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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重生之跟风-第38部分

小说: 重生之跟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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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烈蹲下来仔细研究,真的好奇怪啊,为什么其他动物的四条腿差不多,而他的差别好大,有两条腿还用从来没有看见过的东西包着,身上也是,穿的是他从来没有看见过的材料,他看起来跟自己一样,使用两条腿走路。为什么他只有头上有毛发,其他地方的都好少,而且还是丑陋的黑色,纯正的红色才是最美的颜色,单烈无比自恋的看了看自己的身体。
为了研究得更加透彻,单烈解开他的衣服,好白,好嫩,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单烈研究了半天,依旧迷惑。
最后,他下决心,不管是什么,尝尝他的肉再说。
可怜的王小乐,昏迷后第一次睁开眼睛,看见单烈想要一口将他吞下去的眼神,再次昏迷了过去。
问题是他到底会不会被吃掉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是在以后以另外的方式被吃掉,现在的话,应该不会,因为,他刚刚昏迷,半山族第一美女兽人出现在了同一个山洞。
女兽人属于稀有品种,漂亮的女兽人更是少得可怜。
刚好单烈想要追求这位美女兽人,刚好她觉得这个从来没有见过的生物看着可爱,讨了回去养。
原来,任何地方,都有养宠物的习惯。
就这样,王小乐被丢进了离得不远的另一个山洞。
作为一个现代社会高等物种,悲催的原始部落生活,就这样开始了。他会怎么生存下去呢?他会一直被当成宠物圈养吗?
为了防止他逃跑,单烈用藤条将他的手个脚绑住,套在石块或者是大树上。
美女兽人叫做丽莎,对他很是疼惜,不惜将分到的猎物丢给他吃。这里没有香料,也没有盐,刚开始的时候王小乐一口吃都不下去,但是不吃就会饿死,也就慢慢习惯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王小乐自知不是这群怪物的对手,表现得异常温顺,恨不得在主人面前要尾巴,族里的女兽人都对这只宠物喜欢得不得了,解开了他的藤条,在他身上摸来摸去,惹得王小乐一阵恶寒。
单烈也常过来,他竟然也对这个外来物种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染上了众女兽人的陋习,对王小乐动手动脚,心情好,带着他去打猎也是有可能的,王小乐有苦不能言。
这样的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才是尽头?王小乐不是没有想过逃跑,可是,人生地不熟,不会打猎,敌强我弱,他可以逃到那里去?
流氓兔止不住的叹,“哎呀,真的是太重口味了,哎呀,单烈怎么这么丑?”
我笑,“亲爱的,你相信凭借你高超的技艺,可以把他画得很帅气的。你不知道,单烈在半山人中,是族草哦,每个女兽人都很喜欢他的。”
“根本就没有什么半山人,你想怎么写都可以。”
“这么说,你是不赞同。”我笑得越发灿烂,差点要挨在他的眼睛上。
他摇头,“当然不会,单烈英伟不凡,我怎么会不赞同呢,我百分之两百赞同。”
果然,在我们家兔子的妙手之下,单烈立即变身为史上第一半兽人,帅得人神共愤。火红的毛发,挺直的鼻梁,凌厉的双目,性感的嘴唇,挺拔而又结实的身躯,身材好得不行,堪称魔鬼身材。自信而张扬,如何不让瞩目。
即使是看所有半山人都是一样丑的王小乐,也能在半兽人群中,一眼认出他他。
我一边对着屏幕,一边流口水,“哇,流氓兔,我要抛弃你,我要去找单烈。”
流氓兔默默的在上面添加了几笔,帅哥立即变成怪物。
我在流氓兔脸上啵一口,“亲爱的,呵呵,我开玩笑的,我一定不会抛弃你,我最爱你了。你让单烈恢复原样好不好?”
流氓兔拉过我将我吻得喘不过气来,“你下次再敢发花痴试试?”
