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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飞人阿里埃尔-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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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甲王宫里的经历和与皮尔斯的狭路相逢,都在阿里埃尔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痕迹。他仿佛一下子摆脱了自己身上人为的幼稚病,变得成熟起来,只不过他自己还没有充分意识到自己身上发生这种变化罢了。

  在这以前,他不过是别人手中的消极工具而已。在丹达拉特,他只学会了伪装和掩饰自己的思想感情。逃离丹达拉特之后,他一直是提心吊胆,唯恐重新落入皮尔斯的魔掌。这种恐惧使他在精神上变得麻木不仁,甚至没想到要进行积极的斗争,捍卫自由自在的生活权利而不任人摆布。

  恐惧把他驱赶到这座莽莽丛林之中,使他独来独往,既不能和坏人打交道,也不能同好人来往,和人类断绝了关系。

  终于有一天,人类的自豪和愤怒在他心中猛然觉醒了。不,他决不能就这样在林莽中待下去!他要飞向人类,争取到在他们之中生活的权利!

  为什么他不能利用自己非凡的优势呢?飞人可以大有作为!但是,他究竟能做些什么,他依旧还不清楚,因为他对人类生活所知太少。

  “但是,时光一定会告诉我怎么办!”阿里埃尔拿定了主意,开始进行出发的准备。

  他找到一种坚果,发现它的汁液能把皮肤染成褐色。弄成这个样子,他就可以冒充印度人或是皮肤晒得过黑的欧洲人了。洗过澡之后,染上的颜色虽然稍微变淡了一些,但毕竟能保住基色。他找出衬衣和被单仔细检查了一下,然后洗净,甚至还用晒热的石块熨了熨。

  他采了些果子带在身上,在一个清晨登程上路了 

第三十二章 “新基督徒”
 
  牧师爱德温·金斯利摘下眼镜,叹了口气,他在椅背上一靠,把眼睛向上望去。他对面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国王的肖像,国王有一张盎格鲁撒克逊的长脸和一双皇室遗传下来的略微有些凸出的眼睛。国王的左右两侧挂着另外两幅肖像。一幅是印度总督,一位神情严峻,两唇薄薄的勋爵;另一幅是穿着法衣的坎特伯雷大主教①。国王和总督的头都偏向一边,仿佛是在躲开牧师的视线,而主教大人却径直责难地盯着金斯利,仿佛在责备牧师辜负了他的期望。

  【①坎特伯雷大主教,英国国教会首。】

  主教大人一直对金斯利牧师青眼有加,可是,当他读罢牧师最近要送出的这份呈报,会说些什么呢?

  整整3个星期以来,金斯利牧师一直在绞尽脑汁起草这份报告,千方百计想把情况陈述得对自己有利。

  想当初,吸引印度人加入基督教的工作开展得非常成功。金斯利在以往的报告中一再表白,这一巨大成绩的取得,完全归功于他的传教热诚和布道有方。

  而实际原因根本不是如此。牧师吸引到基督教羊群里来的“多神教徒”大多都属于那些最低贱、最受歧视的种姓。对于这些人来说,皈依基督教有利可图,因为这样做多少可以改变一下他们毫无权利的地位。另外,金斯利在举行接受入教施洗礼时还布施银质小十字架和其他一些廉价的玩意儿,这也起了不小的作用。可惜风云突变。一些印度宗教团体担心皈依基督教的人数日益增多,就想出一种特殊贱民净洁仪式:凡受净的贱民可以享受比原来地位高一等的待遇。虽然这种革新受到最保守的“正教”团体非议,却行之有效。许多贱民如今宁肯受净而不愿去受洗。于是,金斯利的传教成绩一落千丈。不但吸收新教徒日益困难,原来入教的也纷纷退出。

  金斯利牧师落到了死胡同里。他茶饭不思,坐卧不宁。

  白天,他费尽心机编造妄图蒙混过关的呈报;黑夜,他苦思冥想扭转乾坤的灵丹妙方。

  他撰写了天花乱坠的布道词,屡屡去穷乡僻壤传教布道,可惜无济于事。能打动这些多神教徒和偶像崇拜者的心弦,证明只有基督教的上帝才是至高无上的,除非是奇迹。可是,奇迹从何而来?

  “约翰!给金斯利先生送早餐!”牧师听见了他的姐姐,老处女弗洛伦丝·金斯利的声音。

  一个印度小男孩端着托盘走了进来,盘子上放着热气腾腾的咖啡壶、杯子、一盘鸡蛋和烤面包片。

  他是“弗洛伦丝姑姑”(家里人都这么称呼牧师的姐姐)的教子帕列什,受洗后改名叫约翰。他系着一条银腰带——这是教母送的礼物,他也就是为了这东西才受洗的。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十字架和一个死去的父母留给他的银护身符。帕列什—约翰说什么也不肯把它从自己身上取下来。

  牧师喝着咖啡,瞅了一眼十字架和护身符,叹口气想道:“他们全都是这样,胸前既挂十字架又挂护身符,而心里却……”

  “牧师先生现在大概没空……”金斯利听到另外一个房间里传来女儿苏珊娜的声音。她不知跟谁用印度斯坦语在说话。

  牧师顿时精神起来。说不定是哪个印度人听了他的布道,想来受洗呢?牧师把早餐抛到脑后,急忙在睡衣外套上一件长袍,赶到前厅里。

  他面前站着一个身材匀称、皮肤黝黑而眉清目秀的青年,蓄着一头隐士那样的长发。他身上只穿了一件衬衫,裹着一件看上去十分奇怪的白斗篷。这些土著真是穿什么的都有!

