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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美女是野兽 作者:丸子君(晋江2012.8.5完结)-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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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的照明灯具都被关闭,只剩下必须安全照顾到的区域。幸运的读者们通过单项指示标记,前往各个阅览区。在哪里,他们不仅能够看到真人出演的小说片段,还可以亲自上阵,体验一把。
  由于目前为止,《轮回之门》只出版了上册,所以依旧有许多谜团没有解开。能够身临其近,便令人感觉距离真相更进一步,仿佛同叶明勋分享了一个秘密一般,十分有趣。
  此外,有一些年纪比较小的读者表示,因为图书馆员的表演都很真实自然,让人参加校园祭鬼屋的感觉,很有意思。
  就连在场外,负责调控一切的朱晓晓也不仅心痒,摩拳擦掌:“啊,我也好想玩!”
  被一旁正在唉声叹气的叶明勋吐槽,“不要,你铁定会不负责任的剧透。拉低了下版本的销量,那都是你的错。”
  “如果不是你和婉婉谈朋友,效果还不一定这么好呢。”世界上的女人一旦理亏,东拉西扯的本领都是一样出众的。
  可是,即使是那个名字,也能让叶明勋的心好像被甜蜜之箭射中一样。他无奈,把玩着马克笔,在雪白了桌布上,草草地花了一个爱心的形状,仿佛这就能够画饼充饥一样。
  
  七点四十分,当读者与记者将图书馆的大会议厅坐满以后。叶明勋的新书发布会也就正式开始。
  全场的灯光突然暗下,继而是舞台上亮起微弱的灯光,一点一滴,仿佛拼凑一般地将聚拢在一起,呈现出玫瑰花盛开在子弹上的效果。这才是潮出版社的用心之作。
  在那朵玫瑰花怒放到极致的时候,灯光再度亮起,打扮得一丝不苟的叶明勋登场。惹来阵阵掌声。
  媒体提问时间,读者提问时间都进行的十分顺利。朱晓晓作为全场的主持人,还是利用强大的气场,将整个场面牢牢控制住。于是甚少出现对于叶明勋过去的挖掘,大多数的问题都集中在创作的思路,后版本的遐想以及对于金文奖的态度上。
  你看,只要一本作品足够出色的话,人们必将目光聚焦其上。
  而叶明勋也是有问必答,整个态度都非常和蔼可亲。
  便是这么躁动着,终于在八点过后,进入了期待许久的签名与握手环节。
  让在一旁帮忙翻书的蒋家旻和其他志愿者有些介意的是——虽然准备的充足的马克笔,但叶明勋却掏出一支看起来十分平凡的钢笔,为每一位读者签售。
  虽然已经知道了,自己所敬爱的孙老师同这位作家之间的关系,可蒋家旻还是撅起嘴,“怪人哦!”
  
  五百本书全部签完,加上握手合影告白的时间,整场签售会在九点的时候方才有结束的迹象。
  叶明勋的手腕和头颈算到没有知觉,干脆也不就不不抬起来,只是低着头签签签。有好几次他觉得自己精神恍惚,把名字写成孙婉婉,还有天真的读者问:“老师,这是X小姐的新代号吗?”
  “还有几个人?”感觉场内的空气流通畅快了些,叶明勋问应该在一旁的蒋家旻。他头像,他受不了了,结束一切以后他一定要抱着孙婉婉很久很久,哪怕就这么睡着也没有关系。
  “还有最后一个。”含笑的声音,然叶明勋抬头,却又在下一秒扶住自己脆弱的头颈。
  身穿冬季制服的孙婉婉,扎着高高的马尾,站在自己面前。她的头顶明明是炫目的灯光,却妖艳得好像小太阳。
  报告厅里,除了彼此,已经没有其他人了。
  孙婉婉背着手,将那本日记本摊开在叶明勋面前。似乎他们之间第一次乌龙的见面,也是相似的场景。
  可是现在,上面却满满地写着孙婉婉那秀气的笔记。
  “你是霍格华兹里,给哈利波特送入学通知书的猫头鹰吗?”孙婉婉轻轻地抱怨,叶明勋神出鬼没把签名书塞给自己的行为。
  每一本的扉页上都有对自己真挚的称呼,每一个书签都指着一句打动人心的句子。
  到昨天,恰好是一百句。
  
  而此刻,孙婉婉注意到了叶明勋捏在手中的笔,也发出小小的低呼:“这个不是……”
  “是啊,”轮到后者爱惜地摸摸笔杆,“你送给我的第一个礼物,还蛮好用的。”
  “嗯,你写给我的情书,那也算是原创的吧。”孙婉婉把那本日记翻到某一页,修长的手指点着一句话,“叶大作家,您得鉴赏一下,这是你大作中的句子吗?”
  于是他看见,相同的笔触所写下的全然的陌生的句子。但这些都不妨碍自己被感动。
  