“呜呜,人家没有。”流氓好恐怖,呜呜,欺负人家。
流氓兔也是只为了气我,很快帅气的单烈又出现在我眼前,我不敢再造次。
流氓兔的人设一出,很多嫌弃单烈丑的人立即跟我一样爱死了他。
我越来越觉得,我的文受欢迎,很大程度跟流氓兔有关,我文中画工精湛的插图,是吸引读者点击的因素之一。即使有盗文,TXT格式,但是TXT格式没有图,他们还是得回来点开我的文。
很多人无比羡慕我,也有一部分人怀着酸葡萄的心理展开言论,若不是流氓兔的画,我的文就是一般的水平而已。
管他是一般水平还是高水平,反正有人看,我没有采用邪门歪道,这就算是我的成功,
更多的人花钱请我家兔子画人设封面,他一概拒绝。
我挪揄他:“你傻呀,有钱都不赚。”
他从背后抱住我:“能赚多少钱,还费时间,你老公我养得活我们两个,最重要的是,不能给你增加威胁。”
“你少得意,就算是没有你的插图,你帮别人画,我的文照样有人喜欢。”嘴上这么,心头涌出丝丝甜意,顺势靠在他的身上,吸取他的味道。
流氓兔顺着我的话:“哎呀,知道就好,也不要拆穿我啊。其实是我想帮你画,你是大神,你的文受欢迎,我的图在你的文中露露面,也可以增加我的知名度啊。”
我向后勾住他的脖子,“看在你是我男人的份上,我原谅你抱我大腿的行为。”
若不是我抱着他,他大概要跪下来,“谢主隆恩。”
“爱卿免礼。”
我不敢确定这篇文能否获得青睐,因为,它不是严格上的兽人文。
可是,兽人之所以是这个套路,不是因为有人将这个套路写红了?那么,如果我将这个套路写红了的话,还不是照样有人跟风。
果然,不久之后榜单上有兽人两个字的不少。
流氓兔恭维,“呀,亲爱的,你成了开山鼻祖了。”
是啊,我终于完成了多年前我一直不敢想象的愿望:出书、成为大神、让别的作者跟风,让父母高兴、和刘尹读同一所大学,更为重要的是,有一个爱我的流氓兔。
可是,我为什么没有有预料中的兴奋。哎,果然是没有得到的东西才更加珍贵,目标都达成以后,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当然,我没落寞多久,因为,接下来我将面临着毕业找工作,也是一件麻烦事,找到一个安稳的工作,才算真正的万事大吉,可以安安心心的和流氓兔过日子了。
不过,我没有以前那么焦虑,一来我教师资格证已经在手,现在一直在学校里代课,校长甚至对我说,等学校有名额的时候,就将我纳入编制,这算对我的肯定,我相信不会等太久;二来,我现在每月网上码字的收入,即使不上班,也足够养活我自己。
这样看起来,未来真的是一片光明呢。
作者有话要说:我终于回来了,坐火车好累,结婚好累,哎。
然后,本文,大概快要完结了,大家做好心理准备。噗,完结有什么好准备的?囧



第六十一章 夫夫合璧 。。。

人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果然不假,一段时间以后,王小乐竟然自学成材,开口说半山族的语言。
第一个发现的兽人是单烈,当时他正用抱小狗的姿势将王小乐抱在怀里,抚摸他露在空气中的肌肤,并且自我感觉良好的感叹:“好滑啊,就像是剥了皮的野鸡蛋。”
王小乐瞪了他一眼,第一万零一遍的骂:“臭流氓,天天吃本帅哥的豆腐。”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事情,抱怨之后,扭动身体,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王小乐越来越有身为宠物的自觉。
可是,单烈变成了一块石头,两眼发直的看着他,似乎要把他给吞下去。
王小乐打了一个寒颤。
过了很久,石头人单烈回魂,将王小乐放下来站立,居高临下的问:“你刚刚说什么?”
王小乐左看右看,确定十步以内没有其他兽人,不十分确定的问:“你在对我说话?”
单烈没有回答他,而是欣喜若狂的再次将他抱起来:“你会说话?你会说话,你真是一个神奇的小东西。”
王小乐再给他一个白眼,不会说话的那是哑巴。
见识到王小乐惊人的本领,单烈就像是捡到一个绝世珍宝,四处炫耀他家的宠物有多聪明,多可爱。
丽莎不服气了,喂,明明是我的宠物好不好。
可是我们的单大族长根本就没有理会,自顾将王小乐带回自己的住处。
王小乐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当地的语言。
从此以后,单烈把王小乐当成珍宝,去那里都带着他,甚至睡觉也一起。
王小乐不若单烈那样有毛发蔽体,故而晚上怕冻,单烈将他抱在怀里给他取暖,天气冷的时候给他裹上厚厚的动物皮毛,比对待情人还要要好。
习惯成自然,王小乐看单烈越发顺眼起来。
王小乐米虫的生活好不惬意,可是,生活质量太差,如果运气差没有达到猎物,整个族人都要饿肚子,而且猎物越来越少,就要涉及要迁徙的问题。
作为一个现代文明人,王小乐觉得自己有责任改变这种状况,所以,他们迁移到一个新的住处之后,趁着资源丰富,王小乐建议单烈不要将猎物全部杀死,反正吃不完也是浪费,留一些圈养起来。以前的原始社会,不正是这样一步步发展成文明社会的吗?
还有小米水稻之类的农作物、树上的野果,山里的野菜,收集他们的种子,第二年开荒播种,储存粮食。
刚开始的时后很多兽人不理解,男的兽人打猎,女兽人在家带小孩,清理猎物,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要弄这么多花样,费时又费力,还没有多少收获。
可是,单烈就像是着魔了一样,什么都听王小乐的,很多兽人只得忿忿不平的任由王小乐差遣。
当然,肯定有反抗的,只可惜,有反抗的地方,就有镇压,他们不得不屈服于单烈的强权之下。
几年之后,单烈的英明神武终于显现出来,由于不节制的打猎,不止是他们的部落,几乎所有的部落,猎物都越来越少,但是,因为半山族将野生动物驯养为家畜,还种水稻蔬菜,日子过得滋滋润润。
这引起其他部落的觊觎,单烈要怎么解决呢?