  “你找我?”牧师问。

  “是的,”青年垂下眼皮,颇为谦恭地答道,“先生,我想跟您谈谈……不过,看来我来得不是时候?”

  苏珊娜是个二十来岁的姑娘,她穿着一身粗麻布衣裙,因为刚得一场伤寒,头发全剃光了。她面色阴沉地看看父亲,又看看青年。

  牧师看出对方是有要事想跟他谈,就把他领进自己的书房。

  不速之客自称比诺伊,他是印度人,是个孤儿。他想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神。他研究过婆罗门教义、佛经和古兰经,但这些宗教都不中他的意。他对基督教也有所了解,想更深入地钻研它的教义。他为什么不喜欢自己国家的宗教呢?因为它们的神看不见摸不着,从不下凡济世。

  牧师皱起眉头,暗中寻思道:“作为一个土人,他的智力可是太发达了,不过,他想的也很实际。这个狡猾的种族要求见到神兆和奇迹。实在是很难应付。但总有办法向他证明,上帝的存在不仅仅表现在奇迹之中——他们总他妈的惦着什么奇迹!……现在要紧的是不能放过他,无论如何得给他施洗,就算得拿出比银十字架更贵的东西作代价也罢!有了新入教的教徒,写报告就该有词儿啦。”

  “这一点我跟你要好好谈谈,我的朋友,”牧师慈祥地说,“不过,咱们为此得经常见面才行。你住哪儿?”

  “为了寻找真正的神,我云游四方,居无定所,”来客答道。

  牧师略一沉吟,郑重其事地说:“你就在我家住下,比诺伊!对,对。在我这里永远能为寻找上帝的人找到住处和食物,弗洛伦丝!”他叫了一声。当一位穿着黑色衣裙、瘦骨嶙峋的白发女人进来之后,他对她说道:“这是比诺伊。我希望他成为你未来的教子。他要在我们家住下。你把他领到阁楼上去吧!”

  弗洛伦丝姑姑好奇地打量了青年一下,点了点头:“走吧!”

  他俩出去了,苏珊娜马上跑进书房来。

  “你听我说,爸爸,”她十分激动地开口道,“我觉得,你为传教什么都不管不顾了。就不能叫这个流浪汉住到教堂看门人那儿去吗?这些肮脏的吉卜赛流浪汉——传染病就是他们传播的。我生了一场伤寒已经够了,你可别让我再染上霍乱和鼠疫!”

  “没有上帝的旨意,一个人头上连一根头发也不会掉,”金斯利先生无言以对,就用教训的口吻答道。

  “一根头发也不会掉!可我的头发全剃光了。这话你还是留到传教时再说吧。我不愿意自己家里住些穷叫化子!”

  “但必须这么做,我的女儿。有什么办法呢?任何职业都得担风险,倘若我是个医生呢?就是现在,我不是也常去给人送终吗……”

  他一向迁就女儿,但这一次却出人意外地固执。于是比诺伊就留了下来。

  阿里埃尔早就想好了这个计划。还是在丹达拉特时,他就隐隐约约猜到了那些人把他变成飞人的用意:他们显然是想把他当作奇迹拿出去让人瞧,以此来巩固信仰,加强宗教的地位。他干吗不自己利用这个本领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呢?他得先找个安身之地,仔细观察、接近和了解人的生活,也许还能攒上点钱,开始独立自主的生活。

  至于以后怎么办,他的计划还很不明确。他的想法变换不定,但始终离不开洛丽塔、沙拉德和尼兹马特。

  当他昨夜飞过这座不大的小城时,发现了这座教堂的高高钟楼,于是,与人开始打交道的第一步计划就成熟了。

  他很快就感觉到苏珊娜的敌视态度。她竭力回避跟他碰面,对他的问候带搭不理。不过,那个被苏珊娜称作“穿裙子的传教士”的弗洛伦丝姑姑对他却是百般庇护。

  一到晚上,牧师就同这个年轻人促膝长谈。金斯利对女儿做了让步,不再把比诺伊邀到书房里,而是自己屈尊上阁楼去找隐居的比诺伊。比诺伊生活极为简朴,一整天一整天地坐在阁楼里攻读圣经和福音书。

  比诺伊孜孜不倦的态度和立竿见影的成绩使牧师大喜过望,他哪里想得到这位信徒早已精研过宗教史呢——而这一门学问几乎就是丹达拉特学校教给阿里埃尔的唯一东西。

  不久,比诺伊就隆重受洗,又得到一个新名字——本杰明,而牧师一般简称他为本,弗洛伦丝姑姑后来也跟着兄弟这样叫他。他一直在牧师家住了下去,继续巩固信仰,他一拼命用功不要紧,累得导师差点儿进了棺材。 

