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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重生之跟风-第37部分

小说: 重生之跟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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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能是觉得要太多不好意思,连摆手,“不用了,有一本就足够,够了。”
随着刘尹的离开,他也屁颠屁颠的跟着后面。我看刘尹的态度,不像是不喜欢人家,分明是在傲娇。这个死小孩,诚实一点不好吗?
爸妈看到的给他们的实体书,眼睛笑成一条线,在加上流氓兔在电话里吹嘘我有多么不得了,有多么受欢仰,那个开心啊,那个笑啊,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被宝贝过。
“来,来,儿子,坐车辛苦了,妈妈给你倒水。”
“来,来,儿子,吃点水果。”
“儿子,老爸去你给买吃的,你想吃什么?”
我就说的书不够吧,我老爸老妈完全把我的书当传单在发,家里来个人送一本,不到十天,送完了,没货了。
老妈跟我商量:“儿子,不然,你再拿点回来。”
我一下站起来,“不给,要看自己买去,他们当我拿书不要钱?”
老妈想了一下,也对,我儿子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东西,凭什么免费给他们看,要看自己买去,于是也不再免费发放,自己珍藏。
当然,流氓兔的父母,我是不能怠慢的。回家第二天,就将自己的书用包装纸包装好,亲自送去他家。
刘爸爸和刘妈妈热情的接待,“哎呀,怎么好麻烦你亲自跑一趟,我们有时间去拿就可以了。”
我在刘妈妈怀里撒娇,“其实,我是想吃伯母您做的菜了,原来,你们不欢迎我,我还是走吧。”做伤心欲离开状。
刘妈妈赶紧拉住我:“不是,小黄,你误会了,我没有嫌弃你,你过来,我们求之不得。我家那小子不在,你就是我们的第二个儿子。”
我笑嘻嘻回头,“伯母,我开玩笑的,我脸皮这么厚,怎么会伤心。”
刘妈妈刘爸爸互看一眼,无语。
刘妈妈进厨房做饭,刘爸爸边看我的小说便跟我聊天。我以为像他那样的人必定是看不进去,没有想到他看得还津津有味,不时问我后面的剧情。
我神秘一笑:“自己看。”
偶尔,他也认真的提出他的观点,教我在某个剧情上面怎么处理要更好一些。
哈哈,跟流氓兔的父母相处,真是愉快。
那些没有拿到的,真的跑去书店找,也不是说非要买回家,就是看看是不是真的如我老爸老妈说的那样受欢迎,没想到出版社宣传到位,成了热销书。
这下传开了,我变成这附近的大名人。
我一出门,三大姑,八大姨,一窝蜂围上来,“哎呀,大作家出来了,最近在写新作品没有啊?”
我回答:“ 一直都在写。”
“那什么时候再出书呢?”
郑重其事,“这个,写书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的,要慢慢来。”
“就是,”另一个挤开她“如果小说是这么好写的,岂不是人人都成为了大作家。〃
我谦逊道:“其实也还好,最重要的是坚持。”
“没这个能耐,坚持顶个屁用。对了,小良,成了大作家,也不要装作不认识我们哈,你还记得我小时候抱过你吗?。”
“怎么会?记得,当然记得。”我无奈,小到要人抱,我还在吃奶吧,谁会记得?“再说我也没有出名,就是出来一本书而已。”
“你就不要谦虚了,你看我们这些人,大字都不认识几个,更别提出书,了不得啊。”
“呵呵。”我干笑。
同一个小区的小孩子看见我,都用崇拜的眼神,“黄良哥哥你出书了,真了不起。”
不怎么沾边的远房亲戚,很久没有联系的同学,都打电话过来问候。
面对周围人的注视和溢美之词,我飘飘欲仙,如今,我也算得上是名人了,此生无憾了。


