就若鸦片令人难以自拔。 

  她问,怎么写起小说来的? 

  他说,提笔写小说是偶然,回过头看,却是必然。也许某天我会放下手中的笔去做一个街头巷尾晃着拨浪鼓的贩夫走卒。必然是藏在偶然中的。我在写“小说往何处去”及前年那篇比较幼稚的“谈谈小说写作及其他”中曾提到“我为什么写作”,现在思来,这个“为什么”也许只有上帝才有资格回答。我所曾经自以为是的声音应该是一种对神极为无礼的僭越。人呐,随着年纪越大,越了越心知肚明自己的卑微与可笑。我们都是上帝闲极无聊时掷出的一个个骰子。 

  她问,你有些宿命。 

  他说,贝多芬真扼住过命运的喉咙?他在黑夜里可一直大喊着‘神哪,救我’。我写小说很大程度上也是对自己的拯救。小说即我们生活的世界,小说的逻辑与语言的幻美还能把我们洗干净,让心灵从日常的琐碎中凸现,渐而成为神圣。 

  她问,你觉得网友们对你的创作有影响吗?若有,是心情、创作思路或是文章构架? 

  他说,若没有网络也就没有“我”,网友的声音无所不在。我说不出他们具体影响了我哪里,说像你刚才讲的思路、结构什么的,但毫无疑问,我即他们。“我”是网人,他们的声音是“我”的细胞,当然,这些声音在进入“我”身体之前有一个反复煅打淬火的过程。我是在网络上才开始真正的阅读与思考。各种声音的汇集为我打开一个充满无限可能的世界。在这里,我对它们并不作出对与错、善与恶等泾渭分明的判断。对我而言,它们只是把某个深藏在黑暗中的屋子里可能存在的窗户一一推开的动作。于是,从这扇窗户我见到月光,从那一扇我则看见太阳。金黄的与洁白的在同一时刻撒下光辉。这是一种奇妙的感受。可惜现在随着文字的泛滥以及年岁渐大,这种感觉渐渐远去,我对声音、看法、言论已经越来越不敏感。 

  她问,你说起话来好炫。 

  他说,不是炫,说话的一种方式罢了。中国的语言一向僵硬得紧,我渴望自己的努力能为它注入一些活力,让任何对话都变得稍为诗意些。我欣赏这句话,人,是可以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她问,蛮好的。你从前是个商人?想过当作家吗? 

  他说,我在二十八岁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可以成为一个作家。现在有不少人用“作家”的称号叫我,这让我甚感惶恐。我不是作家,只是一个说话的人。我做过十年生意。惭愧,生意场上的一些规则,一些适用于文坛的规则却为自己渐然淡忘,我由敏捷善言渐而木讷愚蠢,这中间的流水声是那么顺理成章,自己现在也想发笑。 

  她问,艺术世界的游戏规则与现实世界是不一样的。你为什么写小说?不要像刚才那样顾左右而言其他。尽量给出一些答案,好吗? 

  他说,写小说更多是因为服从内心的需要。网友的鼓励在被时间擦洗后也成了自己内心的一个并不小的声音。之所以要写,似乎还是因为意识到自己好像能够驾役文字。这似乎是天生的才能,它能让我跳离万丈红尘,来到一个太虚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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