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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灿烂的七十年代-第41部分

小说: 灿烂的七十年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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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玉梅原本板着的脸也被他说得松动起来,差点儿就忘记了正事:“行了行了,别说了,谁问你那些来着,我问你,你是不是谈对象了?而且为了那个姑娘连脚腕都扭伤了?”
    罗建刚笑了起来:“这都谁跟您说的?这也太能编了,啊,我知道了,是不是那黄伯伯的女儿告诉您的,肯定是她,我那天去扭伤了脚去医院就见着她了。”
    “你别管我是怎么知道的,你就说是不是吧!”
    “当然不是啊,我谈对象了没错,我的脚扭伤了也没错,可这两者之间一点关系也没有啊,我这脚是我去溜冰的时候扭伤的。”
    “你又去溜冰了?不是早告诉过你别去玩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吗?这玩意儿危险,而且溜冰场里又杂又乱,什么人都有,万一惹上什么事咋办?以前待业在家里天天没事干我不好说你,现在都已经上班了,你怎么还去那些地方玩啊!”刘玉梅恨铁不成钢地说。
    罗建刚耷拉着脸:“我就知道,你们一个两个的都爱管着我,我这辈子连点儿自由都没了。”
    这句话听着不对味儿,刘玉梅问:“谁,除了我,还有谁爱管着你?”
    “许秋阳啊,我对象,不许我去溜冰就算了,平时还老爱说我,什么早上不许吃凉的东西啊,刚干完活一身大汗不可以用冷水冲澡啊,有时候我就不明白了,我这好不容易才从家里出去,这怎么的又给自己找了个妈了呢?”
    刘玉梅神色稍霁:“真的?她也是这么跟你说的?”
    “可不是嘛,可唠叨了。”
    “那她也是为你好,你这小子平时就大大咧咧的,要没个人管着,那还不反了天了,有人愿意管着你,这是好事。”
    罗建刚腆着脸凑过去:“那您是不反对我找对象了?”
    “我干嘛要反对啊,我恨不得早点有人接手,我好甩开手过几天舒坦日子呢!”
    “妈,秋阳是个特别懂事的好姑娘,你和爸要是见了她,肯定会喜欢她的。”
    “那你就找个时间把她带回来,给我和你爸看看吧!”刘玉梅没有说出来的是,昨天晚上她和罗建刚他爸吃完晚饭出去散步的时候,刚好遇见老战友和他女儿,大家聊了起来,他们才知道罗建刚有了对象的事。
    昨晚上从那姓黄的小姑娘口中听起来,罗建刚这个对象实在是不怎么好,霸道任性不说,罗建刚为了她都扭伤脚了,她还不愿意让他回家,非要他跟她一起回水电站。
    所以今天刘玉梅才会这么生气地非要罗建刚回家一趟不可,不过她这辈子啊,就是注定被这个儿子吃定了,从小到大都是这样,不管她多生气,只要儿子嬉皮笑脸地哄上一哄,那脸就再也板不起来了。
    其实她也知道黄小姑娘对自己儿子的那点小心思,稍微扭曲一下事实也是有可能的,可是自己亲手养大的猪学会出去拱白菜了,这当妈的心里面总是有些微妙的不自在,一时有点情绪也是可以理解的。
    听儿子这么说了一番,对那个叫做许秋阳的姑娘的观感也稍微好了一些,但到底能不能够接受,也还是要见了面才知道。
    “我听说这姑娘家里是农村的,现在在水电站也不是正式工?”
    “没错。”
    “建刚啊,不是妈要反对你们,可是这谈对象嘛,也要考虑一下将来过日子的,你要想一下,万一她要是不能转正,那她就还是农村户口,往后你们要是结婚了,这生活压力可就大多了啊!”
    “妈您放心,她可有本事了,我刚跟您说的识字竞赛,得了第一名的就是她,还有她的文章也写得特别好,连站长都很欣赏她呢,特地把她调到了广播室,专门负责咱们水电站的广播工作。”
    “真的?那这姑娘也挺上进的啊!”听到这话,刘玉梅心里又增添了新的担忧,看起来这姑娘也是个会为自己的前程算计的人,这是好事,可如果这算盘打到了自己儿子的身上,那就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了。
    刘玉梅觉得,这姑娘会不会是为了转正才搭上自己儿子的啊,说句不好听的,只要他们愿意,只要一句话,安排一个农村姑娘的工作完全不成问题。
    可这话不能直说,免得惹毛了罗建刚,刘玉梅小心地试探着说:“那要不我让你爸去跟供电局长说说,直接让她转正吧,也免得以后你们麻烦。”
    “您可千万别去。”罗建刚急忙说,“她这人脾气有点轴,如果知道这转正是我帮她走后门走来的,说不定还不乐意呢!反正她能转正,这是三个指头捏田螺——稳拿的事,您就别去节外生枝了。”
    “真的?”刘玉梅狐疑地问。
    “可不是嘛,我当初给了她一瓶蛤蜊油,她发了工资非要还给我不可,搞得我现在都还不敢随便给她送东西呢!还有啊,之前她写了一篇广播稿,写得特别好,我姐拿去给她领导看了,他们领导还说想要把她调到县广播站里工作呢,她都没答应。”
    刘玉梅惊讶地点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可真是个品行正直的好青年啊!”