第三十三章 “奇迹”
 
  奇迹发生在一个礼拜天。

  牧师在一半座位空空荡荡的教堂里布道,讲的题目是:信仰、奇迹和上帝会干预凡间琐事。

  “上帝无所不能,他之所以不下凡济世,仅仅是因为人在信仰不够虔诚之际就向他讨这讨那。所以我要真诚地告诉大家,只要你们像圣经所言,心中有一点真正的信仰的话,那么,你们若对山说:‘从这儿移到那儿’,山就会移。你们就没有办不到的事……”

  他的话音刚落,坐在前排凳子上的本·阿里埃尔突然走到教堂正中,只见他紧握祈祷书,仰面向天呼道:“主啊,我相信你能实现我的愿望。让我离地而起吧!”

  突然,大家都看到这个青年的身体晃了一晃,便徐徐升空而起,脚掌离开地面足足有两英尺高。他在空中停了片刻,随即缓缓降下,大声感谢上帝。

  牧师紧紧抓住讲经台上的圣经架,这才没有跌倒在地。只见他脸色煞白,下颚抖个不停。

  教堂刹时鸦雀无声,连窗外几只燕子飞过的声音都能听得清清楚楚。人们惊得呆若木鸡。随后就爆发了难以想象的混乱。歇斯底里的狂呼乱叫声震得教堂四壁发颤。听众纷纷从自己座位上蹦起来。有的昏了头,大呼小叫、你推我搡地朝门口扑去;有的扑到本的面前跪下,向他伸出双手;有的捶胸顿足,又哭又笑地狂叫:“有上帝呀!有上帝呀!真有哇!”

  这场面真该让皮尔斯瞧瞧!怪不得他和伦敦中心都对飞人寄托了那么大的希望呢!

  阿里埃尔站在那里,露出了腼腆的微笑,就好象他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儿一样。

  牧师抬起手臂,想让大家恢复秩序,但他自己受的惊吓一点儿不亚于旁人。他痉挛地摆了摆手,就从讲坛上爬下去了——他的两条腿已经不听使唤,他已经被这个奇迹唬得懵头懵脑,下去之后就一屁股坐在地上,喘起粗气来。

  苏珊娜头上戴了一顶黑包发帽,穿着一身骑马服,骑着一匹浅黄色的小马晨游归来。每当人们在教堂里祈祷和聆听她父亲讲道时,她就骑着马在田野里东奔西驰。

  苏珊娜向来我行我素,刁蛮任性,给金斯利先生添了不少麻烦。她对家务事恨之入骨,终日沉醉于打猎、骑马、英国人的业余戏剧演出和照相之中。她嘲笑弗洛伦丝姑姑的乐善好施,还说些大逆不道的话,听得她父亲不寒而栗。比方说,她公开宣称,所有的哲学中她就佩服直言不讳讲究实际的斫婆迦派①的观点,因为它证明了灵肉一体。她憎恨印度,朝思暮想回伦敦。牧师把女儿的这些乖张言行归咎于印度的气候对欧洲人有害和女儿的微妙年龄。

  【①斫婆迦派,印度哲学学派,即顺世派,认为灵魂是肉体的属性,不存在与肉体分离的灵魂。】

  “一嫁了人,这股子傻气就会烟消云散,”牧师自我安慰道。

  弥撒还没有结束呢,怎么这些人就大喊大叫,挥舞着手臂挤出教堂大门来啦。别是失火了吧?苏珊娜用马刺刺了小马一下,跑了过去,她看到了那个叫帕列什—约翰的小家伙。牧师收留他表面上是为了让他“巩固对基督的信仰”,其实是叫他把各种粗活全包了,大概这也是为了培养基督教的逆来顺受精神吧。

  “喂,吉卜赛!”苏珊娜勒住马头,像唤狗似的叫了一声。苏珊娜认为“这只小猴子”根本不配像英国人那样用约翰这个名字,所以就叫他“吉卜赛”。她认为所有印度人都是吉卜赛人,当他父亲表示不以为然时,她就说:“您去看看拉采尔②的《民族学》是怎么写的吧!”

  【②拉米尔,F.Ratzel,1844—1904,德国地理学家,著名作品有《人类地理学》和《政治地理学》。】

  约翰听见叫声,连跑带跳地奔到苏珊娜跟前。

  “那儿出什么事啦?”她用鞭梢向教堂一指。

  “哎呀,小姐!那儿吗,小姐,出了那种事,小姐,简直,小姐……”

  苏珊娜不耐烦地扬起马鞭在约翰头顶上一甩。

  “本……比诺伊,小姐,跳到了空中啦,小姐,大家全吓坏了,”小家伙好不容易憋出这么一句。

  “别胡说八道!”

  “真的呀,小姐!真是这么回事……”约翰开始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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