  “叶明勋:
  我想把这本日记当做你送给我的情书。当然,我也很喜欢你所书写的这些句子。
  当我写下最后一句话,我觉得有些奇妙的事情发生了。你看,那样沉重黑暗的推理小说里,却又可以有这样缠绵唯美的自己。
  我想人生也是一样的吧,在最深的夜里,方才能够看到最亮的星。
  所以,你愿意带我去看,那些你躺仰在泥沼之中,所看到过的,美丽世界吗?
  那些我会谢谢你,然后
  更喜欢你一点吧。”                        
作者有话要说:故事到这里,也可以算结束了吧,还有一些番外会陆陆续续地放出。
小迦比较会说话,可我完全不行呢……
谢谢每一位看文的,收藏的,留言鼓励我的读者。特别是乐乐乐和楚佑,令我总有受宠若惊的感觉。
不管以后怎样,在写文的时候总是很开心的。




☆、第三十四章

  【孙太的场合】
  
  我并不知道别家母女如何相处,但应该会比我和婉婉之间亲密不少吧。说真的,前几年还没有发现,但是这几年,仿佛是突然之间,在大街上看到其他母女手挽手,亲亲热热,有说有笑地逛街,我会觉得很羡慕。
  或者是因为年纪大了,对于亲情就变得渴望而重视起来。
  但是婉婉对我还是那样,对我和她的爸爸都很礼貌,按时作息,不会大呼小叫,有问必答。但是如果有什么事情她不想说,我们甚至都不会知道。这的确是我从小教育她的,希望她成为一个遇事沉着冷静,而不会一味得哭哭啼啼的女孩子。但有时候偶尔也会担心,这样倔强的婉婉,感情路是不是会走得很坎坷。
  作为过来之人,我深知能够陪伴你走过人生大部分旅程的,是你所选择的伴侣。我也知道婉婉在大学曾经谈过一个男朋友,但似乎很早就分手了,这些年她在感情上也就不是很用心了。这点让人觉得很着急,尤其是看电视上那些《非诚勿扰》啊,《百里挑一》什么,我很有自信自己的女儿比那些女嘉宾漂亮得多,但她为什么就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男朋友呢?
  于是我开始在一些相亲网上替婉婉征募,对于一些子女来说,这应当是一桩令人感到难堪的事情,可是当我告诉婉婉的时候,她还是那个样子,小小地反抗了一下下,之后便顺从了。
  哎,这就是我的女儿啊。
  相亲自然没有成功,可是不久以后因为献血的那件事情,我发现婉婉似乎在外面找了个对象。那男孩子长得高大帅气,我看了也很喜欢。所以呢,只能说母女的审美眼光还是一脉相承的。看着他们打打闹闹的样子,我也仿佛站在时光倒流二十多年的隧道口啊,真是令人怀念。
  这个男孩子似乎姓叶,最大的有点应该是温柔而又担当吧。因为不希望婉婉错过这个对的人,所以没有办法,我还是强迫婉婉了,希望她不会在心里更讨厌我这个当妈妈的。
  之后他们果然在一起了,虽然自家女儿没有说,可看得出来——她回家的时间比过去晚,就算是休息日也不是一味地窝在家里,而是会跑出去。问她去哪里啊,又是支支吾吾的。而且以前她从来不会主动下厨房,现在却跑来问我小菜的烧法。
  所以啊,我大胆推测,婉婉应该是开始认认真真地恋爱了,希望那个男孩子好好珍惜我的女儿吧。
  不过虽然时代在发展,可是一个大姑娘家一直跑到单身男子家里似乎也不合适。所以过年前,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我就问婉婉了,“什么时候,把你那位叶先生带回家看一看啊?”她倒是有心理准备的样子,反而是我的老公,孙婉婉的爸爸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怪叫:“什么!婉婉怎么可能有男朋友?!!!!不行,我不准的……”要死咧,男人怎么都是这个腔调,二十年前抱怨讨不到老婆,二十年后却又自己开始制造剩女了。
  没有心思和功夫去理会那个开始抽风的老公,我和婉婉确定:“要不年初五以后,双方家长一起吃饭吧。”她倒好,成竹在胸,不愁不忧,“不用了,我让叶明勋来一趟就好了嘛。记得烧饭的时候不要加大蒜和白萝卜,他一吃就会吐出来。”
  不禁满腹同情地看向我的先生——看呀,你舍不得有什么用,女大总归是不中留的,留来留去留成愁。
  虽然有很多委屈,但是该认命的地方,还是要认命。
  
  【孙先生的场合】
  
  叶明勋是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混蛋!
  我的女儿这么可爱怎么可能恋爱恋爱恋爱恋爱恋爱恋爱恋爱恋爱恋爱恋爱恋爱恋爱恋爱恋爱恋爱恋爱!
  这一定是我的错觉错觉错觉错觉错觉错觉错觉错觉错觉错觉错觉错觉错觉错觉错觉错觉错觉错觉错觉!
  等他那天上门我一定用大蒜羊肉白萝卜泥饺子来招待这个人,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三十五章