第五十九章 开始兽人 。。。

在家里受够了别人崇敬钦羡的眼光,回学校还真有点不习惯。
关于我的书,大家也就是刚开始讨论了几天,后来就不知道丢到什么角落去了。毕竟,大学里,优秀的人才多的是,人家还有出版诗歌的,我有什么了不起。对于爱看小说的女生还好,男生嘛,顾着打游戏谈恋爱去了,才不想管其他事情。
至于在网络世界,出书对于以前的我明明是那么遥远的事情,可是认识的人都在说交稿上市,跟吃饭喝水一样自然,最不济也是定制,早就没有什么刺激感了。
哎,真是寂寞如血啊。
要不是流氓兔每天催,要不是开学,我真不想回去。
回家这些天,流氓兔平均三个小时一通电话,说一些生活、工作中的琐事,说得最多的就是:“亲爱的,我想你了,你快点回来吧。没有你的日子,我吃不好,睡不香。”
真是,而不恶心,都老夫夫了,说这些不嫌肉麻。可是,如果他没有在固定的时间没有打电话,我必定做什么都不安心。哎,不得不承认,我也怪想他的。
转眼间已经大四,课少了很多,压力却在不断增大。每个人都在迷茫,毕业了,要干什么?或者是,能干什么?
眼看学长学姐们一个个离开,为生活而奔波,再回想很久以前的自己,真是苦恼啊。
刘尹也苦恼,苦恼万一考不上研究生怎么办。所以大四刚开学,他就把肩上的担子卸了下去,每天跟土木系帅哥形影不离,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去图书馆的路上。
千万不要误会他们两个好上了,咱们的傲娇刘尹说:“如果我们都考上了同一所学校的研究生,我就接受你的追求。”虽说只是接受追求,也算是跨出一大步了。于是学着刘尹变成书呆子,两个人有伴,舒缓了些许紧张。
刘尹有土木帅哥的陪伴,我也就没有那么顾忌,时常往流氓兔那边跑。
流氓兔摸着我的背,对我说:“不是还没有毕业吗?着急什么,你看我不是混得挺好。”
“你那是有技术、有才华,我什么都没有。”
流氓兔哑然失笑,“你有我啊,万一找不到工作,我养你。”
将头深深的埋进他的胸膛,“说好了,不许反悔。”未必真的要他养,要的,是这份心意而已。
“绝对不反悔,以后,我挣的每一分钱,都是你的,你爱怎么花就怎么花?”流氓兔说得大义凛然。
“哼,我自己有钱,才不要你的。”
“我就想给你,不行?”专制的大老爷。
我斗不过他,“是,是,既然大爷您想给,小的不敢不拿。”
“这还差不多,本大爷恩准你睡觉。”
“是,小的遵命。”觉没有睡好,床单是滚了好几圈。
前段时间在言情的出版上花费了很多精力,是该将重心转移到耽美上面来了,毕竟,这才是我的主业。
最近,也终于把重生文给完结了。
身为一个合格的情人,必须要了解对方的一切,能够通过对方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看到情人内心的想法。林正奕这个情人很合格,所以,他第一时间发现了夏天的不对劲。
夏天不傲娇了,安静了,懂事了,每天来医院探望他,给他削苹果吃,温柔得像只绵羊。本来应该是好事,林正奕却不这么认为。
终于有一天,林正奕逮到机会,询问他怎么回事。
夏天呐呐开口,“林正奕,我输了,我爱上你了,可是,我恨你,上次在酒店,我们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是我在骗你。”人一旦爱上,就可以为了那个人,抛弃一切,更不会欺骗。
“嗯。”林正奕没有多大的反应,而是揽过他,吻了上去。这个吻很温柔,温柔得让夏天沉溺。
放开夏天,林正奕说:“你永远不会明白,我有多么爱你?”
“啊?”林正奕傻了,他对自己,不是只有责任?
林正奕眼神柔和的说:“夏天,我什么都知道,可是,我爱你,我什么都不在乎。”林正奕指的是夏天的欺骗,他在背后的使坏,他什么都知道,但是,他爱他,所以,宠溺着他的任性。
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林正奕从看到夏天的第一眼开始,就是搬进林家的那一次,就爱惨了这个任性倔强的人儿,决心一定要好好守护他。
虽然机会来得有点晚,可他还是看成了是老天的恩赐。
现在听他说喜欢,如何不兴奋,如何不高兴?
夏天有点不相信,“你真的是对我一见钟情?”
林正奕非常肯定的点头。
夏天却在纠结一个问题,为什么重生一回,自己的哥哥自己一见钟情,极尽宠爱之能,而上一次,他抢了自己的未婚妻?
于是夏天问了一个问题:“如果,我和安娜订婚,你会怎么做?”
林正奕听罢,也不管是不是公共场合,将夏天好好的疼爱了一番,然后狠狠的说:“我会让她爱上我,使得你们分手。”
夏天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那么,以前的哥哥,必定也是抱着这样的心情吧。哈哈,原来是这样。
夏天抱着林正奕亲热的叫了声“哥哥”,原来这一切,都回到重生之前了呢?没有安娜,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世界。他感到无比幸福。
正文完结之后,送给读者们一个小小的福利,林正奕和夏天在病房里的实况报道。哈哈,总算给这篇清水文画上了不清水的句点。
流氓兔怀着无比期待的心情去观看,结果,对我牢骚:“你干嘛把我们的程序写到小说里面去?”
我争辩:“我哪有?”
“怎么没有,几乎一摸一样?”
“怎么会一样。我们是在家里,他们是在病房里,比我们刺激得多。”
“呵呵,亲爱的?”流氓兔笑得阴险,“我知道了,你想在医院里来一次,好吧,走,咱这就住院去。”拖着往前走。
我死死的拉着门板,“你个变态,我不要,H过程还不是差不多,是你自己想太多。”
“我不管,我就要去医院。”
最后,在我的坚持之下,流氓兔终于停止了发疯的行为,乖乖的待在家里。只不过,我们在家里进行了医生和护士的角色扮演。他是正直古板的医生,我是性感魅惑的护士。
呜呜,这个死兔子哪一个细胞古板正经了,我哪一根神经魅惑了,死兔子,占我便宜,呜呜。
因为玩得太开心,流氓兔兴奋地睡不着,当即起来画了一组组图,医生和小护士的故事,强迫我附在番外的后面。
看到番外的内容和附图,大家跟打了鸡血一样,纷纷表示好精彩,强烈要求再来一篇。尤其是流氓兔叫嚣的最凶。
我给了他们一个白眼,想要吃肉,哼哼,休想,等我心情好了再说。
网站年初的时候进行了一次改革,将最有特色的耽美和同人分离出来,言情和耽美分为两个大块,再在这两块下面分成小站。
分站之前,很多作者激烈反对对,认为弊大于利,分站之后,我们的点击和收藏果然少了很多,更是怨声载道。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已经是这个情形了,已经改不过来了。
现在许多新的网站不断崛起,被分去了很多流量,而越来越多的学生、上班族选择把业余时间拿来码字。竞争太大了,我们这些老人,一个不注意,就会被新人挤了下去。
要向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就要推陈出新,标新立异。 而大家的口味也越来越奇特,我知道,该是写兽人的时候了。
想我的2011 年,兽人人兽统治天下,不知道现在我能否带领新的潮流。
听到兽人两个字,流氓兔装作很惊讶,哇,“你的口味也太重了吧?”
“怎么,你不喜欢?那我不写了,想别的题材。”
“不要,”流氓兔扑上来,“我很喜欢,快点写,马上动笔。”
“你个臭流氓?”
“那有,人家很乖、很纯洁的。”做害羞状。
不理他,他爱演自己演独角戏去,我要好好想想故事要怎么进行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等一下要去坐火车,去参加朋友的婚礼,6号才回来,所以,要6号才能更新,大家国庆节快乐,如果有在国庆节结婚的,也新婚快乐。
 


