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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穿越事件簿-第66部分

小说: 穿越事件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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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笑什么?”大盗跟过来,看到这两对行为不检点的鞋子也笑起来,蹲下身拈起我的一只绣了百合花的可爱小鞋,托在掌心上仔细观察了一阵儿,笑道:“女人的脚可以穿到这样小的鞋子里,真真是不可思议”说着,目光不由往我的裙下飘来。
  我立时警觉,乍着全身的汗毛退后几步,将自己赤着的脚藏在裙内,不动声色地道:“大盗哥哥把鞋子给我罢,我有些饿了。”
  大盗的唇角勾起一抹坏笑,伸手把鞋子递给我,我才要去接,忽然被他一把握住手腕,略一用力便将我整个儿地拽到了他的怀中牢牢箍住,低头在我耳边笑道:“我帮你穿。”
  “这不劳大盗哥哥亲自动手,小月儿可以自己来”我的脸腾地红了,这可太羞人了!要知道、要知道我的脚可是浑身上下最为敏感的地方呀这坏男人!这PLAYBOY!这流氓兔!他他他,他终于现了原形了!这披着狼皮的狼!
  我已不能再装淡定了,四肢乱动拼命挣扎,无奈这家伙是超级大力男,我这点儿小力气简直就是屎壳郎撼山呃?压根儿不能撼动他分毫。只觉得自己的左脚被他灼热的大手严严地包住,一股热流直透脚心,瞬间扩散至四肢百骸,我全身一下子就软了,满面通红地瘫在他的怀里。
  这可恶的家伙根本不急着帮我穿上鞋,只是握了我的脚丫子偏头望着我坏笑,道:“好可爱的小脚丫,真想咬一口!”
  这——这是什么恶趣味啊?!怕他真的说到做到,我情急之下佯作急火攻心,白眼儿一翻晕在他的肩上。
  听得他笑道:“这样便吓晕了么?也好,正可以让我一亲香泽”说着便偏过头来,鼻息重重地拂在我的脸上。
  没奈何,我睁开眼,道了声“大盗哥哥莫开玩笑了”,惹来他一阵促狭的笑,我则趁机把脚从他手中抽出来,一把夺过鞋子不管三七十二几地打算先穿上再说,才一上脚便觉得别扭,定睛一看,竟然把右脚的鞋子穿到左脚上了!又连忙脱了换脚,身旁的大盗早笑得倒在了草地上,分明能看到他眼角迸出的一朵泪花。
  笑吧笑吧,棒了个槌的!姑娘我不与你一般见识。
  装作什么糗事也没有发生过,我抻抻裙摆,拢拢发丝,不去看他的脸,低声道:“可以出发了罢?”
  “可以”大盗笑犹未尽地坐起身,穿上自己的鞋,而后跳将起来拍拍衣衫,探下身来望住我低笑道:“和小月儿在一起很是让人开心。”
  少来吧,有人可以欺负,你当然开心!我要是也能天天欺负你我也开心。
  大盗笑着转身在前带路,顺着河滩向上游走。清晨的空气格外清新舒爽,很快便将我方才受到虐待的心理阴影驱散了个无影无踪。
  行至一片古树林前,高高的树冠遮天蔽日,枝干上缠满了婴儿臂粗细的藤蔓,树下则铺了厚厚的落叶。我才要迈脚入内,被大盗长臂一伸拦住,笑道:“你可知这林子里的落叶有多厚么?”
  我摇摇头,看着他。
  “厚到足可埋起一头熊。”大盗笑,“你若一落足只怕立刻便会陷个没顶,到时便不是小月儿,而成了小叶子了。”
  嘁,我又不是某人写的什么我的穿越时光里的女猪脚,什么小叶子大叶子的,你就说该怎么办就是了!
  大盗道:“昨天吃到的果子在这片古树林的尽头,小月儿你是在这里等着我采了果子回来呢,还是由我背着你一起过去?”
  既然事先已经说了要由我来摘果子,总不好半途而废,虽然我确实害怕掉入这厚叶堆里化做树肥,但已到了这里少不得要咬牙硬撑了。于是说道:“那就有劳大盗哥哥背小月儿一起过去了。”
  大盗似是早料到我会做此答复,不假思索地背身蹲下,而我也轻车熟路地趴到他的背上——也好,累一累他,就当是报方才欺负我之仇了。
  但见他纵身跃起,突然抓住树上缠着的藤条,像人猿泰山似地从这棵树悠到了那棵树,紧接着在空中换手又抓住另一根藤条,就这么一路背着我荡了过去。
  我一时间吓得魂飞魄散,死死地箍住这坏家伙的脖子,闭上眼将脸埋在他的肩上,听得他笑着的声音清晰地钻入耳孔:“喂,小野花,是谁说过不愿守着院墙大的一片天过一辈子的?闭着眼是看不见院外的天空的!”