    “好啊,罗建刚,原来你那小女朋友就是上次写那篇广播稿的人啊,你瞒我瞒得好苦!”原来时间已经到了中午,罗素芬下班回来了,刚好听到罗建刚方才说的那一番话。
    “素芬,你也知道这件事?”
    “对呀,就是上次那个勇于跟封建包办婚姻作斗争的小姑娘的事迹,咦,该不是你那小女朋友就是这件事里面的女主角吧?”
    “既然你都猜到了,那我也不瞒着了,就是她,反正我这辈子就喜欢她了,就算你们嫌弃她的家庭环境太过复杂,那我也要定她了,顶多我们俩搬到外边过我们的小日子,不回来碍着你们的眼。”
    “说什么混账话呢,我说了嫌弃了吗?”刘玉梅是知道罗素芬说的这件事的,当时她还觉得那小姑娘挺可怜的,小小年纪就被自己的亲生父母这样对待,将心比心,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自己的女儿身上,那还不得心疼死啊!
    “唉,说起来小姑娘也挺不容易的的,建刚啊,这个星期天,你就带她回来吧,妈给你们做好吃的。”
    “哎呀,咱妈好偏心啊,这媳妇儿还没过门呢,就上赶着对人家好了。”罗素芬故意撒娇说。
    刘玉梅作势打了她一下:“胡说,我哪儿偏心了?就你那习孟,每次过来不都是好吃好喝地招待着,还又吃又拿地我说什么了?”
    罗素芬有点脸红:“他家里条件确实是差了一些,我让他带点好吃的回去给弟弟妹妹吃,也是应该的嘛!”
    文习孟是村里推荐的工农兵大学生出身,大学毕业回来以后分配在了县税务局工作,也算是跃上了龙门的鲤鱼吧!他混出头以后也没有忘本,把家里身体不好的父母都接到了身边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也接出来了,在县城接受教育。
    一大家子人都靠他一个人的收入和口粮过活,日子确实过得艰难了些。
    刘玉梅叹了口气:“唉,我们也不指望你能找到多好的人家了,只要你自己喜欢,他又是真心真意对你好的,那就行了,爸爸妈妈也还能再帮你们几年,以后等他弟弟妹妹都长大了,日子也就好过了。”
    说起来,刘玉梅夫妇也算是足够通情达理的了。
    罗素芬抱着刘玉梅的手臂趴在她的肩头,感性地说:“妈,我就知道你们对我最好了。”
    “好了好了,不说了,我去给你们做饭去。”
    “姐,你真的喜欢那个叫做文习孟的男人啊!”罗建刚问。
    罗素芬看着他:“我知道,你们不就是觉得他有点小家子气嘛,说真的,一个大男人,谁不愿意在别人面前表现得大方一些啊,可他家里真的有困难,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反倒觉得,这样的男人,更加能够忍辱负重,正是因为他这种坚韧不拔的性格,才能让他从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走到今天这一步,我相信,只要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将来的日子一定能够越来越好的。”
    其实罗建刚并不仅仅是觉得他那个人有点小气而已,而是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不太好,可是真要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恋爱中的人都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了,这一点他自己也深有体会,现在如果有人跟他说许秋阳这里不好那里不好的话,他不但完全听不进去,还会觉得对方是见不得他好。
    所以他现在也没法劝罗素芬什么,只希望她将来冷静下来之后能够看得清楚些了。
    罗素芬还再继续说:“其实你的那个小女朋友也是一样的吧,如果她不是有这样勇于跟命运抗争的精神,不是在人生谷底的时候还是这么积极乐观向上,你会喜欢上她吗?你会嫌弃她家里的情况,怕他们以后会拖累你们的生活吗?”
    “不会。”罗建刚说,“我只会更心疼她,想要更努力地给她更好的生活。”
    “所以,我也是一样的啊!”罗素芬悠悠地说。
    儿子难得回一趟家,刘玉梅使出浑身解数,给他做了许多好吃的,恨不得像喂猪似的全都给塞到他的肚子里,吃得罗建刚捂着肚子直叫唤要撑死了。
    晚上罗素芬帮弟弟搽药油,罗建刚一边享受人家的服务一边不住嘴地嫌弃着:“你究竟有没有吃饭啊,你这是在给我挠痒痒呢,能不能用点力。”
    家里虽然舒服,可终究还是比不上在工地里好啊,那儿有许秋阳天天给他揉脚腕,别看她十根手指头细细的,可特别有劲儿,力道不大不小刚好合适,手势又好,每次都舒服得他不想动弹,真希望这脚永远都不要好起来了。
    罗素芬被他嫌弃得火大,不耐烦地把他的脚一甩:“我不干了,谁稀罕揉你的臭脚丫子呀!”
