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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世有红妆 作者:苏南生(晋江2014.01.10完结)-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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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值?还有锦初,也下落不明。
  他心乱如麻,吩咐部下的卫兵,在沿着锦初离开的路线去寻找她。可一路上只看到灰烬和尸体。
  他闭上眼睛,第一次不敢面对这些死去的人,那种绝望的害怕,深深地揪着他,无法自拔。
  “少帅,你看。”李泽南突然指着前方说。
  刘付慕年顺着他的方向看过去。路的中央站着一个人。那人的样子十分狼狈,衣服和脸颊上都沾满了血迹和泥灰,那双眼睛,一动也不动地盯着他,还有着劫后余生的恍惚和彷徨,仿佛随时都会晕厥。
  那一刻,他的热血沸腾了,什么也阻挡不住他奔向她的脚步。他只要她,只要她!他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像是抱着失而复得的宝贝,那么用力,仿佛要把她捏进自己的身体里。这一刻是真实的,她是真真实实地在自己的怀中。他流下了眼泪,滚烫的泪水顺着脸颊滑进她的脖子里。他扳回她的脑袋,吻住了她的唇,那股狠劲,仿佛要生生把她吞进肚子里,才甘心。
  她在他的吻中迷失了自己,情不自禁勾住了他的脖子。配合得那么默契,仿佛天生就该如此。他就那样深深的吻着,好像要把这一年来欠她的,欠自己的,都还要还上一样。直到觉察到她的呼吸变得困难,才肯罢休。
  她的眼中还带着迷茫,脸颊微红,好半响,才伸出手去抚摸他的脸颊,肌肤的温度从指尖传来,她仍不敢置信地问:“少帅,少帅,是你吗?我是不是在做梦?”
  “不是的,不是做梦,阿初,我是真的,不要离开我,再也不要离开我。”他激动地说着,又紧紧地拥着她,“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阿初。”
  “可是少帅,你不是一直想要赶我走吗?”她说。
  “不,不是的,我是恨我自己。我真恨我自己,让你受这么多苦。我是担心你的安危,要是你有个三长两短,我永远都没有办法原谅我自己。你对我好,我就害怕,因为我知道,你总有一天会离开我。”
  “你变傻了。”她迟疑着,抱紧他。
  “我是傻了。”他说,“从遇到你的那天起,我就傻了。”
  “我答应你,我再也不离开你,就算你打我骂我,拿枪指着我,我也不会离开你。”她低声说着,许出自己一生的承诺。
  李泽南自觉地去准备凯旋的事,把时间交给两个久别重逢的人。
  这一场战乱,终于暂告一个段落了,刘付慕年的心事,也了了大半,如今佳人在侧,更是如鱼得水。倘若说他心里还有那么一点放不下的,此刻他也不愿意再去想了。明天如何,未来如何,又有谁能预料呢?如果不是他的自私,他和她又怎么会错过那么多的欢乐时光呢?人真是很奇怪,如果不到最后一刻,那最后一刻的绝望和恐慌,这辈子,他都不愿意再回忆。
  经历过生死,他只想好好地跟她在一起。至于其它的,他不愿意再去想。
  他转过脸,静静地看着锦初。她已经换洗过了,脸上看着干干净净的,洗过的头发,温顺了垂在两肩。她低眉顺眼,满脸幸福的地喝着粥。
  “你也来喝。”她抬起头,微笑着,舀起一匙递到他唇边,略带调皮地说,“不可以嫌弃我吃过的。”
  他张嘴喝了下去,还得意地炫耀:“我跟你都什么关系了,有什么好嫌弃的。”
  “什么关系?”她装糊涂。
  “你说呢?”他暧昧地注视着她。
  “不理你了。”她扔下汤匙。
  “真生气了?”
  “你自己想想,你除了惹我生气,让我伤心,你还有什么本事啊?”
  “可是,你偏偏就喜欢上了这么一个爱惹你生气,让你伤心的人,你说,是谁有本事?”
  “谁说我喜欢你了?”
  “不喜欢我?那我刚才吻你,你为什么不躲呢?按常理来讲,你讨厌我的话,应该抡起手掌就往我脸上招呼,这才像个女孩子应该有的本能。如果没有,那就是你也喜欢我吻你是不是?”
  锦初被他说得脸通红,都快能烤肉了,可她不能让他太得意,只好板着脸瞪着他,“那我反应慢,现在补你一巴掌总行了吧?”说罢,扬起手就往他脸上招呼。他一把拽住她的手,把她拉入怀里,笑着说:“你还来真的呀!”
  “慕年。我们是不是可以一辈子都像现在这么幸福?”她轻轻地说。
  她可真容易满足啊。他想着,嘴上却说:“会的,到时我再娶几个姨太太回来,让她们伺候完我,又伺候你,会更幸福。”
  “你敢!”她明知他在撒谎,但仍然佯装恼怒。
  他轻轻地刮了一下她的小脸,笑着说:“我就喜欢看你吃醋的样子。”
  笑了一阵,他想到了什么,说“阿初,让我瞧瞧你脚上的伤口。”
  “你,怎么知道??”