  【蒋家旻的场合】
  
  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我曾经在区图书馆做过一段时间的志愿者。
  说实话,我一开始打心底并不喜欢图书馆的氛围,觉得里面的工作人员都是暮气沉沉的,想办法做事情的思路和社会上差太多。这种观念要等我工作两三年以后,才会幡然醒悟,不过是年轻人不懂得妥协,觉得撞个头破血流才是一种美一样,并不是完全正确的。
  扯远了,还是说说在图书馆认识的人吧。像我们这种志愿者,一般都是被分配到流通部工作的,然后我常常和一位名叫孙婉婉的前辈搭班。二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得非常可爱,却已经具有的风情,而且性格也很好,业务能力也很高,怎么看都是图书馆女神的级别。那时候我就在想,如果自己再过五年,能够有这位孙老师的一半就好了。
  然后,图书馆还有一位宋美佳阿姨,常常会跑来和我们这些志愿者闲话家常。我也是通过这位阿姨才知道,孙老师和另外一位志愿者,同时也是有名的推理作家叶明勋,各种恩怨情仇,欢喜冤家。真可惜我不认识言情作家林喜见,否则她一定会喜欢这个题材的吧。
  当我因为大四毕业与正式工作而忙碌的时候,也就没有继续在图书馆干下去了。这座城市很大的,大到有时候一转身,以为还会见到的人,却会再也看不见了。所以过了几年,当我再次遇到叶明勋和孙婉婉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觉得是不可思议!
  大学毕业以后的两三年里,扪心自问,我过得一般般。周围比我干得好的有,嫁得好的也有。我有一份自己喜欢的职业,却缺乏一个自己喜欢的人。
  家里人为此唉声叹气,每次家庭聚会,那些讨厌的三姑六婆也会以此来轻蔑地讨论我。仿佛没有找到男朋友,没办法在所谓的黄金年龄结婚的,就是一种无能的表现。我的确想要抵抗,却没有能够坚持到底,参加各种各样的相亲会,然后运气不错,遇见第三个人的时候,因为觉得第一眼看上去还不讨厌,干脆就开始交往了。
  他很温柔,也很细心,但越是这样,我越来越无法提振精神。约会一个月,见面五六次以后,有时候还会记不得他的脸。
  这种情侣,有时候比上班和加班还幸苦。我不止一次地想要结束这寡淡的感情,却找不出对方哪怕一个,可以指摘的借口,然后继续勉强地维持着,不知道对方是不是一样。
  某个周日,他难得邀请我去听音乐会,然后是吃饭,彼此谈论一周的工作后,照例由他开车送我回家。延安西路还是那么拥堵,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偶尔看向窗外,却不由地睁大眼睛——我看见叶明勋带着孙婉婉,两个人手拉手地走在路上,一脸恬淡的表情,却又仿佛自得其乐的模样。
  第一个念头跳出来,居然是:“啊,他们怎么还在一起?”感觉挺罪恶的,所以又想,是不是应该结婚了?因为孙老师穿着制服,所以我觉得叶明勋是应该接她下班的。这里的确距离图书馆很接近,那也就是说,他们这么些年,一定很多次都这样安然地走过相同的路。
  会不会觉得厌烦呢,会不会觉得很没有意思呢?作为旁人的我,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是无法猜测了。可是突然之间,我却有些感慨,是不是应该给自己多一点时间,让自己躁动不安的灵魂,能够安之若素于一段感情呢?
  哎,假如有时间,能够光明正大地问一问我的女神,那就好了。
  
  【李小君的场合】
  很多表妹对表哥都会有雏鸟情节,我倒还好,因为从小和这位表哥聚少离多。
  后来考上大学,距离他住的地方挺近的,这才逐渐热络起来。
  然后我才知道,原来我这个看上去很会玩的表哥,其实是个写推理小说的宅男,而且是很不成功的那种。
  所以,即使我们有血缘关系,一开始我还是有些嫌恶这位表哥,怕被废柴病毒感染到。
  不过说到底年纪轻啊有资本,当我大学二年级的时候,这个废柴老哥突然之间变成超级赛亚人了,不仅重新写出热卖百万本的新书,一口气把可以拿到的奖项统统拿到,还找到一位冰山美人作为女朋友。
  没错啦,这位孙婉婉小姐很美丽没有错,但是不开口说话的时候,我有点怕她。
  但是当她变成我大嫂以后,我这才发现,这位大嫂其实是一位热心人。尤其是对于的婚恋状况,她从来不会干涉或者询问,但是一旦发生什么,她会不顾青红皂白地撑我到底。
  比如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我被体育系的一个懒人甩掉,也是大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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