  这话虽如此好、好罢,能骑着个男人在树林间飞奔的机会只怕以后不会再有了,若不睁眼看一看此情此景,说不定日后回想起来会后悔呢
  我咬着牙慢慢睁开眼,身形过快引起的强劲气流一时间令我无法看清眼前的情形,当我终于适应了这样的速度,不禁彻底瞠在了大盗的背上。
  不知何时他已带着我荡到了这片藤树林的边缘,边缘这一排树的脚下竟是万丈深渊,然而我们并不能看到深渊之下的景物,因为在这渊内充溢着浓浓的似云似雾的水气团,在脚下翻涌着奔腾着,经由清晨尚未升上中天的阳光一照,竟呈现出千万道或大或小缤纷瑰丽的彩虹来!
  我已完全不能用言语来表达自己此刻的心情,这情景美好得简直不像是真实存在着。大盗背着我在彩虹间飞荡,那一刹我竟有种宁与他于此时“不如归去”之心。就这么带我走罢,无论去哪里,哪怕再也回不来,哪怕再也没有明天,哪怕下一秒就粉身碎骨
  “喜欢么?”大盗的声音传入耳中。
  “嗯。”我说不出话来,只将下巴置于他的肩上,心里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自同他在一起,我竟不再害怕高处,不再害怕速度,所有我所怕的都被他化为了尘世中最美丽的风景、最动人的享受。
  也许也许他同我在一起时也才会有这种挖掘世间最美好事物的神奇力量罢会吗?
  或者,或者只有渴望有个温暖的家的人才对这可以令自己孤独的心感到些许宁静的美好更为敏感?譬如我,譬如他。

  安置·地契

  吃罢野果,喝过山泉,似乎到了上路时候。
  大盗说在这太平城近郊的山区里,有一处小小的村落,平时外人罕至,很是幽谧,我若既想长住又想藏身,那里应该是个不错的地方。细细一想,我对于独自在古代生活无甚经验,若一个旁人也不接触只怕会困难重重,毕竟我不是鲁宾逊,结交几个朴实的乡民对于过活还是很有帮助的,于是点头应允。
  趴到我的驾驶座——宝马牌大盗的背上,启动引擎全速驶出,一阵的腾挪跳跃兼疾速飘移,闭着眼,耳旁的风声呼呼响着,偶尔竟还闪过一声幼鸟的鸣叫,想是正从鸟巢边擦身而过。
  不多时地势似是渐渐平缓,越过一道人迹难至的险峰,方才能看到远远的山坳里有了房舍。大盗带了我直奔过去,飞快地掠过几处民居,最终在一处小小的院落前停了下来。
  院子很简陋,是用稀疏的竹篱围起来的一方略为平整的土地,两片木板象征性地做了个院门。推开院门进去,只有两间土坯房,房顶盖着厚厚的茅草,令我忍不住担心万一天干物燥失了火,这房子可就跟奥运会主火炬一样了。
  两间房一是卧室一是伙房,卧室里仅有一张土坑和一桌一椅,窗扇也是由两片破木板拼成的,一关起来屋内便漆黑一片。伙房里是一个土灶台,还有一个破了口的水缸,一口锅,别无旁物。
  “这里没人住么?”我在屋内转了一圈,问道。
  “我以前偶尔会来住上几天,特别是下雨的时候,在谷里无处避雨。”大盗笑道,“这房子原来的主人是个盲眼老婆婆,膝下无儿无女,全靠四邻救济度日。由于上了年纪,神智时而清楚时而糊涂,几个月前不知怎么就从屋里走出了门,恰巧我路过,将她背了回来,她只管当我是她的侄儿,是以村民们也便以为我确是她远房的亲戚,倒也不曾疑心,我便也时常来探望她,陪她说说话儿。上个月老婆婆寿终正寝,这房子便空了下来,因此即便我在这里住下也不会遭人非议。倘若有人问起你,你只说是我的娘子便好。” 说着便望着我坏笑。
  我低了头又在屋内转了转,他这话虽有占我便宜的嫌疑,不过事实上也只有如此说方能不引起村民们对我这个黑户的怀疑。偏头想了想,轻声向他道:“还有件事需麻烦大盗哥哥帮忙我身上这套衣服在这里很不合时宜,另这房内也需添置一些生活用物,只是现在我不方便自己出去购置,是以还请大盗哥哥”
  “请我帮忙可是有条件的,”大盗接住我的话坏笑着道。我抬眼看他,他凑过脸来,鼻尖几乎要碰上了我的鼻尖,我才要躲闪,被他一把攫住下巴,垂下眼皮来笑着看我,低声地道:“小月儿还欠我个人情罢?”
  人情?哦,是了,他是指八月十五那晚把我从土地庙送回城里的事,并且还治好了我扭伤的脚腕子。
  “大盗哥哥的意思是”我警觉地问他。
  “你的名字。”大盗深深一笑,“这一次,我想听你亲口告诉我。”
  心尖儿莫明地一颤:名字,他一直在要,然而在此之前这似乎仅仅是他的一个玩笑,可这一次这一次好像是做了真,是否意味着意味着我对他来说已不再只是一名过客了?
  “我”我轻轻吸气,“我叫岳灵歌。”
  “哦”大盗慢慢地笑起来,“不是‘岳清音’了?”