  “新月告诉我的。”
  “没什么好看的,伤都好了。”
  “不行,我要看。”
  “不好看,丑死了。”她躲着。
  “给我看一眼你的伤口,来。”
  “不要。”
  “看一眼。”
  “不要。”
  “算了,我自己动手吧。”他说完,便拽过她的脚,脱下她的鞋子。
  脚上有一个伤口。她为自己,真的付出了许多,也许她早就明白,做他的女人,要承受比普通人更多的苦和痛,也许,她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只是,他还在犹豫。他怔怔地盯着那个伤口,一句话也不说。忽然,他低下头,轻轻地吻着那个伤口,动作那么的温柔,那么的小心。
  “慕年,那时我做过一个梦,我梦见自己就要走过奈何桥,可是你,你出现了,你叫我回来,我不肯,于是你跳进了河里,所以,我才回来的。如果不是你,没准我真的死了。慕年,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伤心?你会不会,一辈子都记得我?”锦初幽幽地说。
  他抬起头,一字一句地说:“就算是我死了,也不会让你有事,我保证。”
  这一晚的月光真是大,又圆又亮,静静地卧在云层上面。
  刘付慕年斜躺在床上,兀自盯着窗外的明月出神。
  “要不要喝点水?”锦初给他倒了一杯水。
  他转过来,看着她说:“我饿了。”
  “不是刚吃过粥,怎么又饿了?”她放下水杯,随手拿起一块糕点,送到他的嘴边。“那你吃点点心吧。”
  他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她,直勾勾的,她心里有点发毛,潜意识里似乎明白点什么,似乎又不太明白。他没有回答,而缓缓地张嘴,小小的点心一口就被他吃掉了,她还没反应过来,手指已经被他咬了一下。腰上被用力一勾,她已经被他压在底下。他的呼吸很沉重,眼神还有点混乱,她意识到他确实有点不对。
  “阿初。”
  “慕年……”
  他摇了摇头,“嘘,别动。”
  她不敢动了。
  “我冷,陪我睡一会。”
  真奇怪,明明是大热天。她想。
  他轻轻地翻下去,拉过薄薄的被单,可身体却依然紧紧紧地抵着她的。她僵硬着身体,紧张得一动也不敢动。她是个成年的女子,潜意识告诉她,此刻旁边的这个男人很危险。
  “放松一点。”他说。
  她深吸一口气,试图放轻松些。她闭起了眼睛,老老实实地由他抱着。她对他的感觉起初并不分明,只是觉得他明明身体很烫,可他却在撒谎。后来,渐渐有了一些其它的感觉,像被传染了一般,她的身体也开始发烫,虚得要命,想要抓住点什么。
  她睁开眼睛,注视着他,把脸贴着他的。他的下巴有点胡碴,刺刺的,可她却很喜欢,大着胆子把脸蹭来蹭去的。
  或是心里有事,又或是天气太热,刘付慕年一时难以入眠,他开始抚摸着她的手指。他的掌心很暖,不像她的那般冰凉。他先是轻轻地捏着,随后逐渐加大了力量,有时捏得狠了点,让她生疼,可她不叫唤,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随他去吧,都随他去吧,只要他喜欢。他的脚也开始不安分,一个又一个地用他的脚趾去摩擦她的脚趾,有点痒,有点酥,她想笑,却又笑不出来,一种奇怪而陌生的感觉在周身的血液里来回。他的手已经放弃了她的手,而是攻上了她的腰,她只觉得他的手指像带了电一样,每到一处,都引起一阵战栗,她想躲,却又舍不得,如此反复。
  她的衣裳不知何时,已经被褪了下来,莹白的肌肤,比那窗外的明月还要动人。
  他的吻一个个地落在她的肌肤上,顺着柔弱的肩膀继续慢慢地往下……
  风从窗外吹进来,夜,是有点凉了。
  他似乎是累了,沉沉地睡着,掌心贴在她的腰上。
  她静静地,守着这份温暖。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做他的女人,是这样的疼,又是这样的甜蜜。
  只是这一刻等得太久,让人觉得心酸,他进入的那一刻,她的泪水陡然从眼角流了下来,终于把自己完完全全地交给他了,可未来仍旧是那么的悲伤和彷徨。
  她轻轻地挪开自己的身体,拿开他的手,离他远一点。他似乎在梦里丢失了什么似的,用手在被窝里探寻着,当终于摸到她的身体时,就重新抱紧她的腰,往他怀里拽。
  不一会,困意上来了,她也就死心了,由他去吧,遂慢慢地睡过去了。
  朦胧中,她似乎听到他在问:“阿初,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没有那么好,你会不会恨我?”