第六十章 引领潮流 。。。

本以为确定了题材,接下来码大纲什么的,就非常轻松了,最多一天的时间,把大纲码出来,然后开始动笔。
却没有想到,在电脑面前坐了三天,一个字都没有写。我才意识到,我真真是兽人无能。
以前我见过的兽人基本上是一个套路,小受一不小心穿越去了兽人部落,发生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兽人部落分成两种兽,一种是可以变身的雄兽,一种是不能变身的雌兽。雌兽也就是人形的男人,可以生子。话说,兽人生子当时很多人喜欢啊。总之呢,穿越过去的小受被当成了雌兽对待,整天被XXOO来,OOXX去,被当成发泄对象,然后怀孕了,待遇享受180度转变,然后生包子,,养包子,恩恩爱爱,如此等等,当然里面争地盘啊,吃醋啊之类的情节是必不可少的。
身为一个男人,我是不能接受被当成女人来对待和使用的,即使是被动的一方,也不是女人,而是相爱两个人的身心结合,所以,我万万写不出来雌兽生子之类的情节。
得,写不出来会变身、会生子的兽人,我就写半兽人吧。如果不受待见的话,我也就没有办法了。
紧跟着花了两天的时间,码出大纲,我开始往里面填充血肉。
当然,穿越是必须的。倒霉催的王小乐想不通,不就是不小心踏空摔进了下水道内,为什么会无止境的往下掉,最后掉进了一个类似原始森林的地方?手机没有信号,蛇虫鼠蚁到处爬,野兽的嘶吼声从远方传过来。
王小乐认命的想,自己大概会命丧这里,二十岁出头还没有享受到精彩的人生,看到外面多姿多彩的世界,就这样死了,真不甘心。
王小乐终究没有死,当然只是暂时的安全,因为他晕迷的前一秒,看见一群巨大的怪物向他走过来。
王小乐所说的怪物,是定居在这里的半山人。半山人体型巨大,身高2。3米上下,1米75的王小乐在他们面前,就像成年人跟儿童。他们全身长着厚厚的火红色皮毛,连脸上也不例外,只是脸上的要浅一些,露出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和一张厚唇。他们只用小块的兽皮遮住重点部位。他们靠打猎为生,用武力解决问题,谁最强,谁就是领导者,就可以分到最多的猎物,就有权利挑选伴侣。
王小乐看半山人是怪物,其实,半山人看王小乐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这里是他们打猎回部落的必经之路,看见一个很奇怪的,从来没有看见的东西软趴趴的倒在那里,就顺手带了回去,当然是放在族长单烈的家。
单烈用藤条把他绑起来,丢进一个山洞里,他在思考,这个东西能不能吃,应该不会有毒吧,而且也没有什么攻击力的样子。
单烈蹲下来仔细研究,真的好奇怪啊,为什么其他动物的四条腿差不多,而他的差别好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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