    “姐,别呀,我错了还不行吗!”罗建刚可怜巴巴地讨饶。
    罗素芬才不管他,闻一闻自己的手掌:“臭死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洗干净。”匆匆忙忙地进去洗手。
    在一旁看电视的罗志强同志一撸袖子:“我来。”
    走过来捏起从医院里开来的药油瓶子看一下,嫌弃地扔一边了:“给你拿点好东西。”说完进房间翻箱倒柜地找了一瓶珍藏多年的药酒出来,“用这个揉,保管你过几天就能活蹦乱跳了。”
    罗志强的私人珍藏果然不一样,气味辛辣,抹在脚上还没开始揉呢,就有一种火辣辣的感觉,再加上罗志强当过兵的人,手劲跟一般人当然不一样,就算现在年纪大了些,也完全是威风不减当年啊,把罗建刚给揉捏得鬼哭狼嚎的。
    刘玉梅赶紧去关门:“被别人听到了,还以为咱们家在私设公堂呢!”
    罗建刚被这么一番折腾下来,疼是疼,可效果还是杠杠的,现在只觉得脚腕子轻松了很多,已经勉强能站一会儿也不觉得怎么疼了。
    罗志强找了个小瓶子,珍惜地把大瓶子里的药酒分了一些给他:“这些拿回去,每天早晚各搓一次,很快就能好了,你原来用的那什么东西,要是早点回来,也不至于折腾那么久还好不了。”
    刘玉梅听了忙说:“急什么回去啊,在家里踏踏实实把脚伤养好了再回去!”
    “不行啊,妈,我还得回去上课呢,我已经跟我们站的货车司机说好了,他明天去送货的时候顺便来拉上我。”
    “这么急?”
    “是啊,你们不是从小就教导我,做人要有责任感,我既然当了这老师,当然就要尽到当老师的责任,怎么能丢下全站的工友,自己在家里舒舒服服地休息呢!”
    罗志强也说:“孩子有上进心是好事,你就不要慈母多败儿了,让他去吧!”
    刘玉梅就算心里又再多的舍不得,也不好再当着正直的罗志强同志面前拖后腿了,只好唠叨着说:“那你去了那边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那边生活不方便,你看看缺点什么,都从家里拿去。”
    罗建刚突然想起什么,起身到了放纪念品的那个柜子前面,弯下腰翻了一下:“咦,我记得这里面还有一件雨衣的啊,怎么不见了?”
    上次他回家拿东西的时候,这儿有三件雨衣,他只拿了两件,应该还有一件剩下来才对。
    “哦,前两天我朋友过来玩,走的时候刚好下雨,我就给她穿走了,怎么,你要雨衣干嘛?”罗素芬不在意地说。
    “我们工地经常下雨的时候也要干活,穿着雨衣比较方便。”
    “你不是有雨衣吗,我记得上次帮你整理行李的时候,给你带了一件去了。”刘玉梅说。
    “我是有,可是秋阳没有,我想找一件给她。”
    刘玉梅马上站了起来:“你这孩子,她没有雨衣你怎么也不早说,前些日子总下雨,要淋出病来可怎么好。”赶紧去帮忙找。
    罗建刚有点惭愧地笑了笑:“我没留意。”平时她跟很多其它农村人一样,弄块塑料布披在身上,一样嘻嘻哈哈地干活,主要是她的态度太过自然了,让他居然觉察不到有什么不妥的。
    “唉,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刘玉梅叹了口气,“下次休息带她过来家里,让你姐好好跟她说说话,看看姑娘家平时还缺些什么,不然就你这个粗枝大叶的性子,人家不说出来,你也不会知道。”
    “好啊,谢谢妈。”罗建刚亲昵地说。
    刘玉梅也是很无奈啊,谁叫自己儿子喜欢人家呢,自从知道许秋阳的经历以后,她也是挺心疼那孩子的,只是再怎么说也是出身农村,平时在生活习惯方面恐怕没那么讲究,以后的相处也是一件难事,唉!
    最后刘玉梅找出了一件她自己的白色碎花雨衣,平时也没怎么穿过,反正上班就是两步路的事,撑把雨伞就足够了,便把这件雨衣叠好交给罗建刚:“你拿去给她吧,我也用不上。”
    罗建刚一点儿也不客气:“谢谢妈。”
    刘玉梅一边走回客厅一边摇头叹气:“你们看看,生儿子吧?生个儿子还不如生块叉烧有用。”
    第二天罗建刚回到工地,这才知道他只不过才离开了一天,站里又出了件大事。
    说是昨天晚上他们男人这边,有一间宿舍正要睡觉的时候,突然有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闯了进来,一边扯着自己的衣裳说好热好热,一边有随便拉着个男人吵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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