  我这才想起曾骗他说自己叫岳清音的事,于是假装没听见。
  大盗沉沉笑着,用巧克力般的嗓音念着我的名字:“灵歌灵歌”忽而大手一伸盖住我的眼睛,紧接着我便感觉到一个温热的东西飞快地从我的额头上掠过。
  他放开了手,那张覆着薄薄的人皮面具的脸又恢复了惯有的调笑,轻轻地兜了我的下巴一下,道:“好罢,我的大小姐,说说,都需要小的我效劳些什么?”
  来不及整理方才那个瞬间带给我的几近窒息的纷乱思绪,我努力克制地冷静下来大致算计了一下,将需要添置的东西一一说与大盗记下,之后他便未再多做停留,架起轻功径直奔回太平城内替我跑腿儿去了。
  待他从城内将东西买回来后,我便一一安置好,村头有一口公用水井,他便又帮我挑了水将伙房的水缸灌满。我还不耻下问地请他教了我生火,这行当看似简单,实则并不易上手,什么事情都是有它自己的规律和技巧的,我在大盗老师的指点下亲自实验了几回,折腾了个灰头土脸又被他没道德地笑话了一通,最后就顺便给自己烧上了洗澡水。
  柴米油盐及肉蔬也都有了,食物大约可支持上三四天,大盗说,为了防止我在还没还上所欠他的新的人情之前就被饿死在床上,三天后他会从城里帮我带下一批食物来。
  一切收拾妥后已经是日落时分了,我大方地炒了两样青菜招待大盗,由于是来古代以后的初次下厨,尚未掌握住土灶的火候,一个菜炒老了一个菜炒生了,不过大盗还算给面子,吃了个不亦乐乎。
  天色擦黑的时候大盗走了。我洗过澡,换上新买来的粗布衣衫,乏力地躺到床上。从离家到安家,算来不过才一天的功夫,我却觉得好似已经过了很久一般,想想这一次出来只怕再也不会回去岳府了,心中不免又有些不舍。过往情景一一在脑海中闪现,由初来古代到后羿盛会,每一天发生的事情都历历在目,忽然惊觉自己竟原来是如此地在乎着、如此地珍惜着这一段的时光,否则以自己懒散的性子又怎会将每一件事都记得这么的清晰?
  睡沉之前回忆到了今日白天被大盗捂住眼睛时的情景,那由额头飞快滑过去的温热究竟代表了什么呢恍恍惚惚,心里莫明其妙地念叨起一句佛谚:刹那即是永恒
  于是,睡了。
  次日清早起来,心情格外舒畅。
  这是我新生活的第一天,万事万物都充满着新意。洗漱梳头,熬了些小米粥饱饱吃了,推开屋门正要到外面呼吸一下山里清新的空气,却见院里早已多了两位来客,一人一狗,那人姓大名盗,那狗
  原以为三天之后才能再见到这名人类,谁想这么快便又可以与他笑脸相对,一时间竟隐约有些喜出望外。佯作淡淡地问他又来作甚,他笑说替我带了护卫来,免得被村子里的小光棍们欺负。看在他如此体贴的份儿上,我决定亲切地昵称这条相貌凶恶的大公狗为“盗盗”。
  大盗依旧没有多留,照例摞下几句调戏我的话后就一溜烟儿地窜了。再见到他时是两天之后了,果真带了新鲜的肉和蔬菜来,并且还留下了半天混走了我一顿午饭。
  秉着低调行事的原则,自打在这座小院儿安置下来之后我极少外出,若有需要添置的东西便告诉给大盗,请他替我从太平城内买来。反正一个人情也是欠,两个人情也是欠,虱子多了不咬,人情欠多了他就记不过来了,到时我还可偷偷地少还一二件。
  大盗每隔几日都会带了食物或是我要的生活用品来,而我每次也都会留他在家吃午饭,这几乎已经渐渐地成为了我俩的一种习惯。其实其实他完全可以不必再管我,毕竟他已经完成了那个赌约,可不知为何他对此事绝口不提,就仿佛像现在这样的几日一见面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于是每次的见面我们都是心照不宣地度过,他偶尔会带我到山里去赏赏景致,坐在高高的树上看大雁南飞,躺于叮咚的溪旁对卧浅睡。时常说些半真半假调情的话,兴到浓时还会做出浅尝辄止的亲昵的举动。只是只是这样朦胧暧昧的关系始终都似隔着一层窗纸,没有人去捅破它。
  时间在宁静的生活氛围中慢慢地流逝了半个多月,这日早晨我习惯性地来到院子里呼吸新鲜空气,抬眼间,见公狗盗盗同学涎着脸跟在一只疑似是女性小狗的身后正从远处的草丛里跑过来,不禁顶着一粒大汗珠感慨万千:这果真是个恋爱的季节啊,重色轻主的盗盗狗!竟撇下我这个主子不保护,一大早儿地跑去草丛里跟姘子偷欢?!岂有此理,这个月扣它两根骨头以示惩罚!
  正在心里暗暗说着盗盗狗的坏话,便听得有人叫了一声:“妹子!”
  抬眼望去,见是一位中年汉子,我倒是见过的,他天天打柴都要从我的门前过,记得是姓刘,便叫他刘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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