写到这里,流氓兔调侃,“我怎么觉得这篇小说的名字应该改成半兽人进化史。”
“诶,”我惊喜道:“这个名字好,我马上去改名。”
流氓兔看着我:“你去呀。”
“你叫我去我就去,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亲爱的,你的面子在哪里?我怎么没有看到?”
我凶巴巴的看着他,敢说我没有面子,今晚休想碰我。
他有了感应,马上转移话题:“老婆,我们一起出一本书吧。”
“嗯。”我回过头,他肯定已经考虑周全。
“就是你写文字,我画插图,我们共同出一本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故事。”
“故事内容是什么?”
流氓兔想了想,“就写我们两个的故事好不好,我们之间故事的精彩程度,不比你的任何一部的男主角差。”
我抱住他:“好啊。”认识了这么多年,出本书做个纪念也不错。
于是,我和流氓兔开始着手准备属于我们两个人故事。
本来以为自己的故事,写起来会很容易,却没有想到,比我以往的任何一个故事都困难。
正因为是自己的故事,才要求百分之一百的完美,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适当的修饰,那是必然。
在我的威逼利诱之下,本大帅哥的形象,英俊潇洒,绝世无双,迷倒一大票男男女女。
看着流氓兔的初稿,我拍拍他的肩膀,“不错,不错,将我的风采展现出来了二分之一,这样就差不多了,不然,太帅了会受人嫉妒。”
流氓兔看了看我,再看看他电脑里面的主角,什么都没有说。
刘尹和土木帅哥跑过来凑热闹,指着我的形象问:“这是谁啊?”
我自豪的挺身而出,得意道:“ 是我,怎么样,帅吧。”
刘尹突然义愤填膺,“哥,你怎么能欺骗读者呢?做人要有良心。”
我真想掐死他。
光是故事的开场,我和流氓兔就想了好几个版本,两个人意见不统一,争论了好几次。
最后,在刘尹的支持之下,流氓兔服软。
故事开始在一家网吧内,流氓兔坐在这头,我坐在那头,我码字,流氓兔看文、画画。
偶尔,我们会站起来舒展一下身体,然后继续埋头做自己的事情。眼神有过交集,但从来没有关注过对方。
两个人在自己的世界各自生活,颇有种《向左走,向右走》的意味。
然后,两个人在网络世界里勾搭上了,现实世界还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
之后,想见,相知,相爱。
一步步,点点滴滴,有甜蜜,有误会,有争吵,有隐忍,可是,幸福是无法避免的必然。
故事中的两个男主角最终获得家人的首肯,获得世人的接受,算是完成了我们心中小小的遗憾。
那段时间,我们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这本书上。所以完成以后,我病了一场,在家休息。而流氓兔,拿着我们的结晶,去和出版社交涉。
我不担心找不到出版社,因为,流氓兔出过画册,我也出版过小说,有一定的基础。
流氓兔没有让我失望,没过几天,我们就收到出版合同。出版社对我们和流氓兔很有信心,首印1万,对于耽美作品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我受宠若惊。
拿到稿费,我和流氓兔请了几天假,去外面旅游了一圈。
流氓兔笑言我们这是在度蜜月,我给他一记眼刀:“蜜月个鬼,我们都在一起多久了。”
“那是什么?周年庆,哇,亲爱的,我们都认识5年了。”搂住我的腰。
是啊,5年了,我们还要在一起度过很多个5年。
流氓兔加重了手上的力道,“等十年的时候,也许比现在开放很多,我们去扯证好不好?或者,我们去荷兰?”
我点头,“赶快给我挣钱存路费,还有,我要住别墅。”跟一个人在一起十年,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现在,觉得是理所应当,不止十年,还要二十年,三十年甚至更多。
“放心,老婆,到时候我一定骑着七彩祥云来接你到我们的豪华大别墅。请三个保姆,一个洗衣服,一个做饭,一个打扫卫生,你说好不好?”
“嗯,可以考虑一下。”
“啊,老婆,你竟然还要考虑,呜呜呜,你不爱我了。”
“爱你个大头鬼,我累了,要回去休息了。”
流氓兔蹲下来,“来,老婆,我背你回去。”
我毫不客气的跳上去。
流氓兔一边走,一边念叨,“老婆,你好轻,不行,回去要多煮点肉给你吃。”
“还瘦,快成猪了。”
“就是要猪那么胖才行。”流氓兔洋洋得意的计划我以后的食谱。
我当头给他一个爆栗:“你才是猪,你们全家都是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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