  “不会。“她迷迷糊糊地说着,没有放在心上。
  刘付慕年却有些害怕,他想自己仍是懦弱的,这一切,都太幸福,太圆满,他生怕明天一睁开眼睛,才发现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梦一场。可他并不明白,患得患失,是因为他爱到刻骨,爱到入心。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章

  事情好像一下子就变得顺利,不过几日的功夫,凯旋回城的事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顾均成的伤也好了大半。当他知道锦初和刘付慕年在一起时,并不惊讶。刘付慕年是那般的出众,锦初喜欢上他完全不出奇。而他也清楚,也许从她叫自己做哥哥那天起,她心里,就一直拿自己当成了亲生哥哥。
  这样也好,有时候亲人,才是一辈子的。只要她开心,比什么都重要,是谁说喜欢就一定要拥有呢?
  这段时间以来,一直都是刘付新月在照顾他,小姑娘的细心程度倒是令他吃惊。他原以为,新月只是个娇生惯养,爱发脾气的千金小姐,可相处得久了,他才发现,这个姑娘远比他想象中的要聪明和坚强的得多。在来板烂屯的路上,他就已经见识过她的坚韧。将门之后就是将门之后,总是比寻常人要出色得多。
  然而,他更想不到的是,这个小姑娘远比他想象中的更为大胆,更为豪爽。
  大抵刘付新月也明白,一旦回到颖宁,她和顾均成碰面的机会就了了无几了。她的心思,没有人比自己更清楚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他,她还来不及细想,但她不是扭扭捏捏的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能坐等着从天而降,而是要自己去争取。不过,她的手法确实惊世骇俗了些,至少在顾均成眼里是。
  能让他这么一个沉稳冷静的人都差点招架不住,这姑娘确实不简单。
  如果那一慕被锦初看见,大概她要想,果然是一家人,连作案的手法都一模一样。
  那天的情形如下。
  顾均成还没有起床,刘付新月突然就闯了进来,把门撞得砰砰直响。他蓦地睁开眼睛,刚坐起来小姑娘就已经拿枪指着自己,她脸也不红,气也不喘地问:“你说,你看了我的身子,我一黄花大闺女,清白就这么被你毁了,是不是应该要对我负责任?”
  顾均成被她突如其来的一招给整蒙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他也不觉得自己反感,也不觉得自己有多喜欢,就是觉得好笑,看她急眼的样子,也有几分可爱,于是玩笑话就顺口而出:“只是看了而已,你又没吃亏,凭什么要我负责?”
  “你不喜欢我?”
  “废话,你脾气这么坏,谁会喜欢你。”
  “我不管,如果你不负责,那我只好把你杀了。”刘付新月狠着劲说。
  “把我杀了我可就冤了。既然是我的眼睛看到了不应该看到的东西,那你把我眼睛戳瞎就好了。”
  “你。”刘付新月把枪往前按了按,她也不过是用来吓一吓他的,真要她下手,她可不愿意,毕竟,这是她喜欢的人。可她就是喜欢他这样,宁死不屈,是条汉子。她收起了枪。“好,你记着。你欠我一双眼睛!这眼睛我就先留着,等我哪天心血来潮,再来戳瞎它,我要让你每天都提心吊胆的。”
  “这么恶毒!谁要娶了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才不是呢!”刘付新月脸上变得温柔。“我知道,你现在心里没我,可是,只要我对你好,你总有一天,会看得到我的。”说罢,她笑眯眯地凑过去,顾均成正狐疑,只觉得她的眼神有点诡异,念头还没转完,她已猛然地把他一摁,就摁倒在床上。她趴在他身上,脸几乎就要贴到他的脸上了,她轻声地说:“嘘,别动,把伤口弄出血了,我可不负责。”
  随后,她把耳朵贴到他的胸口上,一面听一面说:“你的心跳得好快。真的。”
  顾均成觉得有点窘,想不到他一世聪明,竟被一个小姑娘欺负成这样。他怕尴尬,只好干笑着:“你知不知道你的样子像什么?”
  “像什么?”她抬头问。
  “像一个女流氓。”
  她作沉思状,眼睛炯炯地盯着他:“流氓,那我再流氓一点好了。”说完,她便轻轻地贴上了他的唇。她敏感地感觉到底下的人身体僵了僵,但却没有推开自己,这让她看到了一点点的希望。这个小姑娘对男女之间的认知也只到这份上,所以,她只是轻轻地咬着,那么,接下来还需要做什么呢?她开始在脑子里胡思乱想。很快,她就发现自己想太多了,他的手忽然缠住了自己的腰,他湿润的舌头毫无预兆地钻进了她的唇齿里,然后寻到了她的,纠缠在一起。
  她只觉得浑身都酥了,软绵绵地一点力气都使不上,脑袋也晕晕糊糊的,眼神也是痴痴的。
  许久,顾均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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